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一
“我伤不起真的伤不起,我想你想你想你想到昏天黑地。电话打给你,美女又在你怀里,我恨你恨你恨你恨到心如血滴……”大陆神曲之《伤不起》在耳边响起时,我花了三秒把枕头底下的手机给找出来砸墙上了。三分钟后,床底下的备用手机又唱起了大陆神曲之《最炫民族风》。
我崩溃地滚下床,把它找出来给大卸八块了。忘记多少次重复这样的蠢事后,我又一次成功起床了。新的一天,依旧毫无新意,窗外的世界没有末日,床头柜放着的彩票也没中。等待我的只有堪比春运的挤公车和诺曼底登陆般地抢电梯。当然,就更别提那无聊的早会和四块钱一碗的难吃米粉。
直到刷牙时,还恍然想起了昨晚,俨然觉得不可思议。我狠狠掐了一把脸。
“啊!”
真疼,不是做梦。
“出什么事啦?一大早就鬼哭狼嚎的。”任南希是我见过唯一一个不需闹铃就能准时起床的活人,他站在我身后对着镜子整理衬衣,中气十足的声音一点也不像昨天加班到了凌晨两点。
“没事,就每早起床例行地怀疑下人生。”我有气无力地吐槽道。
“呵呵,那你继续怀疑吧,我先走了。”南希笑着出门了,整间公寓又安静下来。我用清水洗了把脸,睡意消退后还是无法用平静的心情来接受昨晚发生的一切。
好吧,其实事情也没有多复杂。不过是一群年轻人孤注一掷地拿着一个项目策划几经周折加入一家文化公司,雄心壮志想要办出一本畅销青春杂志,然后买房买车娶媳妇生活理想双丰收。现实却是,启动资金的临时缩水导致团队面临解散的危险。最终这群无路可退的年轻人把希望寄托在公司一位素不相识且远在北京出差的副总编身上。在见到这位副总编之前,我甚至都不知道对方是男是女是人是妖,或者人妖。
直到昨晚见面后,我才发现,她居然是我的初中同学。
林喜薇。
关于这位姑娘,我怎么也想不到有朝一日会叫她林副总编。八年前的我,明明更习惯喊她小凉,她的两只手总是很凉,我牵过。至于她身旁的女孩,也就那个率先上前抱住我的人,叫沈聪,也是我的初中同学。
天地为证,我们仨曾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尽管彼此之间并没来得及上演一出狗血的三角恋,命运的洪流就将我们无情冲散各自天涯。
昨晚,当我和雯姐、周小野、任南希、Alen以及这两位故友相聚一堂时,复杂的立场让我极其尴尬,我只能不停地灌咖啡用以掩饰自己的无所适从。后来周小野回忆道:“屌爆了!!我还是第一次看人喝咖啡跟喝养乐多似的。”
他的形容毫不夸张,我就差没将整张脸塞进咖啡杯里了。我小心翼翼地用余光偷瞄对面的林喜薇,八年不见她已经褪去了十五岁时的稚气,浑身散发着职场女性应有的成熟和知性。这让我相信,时间是可以洗涤一个人的。
随后我把目光移向了沈聪。这位姑娘倒是一点也不在乎大家在聊什么,她明目张胆地朝我眨眼睛吐舌头,还时不时隔着高级餐桌布踢我的小腿,调皮一如当年,这又让我马上否定了时间可以洗涤人的看法。有些人,估计再给她一百年也长不大。
“原来如此,我明天会试着帮你争取下。”半小时后,林喜薇在听完梓雯的游说后表态了。
“非常感激,那就有劳林副总编了。”
“不客气,有前途的新项目理应得到支持嘛。还有以后你们私下就别喊我副总编了,叫我小凉吧。”当晚的林喜薇始终保持亲和的微笑,在说到“小凉”二字时她的目光微妙地跳跃到我身上,眼神交会的一刹那我心跳居然该死地加速了。
谈妥了事情,离开咖啡厅时雯姐拍拍我的肩,“陈默,这次你功劳不小。”
“可我什么都没做。”
“我的意思是,运气也是实力的一部分。”她朝我抛了一个充满深意的媚眼,转身坐进一辆TAXI。
当晚回家后我失眠了,我把床单当成摔跤对手抱着滚来滚去,起身喝水,去阳台吹风,再回房间继续跟床单奋战,依旧没能入睡。我知道,那是几小时前的意外重逢让我兴奋了,同时又充满了担忧。因为我发现当梦想照进现实时,却并非是以我所期望的模样。当然,大部分时候,故事的展开总不会像是你期望中的那样。
回忆到此中断。
摄影师老李打电话过来时,我正在进行着一天一次的食物残渣排放和新陈代谢的外界循环,俗称“拉屎”。电话里头他极不耐烦地吼道:“日子定了没啊?我的行程全给打乱了,你到底还要拖到什么时候?没诚意合作就拉倒,别浪费时间!”
“拍摄时间下午就定,麻烦你再等等。”我尽量克制在问候他三姑六婆前挂断了电话。同一时间周小野问候我三姑六婆的尖叫声已经从隔壁传过来,“陈默我操你三姑二舅表婶婶的,你丫把爷的闹钟藏哪了?!”
