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1800年以后在中国本土的汉语教师及教材
1807年马礼逊入华以后,拉开了基督新教传教士学习汉语的序幕。此时中国社会日益走向封闭,逐步关闭了与外界联系的大门。1759年英国人洪仁辉(James Flint)驾船直入天津,被囚禁澳门八年。洪仁辉事件发生以后,澳督李侍光上奏防夷五事42。他在奏书中把此事归咎于中国人教授洋人学汉语,从而使其了解中国的情况,他说:“细察根源,纵由内地奸民教唆引诱,行商通事不加管束稽查所致。查夷人远处海外,本与中国语言不通,向之来广贸贩,惟藉谙晓夷语之行通商事为之交易,近如夷商洪仁辉于内地土音官话,无不通晓,甚至汉文字义,亦能明晰,此外夷商中如洪仁辉之通晓语言文义者,亦尚有数人,设非汉奸潜滋教诱,何能熟悉?如奸民刘亚匾始则教授夷人读书,图谋财物,既则主谋唆讼,代做控辞,由此类推,将无在不可以勾结教诱,实于地方大有关系。”43
这里所说的“奸民刘亚匾”就是晚清第一个因教外国人学汉语而被杀头正法的中国人。高宗认为刘亚匾“为外夷商谋砌款,情罪确鉴,即当明正典刑,不得以杖毙完结”44。当时英国洋行大班布朗(Henry Bravn)曾向两广总督长麟请求学习中文,说“英吉利国人爱学中国话,若许广东人教我们买卖人会说话,就能够通中国法律了”45。长麟对这一要求明确加以拒绝,认为他“不必另雇内地民人教话,致与定例有违”。
在这种环境下很少有人再敢教外国人学汉语,这一时期有名可查的教外国人学汉语的中国人十分有限。
杨广明(音译Abel Yun Kwong)是马礼逊到广东以后所聘的第一个中文老师,他是一个山西籍的天主教徒,曾长期跟耶稣会学习拉丁文。由于他要求将每月报酬从十元提高到三十元,加之马礼逊认为他的中文不太好就解雇他了。46
李先生(Lèe Seensang)是马礼逊所聘请的第二个中文教师,曾在葡萄牙的耶稣会修院中待了十二年,回国以后结婚,开始经商(吴义雄,2000)。47
杨、李二人都是马礼逊以重金所聘,教他澳门土语和当时的官话。由于当时清政府严禁华人教外国人学汉语,“杨、李二人日常深恐清吏之查究,为免受刑之苦,其中一人常怀毒药于身,若遇清吏,即服毒自尽,免受牢狱之苦”(李志刚,1985)。
另外,在伦敦时曾教过马礼逊中文的容三德从英国返回广州后继续给马礼逊教授“四书五经”。此外他还请了罗谦与高先生做自己的中国文化老师,“马牧师有记高先生为满洲人,以教学为业;罗谦则擅长写作,其汉学基础均发二人之影响”48。罗先生是裨治文(Elijah Coleman Bridgman)的中文教师,他是由马礼逊推荐的(李志刚,1985)。
梁发,中国最早的宣教士。他原先是一个印刷工人,后入基督教并被马礼逊封为宣教士。梁发曾同早期到广州、南洋一带的传教士有广泛的接触,如卫三畏(Samuel Wells Williams)、米怜(William Milne)、雅裨理(Dauid Abeel)等人,在此期间他曾帮助多位传教士学习汉语,甚至在以后神学书籍的翻译过程中他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49
江沙维(P. Joaquim Afonso Gonçalves,1780—1841),天主教传教士,葡萄牙里斯本科学会海外会员。江沙维1813年抵达澳门,在澳门二十八年。其主要成就是汉语教学和研究,他所编写的汉语教材《汉字文法》(Arte China)是当时一部很有影响的汉语教材,“全书分九章,包括汉语语音、汉字笔画和部首、汉语语法、以问答编排的专题实用课文、中国俗语、中国历代史、作文笔法、公文程式等内容。该书不但内容丰富,包容面广,而且在多章节的编写中,溶化了汉语教学的经验,运用了自己独特的方法”50。此外他还编著了五本影响很大的辞书,它们是:(1)《葡中字典》(又称《洋汉合字汇》),(2)《中葡字典》(又称《汉洋合字汇》),(3)《拉丁中国语本》,(4)《拉丁中文袖珍字典》,(5)《拉丁—中文袖珍辞汇表》。作为汉语老师,他在澳门还培养了大批双语人才,“其中最出色的,就是1822到1869年连续四十七年在市政厅担任翻译的Joāo Rodrigues Gonçaves”(何高济等译,1983)。
伯多禄(Pedro Nolasco da Silva,1842—1912),澳门历史上第一任华务局局长,19世纪葡萄牙著名汉学家。他的学术成就主要表现在汉语教学和汉语教材的编写上。
