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经》学发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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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帝三王与大同小康:“禹,三王最先者”之义

《孝经》首章言:“昔者先王有至德要道,以顺天下。”郑《注》:“禹,三王最先者。”[70]陆德明《经典释文》解释郑《注》说:“五帝官天下,三王禹始传于子,于殷配天,故为孝教之始。”皮锡瑞认为陆德明传子者重孝之说是正确的[71]。五帝为公天下之世,三王为家天下之世,郑《注》在开始就确立了五帝与三王这一分疏,有着深刻意义,陆德明、皮锡瑞等历代解释者都重在解释“三王”的一面,却忽视了“五帝”的一面,这使得他们未能注意到郑玄对于大同或太平理想政治的追寻[72]

首先,此处之“先王”,郑玄与其他注家差异甚大。《古文孝经孔传》谓:“先王,先圣王也。”[73]此后刘炫《孝经述议》本其意谓:“古先圣王”,并特别指出先王“非有所主,不斥一人也”[74]。这意味着“先王”含括伏羲以至文王、武王等帝王在内。反观郑玄,“禹,三王最先者”是以“先王”为特称,特指夏商周三代之王,禹为其中最先。依《孔传》与刘炫,王则是泛指,皇、帝、王皆可以王名之。唯有分别皇、帝、王,“王”方为特称,如《白虎通》之说:“德合天地者称帝,仁义合者称王,别优劣也。……帝者天号,王者五行之称也。”[75]《春秋纬》亦有类似之说[76]。若结合《礼运》对大同、小康的论述,即显示出分别帝、王在《礼记》中是常见的叙述。而“德合天地者称帝”很可能是孔子之语,西魏、北周时樊文深著《七经义纲》中所引此句前有“孔子曰”[77]。但樊氏认为以此为孔子语的根据当是《乐纬·稽耀嘉》“德象天地为帝”,抑或是根据《春秋公羊传·成公七年》何休注文:“孔子曰:……德合天者称帝,河洛受瑞可放;仁义合者称王,符瑞应,天下归往。”[78]据此基本可断定:强调帝、王之别,为今文经学所主。

由此以观,郑玄以夏商周为三王,亦当为西汉以来儒者相传之旧义。董仲舒与汉武帝的对策中即持此观点,汉武帝问“夫三王之教所祖不同,而皆有失,或谓久而不易者道也,意岂异哉?”董仲舒对策言:

先王之道必有偏而不起之处,故政有眊而不行,举其偏者以补其弊而已矣。三王之道所祖不同,非其相反,将以救溢扶衰,所遭之变然也。故孔子曰:“亡为而治者,其舜乎!”改正朔,易服色,以顺天命而已;其余尽循尧道,何更为哉!故王者有改制之名,亡变道之实。然夏上忠,殷上敬,周上文者,所继之救,当用此也。[79]

董仲舒认为尧舜是无为而治,舜之承尧,并无变道之实;而夏尚忠,殷尚敬,周尚文,三者所尚不同,是出于扶衰救弊的缘故,董仲舒以此为“先王”。他还指出这一三代相继以救衰的说法正是源出孔子“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论语·为政》)并总结说:“此言百王之用,以此三者矣。”[80]

东汉《白虎通》亦有类似之说,谓:“三王者,何谓也?夏、殷、周也。”[81]三王之治与五帝之治不同,其不同即在于尧舜五帝之治尚无为,而三王之治则行礼教以起弊。观《白虎通·三教》之文即可知:

王者设三教何?承衰救弊,欲民反正道也。三正之有失,故立三教,以相指受。夏人之王教以忠,其失野,救野之失莫如敬。殷人之王教以敬,其失鬼,救鬼之失莫如文。周人之王教以文,其失薄,救薄之失莫如忠。继周尚黑,制与夏同。三者如顺连环,周而复始,穷则反本。

《乐·稽耀嘉》曰:“颜回尚三教变,虞夏何如?”曰:“教者,所以追补败政,靡弊溷浊,谓之治也。舜之承尧无为易也。”或曰:三教改易,夏后氏始。……以周之教承以文也。三教所以先忠何?行之本也。三教一体而分,不可单行,故王者行之有先后。何以言三教并施,不可单行也?以忠、敬、文无可去者也。[82]

