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市场开办方及管理者承责问题的认定
——勃贝雷有限公司诉广州羿丰置业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案
【案件基本信息】
1.裁判书字号
广东省广州知识产权人民法院(2018)粤73民终1775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3.当事人
原告:勃贝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勃贝雷公司)
被告:广州羿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羿丰公司)、广州白云世界皮具贸易中心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皮具贸易中心市场管理公司)、曾某、陈某
【基本案情】
原告是“BURBERRY”“”“”系列商标的所有人,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原告在第18类皮具、箱包等商品上在中国大陆地区注册了大量商标,为向消费者提供有品质保障的产品。原告勃贝雷公司经调查发现,被告羿丰公司和皮具贸易中心市场管理公司经营管理的广州白云世界皮具贸易中心内有大量商户长期销售假冒勃贝雷公司涉案注册商标的商品。勃贝雷公司两次在涉案市场购买到涉案侵权商品,说明羿丰公司和皮具贸易中心市场管理公司没有尽到其应负的经营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主观上具有严重过错,客观上造成勃贝雷公司的损失,且羿丰公司和皮具贸易中心市场管理公司的不作为行为与勃贝雷公司所遭受的损失之间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故两被告应当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连带责任。
被告羿丰公司和皮具贸易中心市场管理公司共同辩称:作为出租方和市场管理方已严格履行了合同约定和法定的管理义务,不能仅以其是否有效阻止了侵权行为的发生作为判断标准。羿丰公司与曾某、陈某签订的《市场管理规定》中明确约定,严禁在商铺内经销涉嫌侵权商品和假冒伪劣商品。羿丰公司长期在市场的宣传栏张贴《关于严禁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的公告》《商品管理补充规定》,要求各商户不得经销假冒国际知名品牌产品。综上可知,羿丰公司已经尽到了作为出租方和市场管理方的管理义务,并不存在故意为侵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情形,更不存在“明知商户售假而提供便利条件”的情形。因此,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焦点】
1.市场开办方、管理者主观上对于侵权行为是否构成故意;2.市场开办方、管理者客观上为商标侵权行为是否提供了便利条件;3.如何确定市场开办方、管理者连带责任的承担范围。
【法院裁判要旨】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的涉案商铺位于两被告开办的“广州白云世界皮具贸易中心”内,作为涉案商铺所在市场的开办方和管理方,两被告对于承租商铺的经营者应负有管理和监督职责,督促承租人的经营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勃贝雷公司分别于2016年3月25日、7月2日先后两次在同一涉案商铺购买到被控侵权商品,并于第一次公证购买后的2016年5月6日即向羿丰公司发出律师函,明确告知其包括涉案商铺在内的众多商铺存在侵权的事实。结合涉案注册商标的知名度,可以推定两被告对其市场内包括涉案商铺在内的众多商铺销售侵犯了涉案注册商标商品的事实应是明知的。至2016年7月2日勃贝雷公司再次在涉案商铺公证购买到被控侵权商品时止,两被告在明知涉案商铺可能存在侵权行为的情况下,未有证据显示其两方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和预防侵权行为的发生。由此可见,两被告作为涉案商铺所在市场的开办者和管理者,未履行其应负的经营管理责任及监督责任,为被控侵权行为的发生提供了帮助和便利,应与曾某、陈某连带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条、第十五条第一项及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及第六项、第六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九十二条、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判决:
一、被告曾某、陈某、羿丰公司、皮具贸易中心市场管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侵害原告贝雷公司第G733385号“BURBERRY”、第G732707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二、被告曾某、陈某、羿丰公司、皮具贸易中心市场管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赔偿原告贝雷公司经济损失12万元(含合理费用);
三、驳回原告贝雷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羿丰公司、皮具贸易中心市场管理公司不服,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审理认为:羿丰公司对涉案市场具有较高的注意义务。首先,涉案“BURBERRY”等注册商标是手袋、钱包商品上的国际知名品牌,羿丰公司理应对该品牌商品的市场销售渠道及零售价格等是否合理较普通商品有更高的注意义务和判断能力;羿丰公司是专业的皮具贸易市场开办方,较普通经营者对其市场内销售产品的零售价格等信息应有较高的注意义务。其次,根据羿丰公司与涉案商铺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和《市场管理规定》,羿丰公司是广州市白云区白云世界皮具贸易中心市场的开办者和管理者,负责出租该中心内的商铺并收取租金、市场管理服务费等相关费用;从《商铺租赁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第七项,以及《市场管理规定》第一条第三款可见,羿丰公司对涉案市场拥有较大和广泛的管理权力。根据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羿丰公司理应负有更高的监督管理义务。因此,羿丰公司对涉案市场具有较高的注意义务。如果羿丰公司对于涉案市场中商铺销售明显不符合市场销售渠道及合理售价的“BURBERRY”或其他国际名牌商品视而不见,则很可能违反了其应有的注意义务。
