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科学内涵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对社会主义价值诉求的高度凝练和精辟概括,是现阶段我国各种社会价值观的最大公约数,也是党对社会主义价值探索的最新理论成果。科学理解和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外延与理论结构,是统一思想、引领思潮,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前提。
一 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作为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这同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完全一致的。它回答的是我们要建设什么样的国家的重大问题,从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的建设和发展指明了目标和方向。
“富强”反映的是国家在经济建设方面所追求的价值目标。富强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国家层面最基础的追求,也是在物质层次上的最高表现。第一,富强是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目的。“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发展生产力、提高生产率就是要“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就是要造福人民,实现公平正义基础上的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第二,富强是中华民族梦寐以求的美好夙愿。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富民强国的民富观,近代以来为改变祖国山河沉沦、人民饥寒交迫的现状,无数仁人志士也踏上了寻求富民强国的道路。第三,富强是中国共产党不懈的追求。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再到强起来的奋斗史,就是一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富强史。总之,富强既要国富也要民富,既要国强也要民强,只有富强了才能更好实现其他社会价值目标。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我们,仍然需要紧紧抓牢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路线,实现国家的兴旺发达;更需要公正地分好蛋糕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民主”反映的是国家在政治建设方面所追求的价值目标。第一,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民主是国家的政治原则,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证,是社会主义追求的价值目标。民主对社会主义极端重要,“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13]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人民群众的政治权益,是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第二,社会主义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我们所追求的民主是主张人民主权、人民至上的人民民主,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制度基础上的民主制度。它主要包括: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以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第三,发展社会主义民主需要健全社会主义法治。法治是对民主的保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辩证统一,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指针。总之,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的民主制度已经使人民的权益得到越来越切实的保障。但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仍然处于初级阶段,尚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这就需要继续推进“民主”价值观的培育和政治体制的改革。
“文明”反映的是国家在文化建设方面所追求的价值目标。第一,文明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不仅体现在极大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以创造物质文明上,而且体现在创造高度的精神文明上。文明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的应有状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发展和进步的题中之义,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支撑。第二,社会主义所倡导的文明是全方位的文明。社会主义文明追求全方位的发展与进步,在不断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过程中,致力于实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和制度文明的有机统一。第三,社会主义文明建设关键是增强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建设社会主义文明,需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同时还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总之,历史上的中华民族曾经创造了辉煌灿烂的文明,为人类发展进步作出了巨大贡献,今天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也在不断增强。
“和谐”反映的是国家在社会建设方面所追求的价值目标。第一,和谐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精髓。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和谐思想的萌芽,有“大同”社会的构想。孔子提出“和为贵”的思想,老子设想“小国寡民”,墨子提出“兼相爱”的方案,佛家的“六和敬”思想,等等。和合、天人合一、协和万邦等,是中华民族追求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理想和目标。第二,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社会和谐既是马克思主义所揭示的人类未来理想社会的本质要求和重要特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要建设的社会所具有的价值色彩。这个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它要求做到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就业质量和人民收入水平、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以及有效维护国家安全。第三,和谐世界是中国维护新形势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主张。“和谐世界”的构想是新时期我国外交宗旨的升华,是和谐理念在处理国际关系问题上的具体运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同分享发展机遇、共同应对各种挑战,同样反映了世界人民的美好理想和心声。
