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资源:喜欢创办企业的兰格教授
关于知识该不该分三六九等,我认为薛兆丰和汪丁丁两位教授的说法都不太准确。知识应该是分等级的,否则,为什么著名科学家创造的知识(比如发明的公式)可以流芳千古,造福人类,被写入教科书,获得诺贝尔奖,而有很多人创造的知识却获不了诺贝尔奖?
“一流知识”都是免费的吗?“一流知识”赚不了大钱吗?
首先,什么是“一流知识”?似乎没有定义。即使是顶级期刊公开发表的论文,也未必是“一流知识”。“一流知识”大致可以分为“一流的发现知识”和“一流的发明知识”。
“一流的发现知识”通常通过论文公之于众,可以免费阅读。而“一流的发明知识”大多会申请专利,并不是免费的。不过,“一流的发现知识”是可以转化为“一流的发明知识”的。如果商业模式设计得当,一流知识发现者和发明者都可以从中获利,这并不少见。
商业模式案例
罗伯特·兰格,麻省理工学院教授,43岁就集齐美国三院(美国国家科学院、美国国家工程院、美国国家医学院)院士头衔,拥有1400多项专利,发表了1500多篇论文,论文总引用次数超过19万;得了220个大奖,包括美国国家科学奖章和美国国家技术与创新奖章,为全球两奖兼得的四人之一。
科研界长期认为,科学研究必须远离产业界以保证自身“纯洁”。但兰格认为,科学家只写论文不能产生想带来的影响,需要关注商业,以便将实验室的发现转化为产品,满足人们的需求。
因此,兰格在坚持科技前沿研究的同时,还积极与投资人、学生等合作创业。他创建了一个具备裂变和孵化器作用的“兰格实验室”,研究涉及材料学、医学、生物学等多个学科,团队成员有化学家、分子生物学家、临床医生、机械和电气工程师、兽医、物理学家、药剂师等。
兰格的理念是:“我们必须将项目推进到一个相对成熟的阶段,产生一篇或若干篇高质量的论文。我们有概念验证的实验数据,然后去申请一个专利。这样通常会产生一个公司,从而让技术有了具体应用的商业机会。”
自1987年创立第一家公司以来,兰格与投资人维持着密切联系,并建立极其高效的合作模式,可谓“一篇科研进展文章就预示着一个新公司的诞生”。由他发起或者他与学生共同创办的生物技术公司及医疗器械公司已有40多家,其中多家公司在纳斯达克上市或被大企业收购。因此,兰格被外界评为“最会赚钱的科学家”。
显然,兰格通过顶层设计,创建了多学科研发人员、风险投资家等相结合的研发及成果转化的商业模式。
商业模式案例
约翰·罗杰斯,美国国家科学院、美国国家工程院、美国国家医学院、美国艺术与科学学院四院院士,柔性电子领域的先驱人物。他在柔性电子领域做出诸多开创性贡献,其微流体光纤(2004年)、可拉伸硅(2006年)、生物可降解电子器件(2010年)、转换效率破纪录的太阳能电池(2012年)先后被《麻省理工科技评论》评选为年度“十大突破性技术”。
他每年发表约60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合计已发表400余篇论文。同时,他还将50多项科研成果转化为产品,新创多家成功企业,造就了一个从基础理论与原型器件到成果产业化的科技神话。
约翰·罗杰斯扮演着双重角色:一个是研究新想法、发表学术成果的学术课题组负责人,从事类似于培养下一代科研工作者的工作;另一个是把科研成果转化为产品的组织者。他深知技术的产业化需要不同的人才、组织方式和资金来源,于是并不是亲自操盘,而是把科研中出现的令业界感兴趣的技术成果,通过成立公司、聘请专业工程师和独立运营团体以及吸纳商业资本来完成转化工作。他会与公司领导层保持沟通,与工程师每月讨论一次相关问题,并不会每天都参与其中。此外,他也会直接与大公司合作,把大公司对产品的新想法通过实验室技术来实现。
我们再来看一位中国教授的例子。
2021年,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的麻醉医生刘进教授,把他在麻醉新药研发成果转化中的个人所得1亿元捐给华西医院,创造了医生个人捐赠的记录。
刘进教授能赚到这么多钱,源于他创建了“企业出资、共同研发与合作开发”的麻醉新药研发及转化模式,而不只是完成实验室研发工作和专利申请,然后在技术市场上交易专利获利。在刘进教授的模式中,由企业提供资金,刘进团队承担实验室研发和1~3期临床实验等工作,包括提供获得美国FDA等多个国际机构认可的国家新药安全性评价服务,然后按照企业营业收入或净利润提成,“一流知识”的价值得以实现。
实际上,还有不少一流金融学家通过创办投资公司,使其理论和实证研究成果得以转化获利。他们研以立说,研以致用,最终研以致富。
即使在人文学科,“一流知识”也可以获利。
2020年10月12日下午,瑞典皇家科学院把2020年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美国斯坦福大学的经济学家保罗·米尔格罗姆和罗伯特·威尔逊,因为他们改进了拍卖理论并发明了新的拍卖方式。他们的研究可以为难以用传统方式出售的商品和服务(比如无线电频谱、捕鱼配额、机场降落位、碳排放额度等)设计新的拍卖机制,增加资源收益,实现稀缺资源的最优配置。
这两位教授的理论成果是公开发表并可以免费获取的,但他们也为政府和公司提供咨询服务,从自己发明的新拍卖机制中获得不菲的报酬。其中,米尔格罗姆教授创办过好几家公司,比如2007年成立的拍卖设计公司Auctionomics(拍卖经济学),它的目标是提供软件和服务,为复杂的商业拍卖和交易创造有效市场。
可见,“一流知识”的变现模式是可以被设计出来的,它可以让“一流知识”的创造者获得高收益。
我们也看到很多有发明专利的人生活比较清贫。例如,天才发明家尼古拉·特斯拉一度连房租都付不起。有些“一流知识”的创造者,比如提出五力分析模型的波特、创建平衡计分卡的卡普兰,虽然他们没有直接从“一流知识”中获得收益,但他们在通过创造“一流知识”奠定了学术权威地位的同时,也通过其他途径和模式变现。比如,担任公司董事、顾问获得报酬,参加演讲活动获取高额的出场费等。
现在社会上推崇王阳明的“知行合一”,但真正能做到的人并不多。因为“行”需要完成更多活动,需要配置更多资源能力,而这需要能力、时间和精力的支持。
我们更应该倡导“知行合作”或者“知+半行”,与能够完成另外“半行”的人或机构合作,即设计一个商业模式,发挥知、行双方的资源能力优势,分工协作,提高资源能力配置成效,共同创造价值、分享价值。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信息的连接面、传播面显著扩大,长尾效应显著,知识付费越来越盛行,好的知识可以快速、低成本、低收费触达更多用户。不管是几流知识,只要受众足够多,传播者就能从中获得厚利。
拓展思考
巴菲特是非常成功的投资家,多年在美国富豪榜排名第二、第三。巴菲特有自己的一套投资哲学和投资方法。例如,他要求企业具有消费垄断性和定价权。他不会做超出自己认知能力的投资,因为他认为那样的投资具有高风险。因此,他主要投资比较成熟的企业(相当于中年阶段的企业),基本上没有参与著名科技公司及新经济企业上市前后的投资,比如微软、IBM、亚马逊、谷歌、Facebook等。这些公司创始人的身价都陆续超过了巴菲特。
巴菲特的投资模式是否可以改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