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在我家
有一年,雨季没有来。
对于曾经经历旱灾的农人来说,这是悲惨至极的遭遇,永远不会忘记。几年后,当他离开非洲,在北方国家湿润的气候里,半夜,他听见急雨入夜的声音会一跃而起,喊着:“终于来了,终于来了。”
通常年景,雨季在三月最后一星期开始,延续到六月中旬。雨季降临之前,世界一天比一天热,一天比一天干,持久高温,像欧洲暴雨之前的气候,甚至更加酷热。
与我隔河而居的马赛人这时放火烧荒,烧掉表皮已经干枯坚韧的植物。这样,新雨来临时,土地上将长满新生的绿草,可以放牛羊。平原上,空气因火焰而摇曳着;长长的、闪着虹彩色泽的浓烟弥漫开来,燃烧的味道和热度浮在耕田上方,就像从火炉里发散出来的一样。
极目远眺,枯草组成的苍茫大地上方,巨大的云朵聚在一起,复又消逝;远方有淡淡的雨雾,为地平线画出一条蓝色的斜线。整个世界只有这一个意念。
黄昏之后,日落之前,风景从各个方向拥过来,紧贴着你,山峦也靠近你,或绿或蓝都历历如绘,显得生机盎然、意味深永。几小时后,你走出门,看到星子已经隐退,你感觉到夜晚的空气轻柔深邃,仿佛孕育着无限恩宠。
急促的刷刷声由弱渐强,从你头顶上掠过,那是高高森林间的风——不是雨;在地面上奔腾而去,那是席卷过灌木丛和长长蔓草的风——不是雨;在地表略高处沙沙作响,哗哗啦啦,那是穿行在玉米田的风——听起来实在像雨,你不由得一次次心生错觉,甚至从幻象里获得了真实的快乐,仿佛归根到底,你久久渴盼的演出在舞台上出演了——仍然不是雨。
等到大地如一个共鸣板,发出深沉浑厚的回响,世界在你周围高歌,所有维度,上穷碧落下黄泉,都在引吭不已——那才是雨。大雨急不可待要重返海洋,正如你想重回分隔多日的爱人的怀抱。
但有一年雨季没有来。好像全宇宙都从你身边掉头远离。天气一天天变凉,有些日子甚至很冷,但空气中没有丝毫湿润的迹象。万物都越来越干,越来越硬,似乎所有的力量与优美都从世上抽身而去。不再存在好天气与坏天气,只有对所有天气的否定,雨季无限延期,直到天干地裂都不会来。一阵阴冷的风掠过你头顶,万物的百般鲜妍都褪色。田野的气息、森林的清氛,全荡然无存。被诸神抛弃的感觉压迫着你。在南边,火烧过的草原黑压压地躺着,上面交错着灰色和白色的草木灰。
每日每夜,我们都徒然地等着雨的消息,农场的前景和希望日益黯淡,终成泡影。几个月来的耕作、修枝和栽种,都被证明是愚昧人的劳碌。农场事务一步步慢下来,终至完全停摆。
在山间和平原上,泉眼正在干涸,各种各样的鸭和鹅来到我家池塘;农场边缘的池塘上,则有很多斑马来喝水,趁着清晨或日落时分,排着长长的队,足有两三百头,幼崽走在母亲身边。我骑马从队伍中穿行,它们并不怕我。为了给自己的牲畜留口水喝,我们尽量把它们赶走,因为池塘里的水位正在下降。尽管如此,到池塘旁仍然是件愉快的事,泥沼里长出的灯芯草丛像灰褐大地上一方鲜绿的补丁。
旱灾里,原住民们变得很沉默:未来将如何,我从他们嘴里探听不到一个字。虽然你原本会觉得,关于天气的种种信号,他们总比我们知道得多。他们的生死存亡正危如累卵。在大旱年时失去八九成的牲畜,这样的事,他们和他们的父辈都曾有耳闻。他们的自留地干裂了,只剩极少的番薯和玉米,也都已枯萎,无力地低垂着头。
过了一段时间之后,我渐渐体悟到他们的人生态度,也不再讨论或抱怨艰难时世,像蒙羞的人对羞耻绝口不提。但我是一个欧洲人,我还没在这块土地上生活得够久,能做到原住民这种绝对的无为之治。有些欧洲人可以,他们在非洲已经住了好几十年。我年轻,有自我保护的本能,必须把精力凝注在某件事上,既然我不想让生命随农场道路上的沙尘或平原上的一缕轻烟而逝。我开始在晚上写故事、童话及浪漫小说,任我的思绪飘向远方,去到其他的时空。