二 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作为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这既是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也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要求。它回答的是我们要建设什么样的社会的问题,从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建设和发展指明了目标和方向。
“自由”是社会活力之源,是马克思主义追求的社会价值目标,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应有之义。第一,自由是社会主义本质的体现和要求。马克思一生追求的最高目标就是建立自由人的联合体,早在《共产党宣言》中他和恩格斯就庄严宣告:“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4]可见,自由是社会主义的属性,也是社会主义社会所追求的价值旨归。这里的自由不是少数人的、形式上的、虚伪的自由,而是绝大多数人的、实质的、真实的自由。第二,自由是中华民族长期以来的价值理想和追求。中国传统文化中同样孕育出了对自由的向往和追求,体现为“儒家责任里的闲情、道家朴素中的安然、法家理性下的游弋、士人重压时的释放”[15]。第三,自由是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和历史职责。中国共产党一直把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作为社会主义社会的目标或奋斗纲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个利益不仅体现为人们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善,更为重要的是它保证人民能够充分享有发展自我、实现自我的条件和自由,使每个人都能够自由全面地发展,都能够享有人生出彩、梦想成真的机会。
“平等”是社会和谐稳定的根基,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前提,也是人类不懈的社会价值追求。第一,平等是社会主义最具魅力的价值诉求。平等和社会主义密不可分,因为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才能够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实现人们对生产资料的同等关系和由此产生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等社会生活领域内的平等。只有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平等才能超越自然经济条件下农民阶级的狭隘的平等观,以及资本主义社会中资产阶级宣扬的具有垄断性的平等观念。第二,平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中国共产党自创建之日起,就将建立人人平等的新社会作为己任。今天的平等目标就是要深化各领域改革、消除各体制障碍,营造更公平、公正的环境,让每一个中国人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和进步的机会。第三,平等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具体的、历史的。平等是衡量人类文明进步的非常重要的一个价值标准,一个国家的平等程度将体现这个国家民主化的程度。所以,平等是一个终极目标,平等理念的张扬、平等规则的完善、平等行为的规范以及平等目标的实现,都是一个逐步发展和完善的历史过程。
“公正”实质上就是指公平正义。公正是捍卫权利的天平,是人类社会永恒的追求。第一,公正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内在要求。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也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观的基本要义。没有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就没有社会主义,公平正义体现了社会主义的制度优越性和道义感召力。第二,公正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主张。中国共产党自创建之日起,就一直将实现和维护社会公正作为己任。毛泽东提出“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兼顾”,邓小平提出“共同富裕”,以及在发展中不断提出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等。在发展过程中,党对公平与效率的认识也实现了从重视公平忽视效率,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再到效率优先但同时把公平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的转变。第三,公正要求处理好成果合理共享的问题。维护和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必须处理好公平和效率的关系,既避免社会差距过大,又防止平均主义倾向,也就是要看改革发展的成果是否惠及全体人民。当然,也要注意到我们现在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能实现的公平只能是相对公平。
“法治”是实现自由、平等、公正的制度保证,也是现代政治文明的核心。第一,中国传统文化中孕育了法治思想。“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在中国治理史上,提倡“法治”的代表就是法家。法家主张法律不必建立在道德的基础上,“法先德后,法本德末”“以刑去刑”。法家的思想为我们今天的治国理政提供了思想资源,但也要注意其对“法”和“法治”的理解不同于现代意义上的“法”。第二,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历代领导人都进行了艰辛的探索并作出了伟大的贡献。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对法治建设进行了开创性探索,1954年诞生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取得法治建设的突破性进展,确定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方针。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取得法治建设的创新性发展,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立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的第四代中央领导集体强调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极大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治国方略的丰富发展。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紧密结合,开启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征程。第三,法治是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保证,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当前,我国正处于转型期,一个高速发展的社会不可能没有矛盾,而只有在良好的法治条件下才能避免社会走向无序的状态。这就需要我们坚定地走中国法治道路、弘扬中国法治精神、发挥中国法治力量,让法治软实力成为推动中国梦实现的重要力量。
