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都的规划与复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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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元大都规划研究的若干问题

关于元大都规划的若干问题,多年来有许多学者进行了研究,除单士元先生在1970年代不同意《元大都的勘查和发掘》简报中有关元大都宫城位置的观点和结论外,其他学者大多以《元大都的勘查和发掘》为依据研究元大都规划的若干问题,故不能复原元大都规划的原貌。笔者在元大都规划复原研究中发现《元大都的勘查和发掘》中所持观点和所得结论,自相矛盾而不能自圆其说(详见下文剖析),盖因没能对考古资料进行实证研究,而多出自推测所致。因此,在对元大都规划进行复原研究时,就不得不质疑《元大都的勘查和发掘》简报中的若干观点,就不得不指出以往元大都规划研究中的一些误区,就不得不提出一些让人们重新认识元大都规划的新观点。在此,笔者将研究元大都规划的若干问题的心得奉献给读者和有关专家。

一、《元大都的勘查和发掘》辨误

多年来,学术界在元大都研究领域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但对于元大都规划的研究,还处于相对滞后、甚至是一些错误观点盛行的起步阶段。究其原因,盖因《元大都的勘查和发掘》一文对有关元大都的规划、建筑空间和元里制的错误推测所致——

(一)对元大都大城城墙尺度的错误推测。

关于元大都大城城墙的尺度,《元大都的勘查和发掘》一文根据“城墙全部用夯土筑成,基部宽达24米”,并据此推测城墙高约16米,顶宽约8米,城墙底宽与高及顶宽的比例为3∶2∶1。而实际上城墙工程是由城基工程和城墙墙体工程两部分组成的,而城基的宽度一定要大于城墙墙体的底宽,城墙才能坚固。著名考古学家宿白先生在《隋唐长安城和洛阳城》一文中记述了唐长安大明宫之版筑土城墙的“墙基宽约13.5米、深1.1米,城墙筑在城基中间,两边比城基各窄进1.5米左右,底部宽10.5米”(4)

依据文献记载和郑州商城、辽南京、元上都等古都的版筑土城墙的高度与宽度的比例,通过对元大都大城北城墙西水关和位于古观象台东侧位置的元大都大城之东南城角的考古发掘,以及在拆除明北京内城东、西城墙时发现并获知的元代版筑夯土墙体的底部宽度、高度和坡度,我们得知:元大都大城土城墙的底宽与高及顶宽的比例为4∶2∶1(本书第一编第二章第三节有详细论证)。即城墙底宽约12步(约18.87—19.2米,合58.95—60元营造尺),与蒋忠义《北京观象台的考察》(载《考古》1983年6期)论述的考古勘查发现的元大都大城东南城角城墙和北土城西段城墙的底宽约18.5米相当。城墙高约6步(约9.44—9.6米,合29.5—30元营造尺),与拆除明北京内城东、西城墙时发现的元代夯土层的高度相吻合(参见张先得编著《明清北京城垣和城门》,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28、29页);顶宽约3步(约4.72—4.8米,合14.75—15元营造尺),与法国人沙海昂注、冯承钧译《马可波罗行纪》(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334页)第八十四章《大汗太子之宫》关于元大都大城城墙“墙根厚十步,然逾高逾削,墙头仅厚三步,遍筑女墙,女墙色白,墙高十步”的记载基本相一致。

笔者为弄清有关元大都的规划问题,曾多次致电、致函并于2008年5月27日拜访了当年主持元大都考古勘查工作的徐苹芳先生,得知当时得出的关于元大都大城城墙为3∶2∶1的建筑比例的观点,是根据城基的宽度和《马可波罗行纪》“墙高十步”的记载做出的推测结果,而非经过实证论证。

笔者认为:学术研究中一些观点的推测,必须要有客观依据的支撑才行,必须充分地参考和梳理史料才行,不应该断章取义或置有关成组数据于不顾,而只采用个别数据来牵强附会。比如:《马可波罗行纪》记载的元大都大城城墙有三个数据:①墙根厚十步;②墙头仅厚三步;③墙高十步。

需要梳理的是:《马可波罗行纪》对元大都一些建筑之高度的记载是不够准确的。如:记载宫城城墙“高十步”,实际高度为“三十五尺”(参见《南村辍耕录》卷二十一《宫阙制度》),约合11.2米,折合约7.5步。再如:记载宫城厚载门以北“一箭之地”的大内御苑的“绿山”之高度为“高百步”,而实际高度仅有约30步(约47米)。

