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因此,当离婚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