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叙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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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辑 论辩

叙事学的新探索:关于双重叙事进程理论的国际对话

美国的《文体》这一国际顶级学术期刊2008年开辟了一种对话形式的主题特刊,先邀请某一学派的权威学者撰写目标论文,然后邀请多国学者对该文发表各自观点,继而再由目标论文作者作答。至2021年,《文体》总共推出七个这样的特刊,前面六篇目标论文的作者均为美国或英国学者。2021年春季刊首次邀请中国学者撰写目标论文,将这一期的全部篇幅用于探讨其原创理论。在该期编者按中,期刊主编约翰·纳普教授说明目标论文的作者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大学英语系的杰出教授申丹”,“她的论文阐述了她近年来对叙事动力的隐性层面和双重性质的研究,提出了相关理论原理,说明了其重要性”。来自美国、英国、法国、德国、西班牙、挪威、丹麦、意大利的十四位西方学者(其中十二位为国际权威或知名教授)和两位中国学者接受了《文体》编辑部发出的回应申丹目标论文的邀请。

自古希腊亚里士多德以来,叙事研究界一直聚焦于情节发展。然而,申丹发现在不少作品情节发展的背后,还存在一股叙事暗流,她将之命名为“隐性进程”,指出它不同于以往探讨的情节范畴的各种深层意义:隐性进程自成一体,构成另外一个独立运行的叙事进程,自始至终与情节发展并列前行,在主题意义、人物塑造和审美价值上与情节发展形成对照补充或对立颠覆的关系。这样的“双重叙事进程”或“双重叙事动力”对以往的各种相关理论和方法都构成重大挑战。为了应对这种挑战,申丹开拓了新的研究空间,将一系列理论概念加以双重化,并建构了多种具有双重性质的分析模式。

欧洲叙事学协会2017年在布拉格召开的第五届双年会特邀申丹以“双重叙事运动如何重构和拓展叙事学”为题,做了一小时大会主旨报告,外加20分钟讨论,引起强烈反响。法国的叙事学常用术语网站已将申丹的“隐性进程”作为国际叙事学界的常用术语推出。在《文体》2021春季刊的目标论文中,申丹全面系统地介绍了自己的双重叙事进程理论。参与对话的各国学者撰文回应,从各种角度对申丹的理论表示赞赏,予以阐发,提出问题或质疑,在不同体裁中加以运用,或者讨论这一新创理论与现有理论之间的关系。1申丹应编辑部之邀,就各位学者的回应撰写了答辩论文《探讨和拓展“隐性进程”和双重叙事动力:对学者们的回答》,同期登出。该文逐一回答问题,回应挑战,清理误解,进一步阐明申丹理论的创新之处和应用价值,并探讨了更广范围的文学理论和文学阐释的相关问题。

申丹与皮尔的对话

欧洲叙事学协会前任主席、法国教授约翰·皮尔的论文题为《申丹的修辞性叙事学与安伯托·艾柯的符号学阐释理论》2。皮尔首先指出,申丹提出“隐性进程”是为了从新的角度挖掘作品的深层意义;“隐性进程”是在情节背后运行的叙事暗流,而这股暗流在以往的批评中一直被忽略。他以亚里士多德关于简单情节和复杂情节的区分为参照,说明申丹理论的独特性。他指出“隐性进程”并非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复杂情节中的“突转”,因为“突转”只是情节发展中的一个成分,而“隐性进程”则是与情节比肩、独立运行的叙事暗流。在研究方法上,皮尔指出,若要发现情节发展和隐性进程的关系,需要像申丹那样一方面将叙事学与文体学相结合,另一方面充分考虑作者的传记信息和历史语境。

皮尔以其宽阔的视野,梳理了申丹的修辞性叙事学与各种不同学派之间的关系,但他的聚焦点是申丹的理论与艾柯的理论之间的关系。他举例说明了在艾柯的符号学阐释理论中,文本预设的两个层次的模范读者:第一层次是“天真”读者线性的“语义”阅读,第二层次则是更具批评眼光的“元”性质的阅读。皮尔认为,艾柯的符号学视角和申丹的修辞学视角都对亚里士多德的情节观提出了挑战。申丹在回应中指出,艾柯实际上并未超越亚里士多德的情节范畴,用皮尔自己的话来说,第二层次的批评性阅读只是“一步一步地重新仔细探索情节发展”,以求发现其复杂的修辞和逻辑结构。与此相对照,申丹的修辞模式则是将视野拓展到情节背后,探索与情节发展并列前行的叙事暗流。

皮尔认为艾柯的双层次阅读理论可以为申丹拓展双重叙事进程的研究提供参照。申丹回应称这一提议并不现实,因为艾柯的理论中更具批评性的第二层次的“元”阅读,需要有第一层次天真的语义阅读作为其审视的对象,而这只能发生在对情节发展的阐释中,不适用于“隐性进程”。后者只有通过深层批评性阅读才有可能挖掘出来。也就是说,不存在对“隐性进程”首先进行天真的语义阅读的可能性。

申丹与费伦的对话

国际叙事学界权威詹姆斯·费伦一直在引领对(单一)叙事进程的研究。其论文题为《创立双重叙事进程的理论:对申丹提出的一些问题》3。费伦首先从实践和理论两方面肯定了申丹的探讨:就实践而言,确实有作者创造双重叙事进程,因此需要加以关注;就理论而言,修辞性叙事理论需要向这方面拓展,而申丹借助其文本细读功夫和缜密的逻辑思维,在建构双重叙事进程的理论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不仅界定了“隐性进程”,对其与情节发展的关系进行了系统分类,而且提出了如何挖掘隐性进程及其效果的十五个命题,并就叙事作品和叙事交流的不同成分建构了各种双重模式。

在费伦看来,申丹的理论中有三个方面最为重要。首先,隐性进程不是情节发展中的一个成分,而是与情节并行的独立的叙事运动。这有别于以往对作品“深层意义”的各种探讨,因为这些探讨均囿于情节发展的范畴。其次,隐性进程与情节发展构成互为补充或者互为颠覆的关系,但在具体作品中,补充或者颠覆的方式可能会呈现出各种不同形态。再次,双重叙事进程涉及多种叙事成分的双重性。可以说,费伦的总结概述相当精准地把握了申丹理论的这三个方面。

费伦就申丹的理论提出了四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究竟是存在两个作者主体还是一个作者主体?这一问题针对的是申丹的如下观点:情节发展和隐性进程可能会表达出两种不同的作者立场(譬如情节发展是反种族主义的,而隐性进程则是捍卫种族主义的),这样我们就会推导出两种不同的隐含作者形象,也会应邀进入两种不同的阅读位置。费伦对此发问:难道不是一个作者主体创造了这两种立场相反的叙事进程吗?难道我们不应该仅仅谈论作者的一个总的形象吗?他认为,就双重叙事进程而言,并不存在两个“不同的独立的隐含作者”。

申丹在回答中首先提到自己先前发表的两篇论文:登载于美国《文体》2011年春季刊上的《何为隐含作者》和登载于美国《叙事》2013年夏季刊上的《隐含作者、作者的读者与历史语境》。这两篇论文揭示了西方学界在长达半个世纪的时间里,对韦恩·布斯1961年提出的“隐含作者”这一概念的各种误解,指出了“隐含作者”的真正含义:一个作品的“隐含作者”就是这个作品的写作者,而所谓“真实作者”就是处于创作过程之外、日常生活中的同一人。基于这样的理解,在申丹看来,任何单一作者的作品都只可能有一个隐含作者、一个作者主体。

申丹在目标论文中的表述是:“一个作品的隐含作者(the implied author)在创造两种并列前行的叙事运动时,倾向于采取两种相对照甚或相对立的立场,因此,文本邀请读者从这两种叙事运动中推导出两种不同的作者形象。”费伦没有注意到申丹在讨论创作时,实际上仅提到一个隐含作者,这一作者主体创造了立场相异的两种不同叙事运动,读者也会相应推导出两种不同的作者立场。申丹指出,只有摆脱传统的束缚,关注情节发展背后的隐性进程,才会看到一位隐含作者笔下两种叙事运动所体现的互为对照的作者立场和作者形象。

费伦提出的第二个问题涉及两种不同的“双重叙事进程”。其一,情节发展系表面伪装,而隐性进程才是作者希图表达的真意所在,即后者为实,前者为虚;其二,两种叙事进程均为作者所着力表达的,即两者均为实。费伦认为,可以把“显性—隐性”之分专门用于第一种情况,而把“首要—次要”或者“支配性—从属性”之分用于第二种情况。申丹指出,在安布罗斯·比尔斯的《空中骑士》这样的作品中,情节发展和隐性进程都很重要,因此不能用“首要—次要”或者“支配性—从属性”来加以区分。

费伦之所以就第二种情况质疑“显性—隐性”之分,有一个重要原因:在有的作品中,存在对隐性进程较为明显的局部提示。申丹的回应是:无论相关提示有多么明显,以往的批评家却视而不见。这是因为在亚里士多德以降的研究者视野中,情节发展是唯一的叙事运动,这一视野遮蔽了隐性进程。正如H. 波特·阿博特在评价申丹的研究时所言:“读者看不到隐性进程,并非因为它十分隐蔽,而是因为读者的阐释框架不允许他们看到就在眼前的东西。”4由于研究传统的长期束缚,当批评家看到关于隐性进程的提示时,会有意无意地加以忽略,或想方设法将其拽入情节发展的轨道。

申丹指出,“隐性”一词主要与作者的创作布局相关。作者利用批评界仅关注情节发展的特点,创造出超出既有批评视野的另一种叙事进程。申丹提到,自己在一些经典作品中发现的另一种叙事进程,在过去一个多世纪里一直为批评界所忽略,这本身就说明了其“隐蔽性”或者“隐性”。申丹进一步指出,由于文字叙事是一个一个字向前行进的,因此一种叙事进程往往会首先进入视野。即便在未来,当双重叙事进程成为学界熟知的常用策略之后,很有可能一种叙事进程还是会比另一种隐蔽。作者会根据文字叙事的认知特点,让一种叙事运动更显而易见,读者在第一遍阅读时自然而然就会首先关注;而另外一种则有赖于读者在重新阅读时的着意挖掘。此外,申丹指出,在不少含有双重叙事进程的作品中,文字经常会同时产生两种互为对照的主题意义;而因为人类认知的局限性,我们只能先看到更为明显的那一种,之后才能进一步发现更为隐蔽的那一种。因此,我们依然需要坚持“显性—隐性”之分。

费伦提出的第三个问题涉及“平行”与“综合”之分,他问道:为何不将情节发展和隐性进程视为在交互作用中形成的复合性质的单一叙事进程,而要将它们视为并列前行的两种叙事进程?申丹在目标论文中已经指出,在仅仅含有情节发展的作品中,情节本身“可以有不同分支、不同层次”,它们会通过交互作用而形成复合性质的单一叙事进程。与此相对照,在含有双重叙事进程的作品中,隐含作者设计了两种并列前行的叙事进程,无论两者是相互补充还是相互颠覆,每一种都有其独立运行的主题发展轨道。申丹以三个作品为例来说明这一问题,其中两个属于互补性质。其一是凯瑟琳·曼斯菲尔德的《苍蝇》,在这个短篇中,虽然情节发展和隐性进程互不冲突,和谐互补,两者却始终各自独立前行,没有交集:情节发展充满象征意义,聚焦于战争、死亡、生存等有关人类的重大问题,而隐性进程则毫无象征意味,仅仅表达对主人公个人虚荣自傲的反讽。5另一个例子是比尔斯的《空中骑士》,在这一作品中,情节发展和隐性进程沿着相互冲突的两条主题轨道运行,塑造出两种不同的人物形象。尽管两者都对表达作品的主题起作用,但一直互不相容,无法“综合”为一体。6第三个例子属于颠覆性质。就这类双重叙事进程而言,当隐性进程被发现之后,就会颠覆情节发展,因为后者仅仅是虚假的伪装。在这种叙事作品中,隐性进程与情节发展显然必须各自独立运行,这样才有可能产生颠覆。