《元大都的勘查和发掘》一文对元大都大城城墙建筑尺度及其底宽、高、顶宽三者比例的误判,盖因其错误地将城墙基部的宽度等同于城墙墙体底部的宽度,以及对史料记载的有关元大都城墙的成组数据没有进行梳理所致。

(二)对和义门瓮城门遗址的高度和建筑技术的错误推测。

关于元大都和义门瓮城城门的高度和券式建筑技术,《元大都的勘查和发掘》一文是这样阐述的:“1969年夏,拆除西直门箭楼时发现的和义门瓮城门遗址……城门的残存高度约22米,门洞长9.92米,宽4.62米,内券高6.68米,外券高4.56米……这座城门的建筑,是唐宋以来‘过梁式’木构城门发展到明清砖券城门的过渡形式。砖券只用四层券而不用伏(券为竖砖,伏为丁砖),四层券中仅一个半券的券脚落在砖墩台上,说明当时的起券技术尚未完全成熟。城楼做成地堡式,两侧的两间小耳室是进入城楼的梯道。”从《考古》1972年6期所附的《元大都和义门瓮城城门(城楼)遗址图片》得知:地堡式城楼的地面高度,仅比高6.68米的内券高出约2米,或与两边的城墙顶部等高,或略低于两边城墙顶部的高度。根据拆除北京内城西城墙时得知的元代夯土层的高度约9米多,应比和义门瓮城地堡式城楼的地面略高一些,与图片所显示的地堡式城楼两侧之小耳室梯道的高度相当。

《元大都的勘查和发掘》一文既说城门的“内券高6.68米,外券高4.56米”,怎么又说“城门的残存高度约22米”呢?从和义门瓮城城门遗址的照片看,城台略高于城门,城楼略高于城台,不知“城门的残存高度约22米”的结论从何得出。是否是12米的误记或是铅字排版之误?从遗址照片看,地堡式城楼耳室残存墙壁的顶端的高度约为12米。

关于券式城门的建筑技术,并非像该报告所说的,券式砖门的建筑技术成熟于明代,而元代是过渡期。从考古发现得知:券式砖门建筑技术最迟成熟于汉代。再者,先于元大都修建的元上都的城门就是采用的券式城门技术。而元大都和义门瓮城门之所以采用半券式城门,是因为时间所迫,面临农民起义军对大都的威胁,仓促修建的。

(三)对元大都宫城空间位置的错误推测。

关于元大都宫城城墙和厚载门的空间位置,《元大都的勘查和发掘》一文是这样介绍的:“宫城的南门(崇天门),约在今故宫太和殿的位置;北门(厚载门)在今景山公园少年宫前,它的夯土基础已经发现。东、西两垣约在今故宫的东、西两垣附近。宫城的墙基,由于明代的拆除改建,保存不好,残存的最宽处尚超过16米以上……经过钻探,在景山以北发现的一段南北向的道路遗迹,宽达28米,即是大都中轴线上的大道的一部分。”

这段文字表述得极为含混,令人产生如下疑问:

1.在景山公园少年宫前多少米至多少米的范围内发现的所谓的厚载门夯土基础?该夯土基础南北、东西的长度各是多少米?为什么不详细写入该报告中?

2.为什么在被推测为“元宫城厚载门遗址”的景山公园中北部东西一线,始终没有发现城墙遗址(5)

3.根据推测的元宫城崇天门和厚载门的位置,认定元宫城南北长度超过1000米,与《南村辍耕录》记载的元宫城“南北六百十五步”(约967米)多出了约21步(约33米),发现的“宫墙的墙基……残存的最宽处尚超过16米以上”的具体的空间位置又在哪里?

4.元宫城厚载门如果是在景山公园少年宫前,那么景山北麓以北的宽达28米的道路遗迹,就要纵贯宫城内廷。可是元明两代史料关于元大都宫城,都没有28米宽的大道纵贯宫城内廷的记载。可知此地已是宫城以外了。

此推测观点的错误之处在于:误把在景山公园少年宫前发现的进深约16米的建筑夯土基础,认作是“元宫城厚载门夯土基础”;又误把故宫太和殿认作是“元宫城崇天门基址”;进而推测出“元宫城南北长约1000米”这样带有结论性的观点,并认为《南村辍耕录》关于元大都宫城“南北六百十五步”的明确记载有误。该推测观点是经不起推敲的:

