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讲 具体行政行为的一般合法要件
基本条件是:(五个条件,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1.有相应的事实根据、证据确凿——具体行政行为的理由与动因;
2.正确适用了依据,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3.符合法定行政程序,符合法定方式、形式、顺序、步骤、环节和时限;
4.未超越职权,符合法定权限;
5.未滥用职权,行政行为的实施出以公心,不假公济私、以权谋私。
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可撤销、无效
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在整个行政法制度中最为重要。讲合法要件实际上也就告诉我们与此相对的违法的标准。后边会涉及此的地方有:复议决定的种类与条件、行政诉讼合法性审查的标准以及一审维持(确认合法)判决与撤销(确认违法)判决的适用条件。这是行政法中的“脊梁”、一条红线、一个最主要的脉络和线索。
真题精选
1.为落实淘汰落后产能政策,某区政府发布通告:凡在本通告附件所列名单中的企业两年内关闭。提前关闭或者积极配合的给予一定补贴,逾期不履行的强制关闭。关于通告的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2/44,单选)
A.行政规范性文件 B.具体行政行为 C.行政给付 D.行政强制
2.某地连续发生数起以低价出售物品引诱当事人至屋内后实施抢劫的事件,当地公安局通过手机短信告知居民保持警惕以免上当受骗。公安局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性质?(2015/2/46,单选)
A.履行行政职务的行为 B.负担性的行为
C.准备性行政行为 D.强制行为
3.某县公安局开展整治非法改装机动车的专项行动,向社会发布通知:禁止改装机动车,发现非法改装机动车的,除依法暂扣行驶证、驾驶证6个月外,机动车所有人须到指定场所学习交通法规5日并出具自行恢复原貌的书面保证,不自行恢复的予以强制恢复。某县公安局依此通知查处10辆机动车,要求其所有人到指定场所学习交通法规5日并出具自行恢复原貌的书面保证。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4/2/45,单选)
A.通知为具体行政行为
B.要求10名机动车所有人学习交通法规5日的行为为行政指导
C.通知所指的暂扣行驶证、驾驶证6个月为行政处罚
D.通知所指的强制恢复为行政强制措施
4.有关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和合法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4/2/99,不定项)
A.具体行政行为一经成立即生效
B.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是导致其效力终止的唯一原因
C.行政机关的职权主要源自行政组织法和授权法的规定
D.滥用职权是具体行政行为构成违法的独立理由
5.关于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效力,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3/2/85,多选)
A.遵守法定程序是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必要条件
B.无效行政行为可能有多种表现形式,无法完全列举
C.因具体行政行为废止致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D.申请行政复议会导致具体行政行为丧失拘束力
【答案及解析】
1.B(行政行为的类型)。关于A选项,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对不特定的主体作出的具有反复适用效力的法律文件,最经典的为各类行政立法,也包括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非规范性文件是国家机关对特定主体作出的具有一次性效力的法律文件,最经典的是法院的判决书、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所列名单中的企业”表明行政相对人的主体特定,不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B选项,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与之相对,抽象行政行为是针对不特定主体作出的,具有反复适用性。本通知针对的主体特定(附件所列名单中的企业),针对的事项特定(为淘汰落后产能强制企业关闭),因此是针对特性主体和特定事项作出的一次性行政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故B项正确。关于C选项,行政给付是指行政主体在特定情况下,依法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物质利益或赋予其与物质利益有关的权益的行为。与题目不符。关于D选项,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本通告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本通告是一种行政决定,是实施强制执行的前提,其本身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
2.A(行政行为性质判断)。A选项属于履行行政职务的行为正确,或者表述为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属于公安机关的法定职权。实践中,各地市政府、市旅游局等主管机关经常以手机短信的形式提醒广大市民、消费者或在本市的外地游客注意防止诈骗、防止消费欺诈、报正规旅游团队等提示短信。B选项这类提示短信肯定不是负担、损益性行政行为,这类行政行为以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执行三者为典型代表。C、D选项亦为干扰项。
3.C(行政行为类型辨析)。关于A选项,县公安局的通知是一种抽象行政行为,因为其一,该通知面向的是潜在的、所有的、不特定的对象的行政相对人,数量无法确定,或处于一种不断变化的动态之中;其二,在该通知没有被依法废止、撤销前一直发生法律效力且能反复适用,具备抽象行政行为的一切特征。应当强调的是,某县公安机关级别较低——副县(处)级,对这类“规定”,相对人在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申请复议时——根据《行政复议法》第7条的规定——有权向复议机关一并提出合法性审查申请。关于B选项,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为实现一定行政目的而采取的符合法律精神、原则、规则或政策的指导、劝告、建议等行为,不具有强制性,而此处的“要求”,具有命令性、强制性,故B项错误。C选项是在发现确定非法改装机动车之后做出的行政行为,不是在未查明实施情况下为防止危害发生做出的暂时性控制的行政强制措施。因此,C项正确。关于D选项,根据《行政强制法》第12条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1)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2)划拨存款、汇款;(3)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4)排除妨碍、恢复原状;(5)代履行;(6)其他强制执行方式。强制恢复原状应为行政强制执行方式之一,因为直接在物理形态上实现了行政决定所确定的义务状态。故D项错误。
4.CD(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与合法性)。A选项错误,因为成立只是符合成立要件,仅仅表明这个行政行为在法律形态上是存在的,并不一定符合生效要件,可能成立之后无效。B选项撤销该具体法律行为使其效力终止,还可能因为法律修改、政策变化、情势变更等基于合法的撤回、收回、关闭、停止的原因而使其效力终止。C选项从行政法一般原理的角度看是对的,当选。D选项“滥用职权是具体行政行为构成违法的独立理由”正确当选。
5.AB(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及效力)。行政行为的废止引发的后果应当是补偿而不是赔偿。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也就是说在复议期间行政行为仍然被推定为有效,需要行政相对人(申请人)予以全面履行,只要推定行政行为有效,则行政行为就具有拘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