费伦的最后一个问题是:隐性进程究竟是“作者创造的还是读者建构的”?这个问题特别针对凯特·肖邦的《黛西蕾的婴孩》提出。费伦接受了申丹对其他作品隐性进程的揭示,唯独这个短篇例外。费伦认为作品中具有黑人血统(而自认为是白人)的奴隶主阿尔芒的种种恶行源于“他深陷于种族主义的意识形态之中”,因此并不存在一个捍卫种族主义的隐性进程。申丹指出,费伦忽略了在这一作品中,处于同样环境中的所有白人奴隶主都丝毫不受种族主义意识形态的影响。黛西蕾的养父是另一个农场的白人奴隶主,他毫不犹豫地收养了血缘不明的弃婴黛西蕾。当黛西蕾被误认为有黑人血统时,农场主的夫人(代表他)不仅召唤黛西蕾回到他们身边,而且称黛西蕾为自己的亲女儿,一如既往地爱她。与此相比,具有黑人血统的奴隶主阿尔芒在误认为妻子和尚在襁褓中的儿子有黑人血统时,却残酷无情地抛弃了他们,导致妻子抱着婴儿自杀身亡。在这一作品的情节发展中,我们看到的是阿尔芒代表了白人奴隶主的种族歧视和种族压迫,而在与情节发展并行的叙事暗流里,我们看到的则是从母亲身上继承了黑人血统的奴隶主阿尔芒和白人奴隶主之间的鲜明对照——所有(真正)的白人都既不歧视黑人也不压迫黑人。值得注意的是,肖邦还精心描绘出这样的情形:如果具有黑人血统的阿尔芒有那么一点点白人的仁慈,或者他本人少一点点撒旦般的恶念,他的妻子就不会自杀。7

费伦试图从以下两方面证明在这一作品中不存在隐性进程。一是针对申丹对黑人阿尔芒种族歧视的论述,费伦指出肖邦没有描述其他黑人的种族歧视,尤其是阿尔芒的黑人母亲没有歧视自己的黑人儿子。申丹的回答是:种族歧视指的是一个种族对另一个种族的歧视,黑人母亲自然不会歧视黑人儿子,其他黑人之间也不会存在“种族”歧视。黑人阿尔芒之所以会歧视黑人,是因为他误以为自己是白人。诚然,肖邦也描述了有色保姆在误以为黛西蕾母子有黑人血统之后,对他们的态度发生了很大改变。但这是因为保姆开始以为黛西蕾母子是白人,后来则发现他们跟自己一样属于下等种族,因此转而变得态度傲慢。这与白人奴隶主对黛西蕾一如既往的爱形成鲜明对比。隐性进程暗暗建构出一种不可思议的情形:有色人种才有种族歧视,甚至残酷迫害被误认为有色的妻儿;而白人奴隶主则完全没有种族歧视,遑论种族迫害。这一叙事暗流完全违背了社会现实,毫无疑问是肖邦用来美化和神话美国南方种族主义的。

费伦还从另一个角度切入,指出在阿尔芒与黛西蕾结婚生子之后,他对待黑奴也像他父亲一样变得随和宽容。申丹的回答是:白人血统的黛西蕾温柔亲切,对黑奴十分慈爱,而黑人血统的阿尔芒则“秉性”专横严苛。阿尔芒在爱上黛西蕾并与之结婚生子时,受到妻子白人血统的影响,暂时变得跟白人父亲和妻子一样善待奴隶;而在他抛弃妻子之后,他对待黑奴又重新变得严酷。肖邦很可能在通过这种变化暗示优越的白色人种的感化力。值得注意的是,黑人阿尔芒对待黑奴态度的变化,也与其白人父亲始终如一地善待黑奴形成鲜明对照。

申丹进一步指出,在现实生活中,肖邦本人就是白人奴隶主,其生活经历与《汤姆叔叔的小屋》的作者的生活经历形成鲜明对比。如果说《汤姆叔叔的小屋》贴近现实地再现了白人奴隶主对黑奴的残酷压迫,那么《黛西蕾的婴孩》则描绘了与肖邦的生活经历相反的画面。肖邦的公公是残暴的奴隶主,而黛西蕾的公公则对黑奴仁爱有加;肖邦所在的路易斯安那州用法律禁止不同种族之间通婚,而其笔下该州声名最显赫的奴隶主却(在巴黎)明媒正娶一位黑人女子为妻。《黛西蕾的婴孩》创作于1892年,而美国南方的奴隶制在1865年就已被废除,因此肖邦只能在反种族主义的显性情节背后建构一个隐性进程,暗中为白人奴隶制辩护,将黑人的苦难归因于低劣的血统。申丹这次的解释终于说服了费伦。

申丹与马什的对话

美国的凯莉·马什教授是芝加哥学派第四代的代表人物,她以《双重叙事动力与对特权的批判》8为题加入对话。马什区分了两类作品,它们都同时批判中上层妇女的个人弱点和造成相关弱点的父权制社会。在第一类中,对父权制社会的批判处于明处,而在第二类中则十分隐蔽。马什的论文旨在说明:申丹的双重叙事动力理论可以帮助揭示第二类作品对父权制社会的批判。

马什分别举例说明了这两类作品。伊迪丝·沃顿的《欢乐之家》属于第一类作品。小说的女主人公受父权制社会女性规范的束缚,在家道中落后一心想嫁一个她并不爱的富有丈夫,但为了自己的精神追求,她最终没往这条路上走。读者既对女主人公与父权制社会的合谋加以评判,又能赞赏女主人公正面的行为,对其保持了同情心。正因为如此,读者能够看到造成女主人公苦难的社会原因。与此相对照,在第二类作品中,譬如曼斯菲尔德的《启示》和克莱尔·布思的戏剧《女人们》,读者就难以发现对造成相关女性人物弱点的父权制社会的批判。这是因为,情节发展持续邀请读者对她们进行强烈的否定性道德评判,结果就使读者无法与她们产生共鸣,给予同情。如此一来,就遮掩了这样一个事实:这些女性人物的弱点在很大程度上源于父权制社会的限制和压迫。马什强调,这类作品尤其需要采用申丹提出的双重叙事动力的模式来加以解读,才能去除遮蔽。并且她身体力行,运用申丹的理论模式对《女人们》这一戏剧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分析,从中挖掘出以往被忽略的女性主义的隐性进程,以此说明:读者需要打破亚里士多德以来的研究传统,在聚焦于女主人公个人弱点的情节发展背后,挖掘出聚焦于社会原因的“隐性进程”,否则就难以看到作品中隐蔽的社会批判。

申丹与霍根的对话

马什对目标论文的回应与帕特里克·霍根的回应既有重合之处,又在观点上形成对照和冲突。霍根是著作等身的康涅狄格大学杰出讲座教授,其论文题为《作为原因的复杂性的隐性进程》9。从标题可见,像马什一样,霍根关注的也是人物行为背后的原因。霍根在文中首先称赞了申丹在国际叙事研究领域的影响和成就,并且说“她的任何新作都可能对叙事学研究做出颇有价值的贡献,其目标论文《“隐性进程”与双重叙事动力》也是如此”。

尽管霍根盛赞申丹的研究,并且说“隐性进程无疑是对‘叙事学家工具箱’的有效增补”,但从他将申丹此一新创理论与其过往研究成果相提并论,就可看出他并未真正把握这一理论更高的创新价值。值得注意的是,霍根也误解了申丹的意图,认为她“意在推翻和抛弃自亚里士多德以来的所有叙事理论”。申丹在回答中指出,这并非她的意图,正如目标论文中反复提及的,她仅仅“旨在将注意力从批评界关注的单一叙事进程拓展到双重叙事进程”,并探讨两者之间的互动。

霍根仅仅从“原因的复杂性”的角度来理解“隐性进程”,认为申丹提出的理论只是拓展了研究单一叙事进程的范畴——在研究情节发展本身时,得以在更广范围看到造成人物行为的复杂原因,因此并不需要重构叙事学。这与马什的观点形成鲜明对照。霍根和马什都采用了申丹在目标论文中详细分析的曼斯菲尔德的《启示》来说明自己的观点,却出现了两个不同的走向。在霍根看来,既然隐性进程涉及的是造成女主人公弱点的社会原因,那么在研究情节发展时,拓宽眼界,注意挖掘社会原因就可以了。而马什则强调,由于作者在情节发展中邀请读者对女主人公持续进行否定性道德评判,因而读者难以看到造成女主人公弱点的社会原因。只有像申丹提倡的那样,摆脱传统的束缚,把视野拓展到情节背后,才会看到女主人公的弱点源于父权制社会的限制和压迫。

申丹在回应论文中指出,马什的论证很有说服力,过去一百年来批评界一直看不到《启示》中造成女主人公弱点的社会原因,就是因为作者建构了两种叙事进程,用情节发展中的文字反讽女主人公,又用隐性进程中同样的文字抨击父权制社会。由于情节发展一直引导读者对女主人公产生反感,因此使其难以看到隐性进程表达的另一种主题意义。只有摆脱传统的束缚,才能看到这两条表意轨道如何从头到尾相互冲突,却又联手表达出作品总的主题意义。

霍根用了较多篇幅探讨埃德加·爱伦·坡的《泄密的心》。他沿着情节发展的轨道,挖掘主人公谋杀一位老人的复杂动机,即他所说的“原因的复杂性”。霍根首先提到凶手的负疚感,由于这种负疚感,凶手心跳加快,又误将自己的心跳当成被害者的心跳。霍根进一步指出,这篇小说更为强调的是敏感的观察带来的羞耻感。这种羞耻感往往导致不合群,有时还会引起愤怒,甚至蓄意谋杀。若仔细考察文本,则会发现凶手并无负疚感。他为谋杀得逞而沾沾自喜:“眼见大功告成,我不禁喜笑颜开”;对肢解掩藏尸体感到洋洋自得,开怀大笑;在前来搜查的警察面前也十分轻松愉快,感到“格外舒坦”。霍根跟不少先前的批评家一样,仅从精神分析的角度观察凶手,将其视为人类心理的代表,因此会聚焦于其负疚感和羞耻感。

