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奥古斯都到奥古斯丁(1)
自1940年该书首版面世以来,我已经读过许多遍。每次重读,我都愈加确信它不仅对于理解它所描绘的时代,而且对理解我们这个时代都具有重要意义。
书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重建”,描述了元首制为证明自己是实现古典哲学所构想的尘世间美好生活的理想政治形态所作的尝试。它追溯了新秩序的命运——从奥古斯都对它的创立(伴随着所有文明人类的希望)到戴克里先死后它的瓦解。第二部分“革新”始于公元313年的《米兰敕令》(2),止于403年颁布的授权个人“行使对罪犯实施公共报复的权力而免受责罚”的敕令,描述了帝国末期的统治者(新柏拉图主义者朱利安除外)以基督教取代哲学的国教地位以期给摇摇欲坠的帝国注入新生命的徒劳无功的努力。最后一部分,“再生”,是对圣奥古斯丁著作的阐述,尤其是他关于三位一体、国家和历史演进中神意的见解。
古典思想的显著特征是它认为自由没有任何正面价值,并且把神意和必然或法定的概念等同起来。它将秩序和自由截然二分,并预先假定两个永远相互对立的本原;一方面是代表纯粹思想、唯一、中立和固定不动的上帝,另一方面是代表物质、多样和处于无序运动的俗世。作为纯粹秩序的上帝绝对自足,不需要尘世;而俗世却需要上帝,因为处于自由状态的俗世本是一片无意义的混沌,唯有放弃自由、遵从律法才能获得意义。根据亚里士多德的观点,俗世确有此意,它用它力所能及的方式模仿上帝,即通过呈现典型的形态和获得有规律的运动;而柏拉图的看法是俗世孤立无援,需要一个充当中介的造物主,他热爱神圣的理念并以之为原型来塑造世界。柏拉图未说明这是造物主自愿的行为还是一项因为他深谙各种理念所以被强加的义务,但无论如何,人类将要了解的不是造物主本尊而是其自足的理念。人同样由两个要素构成,理性的灵魂和有限的身体,前者是不朽的,它闪烁着“微弱的神圣原型的火花”,它能认识到真理的必然性故而无懈可击,而后者终会衰朽并且无可挽回,但理智可以通过强加一种合理的秩序来限制其自由。
荷马的最终论调透着绝望:尘世间的恶源于诸神,人类无法逃脱他们一时兴起的怪念奇想。另一方面,古典唯心主义将恶等同于有限的物质的自由,并认为人可以通过对强制其服从的真理变得有意识而得以解脱。它同意荷马的观点,认为历史是邪恶的,但相信人类有这样一个终极目标,即通过将真正的秩序强加于他的天性从而使自己幸免于时间的流变。古典教育(耶格尔的三卷巨著应该和这本书一起阅读)的目标是创造一个超历史的社会,在这个社会里世世代代在对法律的绝对服从这点上毫无二致。创造,不论在政治、教育还是艺术方面,都是单方面将普遍或典型的意义加诸顺从或勉强的无意义的个体:所有的主动性均源于创造者或头脑;受造物或身体不由自主地听命于它。因此古典唯心主义原则上无法反对暴政;它只能以其建立的秩序不是真正的秩序为由反对某位暴君。由于它不能赋予个性以任何意义,因此无法给强制执法的个人以应有的地位,结果往往将之奉为超尘脱俗的造物主。
它也无法在亲情的纽带和对正义的热爱之间建立任何明白易懂的联系,因为友爱或爱欲的显著特征是它的个人性——亲人和情人爱的是彼此而不是彼此的美德;他们相互同情和谅解,也就是说,他们允许彼此不受普遍的正义法则的约束。
到奥古斯丁的时代,按照这些原则建立社会的尝试已经彻底失败;基督教的引入未能阻止帝国的崩塌;如果说有什么影响,反倒是加速了它的灭亡。
在他的著作中,他并不试图提供一个能确保人们健康、富足和睿智的更有效的替代物,而是试图说明基督教信仰可以解释人的私人和社会经验,而古典哲学则不能。
古典主义认为上帝是非人格化的、恒定不变的存在和实践智慧的目标,针对这一主张,奥古斯丁提出上帝是从无中创造世界的、具有三个位格的统一体的基督教教义:
第一个位格或存在,或更恰当地说,创造本原在严格的意义上是未知和不可知的,它只会在第二和第三位格中呈现自身;第二个位格(即理智的本原)可以表现为逻各斯、理性或宇宙秩序;而第三个位格即圣灵是其中的运动本原。说这几个位格是非被造的,只是表明他们是作为本原而存在的。它们的位格不会相互混淆,存在不会变成秩序,秩序也不会变成过程。同时,他们作为实质上的整体或实质的整体,是不可能被分割的,即它们不会相互排斥或对立。换言之,他们的对立纯粹地、仅仅地是一种关于内在的、必然关系的对立。(3)
三位一体的教义是基督教信仰“上帝即爱”的神学表述,所谓爱,指的是博爱而非爱欲(4),换言之,它并非占有所缺之物的欲望,而是一种互惠关系,它不是一种永久的“领受”状态,而是能动的自由表达;恒常不变的爱是不断决定去爱的内心活动。这一表述是对意志的冒犯和有悖理智的愚蠢之举,因为意志只服膺于所有弱势对象必须遵从的至高权力的必然性,而理智则仅尊崇逻辑的必然性,比如几何学上的永恒真理。意志可以接受一个或三个位格,“长着红头发的大个子男人们”,但无法接受三位一体;理智可以把后者当作概念(就像一个三角形)来理解,却无法领会三个位格的教义。
庞大的一神教向来认为,上帝若非躁狂抑郁的权力化身就是自相矛盾的真理典范。作为前者,它可以解释俗世的存在,但不能解释世间的恶;作为后者,只要存在俗世,它就可以解释世间的恶,但它无法解释这个俗世的存在。
从三位一体的教义可以推知,说上帝决定创造世界和说他不得不这样做别无二致,因为爱(也就是上帝),根据定义,是一种创造性的爱。化身权力的上帝可以创造世界并且可能爱它,但他不需要它也爱他,因为对他而言这种互惠没有意义;而代表真理的上帝是完满自足的,对他而言创造无甚价值。基督教有关创世的教义除其他主张外还声称:事物在本质上都是善的,自然秩序内在于万物中,个性和运动具有意义,以及历史不是必然不能掌控偶然的不幸,而是人类选择的对立统一。
古典主义学说视人类为禁锢于有限的肉身凡胎中的不朽的、神圣的理性,奥古斯丁提出了与之针锋相对的基督教教义,认为人是按照上帝的形象被创造而后堕落的受造物。
反差不在身体和头脑,而在肉体和精神之间,前者即指存在于人受奴役的自恋状态中的所有身体和心理机能,后者在人的心中见证了迄今为止其存在的全部价值以及尚未实现的价值,能够像上帝爱他那样爱上帝。
因此,当一个像奥古斯丁那样的基督徒谈论伦理时,他不是由某个理智的行为或愉快的行为开始,而是从某个无缘无故的行为着手,这个行为既不合理也不能令感官愉悦,只是对绝对自治的纯粹断言。如陀思妥耶夫斯基《地下室手记》中的主人公所言:
你们会对我大声嚷嚷(假如你们肯如此纡尊降贵的话),说谁也没有侵犯我的自由意志,他们所关心的只是怎样才能使我的意志自觉地同我的正常利益,同自然法则和算术相一致。老天啊!诸位,当我们沦落到使用表格和算术,当所有事情都变得跟二二得四一样,还有什么自由意志可言?没有我的意志的参与,二二照样得四。说得好像自由意志真是那么回事似的。
也就是说,人的行为要么是以取乐为目的的自恋,要么是为了死后升入天堂的爱神,概莫能外;他的理智和欲念是次要动机。人要么选择生要么选择死,但选择由他做出;他所做的每件事,从如厕到数学推导,都是一种或是对上帝或是对自己的宗教崇拜行为。
最后,针对古典主义“人—神”的典范,奥古斯丁提出了对于“神—人”耶稣基督的基督教信仰。前者是个赫拉克勒斯式的人物,他通过为芸芸众生建立他们无法为自己建立的法律、秩序和繁荣等诸项伟绩和对其拥有的至高无上的权力的彰显来博得认可;后者向堕落的人类揭示上帝通过承受苦难来爱人,换言之,他拒绝博取认可,而选择做人类自恋的牺牲者。作为祭品的牺牲者这个主意本身并无新意;但牺牲者自愿成为祭品而献祭者却否认存在任何献祭行为的情况却史无前例。
奥古斯丁在对地上之城和上帝之城的描述中由基督教信仰得出了某些政治结论。个人应该被这样来看待:
他不是宇宙物质中的一颗微粒(像流星一般划过太空,瞬间照亮天际,直到黑暗再次合拢),也不仅仅是生物、种族、文化或政治群体中的一个样本,而是用德尔图良的话说,是灵魂的容器,一个真正的意志主体,即有心智的、进行有意识活动的主体。(5)