1872年,政府第37号公报,任命伯多禄在圣若瑟学院教授汉语,它的课程包括:
(1)澳语的文法和口语;
(2)官话(即北京话Pekin)的口语;
(3)中文的翻译。(罗光,1982)
当时澳门汉语人才匮乏,伯多禄一人身兼五个学校的汉语教师,从小学到中学,从基础课程到专业课程,可以说当时他在澳门汉语教学中是独当一面。他先后编出的教材有:(1)《O Circulo de Conhecimentos em Portuguez e China》,这是供在香港学习的葡萄牙儿童用的;(2)《Língua Sínica Fallada》〔第一册《词汇》(Vocabulário)1901年,第二册《改良课本》(Licōes Progressives) 1902年,第三册《圣谕广训》(Amplificāo do Santo Decreto)1903年,第四册《常用短语、口语和标准会话》(Frases Usuais,Diáloqos,e Fórmucas de Conversacāo)1903年〕;(3)《教话指南》(Bússol; a ep Doa; ec to Cantonese)1912年;(4)《国文教科书》(Literatura Nacional)。此外他还翻译了一些欧洲汉学家编写的汉语教材。
伯多禄在汉语教材的编写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他的一些编写原则至今仍有启发,如他在《教话指南》的“备忘”中提到了汉语教材编写中的七个应注意的问题:
(1)它有一个总的培训目标:能说流畅的澳语;可阅读及理解中文商业文件;可以独立写简单的商业信件及家信;可用官话与人交谈;并且掌握中文文法概要;掌握拼音知识;掌握会话和会谈的方法技巧;学习2533个汉字。
(2)有分级的具体的培训目的,分级的教材和分期的教学进度。
(3)书面语与口语结合,澳语与官话结合,注意培养听、说、读、写等基本功。
(4)识字教学是初学的主要内容,最高阶段以语言的运用为核心环节。
(5)语音、语法、词汇各成系统,各年级有所侧重,但又浑为整体,反复巩固,综合运用。
(6)结合培训的社会要求,有的放矢。中、小学以培训商业人才为目的;政府翻译部门以培养外交、传译人员为方向。
(7)注意到循序渐进、培养兴趣、反复练习等教学原则,也注意到一般规律和特殊语法现象的分析。重视标准例句和常用公文程式教学。(刘羡冰,1994)
赵晓云(Tio Siao Hoen)是在厦门从事对外汉语教学的老师。荷兰人博雷尔(H. Borel)1892—1893年间在厦门学习,下面是他回忆在中国学习汉语的情况,给我们留下了赵晓云的珍贵资料:
“他是一位朴素的学校教师,是我在中国的第一位中文老师……赵晓云(Tio Siao Hoen)是我第一位‘先生’的名字——中国每位老师都称先生,意思是指年长而富于智慧的人。他与家人包括兄弟一起住在厦门一条窄巷中一间极其阴暗而简陋不堪的房屋里。我聘请他为我的私塾老师,每日讲授四小时的课,酬金不太高,每月十二块大洋(当时每块大洋1.60荷盾)即每月19.20荷盾。这个数目当然不能算一笔钱财。另外,他还给中国的学校教课,也可从中挣一些钱,但不可能很多。当时(即1892到1893年),中国通用铜钱,每1000枚至1400枚约合一块大洋。天哪,一个人竟然能以此养生。他年近六十,总是身穿丝制长袍,脚着毡毛拖鞋,后背拖着一条长长的辫子,鼻梁上架着一副宽大的眼镜。当他要坐下时,总是缓缓地、泰然地挪转身体,仿佛要坐到帝王的宝座上,把袍襟撩开,垂下宽袖,俨然一尊雕像,显得极为安然。不久,随着我听中国话能力的提高,我慢慢地意识到他已成了我的精神之父,而我这个雇佣他的人却是他的孩子。
“这位老师每月从我那里领取可怜的十二块大洋,每天清早如同我雇来的仆人一般出现在我面前。他用意味深长的几句话向我解释孔子和老子的经典。期间不时伴着很有形象力的手势,这是欧洲那些满腹经纶的教授做不到的。后来我写的有关在印度贤哲与审美方面的所有著作,实际上,都要归功于这位先生。况且,要解释清楚中国古代的经典,并非轻而易举,因为其意不只在字里行间,而且蕴于内容之中。但赵晓云力图把他的一字一句都带入一种妙不可言的气氛。他那虚浮却含有内劲的手势,更加突出了这气氛的微妙之处,使文章的精髓尽收其中。”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