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9-28 11:04:55
封面
版权页
出版说明
适用导引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及依据】[1]
第二条 【不动产登记及不动产的概念】
第三条 【不动产登记类型】
第四条 【登记原则】
第五条 【不动产登记权利种类】
第六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
第七条 【登记管辖】
第二章 不动产登记簿
第八条 【不动产登记簿】
第九条 【不动产登记簿的介质】
第十条 【不动产登记要求】
第十一条 【不动产登记人员】
第十二条 【不动产登记簿的保管】
第十三条 【不动产登记簿的保存和移交】
第三章 登记程序
第十四条 【登记申请】
第十五条 【现场申请和登记申请撤回】
第十六条 【申请材料】
第十七条 【受理】
第十八条 【查验】
第十九条 【实地查看和调查】
第二十条 【登记期限】
第二十一条 【登簿和发证】
第二十二条 【不予登记】
第四章 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
第二十三条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第二十四条 【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
第二十五条 【登记信息互通共享】
第二十六条 【保密义务】
第二十七条 【登记资料查询、复制】
第二十八条 【不得滥用登记资料】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登记错误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 【渎职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伪造变造证书证明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泄露登记信息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过渡期】
第三十四条 【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五条 【施行日期】
配套法规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章 不动产权利登记
第五章 其他登记
第六章 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保护和利用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总 则
分 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章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三章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四章 耕地保护
第五章 建设用地
第六章 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三章 其他方式的承包
第四章 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
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五章 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土地登记办法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章 土地总登记
第四章 初始登记
第五章 变更登记
第六章 注销登记
第七章 其他登记
第八章 土地权利保护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十章 附 则
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办法
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的意见
一、严格划分宗地
二、准确界定土地登记用途
三、规范土地出让年限起算时点
四、规范储备土地登记
五、规范土地抵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