看来他也醒了。
为了相互鞭策上班不迟到,我俩每天都会给彼此互藏闹钟。不过周小野他那凌乱到媲美垃圾场的房间显然比较吃亏,我都无需费心只要随手一扔,就能马上自己都找不到了。我完全可以想象此刻的周小野为了找出闹钟整个头扎进房间一角,只露出一条印有AV女星脸的内裤和那没遮全的性感股沟。
我没有理他,淡定地坐在马桶上,拨通了雯姐的电话。
“老李又来催了,问我们何时能定杂志封面和插图的拍摄日期。”摄影师年纪并不大,之所以叫老李,是因为在他脸上华夏五千年的沧桑一目了然。
“林喜薇正在帮我们争取,150万能不能拿到还是未知数。拍摄时间不能确定,你这边再拖下。”
“那今天上午我还要去采购拍摄道具吗?”
“当然去。下午你也不用上班了。”
“怎么?”
“我另外有事让你做。”那边的声音顿了几秒,“陈默,昨天抱住你哭的那女孩,看上去跟你挺熟。”
“你是说沈聪吗?她跟林喜薇一样,都是我的初中同学。”
“初中同学会一见面就抱住你哭?”
“一言难尽。”
“那你知不知道她是谁?”
“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你知不知道她在公司的身份?”
“……”我愣住了,怎么连沈聪在公司也有身份?
“昨晚我不方便说,她其实是公司一位大股东的独生女,这么说吧,我们那150万启动资金起码有100万是她爸给的。所以她虽然没在公司任职,但论说话分量,比林喜薇还大。既然你们多年不见,昨晚的重逢又意犹未尽,你可以再找个时间跟她好好叙下旧。”
“所以,你的意思是今天下午……”
“对。”该死的,雯姐连一秒犹豫的时间都没给我,就聪明地挂了电话。有时候,我真庆幸自己的敌人不是她。
我放下手机,心情复杂地想起六年前,我爸提着名贵的烟酒领着我去拜访一位大学校长,我永远忘不了那天爸一改平日威严,点头哈腰的样子,明明屈辱无比却还要装出一副心悦诚服的嘴脸拍对方马屁。校长在收下了厚实的红包后笑呵呵地拍着我的肩夸奖道:“可造之材,前途无量。”当时我恶心得恨不能一口痰吐他脸上。自那以后,我的内心世界开始一点点发生改变,微小却坚定。
也正因此,后来我便跟大我四岁的哥哥走上了截然不同的路,是的,我还有一个亲哥,但我很少提及,因为打心底我是瞧不起他的。哥在爸爸的安排下顺利进高中、上大学、毕业、在本市医院就职、相亲、结婚生子。我却在一年前选择了辍学、离家出走,过上了父亲口中“不知好歹”和“败家子”的生活。而我之所以这样做,就是不想再一次,或者两次、三次地跟着我爸,提着礼品和红包,去丢掉尊严地献媚。
就在几个月前,我还天真地以为自己的选择是对的。可现在我有些迷茫了,我发现人生其实是一个殊途同归的大迷宫,有些路,怎么走也绕不开;有些人,怎么躲也躲不过。
眼下我该义正词严地拒绝雯姐吗?可若我这么说也就等同于断送了一群年轻人包括我自己的梦想。
梦想,多么暧昧而蛊惑的字眼啊,我快有些看不清它了。
手机就在这时响了,来电显示:沈聪。
二
当我赶到解放东路的上岛咖啡厅时,沈聪已经等候多时。也是在见到她的下一秒,我才发现,如果抛开内心那个难以启齿的目的不谈,我确实很想念她。我想知道这些年她去了哪,又过得好不好?我总是以为,当我独自在一个地方承受一些事情时,她也一定在另一个地方同样承受了些什么别的事情。仿佛这样想,分离和重逢就会因此变得浪漫而温情。
“陈默。”她朝我招手,仿佛不确定般又喊了一遍,“陈默,是你吗?这里。”
“是我,如假包换。”我坐下,接过服务员递上来的菜单,庆幸彼此之间并没有生疏。
“嗯,我知道。我就是想喊你的名字。”
“为什么?”
“可能很多年没喊过了吧。”她薄薄的嘴唇抿成一条直线,自然地往上弯。若仔细观察,还是可以在她身上看到岁月的变迁。比如学会了用化妆品把自己打扮得更加漂亮,学会了买昂贵的亚麻色LV钱夹衬托她指尖的红色指甲油。她还开始喝咖啡了,记得以前她还是一个只爱喝巧克力奶茶的女生。我对沈聪的印象,也一直停留在穿纯白校服扎马尾背李宁双肩书包的初中生。那时她像所有花季少女一样,说不上非常漂亮,却比普通女孩要好看那么一点点,笑的时候两个深浅不一的酒窝浮在嘴角,轻易就虏获了大票男生的心。
我点了一盘意大利面。
沈聪没点吃的,也不急着说话,只是一边搅拌着咖啡一边歪脸打量我。我假装没有察觉,漫不经心地吃面。
果然没多久沈聪开口了,“喂,你怎么呢?见到我不开心吗?”
