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梭美学思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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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古希腊的自然观

古希腊人对于“自然”概念的理解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作为自然现象的集合物,二是指事物的本源与特征。就此,我们可以参照亚里士多德在《物理学》第二章第一节里的解释:“凡存在的事物有的是由于自然而存在,有的则是由于别的原因而存在。‘由于自然’而存在的有动物及其各部分、植物,还有简单的物体(土、火、气、水),因为这些事物以及诸如此类的事物,我们说它们的存在是由于自然的。所有上述事物都明显地和那些不是自然构成的事物有分别。”[2]这段话清楚地表明了两个区别,一是“由于自然”与“由于自然而存在的事物”,即本源与现象的区别;二是“由于自然而存在的事物”与“由于别的原因而存在的事物”,即自然物与制作物的区别。作为本源的“自然”具有运动性与自主性,因此自然的运动、活动或生命力得从自然事物自身中去寻找。在古希腊时期,人们往往在这层意义上来使用“自然”这一概念。历史学家柯林伍德就曾说:Φυσις(自然或本性)一词……它总是意味着某种东西在一件事物之内或非常密切地属于它,从而它成为这种东西行为的根源,这是在早期希腊作者们心目中的唯一含义,并且是作为贯穿希腊文献史的标准含义。”[3]因此,“自然”在古希腊时期,实质上就是指哲学家所说的万物的“本性”,而并非简单对象。

作为本源的“自然”自身中有着运动的机制、秩序的根本,使其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相互作用、有机联系,朝着有组织、有规律的方向发展。因此,“自然”的自为性又带有内在目的性的特征。其实,早在苏格拉底与柏拉图之时,他们就已经强调“自然”的目的性,只不过他们是从外部原因找寻目的根据,认为是神性或理智在支配万物,从而将自然神化、人格化,并以“附魅”来解释自然的运动与生命现象,这是一种带有浓厚神秘色彩的有机自然观。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强调的则是“自然”的内在目的性,摆脱了宇宙神创说与灵魂推动说的神秘性,不仅进一步深化了有机自然观,而且明确了自然是本质而非对象,是目的而非手段的观点。因此,在希腊哲学里,人被作为一个小宇宙来看待,而整个自然界则是一个大写的“人”,人与自然是有机统一的关系,地球表面上的任何存在物都是自然界这一充满活力的有机体的特定组成部分。

可见,即便是在思辨意义上,自然界仍然是有秩序与规律可循的,早期希腊的自然哲学一开始就具有强烈的科学精神。在实验科学领域,希腊人已经开始从理性层面来认识自然界,并逐渐创造了一套数学语言,力图把握自然界的规律。而这又难免将自然作为独立于人之外的整体对象来看待,造成人与自然的分化,主体与客体的认识论对立。但是,我们说,由于生产力发展的限制,古希腊的科学精神还只限于一种对于自然的“爱智慧”,使用的是理智的阐释与逻辑力量,还未激活其隐含的工具性欲望,这与近代哲学中的科技理性有所差异。但是,无可否认的是,古希腊人对待自然的理性态度又确实为西方科学技术史上的理性至上主义埋下了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