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叙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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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早期的创新经验10

本文结合作者十余年来的研究体会,从以下四个方面谈外语科研创新:不迷信广为接受的权威观点;从反面寻找突破口;根据中国文本的实际情况修正所借鉴的理论模式;通过跨学科研究达到创新与超越。

一 不迷信广为接受的权威观点

作为中国学者来研究西方的语言学、文学理论、翻译理论等等,较容易对西方的权威产生某种盲目的信任感,对于在西方已广被接受的权威观点,也倾向于轻易接受。而要在这些领域创新,就需要破除这种迷信。20世纪60年代初,当代西方翻译理论界的权威之一E. A. 奈达在《翻译科学探索》(1964)一书中提出了“形式对等”的概念。这一概念在国际翻译理论界被广为引用,产生了较大影响。奈达认为:“译者在翻译时必须在可能的范围内争取找到最接近的对等成分。然而,有两种完全不同的对等类型:一种可称为形式上的对等,另一种则主要是动态的对等。形式对等将注意力集中于信息本身的形式与内容。在这样的翻译中,译者关心的是诗歌与诗歌之间、句子与句子之间、概念与概念之间的对等。从形式对等的角度出发,译者力求使接受语言中的信息尽可能地接近源语中的各种成分。”这样一种力求达到“句子与句子之间、概念与概念之间的对等”的翻译应该能较好地传递原文中的意思,但在奈达和泰伯合著的《翻译理论与实践》(1969)中,我们却看到了这样的结论:“在形式对等的翻译中,形式(句子结构以及词的类别)得到了保留,而意思却被丧失或被扭曲。” 读到后面这段话时,笔者感到它与前面那段话直接矛盾,于是对“形式对等”这一概念产生了怀疑。笔者着手对这一概念进行了考察,发现所谓“形式对等”就是将源语中的语法结构照搬入目的语。如果目的语中不存在自己相对应的语法结构,这样的照搬就确实达到了形式对等。然而,众所周知,任何一种语言都是一个有规则的系统,都具有对应于其他语言的语法结构,例如汉语中的“主·谓·宾”结构就与意大利语中的“谓·主·宾”结构相对应。在意译中时,要达到真正的形式对等,就必须用汉语中的“主·谓·宾”结构来翻译意语中的“谓·主·宾”结构。如果无视汉语中的对等结构,将意语的词序照搬过来,实质上就是仅翻译了原文中的字,而没有翻译原文中的句法结构。换句话说,就是将汉语中的字塞入了意大利语的句法结构之中。不难看出,奈达先生提出的“形式对等”实际上是一种“局部翻译”形式。更确切地说,它是目的语中的字与未经翻译的源语中的语法结构的混合体。

倘若我们从字的角度来看问题,这种“形式对等”的本质也许更会一目了然。意大利语中的“libro”一词表达“书”这一概念,它与汉语中的“书”一词基本对应。在意译中时,要达到对等,必须将意语中的“libro”翻译成汉语中的“书”,而不能将“libro”照搬入汉语。如果有人这么做,并且声称照搬进来的“libro”是汉语中的对等成分,人们一定会觉得颇为荒唐。实际上将意语的“谓·主·宾”结构照搬入汉语,并将它误认为汉语中的对等形式,性质完全相同。只要汉语有自己的文字系统,即便在翻译汉语中没有的词时,也不能将外文词直接搬入,而必须依据汉语的规则来造出译声词或译义词来与之对应。与翻译词一样,语法上达到形式对等的唯一途径就是将源语中的语法结构翻译成目的语中与之相对应的结构,而不是将之原封不动地照搬入目的语。应当指出的是,将原文中的语法结构保留不译的“局部翻译”法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它可以借用目的语中的字向目的语的读者展示出源语特有的语法特征,从而给目的语中初学源语的人提供帮助。我探讨形式对等之实质的文章首先发表于国际译协的会刊《巴别塔:国际翻译杂志》(1989年第4期)。香港中文大学翻译系的学者读到这篇文章后,即邀请笔者为他们主编的《中英翻译百科辞书》撰写一个五千字的词条。

