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十六、十七世纪的自然观
经过文艺复兴运动的冲击,“自然”观念含义的重心较之古希腊时期发生了转移,哲学家们逐渐由对于自然本源意义的探讨转到“把自然实在限制在量——时间的量或空间的量——的复合上”[4],他们认为只有存在于数学事实中,可测量的事物才是最真实和最可理解的。因此,自然不再被视为一个有机体,而被视为一部数量机械,它既无理智也无活力,更无法从自身解释自我运动,其变化和过程是由外因推动的,所遵循的秩序也是从外部强加的:
自然界不再是一个有机体,而是一架机器:一架按其字面本来意义上的机器,一个被在它之外的理智设计好放在一起,并被驱动着朝一个明确目标去的物体各部分的排列。[5]
正如有机论自然观以“万物有灵”类比世界万物的关系,机械论自然观则以“一架机器”的隐喻来拆分世界整体的关系。
在工业革命影响下,机械的构造与使用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主要经验,商业与科技的发展逐渐催生出一种机械论自然观并逐步取代之前的有机论自然观。笛卡儿的机械论哲学无疑为这种自然观向哲学、科学和社会领域的扩散起到了启发与示范作用。他一改人们以物活论、有机论看待自然的方式,而以机械的理解方式来解释已知的自然现象。笛卡儿机械论哲学认为,自然界是由惰性的物质微粒构成,自然界的变化就是这些微粒运动的结果,而这些微粒的运动与各种精神、思维全无关系,它们遵循物理世界的因果必然律,把其他的一切运动发展形式都消解在机械运动当中。笛卡儿把哲学上的理解方式介绍到了科学研究的领域,为17世纪的科学技术革命提供了机械论的自然观基础。针对这种状况,美国科学史学家理查德·S.韦斯特福尔总结道:“17世纪实际上没有哪一种科学工作不受到机械论哲学的影响,而且,离开了机械论哲学,大部分的工作就无法被理解。”[6]在机械论哲学指导下,牛顿为自然确定了“万有引力”的规律,宣告了人类知识对于自然的胜利。其实,无论是笛卡儿,还是牛顿的自然观都仍不免带有神性。因为,虽然他们把自然视为一个巨大的机械系统,但最终还是从上帝那里为其寻找“最初的起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