“没有。很开心,只是……”
“你是不是还在烦项目资金的事?”她眨了眨眼,“你别烦了,我帮你吧。我去跟我爸说下,不就多个几十万嘛!小事情。”
我没想到沈聪会这么轻易地答应,轻易到就像晚上临时改看一场电影。但这让我更难受了。人们总说成长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长成自己曾瞧不起的人。现在看来,我已经迈出了第一步。
“沈聪,你没必要这样做的。”此刻我的矜持一定显得很虚伪吧。
“你别傻啦,我们跟其他人不一样。”
“可是……”
“哎呀,你真别扭。这样吧,听说你们杂志在找模特拍照,要不你请我吧,我还没当过模特呢。这样我们就互不相欠了。”她真的长大了,知道顾全对方的脸面了。而其实我跟她都清楚,所谓的两不相欠根本无法对等,就像我请她吃一根棒棒糖她却给我买一件名牌衬衫。
我感激而无奈地笑了,决定不再推辞。之后的话题转为单纯的叙旧,轻松了许多。
“你还记得我们刚认识那会不?”沈聪问我。
“当然记得。”我笑了。
八年前,我跟沈聪在同一个班,起初并没有交集。要知道,沈聪是个成绩好又惹人喜爱的姑娘,就像电影《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中的沈佳宜。而我不过是一个每天坐在班级角落睡觉看小说的柯景腾。直到初二那年我的视力下降被老师调到了前面,才跟沈聪坐在了一起。
头一个星期她几乎没正眼看过我,永远挺起胸膛,骄傲地扬起下巴,上课埋头做笔记时也认真到有些刻意,像是好学生对坏学生的示警。
直到后来某节英语课上,不爱吃早餐的沈聪胃疼发作了,脸色苍白地伏在课桌上死撑,眉头拧成了一团。我把自己的早餐奶递给她,她不屑地扫了一眼。我有些受打击,决定再试一次,又从桌子里翻出了德芙巧克力,轻轻掰了一块给她。这一次她神色复杂地愣住了,脸上的敌意才慢慢消融。最终她接过巧克力,偷偷含在了嘴里。第二天,我的课桌里多出了一整包德芙巧克力,里面夹着一张纸条:谢谢。
当然,感情的升温还在后面。
两星期后的一个放学傍晚,当我第二次被高年级学生堵在学校附近的小巷口里被勒索时,原本要去数学老师家补习的沈聪出现了。她抓着书包像个小疯子般朝他们挥舞着,一张涨红的脸蛋非常可爱,“你们这些臭流氓,坏蛋。”
好男不跟女斗,几个高年级男生留有最后一点绅士风度悻悻地离开了。
她帮我扶起自行车,“还愣着干吗?走,我护送你回家。”
我骑自行车,她坐在后座上开心地大呼小叫。快到家时我去路边摊给她买了三个糖油粑粑作为感谢。就在拿给她的前一秒我都在想,只要她脸上露出一丝嫌弃我就马上识趣扔掉。可她都不等我说话就抢过去咬了一口,一边用手背擦着油腻腻的嘴巴一边含糊不清地称赞:“还不错啊。”
那晚,我们顺理成章地成为了好朋友,那时小凉还没有出现。
这样的关系持续到第二个学期的春天,小凉也作为转学生来到了我们班,她以一种非常舒服自然的方式融入了我和沈聪之间。很快我们三人组成了一个小团体,一起放学,一起逃课,一起做很多年少时美好而疯狂的事情。后来我们各自分离,我试着把这些事情写下来,却没想到它成了我迈向写小说的第一步。
沈聪的离开是在2004年4月1日。我记得很清楚,因为那天是愚人节。
原本三人要一起放学回家,沈聪却以“老师喊你去办公室”的谎言把小凉骗走了。然后她拉着我离开教室,跑去了图书馆的楼道间。我记得那天的晚霞非常美,空荡荡的校园像被浸泡在一个安静的大鱼缸里。沈聪紧紧抓住我的手,不等我反应过来就飞快地踮起脚在我的脸上亲了一下。
“你知道吗?其实我早想这么做了。”她羞涩地笑了,笑着笑着又“哇”的一声哭了,“陈默,怎么办?我不要走……我不要离开你跟小凉……我好难受……”她就那样越哭越凶,我慌了,只好笨拙地安慰她,我告诉她这只是短暂的分离,以后我们一定还会再见面。
第二天,她就走了。甚至没来得及收拾课本。
那时我们并没有手机,只是相互留下了通信地址。一个星期后,我给她写了一封信,却因地址无效被退回。
从此我们再没有联络。
“哈哈,对对对!我记得我还亲了你,那可是人家的初吻呢!当时我还在你面前哭得稀里哗啦,真是丢脸丢到家了!”回忆到这里,沈聪由雀跃变得温柔了。
“那时候大家都还小,不懂事……”
“不是,你误会我的意思了。”
我本想解围,沈聪却意外地抢过话。她伸过手,轻轻放到了我的手背上,“陈默,虽然那天是愚人节,但我没有撒谎,我是真的喜欢你,一直到现在也没变过。转学后我跟爸出国了两年,再回国时我曾去南水镇找过你,可你不在那了。你知道吗?我本以为我们一辈子都不会再见面了,我甚至想过就算见面彼此也肯定认不出对方了,可昨晚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你,回家后我想了很多,也想得很清楚,是上天把你还给我的。所以这次,我说什么也不会再让你走了!”
