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吻的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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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并非本能
接吻的一般历史

为什么要接吻?接吻是怎么起源的?这是大哉问,但也是无解之问。

先看近代英国性心理学家霭理士的说法:

利用发欲带而取得性的兴奋,不能算不正常,还有一个简单的理由,就是,在人类以外的许多动物里,这也是一个很普通的现象。……

接吻便是此种性行为的一例。嘴是人体上的一大边疆地带,是皮肤与黏膜毗连的一个口子,是有极锐敏的触觉作用的。在许多方面它很可以和阴门或阴道口相比,并且有一点比阴门还见得灵活,就是,它还有一个神经更要锐敏的舌头做它的后盾。所以嘴唇的密切与长时间的接触,在适当而可以招致积欲的环境之下,是可以引起很强烈的刺激作用的,其强烈的程度,虽次于性器官直接的接触,在各个发欲带里,总要推它为首屈一指;一样是许多条所以把神经的力量导入性领域的路径,只有它是第一条大路。一般的接吻如此,而所谓斑鸠式的接吻(columbine kiss)尤其是如此。在法国南部某一地区所流行一种接吻,叫作沼泽佬式的接吻(maraichinage)的,也就是斑鸠式接吻的一种。不过在一部分神学家的眼光里,这种接吻是一桩万劫不复的罪孽。(《性心理学》,潘光旦译注,三联书店1987年版,第47—48页)

这单纯是从生理上解释接吻的发生。

现代中国民俗学家黄石受西方民族学的影响,对接吻起源问题有个综述:

接吻是什么?人类学者泰勒(Tylor)说接吻是“以尝味来表示敬礼”;d’ Enjoy则说是“咬和吸”;更有人说接吻实际上是一种语言的形式。此说极着重,人类不论低声或大声讲谈,嘴唇的肌肉都随着表现“吸吮的运动”。此种“吸气的双唇音”,与许多种野蛮人语言的尖细唇音颇多相同之点,论者因据此谓接吻是语言的一种。还有一说,谓接吻原是一种检查的方法,是丈夫出外回来,故意嗅吮妇人的嘴唇,看她有没有喝酒。此说罗马哲人普林尼(Pliny)唱之于前,后人颇多信之。我从前曾经说过,接吻的哥德语源kustus本有证据或检验之义。看来普林尼的说法似乎有点可信。但细心一想,便觉得此说充其量只能说明一部分接吻的现象,而不能作一般的解说。近代的学者多采用生物学的说法,说接吻是一种动物的本能,是两种互相补足的主要冲动,饥饿与爱恋的交互反应的会合。不错,情爱与饥饿两种根本冲动之间,确有心理上的联络。但接吻的动作是嘴唇的次起的习惯(secondary habit),正如语言是听觉器官全体的次起的习惯一样。我们不能说语言发生于听觉,所以也不能说接吻发生于食的冲动。更有一说,谓恋人的接吻生于母性的接吻。此说犯罪学者龙波洛梭(Lombroso)主之,原有相当的理由,但龙氏的论据正陷于性爱发生于母爱同一的谬误,所以也不大可靠。(《接吻的意义及其起源》,高洪兴、徐锦钧、张强编《妇女风俗考》,上海文艺出版社1991年版)

随后他提出自己的一种解释:

依我的愚见,接吻的最直截了当的定义,无过于说:接吻是两个灵魂(或生命)的融合。这个定义固然适用于两性销魂的抱吻,同时也一样的适用于其他种种形式的接吻,如朋友亲属间的亲爱吻,尊卑间的尊敬吻,宗教同道间的“平安吻”,及神人间的宗教吻等等。(《接吻的意义及其起源》)

需要说明,黄石所说的“灵魂”,是初民式的“灵魂”观念,是一种巫术性的存在,不同于今人所谓“灵魂”乃是一种精神性的存在。故所谓“接吻是两个灵魂(或生命)的融合”,等于将接吻的起源归于巫术性的生命观。这种解说,在我看来有点过于浮泛了。

真正对接吻的起源和发展作出具体历史解释的,似乎要数德国心理学家、社会学家缪勒利尔(F. Müller-Lyer):

恋爱之发展既可由衣服上反映出来,在接吻之历史上,也同样反映出来,接吻之历史同时也是恋爱之历史。

(1)上面说过,在原始恋爱之第一个时期,完全不晓得有接吻之习惯的。阿宾说在基阿那之印第安人中,他们的恋人从未见过有拥抱之事情。“他们没有接吻这一个字,这种愉快的娱乐他们是完全不懂的。当我把这种事情教给他们之时,岛人都大笑起来并且很忸怩地和参加的少女接吻,这些少女也莫明其妙。但是经过不久之时候,他们很坦白地进行这种举动,后来,还很喜悦这种愉乐。”