羿丰公司明知涉案商标侵权行为存在仍为侵权人提供便利条件。首先,勃贝雷公司分别于2016年3月25日、2016年7月2日先后两次在同一涉案商铺购买到侵权商品,可见涉案商铺售假并非偶然发生。案件审理中,勃贝雷公司、羿丰公司均确认有包括“BURBERRY”品牌在内的多个国际知名品牌商标侵权关联案件正在审理或已审结,经法院审查属实;羿丰公司公证复查申请中也确认有141份公证书涉及涉案市场售假行为,进一步证明涉案商铺及涉案市场售假行为十分明显。其次,勃贝雷公司第一次公证购买后于2016年5月6日向羿丰公司发出律师函,明确告知包括涉案商铺在内的众多商铺存在侵权的事实。羿丰公司虽然抗辩其未收到过该律师函,勃贝雷公司提供的EMS快递单显示的收件人“李某”为羿丰公司当时的法定代表人,单位名称和地址均与羿丰公司工商登记地址一致,快递查询页面显示为“妥投”,一般来说,在正确的地址妥投邮件可以视为收件人收到邮件。关于羿丰公司抗辩律师函内容的问题,律师函内容写明了涉案注册商标的相关信息并附有商标图样,结合涉案“BURBERRY”等商标的知名度,足以使羿公司知晓所述权利;可见,律师函的内容足以使羿丰公司知晓涉案侵权行为。由此可见,现有证据足以认定羿丰公司主观上应当知道对涉案商标侵权行为的存在。
关于皮具贸易中心市场管理公司是否应对本案商标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首先,从皮具贸易中心市场管理公司的名称分析,皮具贸易中心市场管理公司作为羿丰公司法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其名称中的行业为“市场经营管理”,其注册登记的市场地址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和工商行政管理文件对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名称和地址的规定要求。其次,从皮具贸易中心市场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分析,羿丰公司经营范围是场地租赁、物业管理、咨询和停车场服务,而皮具贸易中心市场管理公司经营范围是市场经营管理、摊位出租、物业管理,显然皮具贸易中心市场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更符合《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对市场服务管理机构的规定。最后,关于皮具贸易中心市场管理公司主张其未实际参与监督管理的问题,皮具贸易中心市场管理公司主张涉案市场实际上由市场开办方羿丰公司履行市场服务管理职责,其未实际管理涉案市场。市场服务管理机构的主体地位并非以其是否实际履行管理职责确定,亦并非以市场内商铺的租者等进行认定,确定皮具贸易中心市场管理公司是否系涉案市场的市服务管理机构需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根据其主体资质、经营范围、相关职责进行认定。由此可见,皮具贸易中心市场管理公司是由涉案市场的开办方羿丰公司设立的专门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其经营范围及相关职责是涉案市场的摊位出租、物业管理、市场服务经营管理。皮具贸易中心市场管理公司应在法律法规所确定的经营范围及相关职责下开展服务管理,并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广东省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四条之规定,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后语】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作为市场的开办方和管理方是否侵犯了涉案商标专用权的问题。作为涉案商铺所在市场的开办方和管理方,羿丰公司、皮具贸易中心市场管理公司对于承租商铺的经营者应负有管理和监督职责,督促承租人的经营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涉案“BURBERRY”等注册商标是手袋、钱包商品上的国际知名品牌,具有较高的国际知名度,开办方和管理方理应对该品牌商品的市场销售渠道及零售价格等是否合理较普通商品有更高的注意义务和判断能力;如果对于涉案市场中商铺销售明显不符合市场销售渠道及合理售价的“BURBERRY”或其他国际名牌商品视而不见,则违反了其应有的注意义务。另外,原告贝雷公司分别先后两次在同一涉案商铺购买到被控侵权商品,并于第一次公证购买后即向羿丰公司发出律师函,明确告知其包括涉案商铺在内的众多商铺存在侵权的事实。然而,没过多久再次在涉案商铺公证购买到被控侵权商品。因此,作为涉案商铺所在市场的开办者和管理者,在明知商品零售价格低于商品正常价格时,未履行其应负的经营管理责任及监督责任,为被控侵权行为的发生提供了帮助和便利,应与侵权者承担连带赔偿经济损失的侵权责任。
本案的警示意义较为深远,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之间商标战略的号角已经吹响。商标战略作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鼓励企业科技创新、推动企业产业升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加强法律对商标权的保护尤为重要,值得注意的是,本案中虽然直接侵犯商标权的侵权者不是市场的开办者和管理者,但是由于其明知存在商标侵权情况仍然不作为且提供便利条件致使原告遭受经济损失,也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编写人: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刘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