我猜测过今天这场叙旧的很多种可能,但眼下的表白却在意料之外。
一时之间我茫然了,很多年不再谈及感情的我变得异常迟钝,当然也可能从来就没灵敏过。但至少有一点我很清楚,那就是若自己在不确定是否喜欢她的情况下,因为其它目的的介入而答应她,我会狠狠瞧不起自己。
我尴尬地躲避着她的目光,“都这么多年了,你现在这么说,有些突然。”
“一点也不突然。对我来说,这些事就像发生在昨天。”她像个任性小孩子般认真地摇头,不知为什么,再肉麻的情话从她嘴里说出来也完全不显得虚假,“见不到你的这些年里,时间啊对我只是些数字,一点意思都没有。”
我很感动,却选择了缄默。
那一刻,我真感谢世界上还有缄默的存在。
沈聪并不失望,反倒开心地笑了。她再次托起下巴盯着我,“没关系,你可以慢慢想。欸,陈默,你真是一点儿都没变,还是那么害羞,我就喜欢这样的你。”
“人都会变的。”
“是吗?那你告诉我,你哪儿变了?”
“长腿毛了……”沈聪扑哧一声笑了,之前的话题被一笔带过。而我多希望眼前的女孩能明白,我并没撒谎。因为就在说“人都会变的”这几个字时,我清楚地听到了来自内心深处的一声叹息,那是无奈却诚恳的默认。
三
几天后,资金重新分配的会议上雯姐夺回了150万的启动资金。当她趾高气扬地拿着文件回到办公室时,所有人都开心地尖叫起来。周小野更是欢呼得上蹿下跳,恨不能当场开瓶香槟来个狂欢会。
“大家别掉以轻心,以后的路会更艰难。”无论经历大起还是大落,雯姐永远是我们当中最清醒的人。
“陈默,约稿的事就交给你了。周小野你送我去趟印刷厂,一会儿我跟人家谈事情时,你要再敢插话我就把你的嘴缝起来。”
“遵命。”
雯姐跟周小野离开办公室后,我转身去找郭爱卿,她正在给一家淘宝店客服打电话,声音巨大,“我拍的是刮眉刀,你们送来个什么玩意啊,都够老娘刮腋毛了!什么?送错了,就是刮腋毛的!刮腋毛也不行啊,那么糙,我直接拿来削菠萝了……”
“郭爱卿你声音能小点吗?朕压力很大。”每次喊这姑娘,我都忍不住调侃下她的名字。
“陈主编,你是不知道我有多气!那家店的东西烂得一逼,他妈还好意思让我给好评,我对这个连淘宝店都欺负老百姓的世界彻底绝望了。”
“一把刮眉刀能有多少钱啊。说正事,姚丽华回办公室了吗?”
“我刚去倒水时帮你确认过了,她在。不过陈主编你真要去求她啊?别啊,节操何在啊!!”
“节操能当饭吃吗?节操能给你刮腋毛削菠萝吗?”
“喔,也对。”郭爱卿识趣地闭上了嘴。
是的,我决定去找姚丽华。也是在这几天我才突然想明白,作为一个杂志主编我不能什么事都等着雯姐来解决,其实大家都在做出牺牲,我又有什么资格在这里假清高?所以以后在办杂志的过程中,如果还需要忍受什么屈辱就都冲我来吧。
半分钟后,我站在姚丽华的办公室前深吸了口气,确定自己头脑清醒绝对不会做出把她掐死之类的举动后才推开了门。
姚丽华抬头扫了我一眼,“什么事?”
“《橙》杂志现在进入约稿阶段,因为是新刊,我希望可以约到公司几位重点作家和外界的一些大牌作者的稿子造造势。”我客气地把约稿名单递给了她,“这是公司这一块的作者,希望您能批准。”
她接过名单,第一个作者就分外醒目——吴彦尊。
她皱起了眉。
其实皱眉的应该是我才对,要知道,这三个字就像一块毒瘤依附在我的心脏上,每次只要一看到或者从别人口中听到,胸口都会产生一阵剧烈的绞痛,然后一股血腥味涌上我的鼻腔,它们的名字,叫耻辱。
关于我为什么会和吴彦尊在一间公司,我确实还没来得及解释。
时间往回走两个月,书吧签售会结束当晚,我在雯姐堪称传销组织般的煽动下(后来我才知道那叫领袖气场),头脑一热决定了跟她做杂志。当时我们还用了一个很霸气很纯爷们的动词,叫:干。
没错,干杂志。
大家势在必得刻不容缓,第二天就启动了这项伟大的计划。
办公地点定在周小野的家。起初是我、雯姐和周小野三人。当然周小野这种毫无文艺细胞的死宅男,用处几乎顶不上一台打印机。后来任南希看我们干得热血沸腾,也心痒痒地加入进来,每天下班后陪我们一起讨论到深夜,给了我们很多视觉上的专业意见。
再后来,我们又通过网上的朋友介绍,陆续找到了Alen、郭爱卿和张可可。几个年轻人虽然都是冲着文学梦而来,也不可能白干。梓雯只好独自一人给大家支付工资,不过她那一个多月的工资可没白发,作为一个团队领袖她简直把“总攻”两字阐述得淋漓尽致,经常对我们是劈头盖脸的痛骂。
——郭爱卿,我真想把你摁到马桶里冲几遍,你脑子里尽装着大便吗?
——Alen,你当我们是在给养猪专业户兜售饲料呢,这种垃圾文案想哄谁啊?
——陈默,你小学语文课是体育老师教的吧,你就只能写出这种水平的稿子了吗?