“形式对等”这一概念为“逐词直译”的现代翻版,这一概念在国际翻译理论界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并被当作忠实于原文的两种译法之一。两千多年来,国际翻译理论界一直在争论究竟是“逐词直译”更忠实于原文,还是“意译”更忠实于原文。但在弄清楚了“形式对等”的实质性内涵之后,就可看出这样的争论毫无意义,因为前者实际上是一种“仅译单个词的脱离语境之意+将原文的形式结构保留不译”的局部翻译形式,而后者是根据语境来翻译原文的全译形式,两者根本不在一条水平线上。如果说前者更忠实于原文,那么在语法结构上,它的忠实性只是在于将原文的形式特征保留不译。倘若保留不译就是忠实,那何苦翻译原文中的字呢?如果连字也不译,岂不会更为忠实?而要达到这样绝对的忠实,翻译也就不复存在了。再就词来说,“拘泥于字面的直译”的忠实性只是在于置词在语境中的作用于不顾。只要我们能意识到被尊为“形式对等”的逐词直译实质上仅为一种排斥语境的局部翻译形式(它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但无理论上的忠实性可言),就能避免很多不必要的争论和混乱。

美国文论界权威之一斯坦利·费什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发表了两篇论文11,对文体学进行了所谓的“狂轰滥炸”。费什的基本论点是:文体学家分析的语言特征是主观阐释的产物,因此文体分析无客观性可言。费什的观点产生了较大影响,改变了不少学者对文体学的看法。我在欧洲的《诗学》期刊上发表了《论文体学、客观性与常规惯例的关联》12。该文提出通常采用的“主观”与“客观”的区分不适用于语言这一领域,因为语言是约定俗成的社会产物,因而客观性的概念在语言中表现为常规性。譬如,“太阳”一词与其所指之间的关系是约定俗成的,因此是客观的。假如有人说“阳太”指称同一天体,那就是主观的,因为“阳太”与那一天体之间的关系并非约定俗成。费什忽略了语言这一社会产物与现实世界之间的本质不同,将通常所用的主客观标准搬入语言,认为既然语言现象属于约定俗成,而不是自然天成的,那就是主观的。他据此提出文体分析中的语言结构是主观阐释的产物。这就混淆了语言的社会常规与个人阐释活动之间的本质区别。此外,为了进一步阐明文体分析的本质,我的这篇文章还从形式结构、心理价值和文学意义三方面的关系入手,提出文体分析中的语言形式与文学意义的关联可分为性质截然不同的两大类。在第一类中,心理价值与文学意义之间仅有表面相似,并无本质联系,主观性较强;而在另一类中,心理价值与文学意义之间则存在本质关联,客观性较强。在1993年由伦敦和纽约劳特利奇出版社出版的《语言、意识形态与眼光》一书中,英国文体学家保罗·辛普森将该文作为近年来捍卫文体学的两篇出色论文之一加以引用(第117页)。在1995年由伦敦C. 赫斯特及纽约圣马丁出版社出版的《二十世纪文艺理论》一书中,荷兰文论家佛克马和蚁布思对该文中的主要观点进行了肯定性的引用(第xiv页)。