我曾经向一个来农场小住的朋友讲过其中一些故事。
当我站起身走出门,狂风大作,夜空清澄如洗,上百万颗星星闪着寒光,一切都是干枯的。
起初我只在晚上写作,但是后来我经常早上也坐下来写,那本是我应该去农场干活的时段。在田间地头我得考虑:要不要再翻一遍玉米田,再撒一次种子;是摘掉干枯的咖啡果以保住咖啡树,还是不摘?做决定很难。一天拖一天,我始终下不了决心。
我通常在餐厅写作,餐桌上满是纸张,因为在写作间隙,我还得算账,为农场的将来打算,要答复农场经理令人沮丧的便条。用人问我在干什么;当我告诉他们我在写书的时候,他们以为这是我在艰难的日子里为拯救农场所做的最后一搏,对此很感兴趣。后来他们会问我书进展得如何,也会走进来,长久地站在房里看我写书。房里镶着护墙板,他们的头脸与墙板一色。在晚上看去,他们好像只是一件件白长袍,背对着墙,陪伴着我。
我的餐厅朝西,三扇长窗对着平台、草地和森林。餐厅外便是通向河边的斜坡,这条河是我与马赛人之间的边界。从房子里看不到河流本身,但视线可以沿着河流两侧高大深绿的金合欢树,描画出河的曲折走向。河的对岸,地势渐高,树木掩映,再越过树林,是一大片青翠的草原,一直延伸到恩贡山脚下。
“而若我的信仰之强足以撼动山岳,那么我将使它相就的正是此山。”
风从东方来:我餐厅的门恰在背风处,常年开着。因此,原住民们特别喜欢房子的西侧,时常从那里绕行,可以随时了解屋子里发生了什么事。出于同一动机,原住民放牛娃们也经常把羊群赶到这周围,在草坪上放羊。
这些孩子,总是赶着家里的山羊和绵羊,在农场上晃荡,给羊群们找草吃,在我现代文明的房子和原始人的生活之间,他们架设了一道桥梁。仆人不信任他们,不喜欢他们到屋里来,但孩子们对现代文明真心喜爱,满怀热忱;毕竟文明对他们来说有益无害,而他们只要愿意,随时可以拔腿就跑。对他们来说,文明的典型象征是一座挂在餐厅墙上的德国制旧咕咕钟。钟在非洲高原上是彻头彻尾的奢侈品。一年到头,你总可以通过太阳方位判断是几点;而且你不用赶火车,农场事务你可以随心安排,时间因此变得无足轻重。不过这的确是一座很精致的钟。每当整点时刻,在粉色玫瑰花的簇拥下,一扇小门啪地打开,一只布谷鸟向前弹出,以清脆高傲的声音报时。每一次,这如有神力的一幕,都带给农场孩子们全新的喜悦。从太阳的方位,他们能够精确判断日中报时即将到来,十二点差一刻了,我能看见他们从四面八方靠近我的房子,紧跟在羊群后面,寸步不敢离开。孩子们的头、山羊的头,透过灌木丛和长长的野草,高高低低地挤在一起,就像池塘里露出一颗颗青蛙的小脑袋一样。
把各自的牲口留在草坪上,他们光着脚无声无息地走进屋。大孩子约有10岁,最小的才2岁。他们表现得很乖,遵守着一种自己规定的做客礼节:可以在屋里自由走动,但不碰任何物件,不坐下来,有人跟他们说话才说话。当布谷鸟对着他们跳出来,孩子们一阵狂喜,爆发出抑制住的笑声。有时还会发生这样的事:年纪特别小的孩子,还没轮到负责放羊,会在大清早一个人跑来,长久地站在钟跟前,先紧紧闭着嘴一声不吭,再用基库尤语低声吟唱,倾诉心头的爱慕,最后庄重地离开。用人们笑话这些孩子,向我吐露说:孩子们太傻了,以为布谷鸟是活的。
用人们常进来看我用打字机工作。晚上,有时卡曼特倚站在墙边,一站就是一小时,双眼来回闪烁像眉毛下的两滴黑色水珠,仿佛他打算学会这部机器的一切,好把它拆开,再重新装配在一起。
一晚,我抬起头来,正撞见他兴味浓厚且好奇专注的眼神,过了一会儿,他开口了。“姆萨布,”他说,“你自己相信你能写一本书吗?”