……
可怜怀着一颗娇柔少女心的Alen,动不动就翘着兰花指泪奔了,非得跑到小区楼下的仟吉蛋糕店吃上五六个蛋挞找治愈,才能回来继续工作。后来郭爱卿告诉我,她每次一遭雯姐骂时,就在心中默念南无阿弥陀佛大慈大悲观世音菩萨……只有这样,她才能按捺住自己去厨房操菜刀跟她血拼的冲动。
就这样,几个一腔热血却也莽莽撞撞的年轻人,历时一个月的前期策划和市场调查,在雯姐极度苛刻的带领下总算做出了一个较为满意的项目雏形:一本名叫《橙》的青春杂志,区别于主流的插画风格,走真人影像的视觉路线,文稿风格则是青春成长的暖伤系。
那时候,整个团队并不稳定,我们迫切需要找到一个煤老板来支持并启动这个项目。可雯姐对于那些暴发户都瞧不上眼。重复她的原话是:“那种吃牛排都用筷子的土鳖根本不懂杂志,还老爱管闲事。今天在你杂志上刊登一首自己的打油诗,明天又放一张自己二奶的大头照,再过两天又要来潜你底下的女员工,哪天心情不好把你也潜了,这种情况下做出的杂志能给人看吗?”
“那怎么办?”我问。
“交给我。”雯姐很酷地点燃了一根烟。
第二天,她就穿着一双霸气到可以用来打桌球的高跟鞋去了一家大型文化公司——星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可当晚,我们并没有从她脸上看到胜利的喜悦。她把策划文件狠狠砸在桌上,甩出一个字:“操!”
骂完后似乎不够泄愤,又补充道:“操她妈。”
雯姐要操的这个人,正是星城公司的总监姚丽华。雯姐自以为曾跟这家公司的两位投资商关系不错,手上又有一个这么好的项目,要进公司轻而易举。可她却低估了姚丽华,因为这个女人跟公司某大股东的关系更加密切——他的情人。
而姚丽华也并非无冤无仇看我们不顺眼。
有句话叫无巧不成书,而她,正好是上次书吧事件中跟我们结下梁子的那位女经纪人。当然还有吴彦尊,两年前他从北京的东家跳槽加入了星城公司旗下,现在已经是公司的重点签约作者。正所谓一山不容二虎,除非一公一母。现在两只老虎男盗女娼狼狈为奸,盘踞在山路要害,无奈雯姐就是武松转世也无能为力。
搞清楚这个关系后,我们总算明白了什么叫狭路相逢贱人胜。
更巧的是,南希刚好也在该公司上班,几年时间好歹混到了一个视觉部的副总监,一见雯姐碰钉子了,立马拍着胸脯说要帮忙。然后又是一天漫长的等待,当晚回家时,他的脸色简直像被福尔马林给泡过。
无疑,他失败了。
之后大家陷入了漫长的焦虑。
怎知几天后,事情又有了新转机。就在团队争吵不断几乎快要面临解散时,雯姐突然宣布:明天我们将要以小组团队的身份加入星城文化公司,这个项目已经搞定了,并且申请到了充足的150万启动资金。只要杂志办起来并达到预期效果,那么姚丽华再怎么牛逼也不能一手遮天了。
大家只顾着高兴,没人问雯姐是如何办到的。
后来我找机会私下问她才知道,她在公司还认识一些当高层的“老朋友”,这些朋友的分量不轻,她请他们出来吃了顿饭,回忆了下曾经一起经历过的那些不为人知的“往事”,顺便每人塞了个一万元的红包,一番威逼利诱后才总算谈成。她说这话时轻描淡写,仿佛送出的八万块钱不是她身上的肉,而仅仅是几根发丝。
姚丽华快速浏览完作者名单后,捉摸不透地扬起嘴角,“陈主编,恐怕我不能同意你的提案。”
“为什么?”我没想到她会直接拒绝。
“《橙》的风格定位,跟公司作者的形象不符。”
“姚总监,我倒觉得《橙》的风格跟公司作者的定位并不冲突。再说一个作者如果多元发展对自身并无坏处。”
“你错了,一个作者应该坚持一种风格,巩固自己的读者群。尤其是你名单上还提到了吴彦尊,他可是我们公司品牌的重中之重,说白了就是摇钱树。我可不想他的形象被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影响了,这中间可能带来的利益损失,你们拿到手的150万可不够赔。”150万这几个字在她口中显得格外难听,反击中带着赤裸裸的羞辱。
“好吧……”我压下怒气。
“等等。”赶在我转身前,她又问,“你刚说你还会约一些外界的大牌作者是不是?”
“是。”
“外界资源倒是可以充分利用,其实我私底下还是很看好你们这本杂志的。要不这样吧,你把约稿名单留在我这,我去帮你联系。”
“这样可以吗?”
“当然,若以我的身份帮你约稿,事情会好办很多。”这次她的笑容友善了些。
“那就有劳姚总监了。”
“不客气。”
离开办公室后我还感到难以置信,原本对姚丽华的憎恨居然微妙地转变成一丝敬意。莫非她虽然刻薄冷酷,但至少也算公私分明?可能之前发生的事不过是出于她自己的工作判断,而并非公报私仇。可能是我们把事情想得太过严重了吧。我这么想着,心情愉悦地吃完了午饭。
再回办公室后,我才发现自己傻逼了。
如果非要加一个形容词,那就是:傻逼得很透彻!