《白虎通》不论是言帝王之别,还是言三教之分,都提到纬书之《稽耀嘉》,而郑玄本人不仅信谶纬,且对之加以注解,故其采“三教改易,夏后氏始”之说,以禹为三王最先者,将《孝经》“先王”定格在夏、商、周三代的范围中。三教如顺连环,一体而分,不可单行,正是以三王之治为一整体,此正是董仲舒“百王之用,以此三者”的含义;而三教一体之说,亦正对应于《论语·为政》之文,郑玄注云:“自周之后,虽百世,制度犹可知,以为变易损益之极,极于三王,亦不是过。”[83]当即是本董仲舒之说。梁代皇侃《论语义疏》云:“礼家从夏为始者,夏是三王始,故举之也。”[84]显系采纳了郑玄以禹为三王最先者的观点。《礼记·中庸》载“子曰”之文:“王天下有三重焉……考诸三王而不谬”,郑注以“三重”为“三王之礼”[85]。亦可与其注解《孝经》相参证。另外,《乐记》“礼乐之情同,故明王以相沿也”,也正是揭示了三教之所以为一体在于其本质相同,故郑玄亦以《论语》三代损益之说作解[86]。据此,郑玄《礼记注》亦以明王为“三王”,故《孝经》“明王之以孝治天下”的“明王”即是《乐记》中以礼乐治天下的明王。

进言之,《孝经郑注》对五帝和三王的区分,正和《礼运》有密切关联。郑玄《礼记目录》言:“名曰《礼运》者,以其记五帝三王相变易、阴阳转旋之道。”[87]之所以说是阴阳转旋,是因为从五帝到三王的时变,即是乐由备而衰,道德衰而礼法兴的变化过程。《礼运》区分“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与“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郑玄以前者为“五帝时也”,其时尧舜“禅位授圣,不家之”。后者为“用礼义以成治”,是“禹、汤、文、武、成王、周公”之时,其时之特点是“谨于礼”,以礼义为根据确立五伦,设置制度刑法[88]。阴阳转旋者,“乐法阳而生,礼法阴而成”[89],由阳至阴,即是由乐治的大同而降至礼治的小康,孔颖达体会郑意,指出:“(礼乐)其法虽殊,若大判而论,则五帝以上尚乐,三王之世贵礼,故乐兴五帝,礼盛三王,所以尔者,五帝之时尚德,故义取于同和;三王之代尚礼,故义取于仪别。是以乐随王者之功,礼随治世之教也。”[90]这不能不让我们联想到《老子》所言“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这一联想绝非无据,因为郑玄注解《礼运》时就很明确地表示“大道既隐”的“礼义以为纪”之时即是:“以其违大道敦朴之本也。教令之稠,其弊则然。”并不忘加上一句“《老子》曰:法令滋章,盗贼多有”[91]

《礼运》之“大道之行”和“大道既隐”的区分也影响了郑玄对《论语》的理解,故他在《论语》“周监乎二代,郁郁乎文哉”的注文中明确指出周制是“礼法兼备”[92]。而《论语·雍也》“齐一变至于鲁,鲁一变至于道”,郑玄则谓:“言齐、鲁俱有周公、太公之余化,太公大贤,周公圣人,今其政教虽衰,若有明君兴之,齐可使如鲁,鲁可使如大道行之时也。”[93]这表明在他看来,孔子政治思想中包含较周公之治更美好的“大道之行”阶段。

