更新时间:2021-05-20 10: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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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上篇 婚姻法知识问答
第一章 婚姻缔结与结束——结婚、离婚、婚姻效力与婚姻登记问题
第一节 结婚、离婚与婚姻效力
1.法律上是否规定了禁止患有严重精神病的人结婚?
2.公民结婚的法定年龄是多大?
3.法律上允许艾滋病患者结婚吗?
4.与外国人在我国结婚,是否要适用我国法律?
5.在妻子怀孕的情况下,丈夫还能提出离婚吗?
6.双方离婚协议已达成,离婚手续应当如何办理?
7.法院会判决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8.在离婚诉讼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如何确定?
9.离婚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情况是什么?
10.事实婚姻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11.重婚是有效婚姻吗?
12.被威胁而与他人结婚,能否撤销婚姻关系?
13.父母有权代替子女申请撤销婚姻吗?
14.夫妻一方死亡一年的,另一方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吗?
第二节 婚姻登记
15.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哪里?
16.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哪里?
17.婚姻登记员未经过考核,可以从事婚姻登记工作吗?
18.男女双方结婚时,应当到哪里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19.办理婚姻登记的内地居民需要出具哪些证件和证明材料?
20.港、澳、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时需要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有哪些?
21.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需要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有哪些?
22.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需要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有哪些?
23.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哪些情形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24.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的证明材料有哪些?
25.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到何处办理离婚登记?
26.男女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时,需要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有哪些?
27.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出现什么情形时,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28.关于离婚当事人出具的证件以及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是否应当进行审查并询问?
29.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还需要办理复婚登记吗?
30.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该怎么办?
31.婚姻登记机关及其婚姻登记员有哪些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2.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补领结婚证、离婚证时,需要交纳工本费吗?
第二章 家庭关系处理——夫妻之间、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一节 夫妻权利义务问题
33.因丈夫有外遇而导致离婚,妻子能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34.妻子得知丈夫有外遇后不想离婚而仅要求丈夫对其进行精神损害赔偿,法院会支持吗?
35.妻子经常被丈夫虐待,能否向法院起诉既要求离婚又要求损害赔偿?
36.离婚时,妻子能否以在照料老人方面尽了较多的义务为由,向丈夫请求给予补偿?
37.家庭暴力是什么?家庭暴力是否会构成犯罪?
38.夫妻之间签订的“忠贞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吗?
39.丈夫与他人同居,妻子维权可以采取的措施有哪些?
40.丈夫是否能强迫妻子不要工作、在家赋闲?
41.夫妻一方丧失劳动能力后,另一方应当对其进行扶养吗?
42.女方可以因男方“包二奶”而要求撤销婚姻吗?
43.妻子有拒绝丈夫生育要求的权利吗?
第二节 抚养子女问题
44.夫妻离婚后,对于双方支付抚育费的数额问题,法院应当如何确定?
45.小学生在学校将人打伤,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46.妻子已不能生育,离婚时能否得到孩子的抚养权?
47.夫妻离婚后,抚养孩子的一方阻止另一方见孩子时该如何处理?
48.未成年子女的父母,是否有提出中止探望的权利?
49.夫妻离婚后,不抚养子女的一方是否对子女还有抚养义务?
50.弟妹已失去双亲,兄姐对其有扶养义务吗?
51.离婚后未成年子女致人损害的,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亲有义务承担赔偿责任吗?
52.父母双亡后孩子的监护人该如何确定?
53.离婚后,母亲有权给孩子改姓吗?
第三节 赡养老人问题
54.国家会如何保障老年人的权益?
55.面对老年人的权益保障问题,各级政府应该怎么做?
56.应该如何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57.地方各级政府在实施廉租住房保障制度时,是否应当优先照顾符合条件的老年人?
58.机关部门是否可以挪用老年人依法享有的养老金?
59.政府兴办的养老机构,应当优先保障哪些人的需求?
60.设立的养老机构,应当符合下列哪些条件?
61.没有经过许可的养老机构,可以办理登记手续吗?
62.养老机构变更或者终止,是否应当妥善安排收住的老人?
63.老年人的卫生服务应当如何规划?
64.老年人因其合法权益受侵害提起诉讼,但交纳诉讼费确实有困难的该怎么办?
65.各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城乡规划时,是否应当考虑人口老龄化的因素?
66.老年人可以参加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吗?
67.制定的法律、法规涉及老年人问题时,是否应当听取老年人的意见?
68.国家鼓励老年人在自愿和量力的情况下可以从事哪些活动?
69.老年人参加劳动的合法收入是否受法律的保护?
70.老年人是否享有继续受教育的权利?
71.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该如何处理?
72.如何处理不履行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职责的部门或组织?
73.如何处理老年人与儿女之间因财产问题发生的纠纷?
74.养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时,应承担什么责任?
75.涉及老年人的工程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的,该如何处理?
第四节 合法收养问题
76.孩子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时,才可以被收养?
77.收养人需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78.哪些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79.有配偶者收养子女,能否由一方自己收养?
80.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需要征得谁的同意?
81.收养关系应当在什么时候成立?
82.外国人可以在我国收养子女吗?
83.外国人收养我国的儿童需要提交的书面材料有哪些?
84.孩子被人收养后,与亲生父母的关系会消灭吗?
85.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的,是否要追究刑事责任?
86.收养关系成立后还能解除吗?
第三章 家庭财产处理——家庭财产分割、继承均有法可依
第一节 夫妻财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