首先,推测出的“元宫城南北空间长约1000米”的观点,与《南村辍耕录》记载的“宫城南北六百十五步”相差了约21步,约33米!“宫城南北六百十五步”完全是按照传统文化理论进行规划的,也符合今故宫的南北空间长度,更与宫城空间规划的历史变迁相吻合。笔者在《元大都宫城位置考》一文中,从隋元明三代里制的实证研究、元明建筑风格对比、宫苑诸建筑空间位置比较、元大都中轴线与皇城规划、中轴线宫苑空间规划的历史沿革、考古资料数据等六个方面,通过五十六个论据,详细论证了元大都宫城的空间位置与明北京宫城的空间位置完全同一。进而得知:“元宫城南北空间长约1000米”的推测观点是难以成立的。

其次,在今景山公园寿皇殿以南,考古勘查发现的被推测为“元宫城厚载门基址”的古建筑基址,其南北进深约为16米(合50元营造尺),为元代的便殿规制,与《南村辍耕录》记载的元大都宫城厚载门城楼南北“进深四十五尺”(约14.4米)不能吻合。了解古建筑的人都知道:城楼南北进深要小于城台台面的南北进深,而城台台面的南北进深要小于城台底部的南北进深,而城台底部的南北进深又要小于台基的南北进深。城台台基的南北进深一般要比城台底部的南北进深多出约30尺,因城台“收分”的因素,城台底部的南北进深一般要比城台台面(不含女墙)的进深多出约10—15尺,而城台台面的南北进深一般要比城楼(含城楼基座)的南北进深多出约20—30尺。从《南村辍耕录》记载的元大都宫城厚载门城楼南北“进深四十五尺”看,厚载门城台台面(不含女墙)的南北进深应该在65—75尺(约20.8—24米),厚载门城台底部的南北进深应该在75—90尺(约24—28.8米)。今故宫神武门城台底部的南北进深约为28米多(约合89.5元营造尺)。

第三,所谓的“元宫城厚载门基址”前后有台阶(6),因此,该古建筑基址很可能是元大内御苑中轴线上的便殿基址,或是《析津志》记载的元世祖“籍田”以西的“大室”(7)基址;如果有门洞,则是元代盛行的过街塔的基址。

所谓“元宫城厚载门基址”的观点难以成立的另一条依据是:在该建筑基址东西一线,始终没有发现有城墙的基址、遗迹。所以,元大都宫城的北城墙不可能是在景山公园寿皇殿以南东西一线上,而应该是在景山以南“一箭之地”(8)的今故宫北城墙东西一线上,即元大都宫城的空间位置与明北京宫城的空间位置完全相同,也可以说明朝永乐皇帝迁都北京时所兴建的宫城,正如故宫研究大家单士元先生认为的那样——“可以肯定明代永乐初年兴建的皇宫,就是在元代大内旧基上建造起来是千真万确的。”(9)

第四,认定今故宫太和殿为“元宫城崇天门基址”的观点,实属主观推测,而没有任何考古依据(10)

第五,只根据在景山山顶往下钻探约20米,发现有建筑渣土,就推测“景山下面压着元宫城内廷宫殿延春阁”。此推测观点令人难以信服的原因如下:

1.该次钻探没有探到有什么宫殿基座和基址,怎么就能推测是延春阁呢?

2.元代史料《析津志》记载:“西华门,在延春阁西,萧墙外即门也。”(11)又记载:“出西华门,过西上北门,至仪天殿。”

3.元代史料记载景山在元初已经存在,如:《马可波罗行纪》载“北方距皇宫一箭之地,有一山丘,人工所筑,高百步,周围约一哩……”、《南村辍耕录》载“厚载北为御苑。外周垣红门十有五,内苑红门五,御苑红门四。此两垣之内也……”、《析津志》载“松林之东北,柳巷御道之南,有熟地八顷,内有田。上自构小殿三所。每岁,上亲率近侍躬耕半箭许,若籍田例……东,有水碾一所,日可十五石碾之。西,大室在焉”。

4.在景山东北部发现的元世祖“籍田”之所东部的水碾轮、石权、粮仓等元代实物,否定了“景山下面压着元代延春阁”的推测。

5.“六重证据法”论证了景山主峰是隋临朔宫中轴线始规划的“原始坐标点”和元大都中轴线的“中心点”。“景山下面压着元宫城内廷宫殿延春阁”的观点,更是难以成立。从被推测的“元宫城厚载门基址”到景山主峰的南北直线距离约150米,尚不足100元步,与史料记载的元大都宫城南北只有外朝和内廷两组空间规划,外朝约占宫城南北空间的3/5(约580米)强,内廷约占宫城南北空间的2/5(约380米)弱的比例不能相符。