由于申丹提出新的理论并非为了改进对情节的阐释,因此在评论霍根的论文时,没有质疑其对《泄密的心》情节发展的解读,只是指出这一解读未超出情节的范畴,没有涉及申丹揭示的两种充满戏剧反讽的隐性进程。第一种围绕凶手无意识的自我谴责展开;第二种则围绕凶手无意识的自我定罪展开。申丹指出,霍根之所以未能触及这两种隐性进程,是因为它们与霍根所说的“原因的复杂性”毫无关联。在第一种隐性进程里,坡将凶手描绘成从头到尾都在佯装,并以此为荣的恶棍,最后让他把自己不道德的行为投射到警察身上,对其加以谴责,形成贯穿全文的戏剧性反讽暗流。在第二种隐性进程里,坡让作为凶手的第一人称叙述者从头到尾都声称自己神志清醒,这在当时的历史语境中无异于给自己定罪(杀人犯只有因为神经失常才能免于刑罚),因而形成了另一股贯穿全文的戏剧性反讽暗流。如果像霍根那样仅仅沿着情节轨道挖掘,就不可能看到这两股与情节发展并列前行的叙事暗流。霍根的分析恰好可以证明,必须超越亚里士多德以来仅关注情节的研究传统,否则无法看到情节背后与之并列运行的隐性进程。

概括而言,即便是《启示》这种涉及“原因的复杂性”的作品,也需要打破长期研究传统,将目光拓展到情节背后,才能看到隐蔽地表达社会原因的隐性进程。而像《泄密的心》这种隐性进程与“原因的复杂性”无关的作品,就更需要摆脱传统的束缚,不仅要关注情节背后的叙事暗流,还需要关注超出“原因”范畴的其他因素。申丹指出,在自己分析的作品中,大多数双重叙事进程都与“原因的复杂性”无关,包括肖邦的《黛西蕾的婴孩》(涉及的是种族立场相互对立的两个故事世界)、曼斯菲尔德的《心理》(在情节发展中男女主人公相互暗恋,而隐性进程中的女主人公则是单相思)和《苍蝇》(充满象征意味的情节发展与没有象征意义的隐性进程)、比尔斯的《空中骑士》(抨击战争的情节发展与强调履职重要性的隐性进程)。霍根提出的“原因的复杂性”模式在这些作品中毫无用武之地。如果不摆脱亚里士多德以来研究传统的束缚,挖掘情节发展背后的隐性进程,阐释结果就难免片面和错误。

申丹与阿博特的对话

《剑桥叙事导论》的作者、加州大学荣休教授H. 波特·阿博特很好地把握了申丹的理论与研究传统的关系。其论文题为《关于双重叙事动力的思考》10。阿博特指出:“以往的研究仅仅关注情节发展,这让我们看不到情节背后可能存在的隐性进程。这股叙事暗流拓展或者颠覆了情节发展所表达的意义。”也就是说,若要看到隐性进程,“就必须‘摆脱’亚里士多德以来聚焦于情节发展的批评传统的‘束缚’”,这说到了点子上。然而,阿博特过于关注申丹所分析的遣词造句层面和离题的文本细节,认为隐性进程在很大程度上由对于情节无关紧要的文体细节构成。申丹指出,这些文体细节往往只是构成重要提示,将注意力引向情节发展背后的隐性进程(详见下面申丹对坎德尔的回应)。

阿博特发问:当隐性进程被挖掘出来之后,是否就不再是“隐性”的了?申丹回答道:自己之所以称其为“隐性的”,是因为作者把这种叙事进程作为情节背后的叙事暗流来构建。即便将来双重叙事进程成为一种常用的叙事策略,只要作者依然如此设计安排两者之间的明暗关系,那么情节背后的叙事进程也就依然是“隐性”的,只不过会更加容易辨认。

阿博特的另一个问题是:显性情节和隐性进程会在更高层次上相互融合吗?申丹的回答是:这要看我们如何理解“融合”一词。情节发展和隐性进程永远都是相互分离、独立运行的叙事运动(参见申丹对费伦的回答)。当这两种叙事运动互为补充时,我们会看到它们如何并列运行,联手表达作品的主题意义。即便它们之间相互矛盾,我们也会看到它们如何沿着相互冲突的表意轨道,表达出复杂的主题意义,塑造出复合的人物形象。就这两种情况而言,如果我们将“融合”理解为共同表达作品的总体意义,那么对阿博特所提问题就可做出肯定的回答。与此相对照,当情节发展和隐性进程互为颠覆时,读者很可能只会接受两者之一。就《黛西蕾的婴孩》而言,反种族主义的读者只会接受情节发展,而赞成种族主义的读者则只会接受隐性进程。就曼斯菲尔德的《心理》来说,读者会看到“虚假的”情节发展(男女主人公相互暗恋)如何反衬出“真实的”隐性进程(女方实际上是单相思)。在这里,无论如何理解“融合”一词,对阿博特的回答都只会是否定的。

阿博特将申丹的理论运用于对长篇小说的阐释,对此申丹表示赞赏,尤其肯定他在分析中所显现的对双重叙事动力理论的准确把握。然而,申丹发现阿博特在运用该理论分析伍尔夫的《达洛维夫人》时出现了偏差。阿博特挖掘出:女主人公孩童时代遭受的心理创伤,构成她目前不少行为以及某种心理状态的起因。这一分析敏锐深刻,令人钦佩。但申丹指出,这只是加深了对情节的理解,涉及的并非情节发展背后的隐性进程,因为这里并不存在另外一条表意轨道,同样的文字没有同时产生相互对照的两种主题意义。

申丹与坎德尔的对话

西班牙的丹尼尔·坎德尔副教授对隐性进程的理解与阿博特有一定的相似性。其论文题为《如果显性进程和隐性进程相互关联,又会怎么样呢?》11。坎德尔以一则逸事开篇:在欧洲叙事学协会第五届双年会上,他听了申丹关于双重叙事运动的大会主旨报告。此前,他刚完成对弗兰克·米勒的连环漫画《斯巴达300勇士》的分析。由于仅仅关注情节发展,他认为米勒在情节的中腰突然扭转了主题走向。在听报告时,他猛然意识到那一突转实际上就是隐性进程的一部分。听完报告,他就像申丹倡导的那样,突破了研究传统的束缚,从头到尾追踪与情节发展并列前行的隐性进程,探讨后者如何与前者相冲突,并如何“重新阐释”前者,研究成果刊发于国际顶级期刊《今日诗学》。12

尽管有如此成功的体验,坎德尔在此次的回应中,却对申丹界定的隐性进程与情节发展的关系产生了怀疑,其原因是误解了申丹的相关论述。申丹曾在专著中指出,隐性进程“常常(often)包含(contain)从情节发展的主题来看,属于次要或无关紧要的文本细节”13。在目标论文中,申丹又在分析了曼斯菲尔德的《苍蝇》之后,针对这一作品提出了一个命题:“隐性进程可能会(may)在很大程度上(to a great extent)取决于从情节发展的角度来看,显得次要或无关紧要的文本选择。”坎德尔却在复述申丹的相关理论时,将申丹眼中的隐性进程表达为:毫无例外地“由从情节发展的主题来看,显得次要或无关紧要的文本细节组成”(consisting of textual details that appear peripheral or irrelevant to the themes of the plot)。这两种表达之间有本质区别。申丹采用了often这一副词以及may这一情态动词来加以限定,意指有的属于这种情况,有的则不属于这种情况,而坎德尔却误以为总是这种情况。更为重要的是,申丹认为即便是《苍蝇》这类作品,其隐性进程也只是“很大程度上”“包含”从情节发展的角度观察,显得无关紧要的文本细节——意指隐性进程也可“包含”其他成分,包括从情节发展的角度来看颇为重要的事件。与此相比,坎德尔采用的是consist of这一动词短语,将申丹意指的隐性进程表述成完全是由对情节无关紧要的文本细节所组成。由于这种误解,坎德尔开始怀疑自己发现的《斯巴达300勇士》中的叙事暗流有可能不是申丹所界定的隐性进程,因为它“包含”基本事件。

申丹在回应论文中提议,不妨先搁置文本细节,集中考察基本事件在隐性进程中的作用。仅就申丹在目标论文中所探讨的作品而言,已经有必要区分四种不同类型。一、隐性进程和情节发展共享一系列基本事件,譬如肖邦的《黛西蕾的婴孩》和比尔斯的《空中骑士》。在这类作品中,同样的故事事件会表达出两种互为对照甚至互为对立的主题意义。二、隐性进程和情节发展只是表面上共享一系列基本事件,譬如曼斯菲尔德的《心理》:在情节发展中我们看到的是男方的心理活动;而在隐性进程里,则会发现这个心理活动实际上是女方自己的想象在男方意念中的投射,是女方自己的心理活动。三、隐性进程和情节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共享基本故事事件,但隐性进程也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从情节发展的角度看上去无关紧要的文本细节,譬如卡夫卡的《判决》。四、隐性进程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从情节发展的角度看上去无关紧要的文本细节,譬如曼斯菲尔德的《苍蝇》或者坡的《泄密的心》。

坎德尔所分析的《斯巴达300勇士》属于第一种类型,其隐性进程和情节发展共享一系列基本事件,却朝着两个相互冲突的主题方向运行。一方面出于对申丹理论的误解,另一方面也由于研究传统的束缚,坎德尔将情节发展与基本事件相等同。以此为前提,他认为在《斯巴达300勇士》《黛西蕾的婴孩》《空中骑士》这样的作品中,隐性进程是在情节发展里面运作的(in plot),或者说,情节发展对于隐性进程这一叙事运动至关重要(a narrative movement “where plot becomes crucial”)。而实际上,无论是上面区分的哪种类型,隐性进程与情节发展都并列前行,各有其独立的主题发展轨道。正因为如此,在《斯巴达300勇士》里,隐性进程才能像坎德尔所说的那样,与情节发展相冲突,并且“重新阐释”情节发展。

申丹指出,坎德尔在《今日诗学》上发表的那篇论文中,较好地把握了她所界定的独立运行的隐性进程。他说,“隐性进程可与显性情节并列运行(run parallel),也可替代显性情节”14。无论是在那篇论文还是在此次对申丹的回应中,坎德尔都十分关注“悬念—好奇—意外(结局)”的事件发展模式。当作品中存在这种发展模式时,如果像坎德尔所说的那样,故事开头出现了两种阐释的可能性,在亚里士多德以来的研究传统中,我们会两者择一,仅沿着选中的单一叙事轨道前行,自觉或不自觉地压制另一种可能性;我们也可能会在选中的叙事进程的中腰看到一个突转(坎德尔在听申丹的报告之前正是如此)。与此相对照,倘若能突破研究传统的束缚,将目光拓展到隐性进程,我们就会同时接受两种可能性,从头到尾探索两种相互对照、相互冲突的叙事进程(正如坎德尔在听了申丹报告之后所做的)。坎德尔正确地指出:“如果看不到隐性进程,就无法恰当地评价《斯巴达300勇士》的复杂性。”15通过探讨与情节发展并列前行的隐性进程,坎德尔让我们对这一连环漫画的主题意义和人物塑造有了更加全面、更加正确和更为平衡的了解。

