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