在叙事理论界,传统上区分叙事作品的形式时,一般采用“内容”与“形式”或“故事”与“话语”的两分法。著名法国叙事学家热奈特在《辞格之三》(1972/1980)中提出了区分叙事作品的三分法:(1)“故事”;(2)“叙述话语”,即用于叙述故事的口头或笔头的话语,在文学中,也就是读者所读到的文本;(3)“叙述行为”,即产生话语的行为或过程。在建构此三分模式时,热奈特反复强调叙述行为的重要性和首要性;没有叙述行为就不会有话语,也不会有被叙述出来的虚构事件。这个三分法在国际叙事理论界产生了较大影响,也从未有人对增加“叙述行为”这一项提出质疑。然而,我们若考察口头叙述和书面叙述的不同,就可发现在研究书面文学叙事作品时,没有必要区分“叙述话语”和“产生它的行为或过程”,因为读者能接触到的只是叙述话语(即文本)。“叙述行为”有两个所指:一、真实作者的写作过程;二、虚构叙述者的叙述过程。就作者的写作过程而言,它处于叙事文本之外,属于外部研究范畤。这一范畴值得研究,但我们需认清这并非叙事文本自身的问题。就文本内的叙述者而言,由于他们的虚构性质,其叙述行为读者一般看不到,而只能读到他们说出来的话。而只有在成为叙述的对象时,他们的叙述行为才有可能展现在读者面前,而一旦成为叙述的对象,就会成为故事(或者话语)的一部分。作品中未成为叙述对象的叙述过程一般不为读者所知,也可谓“不存在”。叙述行为的这种本质未曾引起叙事学界的注意,并因此带来了一些理论上的混乱。美国叙事文学研究协会的会刊《叙事》今年第2期发表了我的一篇文章13,该文探讨了口头叙述与笔头叙述之差异,并从作品、现实与虚构叙述者之关系入手,探讨了热奈特、里蒙-凯南和巴尔这三位著名叙事学家提出的三种互为矛盾的三分法,揭示了其本质,清理了一些不必要的混乱。

二 从反面寻找突破口

当学术界就某种看法已达成一致时,很可能会忽略属于相反情形的例外。若能采取逆向思维,反方向来考虑问题,或许能取得某种突破。且举两个叙述视角研究中的例子来说明这一问题。

传统文论在探讨视角时,一般仅关注人称上的差异,即第一人称叙述与第三人称(全知)叙述之间的差异。20世纪初以来,随着共同标准的消失,展示人物自我这一需要的增强,以及对逼真性的追求,传统的全知叙述逐渐让位于采用人物眼光聚焦的第三人称有限视角叙述。叙事理论界也逐步认识到了这种第三人称叙述与第一人称叙述在视角上的相似,但同时也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即将这两种视角完全等同起来。里蒙-凯南在《叙事性的虚构作品》一书中说:“就视角而言,第三人称人物意识中心[即人物有限视角]与第一人称回顾性叙述是完全相同的。在这两者中,聚焦者均为故事世界中的人物。它们之间的不同仅仅在于叙述者的不同。”(第73页)在这一背景下,笔者采取了逆向思维,集中探讨这两种视角之间依然存在的一些本质差异,包括:(1)第一人称回顾性叙述中特有的双重聚焦;(2)第一人称回顾性叙述中由回顾性的眼光构成常规视角,这与第三人称人物体验视角形成了对照;(3)第一人称体验自我的视角与第三人称人物有限视角在修辞效果上的差异;(4)所涉及的两种体验视角在有的情况下无法通用;等等。这篇题为《相似后面的差异:论第三人称人物有限视角与第一人称回顾性叙述中的视角》的论文在美国叙事文学研究协会1999年的年会上宣读后,引起了热烈反响。该协会的会刊《叙事》今年第2期的编者按一开篇就提到这一点。文中说,由于这篇论文宣读后的热烈讨论因时间关系被迫中断,当时在场的几位著名叙事学家认为应该创造机会,继续这种讨论,因此共同发起组织了一个“当代叙事学专题研讨会”。这篇文章也因此被称为这个研讨会的“催化剂”。14

20世纪60年代以来,西方叙事理论界颇为注重对各种视角模式的区分和界定,但很少有人关注视角越界现象。每一种视角模式都有其长处和局限性,在采用了某种模式之后,如果想在不受其束缚的情况下取得某些文学效果,往往只能以侵权越界为途径。叙事作品中视角越界的现象可谓屡见不鲜。笔者将视角越界现象作为一个突破口,对其进行了较为深入系统的理论探讨和实际分析。笔者1995年在荷兰和1996年在美国的国际学术会议上论及这一现象时,均引起了与会者的关注和重视,一篇论文也在美国发表15。我们在阐释叙事作品时,如果注意从视角越界的角度来观察有关问题,或许会有一些新的发现,能够对产生作品中有关效果的原因做出更确切的解释。