我答说:我不知道。
必须指出,任何人要与卡曼特对话,都得预先假设在每一个短语之前,会迎来一个漫长的、含蓄的、仿佛意蕴千钧的停顿。所有原住民都是停顿艺术的大师,借此让谈话有了深度。
卡曼特如我刚刚所说,停顿了很久很久,然后说:“我不相信。”
再没有其他人可以与我讨论这本书;我放下手中的纸页,问他为什么。我发现,关于这场对话,他一定事先思考过,做了准备;他站着,一手在身后拿着《奥德赛》,这时把书放到桌上。
“看,姆萨布,”他说,“这是本好书。它每一张纸的尾巴都被钉在一起。就算你把它举起来用力摇,也不会散得一张一张的。写这本书的人很聪明。但是你写的,”他继续说下去,带着轻蔑,也怀着友善的恻隐之情,“这里一些那里一些。要有人忘了关门,就会被吹得到处都是,甚至掉到地板上,你会很生气。这不会是一本好书。”
我向他说明:在欧洲,人们能把它们装订在一起。
“那么,你的书会像这本一样重吗?”卡曼特问,掂量着《奥德赛》的分量。
看到我犹豫了一下,他立刻把书递给我,让我自己判断。
“不,”我说,“不会这么重。不过你要知道,图书馆还有很多比它轻的书。”
“也一样硬?”他又问。
我说,把书弄这么硬是很贵的。
他默默地伫立少顷,随即用行动表达了对我的书最深的期许,也可能是因自己的怀疑而觉得不好意思:他从地上一张一张捡起散落的纸页,把它们叠放到桌上。他仍然没有走开,站在桌边等了等,严肃地问我:“姆萨布,书里有什么?”
为了举个例子,我告诉他《奥德赛》里面大英雄与独眼巨人波吕斐摩斯的故事:奥德修斯如何自称“没有人”,如何挖出了波吕裴摩斯的独眼,如何逃出被绑在公羊腹下的厄运。
卡曼特听得津津有味,并发表自己的见解:那头公羊一定与住在埃尔门泰塔的朗先生家的绵羊是一个品种,他在内罗毕牲畜展上见过。他又说回到独眼巨人,问我巨人是不是黑人,就像基库尤人一样,当我说“不是”的时候,他又想知道奥德修斯是否与我同宗或同族。
“那他怎么,”他问,“用自己的语言,说这个词,Noman?说一下。”
“他说Outis,”我告诉他,“他叫自己‘乌提斯’,在他的语言里就是‘Noman’的意思。”
“你也得写一样的东西吗?”他问我。
“不,”我说,“谁爱写什么就写什么。我可能会写你。”
就像突然挑起话题一样,卡曼特突然终止了对话。他低头看看自己,低声问我我将写哪一部分的他。
“我可能会写你生病时和在野外放羊时的事,”我说,“你当时心里在想什么?”
他的眼光在房间里游移不定,上上下下,最后他含糊地说:“瑟久(我不知道)。”
“你那时害怕吗?”我问他。
他停了停。“是的,”他肯定地说,“每个孩子在荒野上有时候都会害怕。”
“你怕什么呢?”我说。
卡曼特站着,静默片刻,然后他看向我,表情变得专注深沉,眼神直透入里。
“害怕乌提斯,”他说,“草原上的孩子怕乌提斯。”
几天后,我听见卡曼特向其他用人说,我写的书会在欧洲被订在一起,订得牢牢的,能做得像《奥德赛》一样硬,不过得花一个吓人的大价钱,说话间,那本书又被拿出来展示。不过他本人应该不相信这本书真能问世。
卡曼特有一种独门绝技,在我家对他特别有用。他能够——我觉得是——想哭就立刻哭出来。
如果我动了真气,斥责他,他直直地站在我面前,一边察言观色,一边显出悲痛欲绝的神色,这种表情原住民是随时都做得出来的;随即他便满眼含泪,泪不可抑。沉重的泪滴,一颗接一颗从眼眶里涌出来,缓缓地滑下面颊。我知道这纯粹是鳄鱼眼泪,换了别人我不会假以辞色。但是放在卡曼特身上,我做不到。这种情况下,他扁平的、木刻般呆板的脸孔仿佛又沉进那漆黑而孤绝的世界,他曾经身陷其中很多年。当他还是个小男孩时,在草原上,四周只有羊,他也曾落下过这般沉重无声的泪吧。这眼泪让我心里很难受,不由得换个角度看看那些我正在责备他的错,发现没什么大不了的,也就不想再说什么了。某种程度上,他的眼泪让我泄气。但我始终坚信,在我与他之间,存在着真正的、人与人的互相理解。在卡曼特内心深处,他非常明白,我看穿了他痛悔的泪,没真当一回事儿——事实上,倒是他自己,与其说企图拿眼泪来蒙事儿,倒不如说是把这当作一种在更高权威下应有的驯服姿态。