我才打开电脑,工作QQ上就跳出了几条新信息,逐个打开才知道全是外界大牌作者的留言。原本在收到我的约稿函后答应三天内给答复的作者,现在都提前回复了。只可惜不是答应,而是清一色不留余地的拒绝。
——不好意思,最近太忙,没时间。
——你们杂志的风格我写不了。
——我不写,以后也别来找我了。
我整个人都蒙了,立马想到上午交给姚丽华的那张约稿作者名单,以及她那可以去角逐奥斯卡影后的高超演技。讽刺的是,当时我几乎天真地就放下防备去相信她了。这让我感到自己的智商被人羞辱了,一股前所未有的愤怒让我暴怒地夺门而出。
我正想去姚丽华办公室跟她拼命,却跟从印刷厂回来的雯姐撞个正着。事后想想,幸好雯姐及时出现,否则指不定第二天的报纸头条就是“某公司员工不堪屈辱挟持上司一起跳楼命丧九泉”。
雯姐将我堵在门口,得知事情经过后她难以置信地看着我,“天啊!陈默你出生时是脑袋先着地吗?怎么会干出这种蠢事!看来你跟周小野谁更缺心眼这件事上,我得重新评判了。”
“我本以为……”
“你以为什么?你以为人间处处有真情?还是冤家宜解不宜结?你未免也太天真了点。‘人心险恶’这个词你老师没教过你吗?”
“妈的。”我不甘心地别过头。
“自己傻逼做错事了,还骂别人?”她冷笑一声,“你就从来没想过这是你自己的问题吗?”
“对不起,是我疏忽,把事情搞砸了。”极度的愤怒,让我说这句话时像在吞蛆一样难受。
“算了,这事让我来处理。”她夺过我手中的作者名单,转身前冷漠地甩给我一句话,“下次要再犯这种错,就卷铺盖滚蛋吧。”我知道,她是认真,她在工作时从来不开玩笑。也正因此,大家才总是对她又敬又畏。比如上次吧,Alen痔疮犯了要住院治疗,硬是煎熬了三天都没敢请假,怕的就是单独进她办公室。
下午两点,雯姐走进她的办公室后就再没有出来。期间去送过两次复印文件的张可可跟我们描述:“雯姐正在疯狂打电话,两个手机加一台座机同时进行,三头六臂玩杂技一样。”
而我完全可以想象她前一秒还像个训小弟的黑道大哥般说:“我警告你,这事三天之内必须给我办了,否则有你好看!”后一秒又立马切换成娇柔无比的林黛玉,“哎呀,姐姐这事你可千万得上心啊,我这个月的新裙子就全指望你啦……”
郭爱卿曾说过,如果一般女强人是飞机中的战斗机,雯姐就是战斗机中的轰炸机。
四
雯姐一下午的补救很快有了成效。
下班前夕,一位大牌言情作者的QQ窗口弹了过来,“陈主编,原来你是跟着雯姐啊,怎么不早说。稿子我这正好还有一篇,绝对热乎乎的刚出炉,都没舍得给别家呢,现在就发给你……”
看着大段热情的文字闪现在屏幕上,我内心无比复杂。一方面我对这些变脸跟变天一样的作者感到唏嘘不已,另一方面我深刻地明白了自己跟梓雯的差距。
我决定今晚加班弥补自己造成的损失,大家下班后我泡上一杯速溶咖啡,起身去洗手间洗了把冷水脸。我对自己说:陈默,重整心态,努力工作。这样,等你成功的那一天,才能骄傲地对采访你的记者说:“感谢曾经看轻我的人。”想到这我又自嘲地笑了,不知道多少年轻人跟我一样,当现实碰壁时,总是会忍不住去沉浸在意淫中的美好未来,从而麻痹自己真正苦逼的现状。
当晚整理完稿件后,时钟指向了十点,整层办公楼都差不多熄灯。意外的是,林喜薇在这时推开了门。她走进来,把一份复印好的文件递给我。
“想不到你还在呢?”她似乎比我更意外。
“约稿方面出了点事,正在补救。”我有些紧张,忙反问,“你呢?”
“喔,杂志的工作流程表我制定出来了,本想明天再送过来。看灯还亮着就进来了,想不到是你。”
“辛苦了。”我接过文件。
“哪里,都是分内的事。”她想到了什么,“对了,公司的作者苏安妮你知道吧,她长得很漂亮,可以给你们的新杂志当模特。我之前跟她打过招呼了,不过出于礼貌你还是亲自给她打个电话吧。”
“这样好吗?”