申丹与沃尔什的对话

英国的理查德·沃尔什教授以《叙事动力与叙事理论》为题,回应了申丹的目标论文。16该文指出申丹提出的新理论发人深省,例证丰富;申丹清楚地阐明了自己的理论与先前探讨作品深层意义的各种理论之不同。沃尔什跟霍根一样,也挑战了申丹对坡的《泄密的心》的阐释,目的却不尽相同。霍根旨在验证“原因的复杂性”是否能替代“隐性进程”,而沃尔什则意在用申丹的分析来质疑申丹的理论。他指出,“申丹的论述是否能站住脚,有赖于‘隐性进程’概念的阐释功效”。就《泄密的心》而言,沃尔什说:“申丹对隐性进程的解读取决于她眼中的一个异常情况:凶手对警察怒喝‘恶棍!别再装了!’但警察并不是恶棍,也没有佯装(‘目标论文’)。显而易见的是,所谓警察的佯装,只不过是凶手神经错乱的幻觉,认为警察假装没有听到他自以为听到了的声音。这里没有任何隐性的东西;这就是明明白白的不可靠叙述。”申丹在目标论文中的相关论述为:凶手谴责警察是佯装的恶棍,“这对于第一种隐性进程至关重要:凶手是作品中唯一佯装之人,且一直为这种不道德的行为感到洋洋自得。他无意中把自己的佯装投射到警察身上,并强烈谴责警察不道德的佯装。这实际上构成了他无意中的自我谴责,从而产生贯穿全文的戏剧性反讽”(Shen, Style32-44)。申丹在答辩论文中指出,她所说的“隐性进程”根本不是凶手对警察的怒喝本身。在《泄密的心》中,从开始准备谋杀,到整整七天的准备过程,到掩藏尸体,直到最后在警察面前假装无辜,凶手从头到尾都在佯装,且一直对此自鸣得意。他在故事结尾处对警察的怒喝与前文相呼应,形成从头到尾与情节发展并列运行的叙事暗流、一种全局性的戏剧性反讽。

沃尔什对申丹阐释的误解与他对申丹理论的误解相关。他说:“对叙事进程的探讨需要一直关注时间维度,从头到尾追踪修辞过程。而申丹急于区分不同的进程……这导致她将主题意义视为不受时间的影响。在她列举的不少‘隐性进程’的实例中,她并没有真正关注叙事进程……她提出的第十二个命题最能说明这一点。根据这个命题,‘隐性进程的支点(fulcrum)仅仅是由一个或者几个微妙的文体选择所构成的’(‘目标论文’)。既然如此,隐性进程又何以能成为有别于情节发展的一种进程呢?”申丹指出,她是针对曼斯菲尔德的《心理》和坡的《泄密的心》提出第十二个命题的。如前所述,在《泄密的心》中,虽然围绕凶手无意识的自我谴责展开的隐性进程是持续不断的戏剧性反讽暗流,但它仅有一个支点,即凶手最后对警察的怒喝“Villains! Dissemble no more!”申丹在目标论文中提到,一位高水平的译者将“Villains!”翻译成“你们这群恶棍!”,并将“Dissemble no more!”翻成“别再装聋作哑!”。17就情节发展而言,这种处理相当理想,而对隐性进程则是毁灭性的。其实,申丹同时提出了两个命题,下一个是“命题十三:因为隐性进程的支点可能会在作品的中部或者尾部出现,若要发现它,我们需要反复阅读作品,仔细考察作品不同地方的文体和结构选择是否暗暗交互作用,构成了贯穿全文的叙事暗流”。沃尔什既误解了命题十二,也忽略了命题十三,因此认为申丹不关注时间维度。申丹指出,沃尔什没有意识到“支点”之于“隐性进程”犹如桥墩之于桥梁:一座桥若仅有一个桥墩,这个桥墩倒了,整座桥也就垮了。实际上,申丹在目标论文里一直在强调隐性进程的时间维度;与此同时,她也强调必须关注至关重要的局部“支点”,对于有的隐性进程而言更是如此。

沃尔什也挑战了申丹对曼斯菲尔德《心理》的阐释。一个世纪以来,学界一直认为作品描述的是一男一女相互暗恋,而申丹发现在这一情节发展背后,存在围绕女方对男方的单相思展开的隐性进程。曼斯菲尔德通过持续采用女方的视角来构建隐性进程。在这股暗流里,貌似男方的心理活动,实际上却是女方在男方脑海中的心理投射。18申丹是在看到一个关键片段(支点)之后开始挖掘隐性进程的;沃尔什的挑战也聚焦于这一片段:

时钟欢快地轻敲了6下,火光柔和地跳跃起来。他们多傻啊——迟钝、古板、老化——把心灵完全套封起来。

现在沉默像庄重的音乐一样笼罩在他们头上。太痛苦了——这种沉默她难以忍受,而他会死——如果打破沉默,他就会死……可他还是渴望打破沉默。不是靠谈话。无论如何,不是靠他们通常那种令人恼怒的唠叨。他们相互交流有另一种方式,他想用这种新的方式轻轻地说:“你也感觉到这点了吗?你能明白吗?”……19

然而,令他恐怖的是,他听见自己说:“我得走了。6点钟我要见布兰德。”

是什么魔鬼让他这样说而不那样说?她跳了起来——简直是从椅子上蹦了出来,他听到她喊:“那你得赶快走。他总是准时到。你干吗不早说?”

“你伤害我了;你伤害我了!我们失败了。”她给他递帽子和拐杖时她的秘密自我在心里说,而表面上她却在开心地微笑着。

男女双方都是作家。男方跟另一位朋友约了下午六点见面,此前顺便过来看看女方,现在告辞去赴约。沃尔什和申丹都认为关键在于如何理解用自由间接引语表达的内心想法“是什么魔鬼让他这样说而不那样说?”(What devil made him say that instead of the other?)这句话里的“那样说”指涉上引第二段中的“他想用这种新的方式轻轻说:‘你也感觉到这点了吗?你能明白吗?’”女方显然无法知道男方的内心想法。如果“那样说”是女方的愿望——如果这句话是女方自己的想法,那么“他想用这种新的方式轻轻说:‘你也感觉到这点了吗?你能明白吗?’”就只能是女方投射到男方身上的,也就会构成隐性进程的重要提示。沃尔什对此表示认同,但他坚信“是什么魔鬼让他这样说而不那样说?”是男方自己的想法,而不是女方投射的;因此在他看来,并不存在女方单相思的隐性进程。

申丹做出了下面的回应:在作品的前面部分,曼斯菲尔德已经说明女主人公性格浪漫,想象力极为丰富;与此相对照,男主人公缺乏想象力,毫不浪漫。抛开性格如此的男方是否会想象自己对女方“那样说”不谈,倘若男方真的在想象自己对女方轻柔地甜言蜜语,他也不可能突然失控地告辞。值得注意的是,告辞在男方的计划之中,却完全出乎女方的意料。男方没有预约就来了,女方见到男方喜出望外,并以为他能够久留。此时她希望两人能甜蜜交谈,没想到男方却突然告辞。在上引第四段中,女方恼火的行为紧跟着那一恼火的反应:“是什么魔鬼让他这样说而不那样说?她跳了起来——简直是从椅子上蹦了出来”;与此同时,女方忍不住抱怨“你干吗不早说?”从第五段开始,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男方的告辞令女方而不是男方感到恐怖(“你伤害我了;你伤害我了!我们失败了”)。实际上,在“是什么魔鬼让他这样说而不那样说?”之后,曼斯菲尔德仅仅描写了男方的告辞对女方造成的伤害,以及女方如何在男方面前竭力压制自己的情感,由此可见是女方单方面暗恋男方。从男方的离去到作品的结尾,在占整个作品四分之一的篇幅中,曼斯菲尔德仅仅描述了女方的所思所为:描述女方如何通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最终放弃自己的单相思,接受了男方想要的纯洁友谊。从作品的开头到结尾,在男女双方相互暗恋的情节发展背后,女方单相思的隐性进程一直在与之并列前行。相信沃尔什看了申丹的详细回应后,会接受相关阐释。

沃尔什还从情节动力这一角度挑战了申丹的理论。他说,“申丹指出叙事动力倾向于被情节主导,这不无道理。与此同时,也应看到情节这一概念从来就并非仅仅涉及故事世界里所发生的事情。这不是亚里士多德所强调的,也不是彼得·布鲁克斯在《阅读情节》一书中所强调的,尽管其书名反讽性地赋予了情节负面的含义,让人仅仅想到对表层事件的阅读”。沃尔什没有意识到无论是布鲁克斯还是申丹,均将“情节”当成一种提喻,用其指代整个叙事运动,而不仅仅限于“表层事件”。沃尔什从自己对“情节”的字面理解出发,仅仅看到其对“表层事件”的指涉,并据此读出了《阅读情节》这一书名反讽性的负面含义。申丹指出,在目标论文中,自己针对情节发展和隐性进程这两种叙事运动,建构了各种双重模式,包括“双重不可靠叙述模式”“双重作者型叙事交流模式”“双重叙事距离模式”“双重叙述视角模式”“双重叙述语气模式”,以及在宏观层面上的“双重故事与话语模式”。这足以说明申丹所说的“情节发展”绝非限于表层事件。

沃尔什在这方面质疑申丹时,除了布鲁克斯,还提到了费伦。他认为费伦在探讨显性进程时既关注了故事层面的“不稳定因素”,又关注了话语层面的“紧张因素”,而申丹在目标论文中则仅仅关注了故事层面的事件。就这一点而言,前文提到的皮尔与沃尔什看法相左。皮尔在对目标论文的回应中指出,申丹关注的情节发展“包含不稳定因素、紧张因素和读者的一系列反应”。他清楚地看到申丹采用了“‘情节发展’来囊括”故事层面的不稳定因素和话语层面的紧张因素。皮尔和沃尔什的区别在于:前者能看到申丹仅仅是将“情节发展”当成提喻,用其“囊括”显性进程的各个方面;而后者从字面上理解“情节发展”,将之等同于表层事件,也忽略了申丹针对故事层和话语层进行的全面分析及其在话语层面所建构的多种双重理论模式。

沃尔什认为申丹对情节的看法流于表面和简单化,“似乎情节发展本身无法表达出‘相对照或者相对立的主题意义’”。申丹在回答中指出,其目标论文已经说明“情节发展本身可从各种不同角度阐释”;她在探讨曼斯菲尔德《苍蝇》的情节发展时,就提到了对作品情节发展的多种不同阐释,解读出其丰富的主题意义20;她在分析肖邦的《一双丝袜》时,也全程追踪了情节发展本身如何沿着女性主义和消费主义的轨道运行,持续产生相互对照、相互冲突的主题意义21

最后,沃尔什提出了一个意义“最为深远”的问题,涉及申丹的论述所体现的后经典叙事学理论的一些特征,这些特征源于但不限于结构主义的范式。该范式具有类型学的性质:注重辨认、区分和描述。的确,无论是修辞性叙事学、女性主义叙事学还是认知叙事学,在理论探讨上都带有类型学的特点,注重区分不同叙事结构和技巧。沃尔什质疑对理论区分本身的重视,这从一个侧面体现了不同学派之间的排他性。针对这样的排他性,申丹在回应中提到她2002年在《国际英语文学评论》上发表的论文《文学理论的未来:排他、互补、多元》22。这篇论文分析了20世纪后半叶不同学派之间的排他性,呼吁学者们对其他学派持更加宽容的态度,因为每一个学派都有其特定的研究目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都有其长处和局限性。申丹此次在回应沃尔什对叙事学理论的挑战时,再度强调不同学派之间存在不同程度的互补性,其和谐共存、相互借鉴对于理论研究和批评实践的发展均大有裨益。