由此即可理解郑玄注解《孝经》首章“先王有至德要道”,缘何以“至德”为“孝悌”,“要道”为“礼乐”[94]。首先,“要道”即非“大道”,这一差别显然是郑玄明确意识到的,不可以“要道”为“大道”,正如不能以三王之世为大同之世一样。但是就“孝”作为至德或“德之本”而言,却是贯通大同与小康之世的,郑玄明确以大道之行的特点为“孝慈之道广”[95],亦即“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然而,《礼运》全篇主要叙述的却是“天下为家”的时代,其中言:“圣人耐以天下为一家,以中国为一人者……必知其情,辟于其义,明于其利,达于其患。”而做到这一点,“舍礼何以治之”,郑玄注解云:“唯礼可耳。”[96]而礼之所以能达致天下一家之治效,其形上根据在于“礼必本于太一”“礼必本于天”。治国以礼,依《礼运》的描述,“天子以德为车,以乐为御,诸侯以礼相与,大夫以法相序,士以信相考,百姓以睦相守,天下之肥也。是谓大顺”。郑玄注解:“人皆明于礼,无有蓄乱滞合者,各得其分,理顺其职也。”[97]君臣上下各得其分的理想之治也就是大顺之治,也即是圣人本天以立礼所能达到的最佳效应。孔颖达敏锐地意识到了郑玄此处注文与他对《孝经》的理解有关,因为《孝经·开宗明义章》即云:“先王有至德要道,以顺天下,民用和睦,上下无怨。”《礼运》所述与此完全一致。故孔颖达言:“‘天子以德为车’,谓用孝悌以自载也。德,孝悌也。‘以乐为御’,谓用要道以行之。乐,要道也。行孝悌之事须礼乐,如车行之须人御也。”[98]而以“德”为孝悌,“要道”为礼乐,正是《孝经郑注》的观点。进言之,此大顺之治也就是太平之治,故《礼运》言顺治之应谓“天降膏露……河出马图,凤皇麒麟皆在郊棷”云云[99]。《孝经纬》对太平之治的描述亦正是如此[100]。简言之,以德礼而成太平之治,与大道之行时的大同世是相同的,郑玄注解“大同”云:“同,犹和也,平也。”[101]大同即太平。故其以“大道之行”时代为“孝慈之道广”,也正是通过家天下时代的孝来说明太平之治[102]郑玄注《孝经》以禹为“三王最先者”,而在《礼运》中,禹也正是“六君子”之首。然而正如《礼运》《论语》所记载,夏殷之礼不足征,故与其徒慕六君子中的夏禹和商汤,不如以周制为准。在郑玄看来,《孝经》所涉即是三王之礼法,而周制又损益夏商二代,最为完备。因此,郑注《礼运》的重点并非是区分“大道之行”与“大道既隐”,而是在于说明在禅让制不能施行的情况下,如何通过德礼之制来实现大同或太平,“大道”与“要道”的区分也就并非绝对。

如所周知,郑玄后期接受了刘歆以《周官》为“周公致太平之迹”的说法,极重《周官》。这一点在其《诗笺》中即体现得极为明显,如《周颂·维天之命》之诗,《诗序》言:“《维天之命》,大平告文王也。”郑《笺》:“告大平者,居摄五年之末也。文王受命,不卒而崩。今天下大平,故承其意而告之,明六年制礼作乐。”[103]“於乎不显,文王之德之纯”,郑《笺》云:“文王之施德教之无倦已,美其与天同功也。以嘉美之道,饶衍与我,我其聚敛之,以制法度,以大顺我文王之意,谓为《周礼》六官之职也。”[104]纵观郑玄之说,他认为文王受命,但未及太平而崩,武王伐纣功成,而亦未及制作法度,周公承顺文王之意,子承父志,于天下太平之时制作《周礼》,而成王行之。此即明以《周礼》为周公致太平之迹。《论语·八佾》:“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郑玄谓:“尽善者,谓致太平也。未尽善者,谓未致太平也。”[105]故《大雅·假乐》“不愆不忘,率由旧章”,郑玄认为是“成王之令德,不过误,不遗失,循用旧典之文章,谓周公之礼法”。孔颖达指出,周公之礼法即是指《周官》六典,因为“遵用旧章,事在制礼之后,故知是周公之礼法也。以其一代大典,虽则新制,永为旧章也”[106]。永为旧章一方面意味着实现太平之治的《周礼》具有永久的典范性;另一方面也意味着后世应当继承旧章,制度之稳定性的维持,正赖于后世君主之德,尤其是“善继其志,善述其事”的孝德。在此意义上,孝就不是家庭内部的德性,而是一种政治德性,而且是根本的政治德性。而《礼运》开篇正是孔子与于腊宾而叹鲁之失礼,郑《注》:“孔子见鲁君于祭礼有不备,于此又睹象魏旧章之处,感而叹之。”[107]《论语·八佾》篇以季氏失礼而“八佾舞于庭”开始,篇末则是“居上不宽,为礼不敬,临丧不哀,吾何以观之哉?”以问句结束全篇,有深责失礼者之意。值得注意的是,临丧不哀即是不孝之大者。此篇倒数第二章正是“尽美尽善”。并观《论语》《礼运》郑玄之注解,郑玄推崇与复兴周礼之志不言而喻。总之,郑玄注解群经,以太平之治为理想,这一点在其思想中有着非常明确的体现。而这一点与其注《孝经》对“先王”的理解并不冲突,反而是能够看到其思想的前后一贯之处。不可因郑玄早年治今文经学而注《孝经》与后期之兼采今古文不同,便忽视了其前后连续性,否则便难以理解其后期著作《中庸注》中的《春秋》与《孝经》相表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