“有什么不好。来,把你手机给我。”她接过我的手机,白皙修长的手指轻巧地输出一串无规律的摁键声。她轻抿着嘴,很快抬起了下巴。
“给。别搞丢了。”
“……”
手就那么悬在了半空。
我知道她是故意的,她的笑容里藏着一些很轻盈的情绪,像感慨,又像责备,或者仅仅是怀念。她的双眼湿润而迷离,目光缓缓流转成了一个黑色漩涡,我几乎毫无防备地就被卷进了回忆里。
“给。别搞丢了。”
林喜薇第一次对我说这句话是在八年前,在我即将离开南水镇的前一天。
我记得我曾说过,2004年4月1日愚人节,沈聪转学了。之后便剩下了我跟小凉,几天后,班主任把小凉的座位调到我身边,让她代替了沈聪跟我的同桌位置。仿佛昭示着,也将代替沈聪在我生活中的位置。
其实当沈聪还在时,我总是容易忽略小凉。她太过安静,但这种安静绝对不是循规蹈矩或者胆怯自卑。如果你看着她的双眼,就会看见一片温柔而广阔的海。但这需要很长时间的细心才能察觉。
沈聪在时我没有这个机会。沈聪的喜怒哀乐永远写在脸上,她可以大声地告诉你她开心、她难过、她在想你、她在生气。她也可以永远第一时间决定周末要上哪玩,我应该带什么零食,而小凉应该穿什么裙子。三人在一起时话题总是围绕着沈聪。
如果说沈聪是浓墨重彩的油画,那么小凉就是淡淡的中国山水画,隐于苍白的宣纸中,只有在沈聪离开后的时间里才慢慢晕染开芬芳。
我是后知后觉才发觉,小凉跟自己是同类。
同样的普通家庭,同样的从小就住在老人家。我跟她交换过的第一个秘密是关于我的哥哥,我讨厌他。因为他从小体弱多病,总能得到家里的溺爱。工作繁忙的父母为了更好地照顾他,九岁那年不惜把我从星城送到乡下南水镇,一送就是几年。在很多邻居的口中总是流传着“我不过是我哥的备胎”这种传言。
而小凉的秘密是,她很孤独。她从小就会把每件事情都做得井井有条,不让父母操心,可父母还是不喜欢她,更不肯把她从外婆家接回来。直到十岁那年她多了一个弟弟后她才在父母溺爱的眼神中找到了答案,仅仅因为自己是女孩。
“你不开心时都做什么?”有一次我这样问她。
“找你和沈聪玩啊。”
“在认识我们之前呢?”我又问。
她神秘地笑了笑,拉着我就跑。那是我第一次牵她的手,纤细而冰凉,像一块柔软的玉。那天她带我去了一家超市,并教我如何在服务员的眼皮底下偷东西。橡皮、铅笔、QQ糖、阿尔卑斯、果冻、薯片、八音盒,所有能装进书包里的都不放过。那是我第一次偷东西,心脏都快跳出来。小凉却得心应手,她娴熟地偷窃着,脸上却是安静和无辜。我跟在她身后,第一次发觉原来她是那样特别。
跑出超市后我们爬上了南水镇一座废弃的灯塔。我们把偷来的东西掏出来,整整一大堆,仿佛都是我们的宝藏。
“每次我不开心时,我就会去偷东西。这样,就好像狠狠反击了这个世界。”小凉说话时低着头,眼睫毛很温柔地垂下来,一点也不像个可恶的小偷。随后她撕开了一包糖,掏出一颗递给我,“然后我会把偷出来的糖都吃掉,这样,心情就好多了。”
我跟小凉就是这样相处的,很多时候我们不说话,仅仅是待在一起听音乐、看小说和晒太阳。心情不好时就去偷东西。现在想想,那个超市老板肯定恨死我们了。2004年的暑假,奥运会开得如火如荼,我经常会看比赛到半夜,然后再踩着自行车去找小凉,而她总是慌慌张张地穿着睡衣跑下楼。
我们一起在深夜寂静的南水镇上乱逛,还经常去光顾一条小吃街,印象中那里的大份油条炸得非常香。每次我都会买两根,跟小凉一人一根。作为回报她会去二十四小时的营业超市买饮料,给自己拿一杯酸奶,然后为我买一瓶绿茶。
本以为这样的日子会持续下去,暑假过后,父母却突然要把我接回星城,那时候我已经在南水镇生活了五年,快要爱上这座小镇。离开南水镇的前一天是初秋,我跟小凉去了镇南郊区的一座菩萨庙,我记得那座菩萨庙在半山腰,漫山遍野的红色枫叶像夕阳下的静谧海洋,非常美。
那天我们跪在叫不上名的菩萨跟前,双手合十祈祷。我看着小凉恬静的侧脸,胸口有一股莫名的躁动,几乎忘了许愿。一分钟后小凉睁开眼睛朝我莞尔一笑,“陈默,我们去求一个护身符吧。”
护身符是一块黑色的禅木牌,正面是我看不懂的符文,背面刻上我们的名字。主持菩萨庙的老爷爷说,它能保佑我们一生平安。只是那时我并不知道,原来人的一生竟是如此漫长,长到这块单薄的木牌根本无法承载。
傍晚我们下山回家。
在车站等车时,彼此一言不发。
后来公交车就出现了,那一刻我才意识到自己原来很害怕会跟小凉永远分开,就如我跟沈聪一样。就在我非常不舍却不知所措时,小凉抢过了我手中的护身符,并把自己的交给了我。
“我们交换吧。”她说。
“好。”其实我也想这么做。
“你走以后会跟我联系吗?”她问。
“当然啊,我会给你写信。”
“别,我可能会搬家。我给你一个手机号码吧,以后你找我就打这个号码。”她从书包里掏出了纸和笔,撕下一页,工工整整地写完才递给我,“给,别搞丢了。”
“嗯,不会的。”我重重地点了下头。然后揣着那张纸依依不舍地上了车。
公交车开走后我从窗口探头往回看,小凉还一直站在原地,她站在榕树旁边,像一棵孤单的小树苗。那天下了场大雨,我没带伞,回家时被浇成了落汤鸡。而写着手机号码的纸条成了一团模糊的灰蓝色。
当晚,我跟着父母去了星城。
后来,我失去了她的消息。
一分钟不到,往事便快速回放完了。
苏安妮的电话接通了,在听到对方的声音时我掩饰不住地反感。对方似乎也很扫兴,语气颇不耐烦。我耐着性子把拍摄时间和地点告知她,她含糊地应答着:“拍摄还有些谁?”
