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9-29 12:4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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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一
序 二
第一章 行政诉讼类型化:完善行政诉讼制度的新思路
第一节 行政诉讼制度的缺陷及行政诉讼类型化思路的引进
第二节 行政诉讼类型化有助于形成无漏洞的权利救济机制
第三节 行政诉讼类型化有助于更好地监督和促进依法行政
第四节 行政诉讼类型化有助于行政纠纷的实质性解决
第五节 行政诉讼类型化有助于提高行政审判的质量和效率
第六节 行政诉讼类型化的弊端之克服
第七节 行政诉讼类型化的基本构想
第二章 诉讼门槛之变迁(一):受案范围
第一节 受案范围基准的发展演化
第二节 行政诉讼法保护的权利范围的发展演化
第三节 肯定范围的发展演化
第四节 否定范围的发展演化
第三章 诉讼门槛之变迁(二):当事人
第一节 行政诉讼的原告
第二节 行政诉讼的被告
第三节 行政诉讼中的其他参加人
第四章 诉讼门槛之变迁(三):起诉期限、管辖、复议前置、撤诉
第一节 起诉期限
第二节 管辖
第三节 复议前置
第四节 撤诉
第五章 职权审查的主要标准
第一节 授权规范的可用性
第二节 执法主体是否具备相应法定资格
第三节 是否逾越权界
第六章 证据审查的基本方法
第一节 举证
第二节 质证
第三节 认证
第七章 法律规范的寻找和选择
第一节 法律规范的寻找
第二节 法律规范的选择
第八章 法律解释方法和规则在行政审判中的应用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归类及其对应的狭义解释方法
第三节 不确定法律概念之具体化
第四节 法律漏洞填补及其限制
第九章 行政程序的司法审查
第一节 司法审查尺度的演变
第二节 可作为司法审查依据的法
第三节 司法审查的基本内容
第四节 程序违法的认定:违反法定程序还是程序瑕疵
第五节 处理方式
第六节 我国制定行政程序法的必要性
第十章 行政裁量与司法审查
第一节 行政裁量的表现形式
第二节 合理性原则在司法审查中的运用
第三节 审查标准一:目的是否正当
第四节 审查标准二:是否符合比例原则
第五节 审查标准三:是否遵循先例
第六节 审查标准四:是否平等对待当事人
第七节 审查标准五:考虑是否正当
第八节 审查标准六:是否忽视了应受保护的利益
第九节 审查标准七:事实认定是否合理
第十节 审查标准八:对法律的理解和解释是否适当
第十一节 审查标准九:程序裁量是否合理
第十二节 审查标准十:结果裁量是否合理
第十三节 司法审查的尺度:基本合理
第十四节 审查行政自由裁量需要完善的条件
第十一章 行政诉讼的第一审裁判
第一节 维持判决
第二节 驳回诉讼请求判决
第三节 撤销判决
第四节 确认判决
第五节 履责判决
第六节 变更判决
第七节 关于行政诉讼一并审理民事争议的有关问题
第八节 行政裁定的适用范围
第九节 不予受理裁定和驳回起诉裁定的适用条件
第十节 关于行政裁判对法律依据的引用问题
第十二章 行政争议与民事争议的交织及处理
第一节 行政争议与民事争议交织的类型
第二节 两种争议交织所产生的问题
第三节 解决方案之探讨
第十三章 行政许可案件疑难问题研究
第一节 行政许可的识别
第二节 可诉性问题
第三节 当事人
第四节 起诉与受理
第五节 审理
第六节 判决及其他处理
第七节 行政许可赔偿
第八节 行政许可补偿
第十四章 房屋登记案件疑难问题研究
第一节 房屋登记行为的可诉性
第二节 原告资格
第三节 起诉与受理
第四节 登记行为的合法性审查
第五节 判决和赔偿
第十五章 政府信息公开不作为案件的判决
第一节 政府信息公开积极不作为案件的判决
第二节 政府信息公开消极不作为案件的判决
词条索引
参考文献
后 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