第六,《析津志》关于元世祖忽必烈“籍田”之所的空间方位的记载:“松林之东北,柳巷御道之南,有熟地八顷,内有田。上自构小殿三所。每岁,上亲率近侍躬耕半箭许,若籍田例……东,有水碾一所,日可十五石碾之。西,大室在焉。”描述的正是景山的东北部。2006年2月27日,景山公园在修缮位于景山东北部的东花房的施工中,发现一个元代的大石权,以青石雕刻而成,刻有“三百斤”字样。2006年11月12日,在同一施工中,又发现了一个小石权,刻有“五十斤”字样。景山公园东北部现存的元代水碾碾盘(轮),厚度为160毫米(合0.5元营造尺),外圈直径为640毫米(合2元营造尺),中孔直径为280毫米(合0.875元营造尺),水碾碾盘(轮)的尺度均为元代尺度特征,可以证明景山公园东北部就是元世祖忽必烈的“籍田”之所。

在“籍田”西部的“大室”,即位于大内御苑山后中轴线北段中部的祭祀殿堂;在“大室”正南,即寿皇门以南的松林以北的山后中轴线北段之南部,很可能就是考古人员勘查发现的所谓的“元宫城厚载门基址”,实为元代盛行的“过街塔”基址。因不是什么“元宫城厚载门基址”,所以在其东西一线,一直没有发现有“宫城城墙”的基址。

第七,《南村辍耕录》记载元大都宫城“东西四百八十步(恰折合“二百三十六丈二尺”,即236.2明营造丈),南北六百十五步(恰折合“三百二丈九尺五寸”,即302.95明营造丈)”,《故宫遗录》记载“宫城周六里许”,《万历大明会典》记载“宫城周一千七十八丈三尺”,《明史·地理志》记载“宫城周六里一十六步”。根据《南村辍耕录》的相关记载,我们推知:元大都宫城东西长度应为479.5元步(因古人没有“0”和“小数点”的概念表述,故将象征皇权规制的479.5步,表述为480步),周长约为2189元步(约3442.2米)。按元里制每里为300步,折合约7.3元里;按明里制每里为360步,折合约2176明步,即“宫城周六里一十六步”,又恰折合“一千七十八丈三尺”,即1078.3明营造丈。参见笔者《关于元代里制、里长、尺长、步长的实证研究》和《关于明代里长、尺长、步长的实证研究》二文的相关考证。

第八,“元宫城位于明宫城以北约四百多米”或“明宫城较元宫城南移了约四百多米”的观点,与史料记载的元宫城与宫苑诸建筑的相对空间均不能相符:

1.所推测的“元宫城东、西华门应该位于景山前街东、西两端”的观点也没有找到任何考古依据。

2.《明英宗实录》记载:“正统元年六月丁酉,修阙左、右门和长安左、右门,以年深瓴瓦损坏故也。”明英宗正统元年(1436年)距明太宗永乐十八年(1420年)改建北京宫城仅仅16年,但阙左门、阙右门却因“年深瓴瓦损坏故也”而修葺。从此次修葺阙左门、阙右门的情况可知:明宫城的阙左门、阙右门就是沿用的元宫城的阙左门、阙右门,明宫城就是在元宫城基址上改建的可谓确凿无疑!

3.再从《南村辍耕录》记载的大内御苑、隆福宫、仪天殿、万寿山、兴圣宫等建筑空间与宫城的相对位置,《析津志》记载的西华门、西上北门、仪天殿、枢密院等建筑空间与宫城的相对位置,《故宫遗录》记载的丽正门、灵星门、周桥等建筑空间与宫城的相对位置分析,元宫城确实是与明宫城在同一空间位置,而不在后者以北四百多米的位置上。

4.认为明永乐朝迁都北京将大城南城墙南移是因为宫城南移所致,殊不知宫城的空间根本没有任何改变,实乃“三朝五门”规划所致。笔者认为,学术研究决不能因主观认识的偏颇而任意取舍史料,更不能轻率地否定史料记载和“活化石”客观依据的存在。

如:考古勘查证明:元大都丽正门处南城墙基址中线北距故宫午门(即元大都宫城崇天门)约750米,约合477元步;丽正门城台内、外侧,分别北距皇城灵星门约255—约273元步,与《南村辍耕录》“大内南临丽正门”、《马可波罗行纪》“第一道墙距第二道墙约一里”、《析津志》“缎匹库南墙外即皇城南垣”、《故宫遗录》“丽正门内,曰千步廊,可七百步,建灵星门,门建萧墙……门内二十步许有河,河上建白石桥三座,名周桥……度桥可二百步,为崇天门”等元代和明初的史料所记载的元大都宫城与明清北京宫城的空间位置完全同一,而不是两者南北相距约400多米。

