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4.小刚父母因疫情被隔离在武汉,谁来照顾他的生活
【引出问题】
2020年1月22日,小刚的父母去武汉出差,原计划两天就返回,但是因新冠肺炎疫情原因,武汉从2020年1月23日10时起,全市公交、地铁、轮渡、长途客运暂停运营,机场、火车站离汉通道暂时关闭,他的父母被迫滞留武汉。小刚今年11岁,家中没有其他人,怎么办?
【问题争议点及原因】
年幼的小刚生活显然还不能自理,需要有人来临时照顾。在这种突发情况下,该由谁来担任小刚的监护人呢?
【民法典如何处理该问题】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律师论述与建议】
11岁的小刚,显然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父母是法定监护人,即由父母履行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的职责。但是,在其父母因突发事件不能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况下,由谁来临时照料小刚,这个问题《民法总则》没有做出规定。
在这种背景下,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民法典》也顺应形势变化做出了多处调整,包括进一步完善监护制度。其中规定:“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与《民法总则》第三十四条内容相比,上述规定是新增内容,其立法本意是为被监护人设置专人进行生活照料,或者将被监护人集中起来进行生活照料等,使临时脱离监护的被监护人能够正常生活,防止出现意外。
编纂民法典是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立法任务,这部被喻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法典,影响着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事关私权保障和社会责任实现,备受瞩目。2020年5月22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王晨做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说明。他指出,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而现行民事立法中的有些规范已经滞后,难以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编纂民法典,就是要通过健全和充实民事权利种类,形成更加完备的民事权利体系,完善权利保护和救济规则,形成规范有效的权利保护机制。《民法典》增加在突发紧急事件情况下对被监护人的保护,无疑对于更好地维护人民权益,不断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