三 根据中国文本的实际情况修正所借鉴的理论模式

中国的语言和文本有其自身的特点,在引进西方的概念和模式时,需要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正和补充,这也构成一个创新的途径。20世纪60年代以来,小说中的转述语问题引起了西方文体学界和叙述学界的高度重视。传统上的“直接引语”与“间接引语”之两分法被更为科学细致的各种多分法所替代。就中国学术界而言,在对小说的研究中,向来仅有“直接引语”与”间接引语”之分。这一笼统的两分法被赵毅衡率先打破。16但中国学者的区分一般未能充分体现汉语转述语的特点。

由于汉语与西方语言的不同,中国小说叙述中的转述语有其独特之处。汉语无动词时态变化又经常省略人称代词,因此很容易出现各种直接式与间接式的“两可型”。此外,汉语中常用的代词“自己”是模棱两可的,这也增加了第三人称叙述中“两可型”出现的机会。值得注意的是,中文里未加人称限定的“自己”“丈夫”等词语,还给小说家巧妙转换叙述角度提供了便利。在跟西方语言对比时,中文里带引导句的“两可型”转述语尤为引人注目。引导动词后面紧接转述语是间接引语的典型句式。但在中文里,在这种句型中也能出现“两可型”,这是因为汉语中间接引语的转述语所受叙述语境的压力一般要比西方语言中的小得多。在西方语言中,间接引语与无引号的直接引语之间除了人称上的差别,还有语法形式上的各种差别。汉语则不存在这种明显的主从句差别,人们的“从句意识”也相应要薄弱得多,这也增加了“两可型”出现的机会。这样的“两可型”具有其独特的双重优点。因为没有时态与人称的变化,它们能和叙述语言融为一体(间接式的优点),同时它们又具有(无引号的)直接式才有的几乎不受叙述干预的直接性和生动性。笔者根据中国文本的实际情况,在区分中国小说中的转述语时,增加了自由直接引语与自由间接引语、无引号的直接引语与间接引语等“两可型”,探讨了其独特的效果,研究成果分别在美国17和国内发表。

四 通过跨学科研究达到创新与超越

跨学科研究是达到创新与超越的一个有效途径。譬如,我们可以将文体学与翻译研究相结合。文体学在分析上注重比较,即将作者对语言所做的特定选择与其他可能性进行比较,从而找出前者的特定效果。在通常的情况下,分析者需要根据经验设想出另外的可能性是什么,以便进行比较。但我们可以利用译本为文体分析探出一条新路:原著与一个(或几个)译本构成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实际选择,为文体学提供了较为自然的分析素材。此外,两种语言、文学和文化传统在翻译中的对照和冲突也有助于从新的角度揭示文体特征的实质、作用和价值,同时还能帮助揭示在一种语言中因习以为常而不易被察觉的语言、文学和文化常规。

换个角度来看,将文体学引入翻译研究领域,可为解决翻译中的一些问题开辟新的途径。在翻译小说,尤其是现实主义小说时,人们往往忽略语言形式本身的文学意义,将是否传递了同样的内容作为判读等值的标准,而这样的“等值”往往是假象等值。这一层次上的“假象等值”可定义为“译文与原文所指相同,但文学价值或文学意义相去较远”。在传统小说翻译批评中,哪怕人们关注译文的美学效果,这种关注也容易停留在印象性的文字顺达、优雅这一层次上,不注重从语言形式与主题意义的关系入手来探讨问题,而这种关系正是文学文体学所关注的焦点。无论是处于哪一层次,文学翻译中的“假象等值”有一个颇为发人深省的特点:译者的水平一般较高,在对原文的理解上不存在任何问题。之所以会出现“假象等值”,是因为译者均有意识地对原文进行改动或“改进”,以求使文本或变得更合乎逻辑,或变得更流畅自然,或变得更客观可靠,如此等等。由于对原文中的语言形式与主题意义的关联缺乏认识,这种“改进”的结果往往在不同程度上造成文体价值的缺损。要避免这样的假象等值,就需要对原文进行深入细致的文体分析,以把握原文中语言形式与主题意义的有机关联,特别注意避免指称对等所带来的文体损差。