(2)在家族时代中,希伯来,希腊,罗马,和阿拉伯人等,都有接吻,但它像一个新到这世界之客人一样,在最初,它只徘徊于它的路向之中,后来才渐渐找出了它的鹄的,而在它旅程中之徘徊歧路,实是家族时代之特点。阿拉伯妇人要吻她的父亲和丈夫之长髯。寇土(Cato)说,罗马的男子常常吻接他的妻子,察她有没有饮酒(酒是对于罗马妇人严禁的)。他们有各种不同之接吻,各有特殊之名字,如殷勤之接吻名为“basium”,友谊之接吻名为“osculum”,爱人之接吻为“suavium”。中世纪之接吻也有很多种类,纪元后七一〇年,有一种吻接教皇拖鞋之习惯发生。十六世纪流行一种习惯,妇女对于跳舞时之舞伴接一吻以为报酬。又有一个很长的时期,当男女二人行婚礼的时候,牧师有接吻之特权,不特吻新娘,还和一切陪嫁娘接吻。友朋之间,尤其是亲族之间,常交换接吻;至于吻手,那是对生客等表示尊敬之意。

(3)在第三个即个体时代,接吻这一种事情经上述的徘徊之后,才找着了适当之职份——这是这一时代之特点;只有“suavium”爱人之接吻(和母亲之接吻)才遗留于我们之现代,并且逐渐确定于这一种范围之中,浪漫恋爱而没有接吻这一种事情,实在是不可思议的。亲族间之接吻,已渐渐不流行了,除了小地方之外,简直不能多见。只有对于帝皇的接吻一事,证明在从前一个时候,曾经盛行过这种方式的敬礼。(《婚姻进化史》,叶启芳译,商务印书馆民国二十五年订正再版,第114—115页)

简单说,缪勒利尔将接吻的历史分作三个阶段:原始阶段,不接吻(前接吻时代);古典阶段,社会化的接吻(广义接吻时代);现代阶段,恋爱化的接吻(狭义接吻时代)。这个“进化论”式划分固然是清晰了,但又嫌过于整齐,似乎尚可作些补充。

霭理士有个看法,是将口交也归入接吻的范围:

接吻虽属积欲的一大手段,其他属于触觉的比较次要的手段还有。异性之间任何其他出入口的接触都是积欲的手段,其效力有时候也不在接吻之下;这些手段,其实都属于接吻一流,不过接吻比较的最富有代表性罢了。舐阴(即以舌舐女子的阴部,西文为cunnilinctus,普通误拼为cunnilingus)和咂阳(即以舌咂男子的阳具,西文为fellatio)都可以说属于接吻一类;并且也不能看作违反自然,因为在它种动物和未开化的民族中间,我们一样的可以找到这一类的活动。把它们看作厮磨的一些方式与积欲的一些帮衬,它们原是很自然的,并且,在一部分人的经验里,它们正是所以获取性快感一些无上的条件;至于这种活动的是否合乎审美的标准,那是另一问题了,大概总算不上美吧。(《性心理学》,第48—49页)

霭理士将口交(舔阴、咂阳)亦视为接吻一类,是否恰当,恐怕见仁见智。但值得注意的是,他指出在动物和原始民族中已存在口交,对比缪勒利尔所说原始民族不接吻的现象,则我们可以得出一个不无尴尬的结论:口交的起源更早于接吻;或者说,接吻的“前传”是口交。这是需要补充的第一点。

霭理士还有个看法,将接吻区别为两大类型:

……到了人类,接吻有两个成分,一是触觉的,一是嗅觉的,不过触觉比嗅觉的来历为古远,而在欧洲民族中间,它所占的地位也远在嗅觉之上。不过偏重嗅觉的接吻,实际上比偏重触觉的要分布得广;欧洲或地中海区域而外,大都流行偏重嗅觉的接吻;在蒙古利亚种的各民族中,这种接吻发展得最完全。(《性心理学》,第48页)

这里说在接吻方面,欧洲的族群偏于触觉,欧洲之外的族群偏于嗅觉,应是当时西方学界的一般看法。黄石也提到:

……接吻大别为“马来式”和“欧洲式”两种,“马来式”的接吻是用鼻子相摩或相嗅,“欧洲式”的接吻则用嘴唇相接或接触身体旁的部分。(《接吻的意义及其起源》)

这里说的用嘴唇接触,也就是霭理士所说的偏重触觉,用鼻子相摩,也就是霭理士所说的偏重嗅觉。这种关于接吻的两分法应是有人类学根据的,但霭理士说“触觉比嗅觉的来历为古远”,即认为“欧洲式”接吻要比“马来式”接吻来得古老,恐怕只是想当然,并无真正的依据和理由。比如马塞尔·达内西就提到:

在北极附近的原住民因纽特人(Inuit)和拉普兰人(Laplander)的社会里,情侣习惯磨鼻子而非接吻,居住在世界其他地区的人也有同样的习惯,早期的北极探险家称之为“爱斯基摩吻”。(《Kiss!吻的文化史》,第25页)

所谓“爱斯基摩吻”,显然也就是偏重嗅觉的“马来式”接吻。爱斯基摩人(因纽特人)是极古之时从亚洲族群分化出来的,“爱斯基摩吻”似可追溯到这一分化以前,这很有利于证明“马来式”接吻起源的古老性。这样的话,再考虑到“马来式”接吻在世界范围分布的广泛,同时又考虑到欧洲族群兴起的历史并不太早,我想不如倒过来,说“嗅觉比触觉的来历为古远”,恐怕要更为合理。这是需要补充的第二点。

此外,我还偶尔留意到,民国时中国人里也有这样的说法:

男女身体各部,隐秘愈足以动性欲。故接吻之乐不如摸乳,因男女之吻相同,而又皆看得见也,乳则若隐若现,男女大小不同。摸乳不如抚弄性具,盖阴阳二物,形状互异,平时隐秘不轻易露现,想像起来,极为奇怪,故一见,性神经便起变化,兴奋紧张,思欲接触,则因二物又大不相同也。各民族欢乐时之阶级,仅此而已。若我族则多一把玩金莲之妙境,其程序愈多,则欲情愈炽。故握金莲之乐,已不逊于交欢,或且比此尤甚,盖女人之小足,其隐秘尤甚于阴沟。……(金陵爱特生述《莲妙》,姚灵犀编《采菲精华录》,天津书局民国三十年版,第161页)

这位“金陵爱特生”不知何许人,但总之是一位小脚迷恋者,今日视之自然是变态的;但值得注意的一点是,他以为“接吻之乐”有限,“握金莲之乐”无穷,其立论完全就性心理而言,理由是“形而上”的。相反,霭理士之论接吻,却只是就性生理而言,倒纯是“形而下”的呢。他的话虽不是直接讨论接吻的起源,但对于接吻的性质及流行,倒还有一点参考价值。

大体来说,我们对接吻的历史,并没有太确实的认识。但我们可以确实地断言的是,接吻在时间(历史)上和在空间(地理)上都是不均衡的,也是不断变化的。它不是一种先天的本能,而是一种后天的习俗。马塞尔·达内西在介绍“爱斯基摩吻”之后,特别指出一点:

很明显,尽管某个动作在一套求偶习俗中是浪漫的、稀松平常的,在另一套习俗中仍可能显得怪异而粗野。接吻确实是个“怪异”的动作,因为双方会交换唾液,其实相当不卫生。(《Kiss!吻的文化史》,第25页)

这个意思很不错,是通达之见。我们应该充分意识到:人类的习俗是各不相同的,人类关于接吻的习惯也是各不相同的。接吻,尤其是所谓“欧洲式”接吻,并非天经地义,而实为一种文化建构。

指出接吻是一种文化建构,意味着的是:接吻作为一种初级性爱方式(前戏之前戏),并不是自然性、本能性的行为,而是后天习得的,即带有习惯性、风俗性的行为。西方之外的几乎所有国族,包括中国,大约少有像西方人那么重视接吻的。对接吻的异常重视,仅仅是西方特色,而且,还未必就是自古以来的西方特色。即使在西方,将接吻视同“爱情”的标志物也是相当晚近的事情,与“爱情”作为一种集体无意识的形成是同步的。当代全球性的吻文化,实在是近世以来西方的文化——尤其是流行文化——的无形霸权造成的,而大众电影应有最重要的推波助澜之功。只是到如今,四海一家,地球一村,世人都承受了西方文化的洗礼,习以为常,遂以为理所当然而已。

总之,我以为接吻这种行为,其实是无法确凿地追溯来历的,正如性固然是自有人类(应该说还未成为人类)以来就有的,但具体种种性行为方式的来历,却是无法追溯的。接吻属于生活史的范围,这意味着,它是日常的、普遍的,往往不会作为“历史”记录下来。因此,接吻必然有很多前史,有很多佚史,但亦不妨说,接吻是没有历史的。

在世界史的范围,接吻的起源是个无法根本解决的问题。而我讨论的范围则限定在中国史,并且也不拟讨论接吻在中国起源这样的问题。我仅以确定的史料为准,对接吻的中国史做实证探讨。史不足徵,则遵循胡适“有几分证据说几分话”的原则。但我也很明白,讨论接吻史这种问题,是最不能采用“默证”的,文献没有记录的,未必不存在——几乎可以肯定是存在的!因此,所谓“接吻的中国史”,只是将浮现于文献表面的有限片段勉强连缀起来,遂称之为“史”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