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时代:你不可不知的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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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公司解散后由谁承担清算责任

【引出问题】

原告上海存亮贸易有限公司(简称存亮公司)诉称:被告常州拓恒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简称拓恒公司)拖欠钢材货款1 395 228.6元,拓恒公司因未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版,以下简称《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拓恒公司的股东房恒福、蒋志东和王卫明应在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但一直怠于履行清算职责,故请求判令拓恒公司偿还存亮公司货款1 395 228.6元及违约金,房恒福、蒋志东和王卫明对拓恒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问题争议点及原因】

有限公司解散后,全体股东是否有清算义务?

【民法典如何处理该问题】

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律师论述与建议】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责任究竟由股东来承担还是由董事来承担,这个问题在《民法总则》施行后发生了重大变化。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2008年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的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但是,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总则》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这与《公司法》规定的股东为清算义务人明显不同。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保留了《民法总则》的规定,即有限公司的董事是清算义务人。

《民法典》与《公司法》都属于基本法,在法律效力上相同。《民法典》关于公司法律业务的规定与《公司法》在调整范围上是一般法和特别法的关系,但在清算主体方面,两者规范对象相同,笔者认为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关于确定清算义务主体的案件应当适用新法,即《民法典》的规定——由董事承担。

股东、董事,谁是真正的清算义务人?其实应从公司治理的一般规则中找答案。在有限公司的治理架构中,股东并不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与管理,因为股东参与公司活动是通过股东会这一方式实现的。虽然公司解散事项属于股东会的特别决议事项,但并不意味着股东应承担清算义务。根据公司独立人格与股东有限责任两大基本原则,出资人缴付出资后成为公司股东,公司经登记后获得独立法人资格,那么公司的日常事务(无论是业务开展还是结算、清算等)均应由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人员实施。

董事应该成为公司解散时的清算义务人,是其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所决定的。具体理由如下:(1)从董事职权看,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董事的天职就是管理公司,制订公司解散方案是董事会的主要职权之一。(2)从董事义务看,董事对公司负有注意义务与忠实义务。(3)从知情决策角度看,董事(会)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对公司信息的掌握较为全面、深入,知道公司现状与所处的环境,能够对公司是否应该启动清算程序做出较为妥当的判断。(4)从根本上讲,现行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违反了所有与经营相分离的基本原则。根据权责一致原则,“谁经营谁负责”才是必然的推论。所以,应该由董事担任清算义务人。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七十条 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民法典》第七十一条 法人的清算程序和清算组职权,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公司法律的有关规定。

《民法典》第七十二条 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