第九,对在景山北麓和景山北垣外考古勘查发现的一条宽约28米的南北道路遗迹,推测为“元大都中轴线道路基址”的观点,同样难以成立。《析津志》记载了大都的街制:大街阔24步(约合37.74米),小街阔12步(约合18.87米)。元大都中轴线的宽度,按传统规制应该是所有道路中最为宽阔的,即30元步阔。而约28米,尚不足18元步阔,怎么可能是元大都规划的中轴线御道的宽度呢?水文考古工作者对“玉河”进行的勘测结果:河道宽度约28米,约合隋制12隋丈或20隋步。笔者在《隋临朔宫空间位置考辨》《北京中轴线的千年变迁》等文中详细论证了隋临朔宫及其中轴线的规划,认为在景山北麓和北垣外考古勘查发现的约28米宽的道路基址,应为隋临朔宫中轴线御道基址的宽度,而非元大都中轴线御道基址的宽度。

(四)对元大都皇城南垣空间走向的错误推测。

《元大都的勘查和发掘》一文认为元大都皇城“南墙在今东、西华门大街以南。南墙正中的灵星门在今午门附近……墙基宽约3米左右”。笔者认为:这一观点,是把在东华门与东上门之间的东华门大街之南夹墙基址,误认作是“元皇城南垣”,与《故宫遗录》记载的元皇城灵星门北侧至宫城崇天门“可二百步”的南北直线距离与空间位置不能吻合。也与考古发现的丽正门处南城墙遗址中线距故宫午门约750米的南北直线距离不能相合。笔者在本书元大都皇城一章中,论证了元皇城南垣及灵星门位于端门稍北和缎匹库南墙外东西一线,距元皇城北垣及厚载红门恰为5元里(合1500元步,约2359米),距宫城崇天门(即明宫城午门)南侧约213元步(约335米),又南距大城丽正门北侧为255元步(约401米)。

(五)对元大都大内御苑空间位置的错误推测。

《元大都的勘查和发掘》一文所附《元大都示意图》未标注大内御苑的空间位置。但推测大内御苑北垣紧邻皇城北垣。《马可波罗行纪》《南村辍耕录》《析津志》均记载:大内御苑在宫城厚载门外,为双重墙垣环绕,其东北部有忽必烈的籍田半顷(12),北有柳巷御道、西南有松林、东有水碾所、西有大室。忽必烈曾躬耕“半箭许”(13)。在今景山公园山后松林的东北部,发掘出石磨盘、石官砝等元代实物以及地面上存留至今的元代粮仓,证明元世祖的半顷“籍田”(14)就在大内御苑的东北部,紧临“柳巷御道(今景山后街)之南”,而不是紧临皇城北垣。元明两代史料从未记载元皇城厚载红门以内即籍田之所。

(六)对元大都中心台、中心阁、鼓楼、钟楼、钟楼市空间位置的错误推测。

《元大都的勘查和发掘》一文认为:“元大都全城的中轴线,南起丽正门,穿过皇城的灵星门,宫城的崇天门、厚载门,经万宁桥(又称海子桥,即今地安门桥),直达大天寿万宁寺的中心阁(今鼓楼北),这也就是明清北京城的中轴线……元大都的钟鼓楼,并不在中轴线上,而是偏于中轴线稍西,即今旧鼓楼大街。”并推测元大都钟楼和鼓楼,分别位于旧鼓楼大街北口和南口,推测元大都“钟楼市”位于旧鼓楼大街北口,推测中心台位于中轴线以西、中心阁位于中轴线上。但在对旧鼓楼大街的考古勘探中,从未发现有任何建筑遗址、遗迹,却仍然坚持上述推测的错误观点。

《马可波罗行纪》记载钟楼位于大城之中央,《析津志》记载:钟楼前“十字街道路最为宽广”,钟楼市在钟楼前、后街。鼓楼,东,大街东去,督府治所;南,海子桥、澄清闸;西,斜街过凤池坊;正北钟楼。中心阁,在鼓楼东,差北。根据史料记载和考古勘探得知:元大都鼓楼在中轴线与中纬线交汇点上,钟楼在鼓楼正北,即元大都的钟鼓楼均在中轴线上,而中心阁则在中轴线以东。