“还有我跟沈聪。”
“她也去吗?哦好,行!这个星期天的上午九点公司集合是吧,OK……”听到“沈聪”二字时她简直像刚从死人堆里活过来一般,一个人现实到这种份上真是绝了,挂断电话后我无奈地叹了口气。
林喜薇意味深长地望了我一眼,“陈默,你是不是不太愿意请苏安妮当模特?”
我觉得没必要撒谎,默认了。
“其实读者眼中看到的苏安妮跟我们看到的是截然不同的,她的很多行为虽然我也不喜欢,但不可否认她在作家圈里确实有一定人气。作为新刊,她的加入是绝对有利无害的。有时候,为了把一件事情做好,我们总需要去尝试一些不那么好的事。”
“我明白。”
“我刚说话是不是太上司的口吻了。”
“你本来就是我上司。”我微微一笑。
“既然都下班了,我看我还是变回你的老同学吧。”林喜薇的肩微微松弛下来,“说真的,自从上次遇见你后我一直在想,八年不见,我该用怎样的口气跟你讲话比较合适呢?不过就在刚才我发现,我果然还是无法把你当下属。”
“我也是。不过,之前项目资金的事多亏了你。”
“这种事我一个人可办不成,沈聪也帮忙说了不少话。”她眨了眨眼睛,“要知道,她老爸就她一个宝贝女儿。”
我立马心领神会地点头,“总之,还是谢谢你。”
“口头感谢可没诚意。要不,一会儿请我去吃点东西?”
“啊?”我对这个热情的邀请感到吃惊。
“怎么,不愿意?”
“哪里,求之不得。”
我们在公司附近的一家糕点店吃了些东西,听着舒缓的钢琴曲,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而我一直在考虑要不要把当年“写有手机号码的纸条被雨淋湿”一事告诉她,最终忍住了。我想既然命运让我们再度相见,就一定有它的旨意。
至少在这个深夜,在这家安静的小店中,在这抹奶油黄的光线下,林喜薇安静的脸上看不出任何感伤。她从容不迫地微笑,就像对于彼此的分离不曾遗憾,更不曾想念。如果这样,我又有什么理由表现得耿耿于怀。
这会儿她谈到工作,“其实让沈聪当杂志模特也是我给她出的主意,如果他爸看到自己的女儿出现在杂志上,以后应该会更好说话一些。”
我很感激她的细心和未雨绸缪,但出于一些奇怪的自尊又不愿表现出来,只好转移了话题,“对了,你后来又是怎么跟沈聪联系上的?”
“三年前我在人人网上遇到了沈聪,当时老觉得来我农场偷菜的这姑娘好眼熟啊,后来一问果然是她,第二年毕业后她就介绍我来这家公司上班了。啊对了,你猜猜她当时看到我的第一句话是什么?”
“什么?”
“她说,小凉,陈默呢!陈默在哪?”林喜薇夸张地摆着手势,“我说天啊,都这么多年了我哪知道啊,我又没把他捆起来藏在自家衣柜里。”
“早知道我也玩人人网了,说不定能早点遇见你们。”我讪笑。
“现在遇见也不算晚吧。”
“是不算晚。不过有时候想想,觉得挺奇妙的。我从写作、辍学、到认识周小野,再撞见雯姐,这一路走来哪怕只是有一个环节不对,现在的我们都不可能会出现在这里。而很可能,我们一辈子都不会再遇见。”
“是呢。”她依然平静,似乎并不打算跟我一起感慨命运。话题就这么停下了,很长一段时间彼此都没再说话。
八年不见的空白在一场轻松的聊天中拉近了很多,这让我欣慰,我始终愿意相信,有时候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可以轻易逾越时间的阻碍。我们走出糕点店时已是凌晨,天空不知何时下起了雨,小凉举起包包遮住头,小跑到马路边拦下一辆TXAI。
“我送你回家吧?”我跟上去。
“不用,我自己回去就好了。”见我执意要送的样子,她尴尬地解释道,“我现在跟别人合租,不是很方便。”
“这样啊……”气氛急转直下,短暂的僵持后我没能忍住,“是男朋友吗?”
“明天见。”她笑笑,没有回答。
车子在我眼前开走了,雨越来越大,很快模糊了视线。我站在原地望着车子离去的方向,突然之间有些失落。我问自己,在失落什么呢?因为对方没有如你想象的那样吗?可这些年你不也在渐渐背离自己期待中的模样吗?既然如此,你又有什么资格要求别人?
口袋里的手机适时响起,拯救了我的自我纠结。
“陈默。”是雯姐。
“这么晚了还没睡吗?”我隐约有种不好的预感。
“没睡。我要跟你说件事,相信说完你也睡不着了。”
“什么事?”
“这个星期天的杂志拍摄,还有个人要来当模特。”
“谁?”
“吴彦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