三 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作为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它回答的是我们要培育什么样的公民的重大问题,也是中国共产党对当代社会公民基本要求的体现。
“爱国”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力量源泉。第一,爱国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爱国主义体现的是人民群众对自己祖国的深厚感情。5000年的中华民族史是一部充满内忧外患的历史,正是爱国主义精神使得中华民族在面对各种灾难时始终众志成城、万众一心,谱写了可歌可泣的、绵延不绝的历史篇章。爱国主义也是调整个人与祖国关系的重要道德要求、法律规范和政治原则。爱国的内容十分广泛但也有基本要求,即爱祖国的大好河山、骨肉同胞、灿烂文化,以及爱自己的国家。第二,爱国是爱祖国与爱社会主义的统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当代中国爱国主义的鲜明主题。要大力弘扬伟大爱国主义精神,大力弘扬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共同精神支柱和强大精神动力。”[16]“只有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爱国主义才是鲜活的、真实的,这是当代中国爱国主义精神最重要的体现。”[17]第三,爱国要落实到实际行动中。爱国不是口号,实践性是社会主义爱国观的本质属性,公民只有在身体力行的实践中才能实现社会主义爱国的价值和意义,才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敬业”是职业道德的核心,是人类社会最为普遍的奉献精神。第一,敬业有悠久深厚的历史积淀。敬业,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一个重要的价值观念。比如,儒家强调“敬事而信”“敬业乐群”;道家强调“用志不分,乃凝于神”;等等。在中国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各行各业都涌现出无数敬业的典范人物,从遍尝百草的神农到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大禹,从百工之祖鲁班到改良造纸术的蔡伦,从忍辱负重写出史家绝唱的司马迁到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诸葛亮,正因为有无数的敬业者贡献了智慧和汗水,我们的祖先才创造出灿烂的中华文明并使其得以不断延续。第二,敬业要求爱岗、尽责、专注。干一行爱一行,爱岗是敬业的首要要求,只有热爱自己的工作才会投入最大的精力,也才会尽职尽责。尽责是敬业的必然要求。尽责是个体为事业奋斗的思想基础和精神追求,只有忠于职守、尽职尽责,才能奋发有为、建功立业。专注是敬业的内在要求。专注就是要以忘我的精神投入工作和事业中,只有以精益求精的态度工作,才能成为行家里手。第三,敬业是实现民族复兴的动力之源。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要实现从梦想到现实的转变,离不开每一个人的辛勤劳动。因此,敬业精神不能仅是一个概念,更要转化为艰苦奋斗、苦干实干的实际行动。
“诚信”指诚实守信,它是一个人的优秀品质,也是一个社会和国家持续发展的基础。第一,诚信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无信不立”,在中国传统伦理文化发展中,“信”与“仁、义、礼、智”并列为“五常”。古代中国是高度重视诚信的信用之邦,将诚信作为做人的根本,并视其为人的内在道德修养与外在行为准则的统一。第二,诚信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基本原则。中国共产党成立后进一步加深和丰富了对“诚信”的认识。“明礼诚信”作为一项重要的道德行为规范被列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党的十六大报告强调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建设要坚持“以诚实守信为重点”[18];十七大报告强调“以增强诚信意识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19];十八大报告指出“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20];十九大报告强调“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21]。同时,国务院还印发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全面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这一系列措施都标志着我国诚信建设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第三,现代化社会转型过程中需要加强诚信建设。现代化在促进社会转型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使社会遭遇了道德失范和秩序真空的困境,导致诚信缺失。因此需要加强诚信教育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罚机制、诚信监督制约机制,从制度上为整个社会的井然有序提供保障。
“友善”就是指友爱、善良,它既是人际关系和谐的基础,也是成就事业的基础。第一,友善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古代贤哲对友善做过很多精辟的论述,比如:“仁者爱人”“与人为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出入相友,守望相助”“扶贫济困”等。与人为善是中华文化中特别宝贵的一个部分,也是中华民族的一个突出优点。第二,中国共产党强调并重视人与人之间的友善关系。中国共产党非常重视友善美德在新时代的传承与发扬。200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就把“团结友善”作为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加以提倡。党的十八大报告将友善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以倡导,更加彰显了中国人民倡导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友善共处的关系,营造共建小康、共同富裕的良好氛围,开创整个社会和谐大同的新局面的信心和期盼。第三,新时代的友善观不仅要求友善地对待他人,还要求友善地对待自然界。只有这样才谈得上和谐发展,才能早日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总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三个层面是有机联系、内在统一、密不可分的逻辑整体。其中“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最高表现,“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核,“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基础,“三个倡导”相互联系、相互贯通,体现了国家、社会与个人在价值目标上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