(七)对元代里制、里长、尺长、步长的错误推测。

《元大都的勘查和发掘》一文发布了元大都考古队于20世纪60年代中期对元大都城墙进行实地勘测所得周长数据约为28600米。与明末清初大学者顾炎武《历代宅京记》引《南村辍耕录》记载的大都“城方六十里二百四十步”相吻合。对如此明确的记载,有人却简单地将大城周长“六十里二百四十步”拆分为“城方六十里,(里)二百四十步”两个意思:一是说大城的周长,二是说元里制的里长,并在“二百四十步”前加了一个衍文“里”字。这是明代刻本的误刻。试想:元代人写的记载元大都大城周长的数据,还有必要对生活在元代的人们注解每元里是多少步吗?就如同我们今天建设一个园区,规划周长为3.5公里一样,还有必要再向人们重申每公里是多少米吗?!再者,古代都城的营建,其周长多为里数+步数,如:隋唐西京长安大城周长分别为隋大制69里125步和唐大制65里280步。又如:隋唐东都洛阳大城周长分别为隋大制69里210步和唐大制66里28步。

1元里等于240步的观点从何而来呢?笔者发现该观点仅仅是对《南村辍耕录》关于元大都“宫城周回九里三十步,东西四百八十步,南北六百十五步”的误解所致,即以(480步+615步)×2=2190步=9里30步,而得出的结论,却不与《南村辍耕录》关于元大都“城方六十里二百四十步”和《故宫遗录》关于元大都皇城“周回可二十里”的记载进行验证,既未参考《南村辍耕录》关于宫城夹垣和《明太祖实录》关于“元皇城周一千二百六丈”的相关记载,也未对上述记载的元大都宫城及其夹垣的实地空间进行勘查,更未对元里制和元步长进行实证性的研究,仅凭“宫城周回九里三十步,东西四百八十步,南北六百十五步”一条文献记载,就得出每元里等于240步的结论,其结果值得商榷。

考古勘查的元大都大城周长约为28600米,如果按240步为1元里、每步为1.55米计算的话,60元里为22320米,与28600米相差了约6280米!《故宫遗录》记载的元皇城“周长可二十里”,则变为25里!

可知:1元里不等于240步。对这两个明显的“硬伤”——大城周长相差约6280米(合16.88里)、皇城周长相差5里的问题,却被学术界长时间的回避和搁置,鲜见质疑和证明。再者,如果按照240步为1里来解释元里制的话,元大都规划中的所有问题都无法解释清楚。

笔者遍查中国度量衡史,发现隋唐以来里制有大小二制,大制1里合360步,小制为古制1里合300步;尚未发现有240步为1里的例证。为说明此问题,笔者撰写了《关于元代里制、里长、尺长、步长的实证研究》(参见本书绪论第三节)一文,论证了元代1里为300步,而不是240步。按照笔者考订的元代里制、里长、尺长、步长,元大都大城、皇城、宫城、中轴线以及居民宅院的规划模数等规划中遇到的所有问题,都能顺利得到解决。

考古勘查所得数据、实证研究、中国尺度史、顾炎武的《历代宅京记》均能证明:元里制乃遵循古制以300步为1里,而非以240步为1里。

笔者曾经就《元大都的勘查和发掘》一文中的若干观点,多次致电、致函徐苹芳先生,后来又当面请教过徐苹芳先生,也拜访了考古当事人蒋忠义先生,理清了当时的情况和推测观点出台的背景。笔者坚持“学术不为尊者讳”的原则,通过《〈元大都的勘查和发掘〉辨误》一文,将徐苹芳先生发现而没有更正的推测观点(如赵正之先生认为元大都钟楼、鼓楼及钟楼市在旧鼓楼大街的推测观点)加以更正;将徐苹芳先生发现而未能解决的问题(如在景山北墙外发现的土墙问题),或对一些不明发现而做出的推测观点(如在景山寿皇殿以南发现的古代建筑基址,推测为元大都宫城厚载门;再如将故宫太和殿推测为元大都宫城崇天门等等若干推测观点)加以澄清。

二、元大都规划研究中的误区与走出误区的方法

由于人们对考古的信任甚至是盲从,使得一些学者失去了独立思考和实证研究的能力。这一现象,在元大都规划研究中尤甚,以至于走进了误区。

误区一:仅依靠单一学科的资料甚至是曲解单一学科的资料开展研究而得出结论。研究古都古城规划,不能只依靠“二重证据法”,更不能仅仅依靠曲解的考古资料进行研究。而应该依靠“六重证据法”,即对六个客观因素进行综合研究。遗憾的是多年来学术界仅运用“二重证据法”即史料记载与考古查探互证的方法研究古都规划。“二重证据法”致使元大都规划研究做得很不到位:一是对史料的误解和曲解,二是对考古资料的任意取舍和张冠李戴。仔细分析《元大都的勘查和发掘》所得出的观点和结论,皆不外乎这两点。对此,笔者已在上文详述,此不再赘。