与此同时,若不与他人相联系,个性便无从想象;“他的生与死都同邻人紧密相连。”每个社会,从最小的到最大的,都是“基于其成员喜好这一共同纽带而相互联系的理性存在群体”。假如一个社会的成员只爱他们自己,它就是一个地上之城,其秩序是借由暴力和对混乱的恐惧来维持的,在自由和法律的矛盾下迟早会土崩瓦解;假如他们如同爱他们自己那样爱上帝和邻人,同样的社会就会成为上帝之城,它的秩序仿佛是自由自然而然产生的结果,而不是外在或逻辑的强力使然。
这也许是神秘的,但不是神话的或假想的。它意味着完全相同的人类意愿没有使自身和超验对象(他们把这留给柏拉图主义)相联系,而是使之跟那种将全新的面貌给予对象世界,从而使得万物皆新的本原相联系。(6)
要领会这一点也就是要意识到:首先,任何尘世政权都无法迫使人们去爱;它只能迫使人服从,直到它被推翻;一切立法和强制手段,无论它们多么必要,有的只是副作用;品行端正可以是习惯使然,但不会长久;爱永远不会成为习惯。其次,不存在完美的社会形态;最好的形态无非如此:无论处于哪一历史时刻或地理位置,对邻人的爱都能以最大程度的自由被表达,换言之,它是一个实际问题,而非意识形态问题。对基督徒而言,个人领域和政治领域之间并不存在区分,因为他的所有关系都是两者兼而有之;每个婚姻都是一个城邦,每个统治区域都是一个家庭;他必须学会宽宥敌人,甚至像对待妻儿那样,为了他们牺牲自己。
他既不应成为无政府主义者,也不应沦为与政治无涉的“白痴”,而应该立即行动,同时他不应过分感伤地沉湎于过去或是不着边际地憧憬某种理想未来,而应着眼于永恒——“赎回时间”——用西德尼·史密斯(7)的话来说,他应该“信仰上帝,关注当下”。
我们的时代和奥古斯丁时代并非全无相似之处:计划经济社会、暴徒或官僚机构的专制独裁、通识教育、知识、宗教迫害,所有这些都存在于我们的时代。甚至出现新的政教合一制度也未可知;建议学校对学生进行宗教教育以解决青少年犯罪问题的信件已开始见诸报端;科克伦先生对狄奥多西治下的“基督教”帝国的骇人描述应该会让寄希望于用基督教教义提振地上之城精神的人们感到沮丧,描述可能借用了主祷文的祷词,但将之转换成了它本来的古典意义,后又被威廉·布莱克令人叹服地译成了粗俗直白的英语:
我们在天上的父奥古斯都·恺撒,愿人们尊你的名为圣,向你的影致敬。愿你的王权先临在地上,后行在天上。每日赐给我们用我们交纳的税款买的面包;从圣灵那里解救出无税可征的东西;因为债务和税收是我们和恺撒之间以及我们相互之间仅有的东西;不要带领我们阅读《圣经》,让我们把维吉尔和莎士比亚当作《圣经》吧;救我们脱离耶稣带来的凶恶的贫穷。因为王权或寓言式神权、权柄或战争、荣耀或律法世世代代都是你的;因为上帝除了王的象征什么也不是。
(1) 本文于1944年9月25日发表于《新共和》杂志,是奥登为加拿大历史学家、哲学家科克伦(Charles Norris Cochrane)的著作《基督教与古典文化:从奥古斯都到奥古斯丁的思想和行动》(Christianity and Classical Culture:A Study of Thought and Action from Augustus to Augustine)撰写的书评。
(2) 罗马帝国皇帝君士坦丁一世和李锡尼于公元313年在意大利米兰颁发的一个宽容基督教的敕令,它承认了基督教的合法地位,是基督教历史上的转折点。
(3) 译文引自科克伦《基督教与古典文化》第482—483页,石鹏译,道风书社,2011年。
(4) 奥古斯丁致力于将基督教建立为一个把“爱”作为最高信条的宗教,并试图解答四种爱的问题:爱欲(Eros)、友爱(Philia)、忠爱(Nomos)和博爱(Agape)。
(5) 译文引自科克伦《基督教与古典文化》第591页,略作改动。
(6) 同上。
(7) 西德尼·史密斯(Sydney Smith,1771—1845),英国牧师和哲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