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公共服务理论与公共产品理论的契合
从公共服务理论的演变可以看出,公共服务是一个政治学(包括政治经济学)概念,最早的公共服务理念主要是从政治学、哲学角度讨论,主要是在探讨国家起源、政府作用时的附带阐述,直到狄骥提出公共服务概念后,公共服务才逐渐进入研究者的视野,成为行政学的重要内容,但并未取得突破性进展。直到1978年以后,传统的行政学(Administration)研究逐渐向公共行政(Public Administration)和公共管理(Public Management)研究转变,公共服务成为新兴的公共行政学与公共管理学的核心内容。其后,随着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公共服务这一术语才在全球大火,“这场改革运动使得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向新公共管理模式转变,政府的基本职责不再被看成是行使行政权力而被视为提供公共服务。由此,公共服务概念在政治学、行政学等学科中频繁使用,并成为政府职能的核心”。
公共产品是一个经济学概念,它在萨缪尔森的创造性研究之后才成为经济学的一个研究领域,但公共产品由于自身的市场失灵等特性,在其经济属性之外还具有政治和社会属性,因此对公共产品的研究往往都涉及政府事务和公共行为,也就不可避免地与政治学和公共管理发生了交集。
与此同时,公共服务由于关涉公共财政和资源配置,公共服务供给在公平的意蕴之外也包含对效率的追求,因此,公共服务需要经济学的理论与方法进行诠释和分析。特别是,在定义公共服务的概念时,公共产品的特性更具有学理性和精确性。因此,借用公共产品来解释公共服务便成为一种较为广泛的选择。随着公共经济学的建立和发展,行政学、政治学开始吸收经济学、管理学的思想,公共服务概念与公共产品概念自然而然走向一致,相互叠合。
总之,在经济学领域,人们使用公共产品概念,更强调其经济属性和配置效率,而在政治学、公共管理领域,甚至更广泛的社会生活、政府政策和媒体话语中,人们普遍使用公共服务,更强调其政治、社会属性和配置公平。
总体而言,“公共服务研究不仅涵盖公共产品研究的主题,而且拓展了新的研究领域。公共服务的研究范围与研究内容不仅涉及提供什么、提供多少和由谁提供的问题,而且还涉及为谁提供、如何提供的问题”。
需要指出的是: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是不能并列使用的。萨瓦斯(Emmanuel S.Savas)在《民营化与公私部门的伙伴关系》(Privatization and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一书中特别强调,产品和服务“这两个术语将被用作同义词”。产品按其形式分为有形产品和无形产品,有形产品是实物,无形产品就是服务。实物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可以在时间与空间分离,而服务产品的生产与消费则是时空一体的。因此,当谈到公共产品时,其中是包含公共服务的;而谈到公共服务时,其中也是包含公共产品的。
如果说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还有存在差异的地方,应该就在这里:有的论述把一些公共政策、法律法规称为制度性公共产品,因为其具有正外部性和公共性。那么公共服务显然不应包括制度性公共产品。换言之,除了制度性公共产品,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同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