误区二:局限于开展盲人摸象式的局部研究并得出结论。

如:对元大都皇城灵星门和周桥空间位置的研究,仅仅是孤立地分析一个空间现象,而置其他若干因素于不顾,既不与其他空间规划相比较,更无从整体空间规划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次如:关于元大都宫城内廷延春阁被明代压在景山之下,元宫城东西华门在明故宫北角楼南侧的结论实乃推测观点,而非实证研究。

再次如:推测明代将元大都大城南垣由长安街南侧南移至正阳门一线,是因为明故宫将元宫城南移了约400米所致。殊不知,明代南移大城南垣是因为规划三朝五门所致,即在宫城与大城之间增加了两道城门之故,而宫城则没有移动。

误区三:以缺乏实证研究以及不合逻辑的推测为主导开展研究并推断出结论。以往的元大都规划研究,就是基于《元大都的勘查和发掘》进行的,却未发现该文逻辑混乱、多处观点不能自圆其说的弊端。

如:该文说在明清北京西城墙三合土下,距地面约9米多高,发现了元代城墙顶部中央有长三百多米的排水瓦管,却又推测元大都城墙高16米!

次如:在景山以北勘探中轴线,勘探到有约28米宽的陆基,而在雍和宫西北、地坛以南勘探出街道陆基宽约38米。遂推测元大都中轴线规划宽度为28米,约18步。与史料记载的元大都街制规定的大街宽度为24步(约38米)不符,也与《析津志》关于“钟楼前十字街南北东西道路最为宽广”的记载不合。哪有中轴线的宽度窄于其他大街的规划道理?

再次如:对元大都宫城空间位置的推测。在景山寿皇殿以南勘查发现有一处带有门道台阶的建筑基址,尽管在其东西一线上始终没有勘探出城墙基址,仍推测是元大都宫城厚载门;继而推测太和殿的台基是元大都宫城崇天门城台;推测元大都宫城南北长度1000—1200米,并认为元代史料《南村辍耕录》记载有误!

笔者认为:进行元大都规划和宫城空间位置的复原研究,必须要将实地勘查与尺度法验证相结合,才能走出人为设置的研究误区,才能解决历史悬疑的一些问题。

如元代里制问题,有三个参考标尺:一是元代是否遵从古制以300步为1里;二是元代是否沿袭宋制以360步为1里;三是以《南村辍耕录》刻版中的衍文“里”字为依据,认为元代以240步为1里。笔者认为,真正解决元里制问题,应跳出史料衍文的羁绊,须进行实地勘查才能验证元里制和里长的问题。

根据元大都考古勘查所得数据分析得知:元代里制乃沿用古制,里长为300步;而不是一些学者依据《南村辍耕录》刻版中的衍文“里”字而认定的元代里长为240步。因为只有在元代里长为300步时,元大都大城、皇城、宫城、宫城夹垣,以及中轴线长度等规划数据,才能与史料记载和实地勘查完全吻合。

如:实地勘查的元大都大城周长约为28600米,与《南村辍耕录》记载的大都“城方六十里二百四十步”相吻合。以元里长为300步计,60里240步等于18240步,约为28600米。如果以元里长为240步计,60里等于14400步,约为22320米,与实地勘查的28600米不能吻合。二者相差达6280米,多出了约17里!“城方六十里二百四十步”就变成了“城方77里”!

再如:实地勘查的元大都皇城周长约为9400米,恰合6000步,以元里长为300步计,与史料记载的元皇城“周长可二十里”相吻合。如果以元里长为240步计,20里等于4800步,约为7440米,与实地勘查的约9400米相差达1900多米,多出了5里多!“周长可二十里”就变成了“周长可25里”!

又如:史料记载元大都宫城夹垣周长为元制“九里三十步”,合明制“一千二百六丈”。根据明初史料记载和实地勘查得知:当时丈量元大都宫城夹垣(明初称皇城)周长的明尺长约为35.4772厘米(参见本书绪论第三节第二部分),恰折合以元里长300步计的“九里三十步”的长度,约为4293米。如果以元里长为240步计,“九里三十步”等于2190步,约为3395米,与明初实地勘查所得数据“一千二百六丈”约4293米相差达900米,多出了2.4里!

