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德育在社会发展中“工具性”价值的具体表征
发展是时代的主题,时代在进步,社会在发展,追溯发展的原因,让我们不自觉地想到唯物史观的一个原理: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外因是事物发展的条件。同理,社会的发展也有其内因和外因,经济基础也就是物质条件提升是发展的内因,上层建筑也就是精神世界的丰富是发展的外因。德育作为丰富人类精神世界的主要方式,与物质条件提升的主要外显形式——社会之间有着必然的关系。
1.德育是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首先,经济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的发展会推动人类精神世界的发展。而如果没有精神世界的发展,经济的发展也是一种枉然,也就是说,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推动社会整体稳步向前发展。
其次,经济发展对社会发展的决定性作用并不是自动发生的,而是通过思想道德建设的提升间接发挥作用的。正如俄国马克思主义传播者普列汉诺夫所说:“经济几乎从来不会自行胜利,从来谈不上经济会自动起作用,而总是只能借助于上层建筑。”两者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同时,两者也有各自的相对独立性,只有通过两者各自相对独立的发展才可能出现两者相互促进的局面,才可能使社会协调发展。
最后,德育可以通过不断地发展和完善教育者以及受教育者的思想道德素质,为社会的经济发展提供一定的符合社会要求的素质人才。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人是社会经济活动得以进行的主体,作为有一定思想意识的人,自身的经济行为、经济生活总会或多或少地受到一定思想意识的支配,德育就是可以支配人们行为的思想意识形成的“工具”。
2.德育是促进社会文明发展的“工具”
社会文明发展包括两个方面,即社会物质文明发展和社会精神文明发展。我国现阶段的国情是:我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必须立足我国国情,既要大力提高物质文明发展,又要保证精神文明的与时俱进。
首先,德育是能够促进社会物质文明建设的“工具”。这体现了德育的经济功能,也就是说德育通过影响人的思想意识、道德素质来促进社会生产、加快社会发展。在各种发展中,要以科学发展的理念为前提,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科学发展观,它的理念在各个领域是否真的全部得以落实,科技的进步是否都达到了预期的结果?显然,在社会飞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发展后的附属品,也可以说是发展的“后遗症”。比如,环境。人们赖以生存的环境越来越差,生态破坏日益严重,雾霾天数逐年增加等,这些日积月累的“后遗症”会威胁到人类和社会的生存。如果提高人们自身的道德水准、增强人们的社会责任感,那么,这种道德的调节和控制对社会的良性发展来说是一种保障。换句话,不管是对人类自己还是对社会发展来说,德育都是整个调节机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科学发展观的理念下能够促进社会物质文明建设的“工具”。
其次,德育是促进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工具”。社会由低级走向高级,人类迈入文明时代,适应时代发展的德育思想逐渐将陈旧落后的思想代替,继而上升为人们的观念意识,形成一种稳定的思想倾向,推动社会文明的发展。正如塞缪尔·斯迈尔斯所指出的:“在当今这个只追求器物的时代,我们绝不能忽略了思想的价值,在给年轻一代传授知识信息的同时,绝不应该忘记:还应当教育他们成为有高贵思想的、诚实而敢说真话的男女;在培养他们的能力的同时,绝不应该忘了:还应该培养他们的高贵的人格品行。”[7]德育所造就的人类精神文明的发展既是社会文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推动社会文明不断向前发展的重要力量。
3.德育是维系社会存在、社会和谐的手段
“人类社会原本就是一种矛盾性存在。这源于人本身的矛盾性存在,即归根到底源于人的自然存在与社会存在的矛盾。”[8]社会的发展过程就是一个不断解决矛盾的过程,而如何解决这些矛盾,这就需要德育来发挥它的“工具性”价值。当然,社会得以存在并相对和谐有序地发展,是多方面发挥作用的结果。立法是保障社会存在、社会和谐的强制性手段,而育德则是维系社会继续存在、促使社会更加和谐的长远策略。
德育对社会的作用是通过作用于人,使其发挥自身最大可能的道德品性实现的。如果对德育主体“人”的素质作进一步要求,那么就不仅需要具有一般的品质,还要有科学道德、科技道德、生态道德等方面的素质。例如,科学研究要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别人负责的态度,要防止学术腐败、学术不端的问题,道德应当成为科学的指路明灯,科学道德问题的出现不仅会影响整个学术界的形象,更重要的是会对我国科技的进步与发展产生负面的影响;科技就像一把“双刃剑”,既可以造福人类、推动社会发展、促进社会进步,也可能因为不当的滥用,给人类和社会带来严重后果,甚至是一些毁灭性的灾难;对于生态的失衡、环境的破坏、自然资源的任意开发,如果不提高人们的生态道德素养,长此以往,后果将难以想象。
德育所能发挥的作用是毋庸置疑的,需不需要德育的问题已不属于我们考虑的范畴,而我们到底需要什么样的德育这一问题将成为我们继续探讨的主旋律。从社会的角度来看德育,德育的本质作用就是最大可能地体现国家意志。“德育既包含着人类社会文明进步对教育培养人的素质的普遍要求,更贯穿着一定社会制度的国家对教育培养人的思想政治等方面的特殊要求,后者体现了不同社会制度之间教育性质的本质区别。”[9]我国一向主张和平、和谐的发展方向,而德育与社会存在、社会和谐是分不开的,德育所发挥的“工具性”价值也是不容置疑的,这也就不难理解现行中国教育政策中将德育置于首位的原因了。
[1]《四书》,王国轩等译,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6页。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8页。
[3]王海明:《伦理学原理》,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90页。
[4]顾明远:《中国教育的文化基础》,山西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1页。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0页。
[6][捷]夸美纽斯:《大教学论》,傅任敢译,教育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4页。
[7][英]塞缪尔·斯迈尔斯:《品格的力量》,宋景堂等译,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9年版,第183页。
[8]张澍军:《德育哲学引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87页。
[9]朱开轩:《新时期学校德育工作的纲领》,《思想教育研究》1994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