在跨学科研究中,要注意寻找新的突破口。我在美国的《文体》杂志第22卷第4期上发表的《从中英翻译看非逻辑性在文学中的美学作用》一文分析了在中英翻译中出现的“非逻辑性”的文学现象与反讽、逼真性、表现强度及悬念等文学效果之间的关系。虽然文学中偏离常规的语言现象吸引了不少批评家的注意力,与“偏离”相关又不同于“偏离”的“非逻辑性”这一文学现象却未引起重视。通过原文与译文的比较,有助于揭示非逻辑性在文学中的美学作用,有助于揭示小说文体技巧以及文学话语的本质。我在《文体》第23卷第2期上发表的《论不可靠性与人物塑造的关联》也在文体学与翻译研究的结合面上找了一个突破口。“不可靠性”(unreliability)这一问题三十年来引起了一些批评家的注意,但一般集中研究叙述者的不可靠性而忽略了不可靠性与人物塑造的关联,该文则集中研究后者,并通过原文与译文的比较来凸显后者。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外语科研从强调引进介绍逐渐转向强调创新和发展。这次,大连外国语学院将“外语科研创新”明确作为“中国外语教授沙龙”的一个中心议题,这对深化我国外语科研是很有指导意义的。相信这次会议将对外语科研创新起到直接的推动作用,进一步增强中国学者的创新意识,让国际学术界更多地听到中国学者的声音。


1 本文是《跨越学科边界——申丹学术论文自选集》(高等教育出版社,2021)的序言,现篇名为本文集添加。

2 Dan Shen, “Unreliability,” in Peter Huhn et al., eds., Handbook of Narratology, 2nd edition, Berlin: De Gruyter, 2014, pp. 896-909.

3 本文是申丹的《双重叙事进程研究》(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北京大学出版社,2021)的后记,现篇名为本文集添加。

4 本文是申丹的《叙述学与小说文体学研究》第四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9)的后记,现篇名为本文集添加。

5 引用是逐年增加的。在本书1998年面世不久,引用还很少时,获得北京市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也几乎同时获得第四届全国优秀外国文学图书奖一等奖,非常感谢评委一开始就肯定了本书。

6 申丹编:《西方文体学的新发展》,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8年。

7 申丹、韩加明、王丽亚:《英美小说叙事理论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2018年。

8 James Phelan and Peter J. Rabinowitz, eds., A Companion to Narrative Theory, Oxford: Blackwell Publishing, 2005.

9 申丹:《叙事、文体与潜文本——重读英美经典短篇小说》,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2018年。

10 原载《外语与外语教学》2001年第10期,原文题为《试论外语科研创新的四种途径》,现篇名为本文集所改动。

11 Stanley Fish, “What is Stylistics and Why are they Saying such Terrible Things about it?” in Seymour Chatman, ed., Approaches to Poetics,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73; Stanley Fish, “What is Stylistics and Why are they Saying such Terrible Things about it? Part II,” in Stanley Fish, Is There a Text in This Class?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0.

12 Dan Shen, “Stylistics, Objectivity, and Convention,” Poetics 17.3 (1988): 221-238.

13 Dan Shen, “Narrative, Reality, and Narrator as Construct: Reflections on Genette’s Narration,” Narrative 9.2 (2001): 123-129.

14 该文后来发表于斯坦福大学出版社2003年出版的Acts of Narrative一书。

15 Dan Shen, “Breaking Conventional Barriers: Transgressions of Modes of Focalization in Narrative Fiction,” in Will van Peer and Seymour Chatman, eds., New Perspectives on Narrative Perspective, New York: SUNY Press, 2001, pp. 159-172.

16 赵毅衡:《小说叙述中的转述语》,《文艺研究》1987年第5期;赵毅衡:《苦恼的叙述者》,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1994年,第94—116页。

17 在美国发表的论文:Dan Shen, “On the Transference of Modes of Speech (or Thought) from Chinese Narrative Fiction into English,” Comparative Literature Studies 28.4 (1991): 395-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