由以上例证说明,在古都规划复原研究中,实地勘查所得的数据是验证史料数据或更正某些人错误理解的史料数据的唯一可行的方法。所以,进行古都规划复原研究,就必须进行实地勘查与尺度法互证的实证研究,而抛弃任何个人的主观推测。实地勘查与尺度法验证相结合的实证研究方法论证了元大都宫城的空间位置与明北京宫城完全同一。

三、就元大都规划提出若干新观点

笔者在研究元大都时,最初也相信有关“考古依据”,但随着研究的深入,发现有关“考古依据”值得怀疑,特别是在通过实证研究破解了元代里制、里长、尺长、步长以后,愈发觉得必须质疑有关“考古依据”,才能匡正因有关“考古依据”演绎出的诸多错误观点,才能结束多年来元大都规划研究中凭借主观猜测得出观点结论的一大遗憾。为还原元大都规划的历史时空,笔者力求在本书中运用“六重证据法”,通过实证研究,质疑有关元大都规划的若干错误观点,提出并论证与元明两代史料记载相符、与元代里制尺度相合的一些新观点,从而解决元大都规划中悬而未决的一系列问题,以就教于方家——

1.元大都宫城,乃沿用金大宁宫宫城之空间规划,后又为明北京宫城所继承,史料记载的元大都宫城的规划尺度与明北京宫城的规划尺度,换算后的长度完全吻合,而不是“明北京宫城在元大都宫城基址上南移了400多米”(15)

2.元大都宫城外,规划建有夹垣,周长“九里三十步”(约4293米),即明洪武元年(1368年)徐达命部将丈量的“元皇城周长一千二百六丈”。元末、明初所指的“皇城”,乃“宫城”,即宫城夹垣以内的空间,而宫城又称为“内皇城”“里城”;而后人所指的皇城城垣,元末、明初称为“拦马墙”“外禁垣”。

3.元大都大内御苑,乃沿用金大宁宫之琼林苑,后又为明北京大内禁苑所继承;景山,应为隋代所堆筑,最迟为元代所堆筑(16),而不是明代所堆筑。元世祖的“半顷”(17)“籍田”就在大内御苑的东北部,即“松林之东北,柳巷御道之南”(按:在今景山公园东北部的花房工地,出土有元代之水碾的石碾轮、石碾盘、大小石权等元代遗物,与史料记载的元世祖的“籍田”之所的空间位置相吻合)。

4.元大都皇城,是在金大宁宫空间基址上改、扩建而成的,其南垣位于“缎匹库南墙外”(即端门稍北)东西一线,而不是位于东华门大街稍南东西一线;元皇城灵星门位于端门稍北处,而不是位于午门附近;周桥,位于今端门以北不远处,而不是位于今故宫内五龙桥位置。

5.元大都大城之城墙、城门的空间规划,是以历史街道及河渠为规划依据的。

6.元大都大城城墙周长,有原规划方案和修订规划方案,原规划方案为60里195步,修订规划方案为60里240步。

7.元大都大城城墙的建筑工程规划是有模数依据的,建筑模数是3.75元营造尺(1.2米);城墙的坡度依据是勾股定理;城墙的底部宽度与高度及顶部宽度的比例为4∶2∶1,而非3∶2∶1;元大都大城城墙的修筑用时为4年,而非10年以上。

8.元大都因沿用金大宁宫为宫城、大内和皇城,平面规划为帝京规制的准“五重城”结构,而不是只有宫城、皇城、大城“三重城”结构。

9.元大都中轴线乃沿用金大宁宫中轴线,后又为明北京中轴线所继承;元大都中轴线长度及各区域空间的规划尺度充分彰显了皇权的“九五之尊”。

10.元大都千步廊规划在大城丽正门内、皇城灵星门外的空间里,南北长度约225元步(约354米),而不是南北长约700元步(约1100米);明北京长安左、右门,乃元大都千步廊横街与千步廊之东、西街相交汇的中仪门。

11.元大都钟楼、中心台、后建的鼓楼,以及钟楼市,都位于中轴线的北端,而不在中轴线以西的旧鼓楼大街的北端。

12.元大都天坛,乃沿用金中都日坛并改造而为之,后又为明北京天坛所继承。

13.元大都之众多粮仓、官署,乃沿用和改造前代粮仓、官署而为之。例如:位于海子东北岸的北中书省,其前身是金代金兀术的“北相庄”;位于大内以南五云坊的南中书省,其前身是金代的“南相庄”。

14.元大都民居宅院的规划面积是依据模数规划的并分为若干种,模数是1元亩,即11元步×22元步。

15.元大都通惠河,乃沿用金代漕运河渠并疏浚而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