申丹与施密德的对话

欧洲叙事学协会前任主席、德国教授沃尔夫·施密德的论文题为《对申丹的“隐性进程”的回应》23。他认为申丹的目标论文探讨的是叙事作品的一个“中心现象”,以“非常重要的洞见丰富了叙事学”。但他跟申丹的基本立场并非完全一致。施密德认为隐性进程取决于读者的阐释,在读者发现之后才会存在。申丹在答辩论文中指出,她所揭示的经典作品的隐性进程均享有上百年的出版史,而历代批评家却未能发现,因为他们仅仅关注情节发展。从申丹的修辞立场来看,作者一旦构建出隐性进程,它就诞生了,等待读者的挖掘。也就是说,隐性进程是否存在取决于作者的创作,而是否能被发现才取决于读者的阐释。这从一个侧面说明了修辞性叙事研究的长处:能平衡考虑作者和读者,而不是单方面考虑读者。在有的作品中,申丹没有发现隐性进程,这并不是因为目光不够敏锐,而是因为作者没有在这些作品中构建隐性进程。

申丹和施密德在基本立场上的另一差异在于如何看待故事事件。施密德从“选中的”和“未被选中的”事件这一角度来区分隐性进程和情节发展。在他看来,读者在阅读时,会将情节发展中一些被选中的故事成分作为定位桩,并以此为出发点,考虑那些未被选中的相关成分,从而建构出另外一个故事——隐性进程。申丹在答辩时指出:施密德在这方面依然囿于亚里士多德以降的研究传统,因为他以情节为本来考虑问题。在施密德眼里,情节发展中才有选中的事件,这些事件构成正统的故事,其中一些事件还构成隐性进程的出发点;隐性进程中包含的则仅仅是未被选中的事件。若能彻底打破传统的束缚,我们就会平等看待情节发展和隐性进程,将在这两种进程中出现的事件,视为被其分别选中的。情节选中的事件,很可能是未被隐性进程选中的,反之亦然。此外,同样的事件可能会被这两种叙事进程同时选中,但会沿着这两条相互对照的表意轨道表达出两种不同的意义。

施密德指出,古希腊时期的亚里士多德不可能考虑双重叙事进程,因为当时并不存在这样的作品。申丹对此表示赞同,但同时指出,后世历代批评家对相关作品中的隐性进程视而不见,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受到亚里士多德开创的研究传统的束缚,仅仅关注了情节发展这一种叙事运动。

施密德还探讨了申丹在目标论文中对曼斯菲尔德《启示》的分析。申丹揭示出《启示》中存在双重叙事进程:情节发展反讽女主人公的个人弱点,而隐性进程抨击的则是造成这些弱点的父权制社会。施密德认为申丹对女主人公得到的一个“启示”缺乏关注。女主人公去理发店理发时,未像往常那样受到热情接待,她很恼火。就在她要离开时,理发师告诉她自己的宝贝女儿(第一个孩子)那天早上死了。这给了女主人公极大的震撼,导致她改变了自己的行为。在施密德看来,理发师强忍悲伤,坚持为被宠坏的女主人公服务是最为重要的事件。在读到这件事之后,作品中其他启示以及女主人公的自私与父权制压迫之间的关系均变得微不足道。也就是说,从这件事开始,仅仅需要关注情节发展。施密德承认孩子的死亡是情节中显而易见的事件,与隐性无关,但其重要性不可低估。

申丹回答说,因篇幅所限她在目标论文中没有分析施密德聚焦的这一片段;但在其著作中,已经对这一片段以及它与结局的关系进行了详细分析。24申丹进一步指出,施密德从此处开始仅仅关注情节发展,而她则关注情节发展与隐性进程这两种叙事运动,因此她不仅看到了施密德所看到的意义(这是情节发展相当明显的主题意义),而且还发现了从情节发展的角度难以察觉的重要意义,包括《启示》的女主人公与易卜生《玩偶之家》的女主人公之间的本质相似和相异,《启示》表面上传统的结局对父权制压迫的暗暗抨击,以及女主人公未能购买表达哀思的鲜花的深层原因:在这一父权制社会中,玩偶型的女性无法实现自己的愿望,而只能服从男性有意或无意的安排。

施密德将申丹的理论运用于对契诃夫两篇作品的分析。申丹在答辩论文中,经过分析论证指出,虽然施密德的探讨不乏洞见,但这两篇作品中并不存在隐性进程,施密德只是从新的角度来探讨情节发展。申丹进一步指出,施密德本人的分析说明,隐性进程的存在取决于作者的创作,而不是读者的阐释(施密德认为作品中存在隐性进程,而实际上并不存在)。施密德的探讨也提醒我们,对隐性进程的挖掘是否能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分析对象:选择含有隐性进程的作品加以分析,才会真正有收获。

申丹与阿尔贝的对话

国际叙事研究协会前任主席、德国教授扬·阿尔贝回应论文的标题是《二元系统、深层意义,以及叙事作品的“正确”解读:对申丹隐性进程分析的几点评论》25。阿尔贝指出申丹的理论“无疑给相关作品带来了新的认识”,同时也提出了一系列富有挑战性的问题。第一个问题涉及对隐性进程和情节发展之关系的分类。申丹区分了“互补型”和“颠覆型”这两大类。阿尔贝提出,是否应该放弃这样的二元区分,而是采用阶梯性的眼光,“增加逐渐改变或者部分改变这一类别”。申丹在答辩时指出,情节发展和隐性进程各自独立运行,因此只会相互对照或者相互矛盾,而不会以任何形式相互“改变”26

阿尔贝以卡夫卡的《判决》和曼斯菲尔德的《启示》为例,说明在“互补型”和“颠覆型”之间还存在“灰色地带”。他认为在《判决》中,隐性进程和情节发展之间的互补性更强;而在《启示》中,这两种叙事运动之间的颠覆性则更强。申丹指出,阿尔贝忽略了这两篇作品的本质相通:《判决》情节发展中的父子冲突是隐性进程所表达的现代社会的压力造成的;与此类似,《启示》情节发展中女主人公的个人弱点也是隐性进程所描述的父权制社会的压迫造成的。在这两篇作品的隐性进程里,相关人物均为社会的牺牲品,邀请读者给予同情。

阿尔贝提出的第二个问题与第一个问题相关。他认为申丹将《启示》划归为“互补型”而将肖邦的《黛西蕾的婴孩》划归为“颠覆型”不合情理。在他看来,这两篇作品中的隐性进程都颠覆了情节发展。申丹指出,阿尔贝忽略了两者之间的本质区别:在《黛西蕾的婴孩》中,反种族主义的情节发展仅仅是虚假的表象,当我们看到捍卫种族主义的隐性进程之后,就会抛弃这一表象。也就是说,隐性进程会直接颠覆情节发展。与此相比,《启示》中的隐性进程虽然跟情节发展相冲突,但其功能是揭示出造成女主人公弱点的社会原因,拓展和补充(仅描述女主人公弱点的)情节发展。

阿尔贝注意到申丹一方面提出“互补型”和“颠覆型”的二元区分,另一方面又指出 “隐性进程和情节发展以各种方式产生互动,从和谐互补到剧烈颠覆”,这是一种阶梯性质的递进,而不是二元对立。阿尔贝认为申丹的这两种观点相互矛盾。申丹在答辩中指出,阶梯性递进只存在于“互补型”内部。在某些作品中,隐性进程和情节发展呈现出和谐互补的关系;而在另一些作品中,这两种叙事运动则是在冲突中形成互补,且冲突的程度有强有弱。这样在“互补”这一大类中,就存在从和谐互补到不同程度冲突中的互补这样阶梯性质的递进。与此同时,又存在“互补型”和“颠覆型”这两大类之间的二元对立。“颠覆型”中的情节发展总是虚假的表象,而“互补型”中的情节发展则总是具有坚实的意义;前者会被隐性进程所取代,而后者则会与隐性进程携手表达出作品的总体意义。由此可见,申丹的两种观点并不矛盾。

阿尔贝提出的第三个问题涉及作者的创作意图:“作者究竟是完全未意识到隐性进程的存在”还是“虽然意识到了,但觉得它并不重要”?申丹首先欣喜地肯定了阿尔贝对作者意图的关注,因为他通常从认知叙事学的立场出发,仅仅关注读者的反应,而对修辞叙事学关注作者意图的立场加以抨击。申丹指出,正如目标论文所提及的,她对相关作品都另文展开了详细深入的分析,逐步揭示出其涵括的隐性进程。从中可以看出,这些隐性进程都是作者从头到尾有意设计和构建的。至于重要性,阿尔贝自己在回应论文中明确指出:“隐性进程显然是十分重要且一直被忽略的叙事现象”。诚然,他可以说虽然隐性进程一般来说很重要,但在具体作品中,其重要性可能会不尽相同。申丹指出,既然作者精心设计和构建了隐性进程,就说明其认为这些叙事暗流很重要。例如,就上文提到的《黛西蕾的婴孩》《判决》和《启示》而言,可以推断肖邦、卡夫卡和曼斯菲尔德均十分重视相关隐性进程,因此才会精心构建,以便暗暗表达种族主义的立场或者揭示情节发展背后的社会原因。

阿尔贝提出的第四个问题涉及新近的批评动向。进入新世纪以来,有学者提出应该关注文学文本的表层意义,而不是探索其深层意义。27 阿尔贝据此发问:在21世纪,我们究竟是否依然需要关注作品的深层意义?申丹回答说:就文学批评家、大学的文学教师和研究生而言,依然需要关注。然而,对那些为了消遣而阅读的读者而言,则是另一回事。究竟坡的《泄密的心》是否仅仅构成简单叙事,究竟《启示》是否仅仅对女主人加以反讽,这对于消遣性阅读来说确实无关紧要。申丹在撰写目标论文时,考虑的是阿尔贝这样的专业读者。他在回应该文时声称“自己一直非常钦佩申丹的研究”,“尤其是”劳特利奇出版社推出的申丹揭示隐性进程的专著。这本身就体现出他赞成挖掘作品的深层意义。

阿尔贝提出的第五个问题是:若未发现隐性进程,对作品的解读就一定会片面或者错误吗?申丹指出,阿尔贝认可在卡夫卡的《判决》中,隐性进程暗暗表达出“个人与社会的冲突”,父亲与儿子都是社会压力的牺牲品。与此相对照,在情节发展中,仅仅存在父子之间的冲突,读者仅能看到儿子是父亲的牺牲品,或者父亲是儿子的牺牲品。若看不到隐性进程,对作品的解读难道不会片面吗? 阿尔贝同样认可在《黛西蕾的婴孩》中,有一个捍卫种族主义的隐性进程,它暗暗颠覆反对种族主义的情节发展。若看不到隐性进程,难道不会对作品进行错误解读吗?如果阿尔贝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是肯定的,那么他应该不会再认为忽略隐性进程的解读只不过是从不同角度考察作品,也不会再认为这种忽略是“可取的”28

