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 中国银行业数字化转型驱动力
在《数字金融百人访谈》中,本书编审团队成员在与中国银行数字化转型的诸多亲历者和操盘者交流之后,将中国银行业数字化转型驱动力分为以下几种。
1.外部因素
在中国银行的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外部因素是其中较为重要的诱因。外部因素一直如钻入沙丁鱼堆内的鲇鱼,不断刺激着银行走出舒适区,面对新形势下的挑战。
据不完全统计,2010—2015年,我国新增金融科技机构数量逐年上升,2015年新增金融科技公司数量达到654家,但随后缩减到2019年的17家(见图1-4)。
图1-4 新增金融科技机构数量(按公司注册时间统计)
从野蛮生长到监管收紧,金融科技机构的数量也是数字化转型浪潮中的一个缩影。伴随金融行业的监管日益趋严,金融产品服务的合规成本日渐增加,驱使综合型金融科技服务商不断加大金融技术输出服务,加速去资产化、去金融化转型升级。综合型金融科技服务商不断加强金融技术输出服务能力,将进一步提升金融科技行业市场的技术升级,有望推动金融科技产业市场规模进一步增长。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企业提供了更快速的服务响应、更个性化的产品体系、更简易的申请和审批流程。因此,在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外部影响下,银行业只能深化数字化转型,在新一代的产品体系和营销体系下,同时利用好自身的品牌优势、安全可靠性、合规性和体量优势,建立具有竞争力的业务模式和产品。
2.竞争加剧
数字化转型过程中,银行所面对的不仅是来自同业的压力,有时也会与来自另一个赛道的互联网公司发生“遭遇战”。数字化时代,效率就是转型的生命线,更高的效率能让银行在各类竞争中占得先机。洞悉竞争现状和其未来的发展态势,并建立新的生态,能够使银行明辨数字化发展的趋势。
为了更好地适应金融科技的发展,加快产品研发创新,国内的银行纷纷加码数字化银行,通过参与生态和打造生态圈,来实现对目标客户的全方位渗透和服务,并构筑自己的防御壁垒。
科技能力较强和科技投入大的银行都有相对健全的组织架构(见表1-1);而中小银行则设立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研究制定银行的科技建设战略,并审议当年的科技投入预算。
表1-1 各大银行与科技相关的组织架构(截至2020年4月)
资料来源:各公司公告,中信证券研究部。
不同的现实情况,使银行间的数字化竞争走了不同的道路,有的银行选择扬长避短,有的银行选择押注“弯道超车”。
3.内部管理驱动
克里斯·斯金纳(Chris Skinner)在《互联网银行:数字金融时代》(Digital Bank)一书中写道:
数字银行区别于传统银行的关键在于,无论是否设立分行,其不再依赖于实体分行网点,而是以数字网络作为银行的核心,借助前沿技术为客户提供在线金融服务,服务趋向定制化和互动化,银行结构趋向扁平化。
目前现有的员工协作技术仅限于基本的通信工具,如电子邮件、聊天和即时通信。并且这些工具往往并未与业务流程相关的实际信息流对接,缺乏集成能力。
如图1-5所示,假设核心业务流程(占成本支出的15%~20%)因为数字化转型而得到精简,并带来8%~10%的生产力提升(例如,消除不必要的反复性工作),那么将这一效果扩展至全球银行业,则有可能创造出超过300亿美元的新价值。
为了方便内部管理,国内许多银行的决策层都必须进行思想观念的转变。这一点在本书成书前的访谈中常被受访者提及。在《数字金融百人访谈》中,广东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银信中心副总裁周丹在谈到内部管理驱动时坦言:
对传统金融机构而言,这些实际上意味着理念上的转变,管理体系、组织形态都将发生变化。
图1-5 数字化协作激发员工生产力
资料来源:麦肯锡分析。
谈到该话题时,大连银行网络金融部原总经理王丰辉提出:
我之前经常说网络金融不是渠道,而是平台,我们要往生态走,可领导们常提渠道。但是以后就不会说渠道了,而会说这是主阵地。领导的这种转变是比较明显的。
4.政策引导
2019年8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19—2021)》,明确提出2021年建立我国金融科技的“四梁八柱”,促进商业银行加快金融科技战略的部署。
2019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复支持北京在全国率先开展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试点之初,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试点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北京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工作。2020年3月、8月,先后两批次共计17个应用进入试点,并正式向用户提供服务,在全国9个试点省市中处于领跑地位。目前全国9个地区共有60个项目开展金融科技创新试点工作。
数字化的快速发展给数字金融的监管技术、行业标准提出了新的要求。以新冠肺炎疫情催化的银行数字化为例,各大金融机构纷纷加码“零接触”服务,通过中后台的数字化管理,解决数字金融服务的痛点,促进线上经营、渠道建设生态。
李佳琪、薇娅等C2C直播批量化零售成为2019年中国电商渠道最火的销售模式。这种线上C2C批量化零售模式也成了各行各业观察研究的对象。而金融业则在遵守《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等监管政策下,推动金融新零售赋能个体。
在监管政策的指导下,这种C2C模式也丰富了银行线上经营模式探索的思路,很多银行都展开了自己线上业务的自身IP的打造。广发银行网络金融部总经理关铁军表示:
一旦可以利用线上经营工具,摆脱过去线下的资源型、关系型营销的束缚,探索线上营销服务的新手段,个人完全可以打造自身的IP,甚至成为银行的“代理人”。这方面,保险业的经验值得研究和选择性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