阿尔贝的最后一个问题涉及申丹在目标论文中提出的十五个命题,他认为这些命题不够集中和系统。申丹指出,其中九个命题都聚焦于如何发现隐性进程,另外有四个命题也和这一主题相关,或者解释隐性进程难以被发现的原因,或者指出一个作品可能会含有两个隐性进程,或者说明文本的某一部分可能对情节发展至关重要,而另一部分则对隐性进程至关重要。既然阿尔贝认为隐性进程“是迄今依然被忽略的重要现象”,那么申丹在提出相关命题时,聚焦于如何发现隐性进程就是正确且合理的。申丹也解释了为何在目标论文中没有集中提出这十五个命题:为了有利于读者理解相关命题,她特意在简要分析某一作品之后,根据这一作品的突出特点,提出与之直接相关且具有一定普遍意义的命题,这样读者就能通过分析例证,更好地掌握所提出的命题。

申丹与兰瑟的对话

女性主义叙事学的开创者苏珊·兰瑟教授的回应论文的标题为《解读双重进程:从〈小山顶〉来观察》29。兰瑟将申丹的理论运用于对以色列长篇小说《小山顶》的分析。作为逻辑性很强的批评家,她在论文的结语里说:“我有可能在上文中混淆了‘隐性进程’与‘隐性情节’或者类似的概念。但毫无疑问,与其他方法相比,我认为申丹的方法促使我对叙事进程进行了更加全面、更加深入和更加大胆的仔细分析。”申丹认为兰瑟总结得非常到位。

兰瑟指出,有的读者根据作者平时表达的观点,形成对作者立场固定的看法,据此来阐释作品,这形成一种禁锢。她赞赏申丹在目标论文中提醒大家不要受“一个固定的作者形象的束缚”,同时也质疑了申丹所看重的、布斯提出的“隐含作者”这一概念,因为在兰瑟看来,任何对作者的关注都容易形成阐释束缚。申丹指出,所谓“隐含作者”,即这一作品创作过程中的作者,有别于所谓“真实作者”,即日常生活中的这个人(见申丹与费伦的对话)。若要了解“真实作者”,我们需要阅读传记、日记、信件、访谈、政论文等其他材料;而若要了解“隐含作者”,我们则需要细读作品本身。正如兰瑟所指出的,很多读者是根据作者通常所表达的立场来判断《小山顶》的立场的。假若读者熟悉“隐含作者”与“真实作者”的区分,就不会将作者通常的立场视为这一作品的立场,而会通过细读该作品本身来发现作品中复杂的作者立场。申丹指出,正是因为熟悉“隐含作者”与“真实作者”之分,她在阐释卡夫卡的《判决》时,没有受卡夫卡在日记、信件中所表达的观点的束缚(卡夫卡说自己在写《判决》时,仅仅关注父子冲突),而是通过细读作品,发现了卡夫卡自己未曾提及的隐性进程(聚焦于个人与社会的冲突)。申丹进一步指出,她根据“隐含作者”与“真实作者”之分,发现了肖邦的不同作品在种族立场上的对照,这些作品的不同“隐含作者”与生活中的“真实作者”在种族立场上或者相吻合,或者相冲突。30从中可以看到,“隐含作者”这一概念不仅有助于发现某一作品的复杂立场,而且还有助于发现作者笔下不同作品的不同立场。

《小山顶》的情节发展呈现出复杂的作者立场,至少可以从两个互为对照的角度加以解读:或者聚焦于小说对建设犹太人定居点的反讽性批判,或者聚焦于小说对定居者充满同情的人性化塑造。兰瑟的分析与前人的不同之处在于:其他批评家仅仅进行一个角度的阐释,认为那一特定的角度才是正确的;而兰瑟受到申丹理论的启发,沿着两个不同的主题发展轨道来探讨情节发展,并且注重两者之间的对位和制约。正如兰瑟自己所言,她在申丹理论的启发下,同时关注情节发展中的双重表意轨道,这不仅使她对作品达到了更加全面和更加平衡的把握,而且也使她得以对作品的主题意义进行更加深入和更加“大胆”的挖掘,从而深化和拓展对情节发展的阐释。兰瑟的分析很好地体现了申丹的双重动力理论的一种功能:可以把注意力引向情节发展本身含有的两种互为对照的主题发展轨道,并关注两者之间的交互作用。31

申丹与卢特的对话

另一位将申丹的理论运用于长篇小说阐释的是挪威奥斯陆大学的雅各布·卢特教授,其论文标题是《将申丹的双重叙事动力理论与伊恩·麦克尤恩的〈赎罪〉相连》32。卢特首先说明了申丹能够持续对叙事学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三种原因,包括创新研究方法,将文体学引入她的修辞性叙事学研究。他表示赞同申丹的看法,即在不少作品中存在双重叙事动力,这在以往的研究中一直被忽略。他将申丹的理论用于分析麦克尤恩的《赎罪》,聚焦于小说的叙述表达与所述内容之间的双重关系。

《赎罪》的情节发展以第三人称叙述展开。主人公布里奥妮幼年时误将姐姐的恋人罗比认作强奸犯,导致罗比入狱,也导致姐姐和罗比至死一直分离。她成年后深感内疚和自责,采用各种方式包括写小说来赎罪,直至高龄。但在作品的“尾声”中,读者却得知作品的主体部分实际上出自布里奥妮本人之手。在亚里士多德开创的研究传统中,可以从“元小说”的角度来看待这一尾声。也有批评家认为作者在尾声部分突然给(单一)叙事进程带来了一个令人震惊的突转。33从这一角度观察,在“尾声”出现之前,麦克尤恩与布里奥妮笔下的小说是合二为一的,因此在分析时只会探索单一的叙事进程的复杂性。卢特受到申丹理论的启发,看到了在“尾声”之前并列前行的双重叙事进程:一是采用第三人称全知叙述的显性进程,二是暗含的采用第一人称回顾性叙述的(自传体的)隐性进程。他从这一新的角度切入,从作品的开头就开始关注这一明一暗的双重叙事进程,探讨它们之间的交互作用。

针对申丹就情节发展和隐性进程之间的关系所区分的“互补型”和“颠覆型”这两大类,卢特指出《赎罪》中的双重叙事进程既相互补充又相互颠覆,且两者之间相互渗透。例如,当读者从“尾声”处得知情节发展中的第三人称叙述者就是隐性进程中的布里奥妮本人时,这颠覆了我们在首次阅读时认为情节发展的叙述者客观可靠的印象。与此同时,由于情节发展的第三人称叙述者在叙述布里奥妮的赎罪行为的同时,也在通过写作来赎罪,这对我们的首次阅读又是一种补充。申丹在答辩时指出,卢特在一定程度上混淆了两种进程之间的界限。若要保持界限清晰,需要这样来看:显性进程中的第三人称叙述者叙述了布里奥妮的赎罪行为,而隐性进程中的第一人称叙述者则在通过写作来赎罪。因为这两位叙述者同为一人,因此显性进程的叙述也并非客观可靠。这两种叙事进程并列前行,联手表达出《赎罪》的主题意义。

卢特认为申丹在分析曼斯菲尔德的《启示》时,提出了这样一个观点:叙事作品的开头“很少包含”一个隐性进程,而他自己在《赎罪》里则看到了隐性进程和情节发展从作品的开头就在并列前行。针对这一质疑,申丹援引了其目标论文中的原话:“我们需要牢记隐性进程是从头到尾与情节发展并列前行的,作品开头本身无法包含(cannot accommodate)这种持续前行的叙事暗流。”申丹发现《启示》含有反讽女主人公的情节发展和反讽父权制社会的隐性进程,但由于篇幅所限,在目标论文中仅分析了两者如何在《启示》的开头并列前行。上引申丹的两句原话,意在提醒读者不能仅仅依据作品的开头来判断是否存在隐性进程,而必须考察相关文本成分是否与其他地方的文本成分联手,构成一个贯穿作品始终的叙事暗流,一直与情节发展并列前行。

卢特还指出,在《赎罪》中,隐含作者在两个叙事进程中的立场是复合的,但相互之间并不冲突。申丹在目标论文的摘要和正文中,都强调两种叙事进程有可能和谐互补,也有可能相互冲突,甚至相互颠覆。也就是说,隐含作者在显性和隐性进程中的立场完全有可能和谐一致。

申丹与理查森和魏的对话

非自然叙事学的领军人物布赖恩·理查森邀请魏同安加盟,写出了回应论文《对隐性进程的探索》34。文章首先指出申丹多年来在叙事理论的不少领域都做出了令人钦佩的研究成果,包括其隐性进程理论。该文也提出了一系列问题,第一个问题涉及文学史。他们注意到申丹和其他相关学者分析的作品有不少出自早期现代主义作家之手,因此发问:隐性进程是否构成一个典型的现代主义的文学现象?现代主义诗学里是否含有催生这种叙事暗流的成分?申丹做出了肯定的回答,指出由于隐性进程需要作者采用微妙的技巧精心构建,因此是不少现代主义作品的一个典型特征。

第二个问题与历史进程相关。德国和奥地利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出版的小说,描述了大战之前的世界,这个世界很快就会被战争吞没和改变。读者了解相关历史,这种知识对于全面理解小说也不可或缺,但作品未加介绍。又如,在伍尔夫的《到灯塔去》中,第一部分省略了对“一战”十年间的描写,这场战争完全改变了存活下来的人物的生活。理查森和魏的问题是:作品未加描述的相关历史进程是否可视为一种隐性进程?对此,申丹的回答是否定的,因为这是作品外部的历史语境,且仅与情节发展本身相关。

第三个问题是:申丹的叙事理论模式是否期待和假设作品和隐性进程是完整和连贯的。申丹对此做出了既肯定又否定的回答。她指出,只有在作品开头、中腰和结尾的文本成分联手构成另外一个主题连贯的叙事暗流的情况下,才会存在与情节发展并列前行的隐性进程。然而,申丹的模式对于隐性进程究竟是否完整则未加预设,没有设限。在申丹自己分析的曼斯菲尔德的《苍蝇》中,隐性进程没有结局(即并不“完整”),与理查森和魏所关注的曼斯菲尔德的《心理》中的隐性进程形成对照。此外,申丹的模式对于作品本身究竟是否连贯,是否含有模棱两可的成分也持开放态度。

第四个问题是:是否存在部分的隐性进程或者隐性的部分进程?申丹指出,这个问题本身体现出亚里士多德叙事研究传统的强大束缚力。由于这一传统仅仅关注情节发展,因此理查森和魏将隐性进程视为“一种情节布局”,而且他们想知道“隐性进程是否能成为情节的一部分”。申丹指出,目标论文已用大量篇幅来说明隐性进程是自始至终与情节发展并列前行的,因此既不是一种情节布局,也不可能成为情节的一部分。由于研究传统的桎梏,理查森和魏认为在亨利·詹姆斯的《地毯上的图案》中,情节发展背后还存在一个隐性进程,而实际上该作品仅仅含有情节发展,其意义含混,深层意义不甚明了。也就是说,理查森和魏把情节发展本身的潜在意义当成了隐性进程。在目标论文中,申丹区分了比尔斯的《空中骑士》与《峡谷事件》:《空中骑士》含有隐性进程,而《峡谷事件》则仅有情节发展,两者之间存在本质差异。由于亚里士多德研究传统的束缚,理查森和魏将这两篇作品相提并论,这印证了申丹在目标论文中的提示:“当注意力囿于情节发展时,我们会对这两篇作品之间的本质差异视而不见。”

第五个问题涉及隐性进程究竟是谁发现的。理查森和魏认为在不少含有隐性进程的作品中,读者的视野局限于某个人物的观察范围;当这一人物或周围的其他人物发现隐性进程时,读者也会相应发现。他们以比尔斯的《空中骑士》为例,认为故事的主人公“知道整个故事”,“也就是说,就主人公而言,不存在隐性进程”。申丹指出,这种分析误解了隐性进程。《空中骑士》是描写南北战争的作品,儿子和父亲分别加入了北方和南方的部队;儿子放哨时,在对面悬崖顶上看到了敌军的一个侦察骑兵,对方已经发现了自己部队的埋伏;他想射杀这个敌人时,意外发现竟是自己的父亲;他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为了保护埋伏中的几千战友,射杀了父亲的坐骑,人和马均坠下万丈悬崖。为了制造悬念,作品直到最后方揭示出儿子射杀的敌人是其父亲。理查森和魏误将这一悬置当成了隐性进程,而实际上隐性进程与此无关。《空中骑士》的情节发展以反战为主题,通过儿子被迫杀死父亲,来强烈抨击战争的残酷无情。在这一叙事运动中,儿子和父亲都是战争的牺牲品,均有较强悲剧性。与此相对照,隐性进程表达的则是履职尽责的重要性。在这一叙事暗流中,儿子和父亲都是尽责的战士的化身,不仅不带悲剧性,而且形象高大,父亲还在一定程度上被神圣化了。作品中同样的文字沿着情节发展和隐性进程这两条并行的轨道,表达出相互冲突的主题意义,塑造出互为对照的人物形象。35不难看出,隐性进程的发现有赖于隐含作者和读者在人物背后的交流,超出了人物的感知范畴。理查森是我国读者熟悉的著名叙事理论家,他对隐性进程的误解提醒我们,若要发现这股叙事暗流,首先必须摆脱古今中外囿于情节发展的研究传统的束缚。

理查森和魏提出的另外两个问题跟费伦提出的大同小异,因此申丹请读者阅读她对费伦的回答,而未再次回应。

申丹与尼尔森的对话

丹麦奥尔胡斯大学教授亨里克·尼尔森以《对申丹的回应》为题加入对话36。他在开篇处说自己钦佩申丹的研究和渊博的学识,这在目标论文中得到体现。然后,他就目标论文提出了一系列质疑。申丹表达了谢意,因为可借此机会进一步阐明相关问题。

申丹在目标论文中,将“隐性进程”与以往探讨的各种深层意义加以区分,涉及“隐性情节”“第二故事”“隐匿情节”等等。她指出这些概念看上去与“隐性进程”大同小异,而实际上截然不同,因为其指涉的均为情节发展本身的某种深层意义,而隐性进程则是与情节发展并行的另外一种叙事运动。尼尔森一方面肯定这种区分,认为言之有理,另一方面则提出申丹只是阐明了“隐性进程”与以往诸种概念的不同,而“从未界定”这一概念本身。有趣的是,费伦的看法与尼尔森的相反,认为申丹在目标论文中“对隐性进程进行了清晰的界定”37。针对尼尔森的质疑,申丹重述了自己的界定:隐性进程是“一种隐蔽的叙事动力,它在显性情节动力的背后,从头到尾与之并列运行。这两种文本动力邀请读者做出双重反应。具体而言,隐性进程和情节发展表达出相互对照甚或相互对立的主题意义、人物形象和美学涵义,以各种方式邀请读者做出更为复杂的反应”。

申丹在目标论文中一再提到亚里士多德开创的叙事研究传统仅仅关注情节发展,尼尔森对此加以质疑,认为申丹这种大一统的描述抹杀了各种叙事研究流派之间的界限,如认知叙事学、修辞性叙事学、非自然叙事学和虚构叙事理论之间的不同。在回应时,申丹首先引用了阿博特的话:若要发现隐性进程,就“必须‘摆脱’亚里士多德以来聚焦于情节发展的批评传统的‘束缚’”38。阿博特之所以会赞同申丹的看法,是因为他看到了申丹的论述仅仅涉及研究对象,而尼尔森却将研究对象与研究流派混为一谈。从亚里士多德开始,无论采取何种方法,从何种角度切入作品,不同流派的学者仅仅关注了情节发展这一种叙事运动。认知叙事学也聚焦于读者对这一种叙事动力的反应。申丹指出,亚里士多德关注的是模仿性的叙事作品,自己也在目标论文中将研究对象限定于“模仿性虚构作品的叙事动力”。尼尔森虽然引用了申丹的明确限定,却又将“非自然叙事学”纳入,而这一流派研究的是反模仿性(antimimetic)的作品。39

正因为尼尔森没有将研究对象与研究流派加以区分,因此他不清楚申丹所提倡的摆脱研究传统的束缚“究竟是要颠覆、补充还是要替代文学理论、叙事理论或叙事学”。申丹指出,当把注意力从研究流派转回到研究对象之后,就不再会感到困惑,而是会清楚地看到申丹在研究对象上的拓展——从情节发展拓展到隐性进程以及两者之间的互动。此外,还会清楚地看到与之相应的理论创新,即对各种双重叙事理论概念和模式的建构。

此外,由于尼尔森对研究对象和研究流派未加区分,因此他认为布鲁克斯和费伦等当代叙事理论家与亚里士多德之间的差别并不亚于甚至还超过了申丹与亚里士多德之间的差别。申丹对此回应道:在叙事进程研究方面,布鲁克斯的代表作题为《阅读情节》,而费伦的奠基之作也以《阅读人物,阅读情节》为题。不难看出,这些当代学者依然在聚焦于情节的亚里士多德研究传统之内运作,而申丹却在分析对象和理论建构上超越了这一传统。

申丹在目标论文中提到布鲁克斯的《阅读情节》“将注意力转向了情节和阅读的向前运动”。尼尔森对此提出质疑,因为布鲁克斯十分关注“预叙”和“倒叙”。申丹的回应是:我们需要意识到,只有当情节是一种向前发展的叙事运动时,才会有“预叙”和“倒叙”,后者是相对于前者界定的。

尼尔森对申丹的理论进行了这样的概述:“综合考虑申丹对于隐性进程的论述,我们看到的是这种叙事动力与先前探讨的类似叙事动力(如隐性情节、第二故事等)的主要区别在于隐性进程需要从头到尾运行,而先前探讨的则是局部的暗藏线索,或者是为细心的读者突然揭示的真相。”申丹指出,当尼尔森将注意力转向研究对象时,他依然未意识到隐性进程是独立于情节发展的另外一种叙事运动,因此他仅仅看到“从头到尾运行”与“局部运行”之间的区别;而她在目标论文中则一再强调,隐性进程的独特性不仅在于它贯穿文本始终,而且在于它是在情节背后,沿着其自身的主题轨道独立运行,而不是在情节发展的范畴之中运作。

尼尔森还质疑了申丹对卡夫卡的《判决》的阐释。《判决》有三分之一的篇幅描述儿子对远在俄国的一位朋友的思考。先前的批评都在父子冲突的框架中阐释这一思考,而申丹则发现了聚焦于个人与社会冲突的隐性进程,看到儿子的思考暗暗凸显了社会压力。尼尔森对此表示赞赏,然而他认为个人与社会的冲突并非隐性:“只需快速搜索,马上就可发现数十年来发表的好几十篇论文,集中评论这一作品中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以及由此产生的生存危机。”申丹的回应是:尼尔森提到了“好几十篇论文”,但未给出任何参考文献。而她本人在发表分析《判决》中隐性进程的论文40之前,仔细查阅了大量文献,发现以往的批评家均聚焦于父子冲突,目标论文中也引出了数种文献。卡夫卡自己在信件和日记中也明确说这一作品围绕“父子冲突”展开。申丹猜测尼尔森在“快速搜索”中找到的是对卡夫卡文学创作的总体评论。众所周知,在《判决》之后面世的《变形记》《审判》《城堡》等卡夫卡的后期作品中,情节发展本身均聚焦于个人与社会的冲突。这与《判决》形成对照——《判决》仅仅在隐性进程里才涉及这种冲突。由于尼尔森误以为《判决》的情节发展也关注个人与社会的冲突,因此他无法看清《判决》里“显性”与“隐性”的叙事进程之分。申丹回答说,当尼尔森认识到《判决》里处于明处的情节发展并未涉及这种冲突、处于暗处的隐性进程才围绕这一冲突展开时,才能看清“显性”与“隐性”进程之分。

此外,尼尔森还质疑了申丹对“隐性进程”和“隐性情节”的区分,但质疑的依据跟申丹的理论无关,而是跟另一位学者对具体作品的阐释相关。申丹在目标论文中介绍了两种“隐性情节”概念:一种由英国学者塞德里克·沃茨提出,主要指涉小说情节中未被提及的一个隐蔽的事件序列41;另一种则由美国学者戴维·里克特提出,指涉情节发展中一个容易被忽略的分支42。两者相比,沃茨更多地关注局部事件,而里克特则聚焦于持续前行的情节分支。尼尔森混淆了两者,以为里克特仅仅进行了局部考察。里克特以一篇丹麦小说为例来说明其“隐性情节”概念。尼尔森质疑了里克特的阐释,认为他的“局部考察”导致了误解,并提到自己在即将发表的论文中也分析了这篇小说,看法却与里克特的相左,并据此挑战申丹对隐性进程和隐性情节的区分。申丹的回应是,自己无法判断究竟谁对那篇丹麦小说情节发展的阐释更有道理,但毫无疑问,无论两人孰是孰非,都不影响自己对“隐性情节”和“隐性进程”所做的区分:前者是情节发展内部隐蔽的局部事件或者被忽略的一个持续发展的分支,而后者则是与情节发展并列运行的另外一种叙事运动。

尼尔森还质疑了申丹对坡的《泄密的心》的分析。作品的情节发展围绕叙述者“我”对一位老人的谋杀展开。申丹指出在情节背后,有两种并行的隐性进程。第一种:在整个谋杀过程中,凶手一直在佯装,并为此感到洋洋自得。作为文本中唯一佯装的恶棍,他在结局处把自己的佯装投射到警察身上,对警察怒喝“恶棍!别再装了!”这一怒喝构成无意识的自我谴责,并与前面的文本成分相呼应,构成贯穿作品的戏剧性反讽暗流。尼尔森误以为申丹说凶手自我谴责是在说“凶手并没有认为警察在佯装”。他对此反驳道:“实际上从凶手的角度来说,警察确实在佯装。”申丹的回应是:“看来尼尔森误解了我所说的凶手‘把自己的佯装投射到警察身上’”;“我在目标论文中也明确说了‘凶手谴责警察是佯装的恶棍’。对警察的这一谴责构成凶手无意识的自我谴责”。

申丹指出《泄密的心》中还存在第二种隐性进程:在当时的历史语境中,只有精神失常的人才能在杀人之后免于刑罚;而凶手杀害老人后却一再声称自己精神正常,这构成无意识的自我定罪。尼尔森认为申丹“接受了这种庸俗的民间看法:被告说自己有罪就有罪……无论他的回答是证实了还是否认了对其罪行的指控”。申丹的回应是,尼尔森显然再次误解了她的观点,她意在表达的是这样一种戏剧性反讽:在只有精神失常才能免于刑罚的社会环境中,凶手却一再声称自己精神没有失常,这无异于自我定罪。

尼尔森声称自己在这一作品中发现了一种可能存在的隐性进程,它通过作者对同音异义词的巧妙安排来构建。申丹对此的回应是:虽然尼尔森对语音层次的分析不乏洞见,但语音层次本身无法构成与情节发展并行的另外一种叙事运动(人物和事件都不可或缺)。尼尔森探讨的其实是情节发展自身的语音层面。

申丹在目标论文中,建构了一系列双重性分析模式,包括“双重事件结构模式”“双重人物形象模式”“双重不可靠叙述模式”“双重作者型叙事交流模式”等等,并且提出还需要在更大的范围建构“双重故事和话语模式”。尼尔森质疑这种理论建构的必要性,认为“一位作者可以创造出一个憎恶女性的显性进程和一个女性主义的隐性进程”,因此没有必要建构双重性的分析模式。申丹的回应是:倘若一位作者在憎恶女性的情节发展背后创造了女性主义的隐性进程,就需要双重性分析模式来应对在这两种进程中出现的不同作者立场、人物形象、叙事距离和叙述语气等等。如果仅存在分析这些因素的单一模式,那我们就会面临困境,不知道应该分析这两种主题意义相互冲突的叙事运动中的哪一种,而无论怎样选择,分析结果必定是片面和失衡的。

尼尔森还以反讽为例来挑战双重性模式,“当一个人使用反讽时,我们并不会认为此人变成了两个人,创造了双重的故事和话语,或者投射了两个不同的人物形象”。申丹回应道:的确,当一个人使用反讽时,我们仅仅需要单一的反讽模式。然而,倘若情节发展背后还存在隐性进程,就可能会出现两种不同层次、不同性质的反讽。例如,在曼斯菲尔德的《启示》中,情节发展针对女主人公的弱点展开反讽,而隐性进程则针对父权制压迫展开反讽。在隐性进程中,由于女主人公是父权制的牺牲品,因此会得到作者和读者的同情,他们与女主人公之间的距离会大大缩短。若要分析这样对照性质的双重反讽,我们就需要“双重反讽模式”“双重人物形象模式”以及“双重故事与话语模式”(显性情节和隐性进程通过两种不同的故事与话语的互动来表达这两种对照性质的反讽)。

申丹与皮安佐拉的对话

意大利学者、《思考》杂志执行主编费德里科·皮安佐拉论文的题目是《文学批评的模式化:如何做以及如何将其教给人和机器》43。他最关心的是如何教会计算机和学生运用申丹的双重叙事进程理论来分析文学作品。他指出,申丹在其先前的论著中提出了一套分析方法,在目标论文中又进一步发展了这套方法。皮安佐拉也意识到申丹提出的方法超出了文本范畴,需要考虑历史环境、作者的特点和文学规约等,这对于学生和计算机来说均构成挑战,因为需要获得正确的语境信息,并将之与作品进行有意义的关联。

皮安佐拉针对如何教会学生和计算机,对申丹的分析方法进行了总结,就如何发现隐性进程提出了五个步骤:一、挑选出相对于情节发展而言看上去奇怪、琐碎或者离题的语言选择;二、考察文本,看这样的语言选择是否贯穿整个作品中(需要反复阅读文本,因为新发现的语言选择可能会指向新的需要考察的方面);三、如果作品从头到尾都含有与情节发展不相契合的语言选择,就需要根据其行进的轨迹,勾勒出隐性进程的基本事件结构;四、思考为何这些语言选择偏离了情节发展的轨道;五、从语境(作者背景、历史环境、互文关联)中寻找原因,以便更好地做出解释。

申丹在目标论文中,既强调了要关注从情节发展的角度观察显得奇怪、琐碎或者离题的语言选择,也强调了要关注同样的语言选择如何在情节发展和隐性进程中同时起重要作用、表达出相互冲突的主题意义,并且分别就“文体学研究”和“叙事学研究”如何发现隐性进程进行了模式建构。皮安佐拉提出的五步骤模式仅仅考虑了偏离情节轨道的语言选择,而且主要依据的是申丹就文体学研究展开的探讨。他接着转向了申丹就叙事学研究进行的模式建构,展现了申丹提出的“双重事件结构模式”“双重人物塑造和人物形象模式”和“双重不可靠叙述模式”,并且提到了申丹建构的其他双重性质的叙事学模式。

皮安佐拉认为通过一定的训练,有可能教会计算机识别“隐性进程”和双重叙事动力。申丹的回应是,就目前的情况来说,计算机连严肃文学中的情节发展都难以深入阐释,更不用说挖掘出情节背后的隐性进程。之所以是“隐性”进程,不仅因为它处于情节背后的暗处,而且因为作者常常对其进行各种伪装;若要发现这股叙事暗流,往往需要敏锐地觉察到同样的文字会同时产生出两种不同的主题意义,有时还需要把握其与历史语境的关联,这都超出了计算机现有的能力。但申丹也留有余地:人工智能在飞速发展,谁又能断定计算机将来不能学会解码隐性进程和双重叙事动力呢?

申丹与张欣的对话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张欣教授以《申丹“隐性进程和双重叙事动力”理论在戏剧中的运用》44为题加入这场对话。她首先简要阐述了申丹理论创新的重要意义,指出以往批评家仅关注情节发展的连贯性和完整性,因此倾向于忽略和排斥看上去不合逻辑或者偏离情节轨道的文本成分。申丹理论的一个突出价值在于,不是仅在一种叙事运动的框架内考虑文本成分,而是将注意力引向两种共存的叙事运动,两者在主题意义上相互对照、相互冲突,甚至相互对立。

张欣指出,戏剧的对话性和表演性为偏离情节轨道的文本成分提供了丰富的运作空间,而这些成分又可能会成为隐性进程的重要载体。作为供公开演出的体裁,戏剧文本往往会受到更加严格的审查,这也促使剧作家采用隐性进程这种隐蔽的手法来表达复杂的主题意义。张欣认为,申丹所倡导的“打破亚里士多德以来批评传统的束缚”和摆脱“一个固定的作者形象”可帮助阐释戏剧文本,引导自己关注戏剧文本和作者的复杂性。每当阅读中遇到偏离情节发展的文本成分时,自己会努力探索这些成分是否与其他相关文本成分交互作用,构成另外一种叙事运动,表达出另外一种主题意义。

张欣将双重叙事动力理论用于分析美国剧作家莉莲·海尔曼的《阁楼上的玩具》,揭示出在聚焦于逃离原生家庭禁锢的情节发展背后,存在聚焦于黑白种族越界的隐性叙事进程。后者主要由偏离情节轨道的文本成分以及有赖于读者/观众推断的幕后事件构成,因此在以往的评论中被忽略或被边缘化。申丹在目标论文中强调要考虑隐性进程与历史语境的关联。张欣通过考察历史语境,为黑白种族越界的隐性进程提供了更加令人信服的解释。申丹肯定了张欣的阐释,同时指出了一个有趣的现象:导演和演员恐怕很难发现隐性进程,观众在观看戏剧时也难以发现,因此隐性进程似乎是特别为能反复阅读剧本的批评家而设。然而,当批评家挖掘出隐性进程之后,就有可能会帮助导演和演员更好地表达出剧本的内涵,也可能会帮助观众更好地理解相关戏剧。

申丹与段枫的对话

复旦大学段枫副教授也参加了讨论,其论文题为《申丹的“双重动力”与文学童话的双重读者》45。段枫指出申丹的理论打破了批评传统的束缚,在叙事研究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她特别感兴趣的是目标论文对肖邦的《黛西蕾的婴孩》的分析,该作品的情节发展是为反种族主义的读者创作的,而隐性进程针对的则是赞成种族主义的读者。段枫指出,这两种读者尽管在种族立场上相对立,但属于同一年龄层。与此相对照,在文学童话这一体裁中,作者可能会针对两个不同年龄层的读者,分别构建情节发展(儿童读者)和隐性进程(成年读者)。由于文学童话的情节发展往往含有针对儿童和普通成人的不同主题意义,当这种作品中出现隐性进程时,就有可能涉及某一特定类型的成年读者。若能考虑这些不同种类的目标读者群,看到他们所聚焦的作品的不同层面,或许能更好地理解相关批评争议。

段枫采用申丹的理论,分析了王尔德的《快乐王子》,揭示出这一作品中的双重叙事进程和不同类型的目标读者。其情节发展对儿童读者而言具有利他行善的道德教化功能,也针对成年读者表达了作者对贫富差距、庸俗实用主义等社会现象的反思。在情节背后,还存在一个贯穿全文的隐性进程,这一叙事暗流围绕男同之爱展开,其目标读者是接受这种情感的成年人。以往批评家或者仅仅关注情节发展,或者聚焦于男同之爱,忽视了两者之间相辅相成的互动关系。

申丹在回应中指出,段枫对文学童话不同目标读者群的探讨,揭示了一种以往被忽略的阐释现象:当同情同性恋的成年读者以王尔德传记等史料为依据来阐释《快乐王子》时,或者当成年读者在“男同之爱文学”翻译文集中读到这一作品时,他们倾向于把男同之爱视为该作最重要的主题。这样一来,王尔德在情节背后创造的叙事暗流在这些读者的阐释过程中就被前景化了。这些读者不仅忽略了针对儿童和其他成年读者创作的文学童话情节,也未对隐性进程进行从头到尾的追踪,而只是关注了一些局部成分,因此对作品进行了相当片面的阐释。段枫以申丹的双重叙事动力理论为指导,仔细考察作品开头、中腰、结尾的相关文本成分的交互作用,揭示出自始至终与情节发展并列前行的表达男同之爱的隐性进程,纠正了以往不同方向上的阐释偏误。也就是说,面对这些不同的读者群,申丹的“双重叙事动力”理论具有两种不同的作用。对于仅仅关注男同之爱的读者来说,该理论可将注意力引向这一童话具有道德教化和社会批判功能的情节发展,看到一明一暗两种叙事进程在并列前行。而对于仅仅关注情节发展的成年读者来说,双重叙事进程理论则可把注意力引向聚焦于男同之爱的隐性进程。无论是哪种情况,申丹的理论都可帮助对作品进行更加全面和更为平衡的阐释。

结 语

《文体》杂志组织的对双重叙事进程理论的探讨,为来自九个国家的十八位学者提供了思想观点交流碰撞的绝佳机会。申丹得以在目标论文中系统阐述自己首创的理论概念和研究模式,多国学者得以从不同角度对这一原创理论进行评介,提出问题和质疑,并在数种体裁中加以运用。作为惯例,《文体》编辑部给申丹限定了四千至五千五百英文单词的篇幅来回答各国学者的探讨。由于申丹的理论挑战了自亚里士多德以降的长期研究传统,且隐性进程不仅隐蔽性强也易与情节的深层意义相混淆,因此一些学者的回应中出现了困惑、混乱和误解。申丹逐一回答困惑,厘清混乱和消除误解,写出了约一万五千英文单词的长篇答辩文。《文体》杂志十分欣赏申丹的答辩,破例全部接受,并不惜撤下所有书评,以便将其全文登出。相信在读到这一从“目标论文——十六篇回应——对回应的答辩”的集中探讨之后,各国读者能够对申丹的理论达到更好的了解,并能进一步拓展其运用范畴,帮助改进和深化对不同体裁、不同媒介的虚构叙事作品的阐释。


(原载《外国文学》2022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