他经常自称基督徒。我不知道他到底认为这三个字意味着什么。有一两次我试图盘问他,但他答道,我信什么,他就信什么,既然我肯定知道自己信什么,问他就没意义了。我发觉这并非遁词,而是他的进取之道,对信仰的自供状。他把自己交给了白人们的上帝。他为我做事,随时准备完成任何指令,却不打算操心这套规矩背后的原因,哪怕这规矩将被证明不合理,就像白人们自己的工作制度一样。
偶尔,我的行为与苏格兰长老团的教诲起了冲突。毕竟他是在那里皈依的,他就会问我到底哪边是对的。
原住民其实不怎么有偏见,这很令人诧异,因为你满心以为会在这些蒙昧未开的人身上找到黑暗的禁忌。我觉得,这归功于他们与各民族各部落都很熟悉。而且,在东非,人际交往是很活跃的,早先是买卖奴隶和象牙的老式商人;在我们的时代,则是移民和专猎大型动物的猎手们。几乎每个原住民,甚至草原上的小小放牛娃们,日常生活中,都要与各方面都大相径庭的多个民族面对面打交道。英国人、犹太人、布尔人、阿拉伯人、索马里人、印度人、斯瓦希里人、马赛人和卡维朗多人,所有民族对他们来说,都像西西里人对爱斯基摩人一样。只要不断接受新鲜事物,原住民比乡巴佬、外地人以及传教士们更像世界公民,那些人在整齐划一的小社会长大,倒往往有一套僵硬的观念体系。白人与原住民之间的误解多源于此。
要以身作则,向原住民示范基督教的精神,是非常吃力也让人惶恐的经历。
有一个年轻的基库尤人,名叫基他乌,来自基库尤人居留区,在我家做事。他是个喜欢沉思冥想的少年,也是一个事事上心、眼里有活的佣仆,我很喜欢他。三个月后的一天,他请我为他写一封推荐信给我的老友希克·阿里·宾·萨利姆,那是一位在蒙巴萨负责海岸事务的长官。基他乌在我家里见过他,现在打算去为他干活。基他乌才刚刚熟悉大宅的日常事务,我不想他离开,便表示我会给他涨工资。可他说他走不是为了赚更多钱,而是他不能留下来。他告诉我,还在居留区的时候,他就立志,将来要么做一个基督徒要么做一个穆斯林,不过他还不知道做哪个。于是他来为我工作,因为我是一个基督徒。他在我家待了三个月,观察了基督徒的“特斯特德”——风俗习惯;离开我之后,他将在蒙巴萨的希克·阿里家待三个月,学习穆斯林的“特斯特德”;然后他就可以做决定了。我相信,即使是一位大主教,这样的事摊到了他身上,也得说和我一样的话,或者至少这么想:“我的上帝呀,基他乌,你刚来时就应该告诉我。”
穆斯林不吃任何动物,除非它的喉咙是被穆斯林以正统礼俗割开的。在狩猎远征中,这是个难题,因为随身携带的供给是很有限的,仆人们的伙食要靠你射中的猎物。当你一枪击中牛羚,它轰然倒地,穆斯林仆人们飞也似的扑上去,为了在它咽气前割开它的喉咙。你提心吊胆地看着他们,眼里都快冒出火来,一旦他们只是站在那里,低着头,耷拉着胳膊,就意味着他们过去之前,它就死了。你必须再去跟踪一只牛羚,否则为你扛抢的人就得挨饿了。
一战初期,我正准备带牛车队出门,出发前夜,我在基加贝偶然遇到一位穆斯林圣裔;我问他能否法外施恩,在我远征狩猎期间,给我的仆人们豁免权。
圣裔是个年轻人,却很开明,他同法拉和伊斯梅尔谈了谈,宣布:“这位女士是耶稣基督的信徒。开枪时,她会祝祷,或者至少在心里祝祷说:‘以上帝之名。’这使她的子弹与正统穆斯林的刀子效力相同。在这次远征期间,你们可以吃她射杀的动物的肉。”
基督教在非洲的威望被教派之间的互不相容削弱了。
在非洲的每个圣诞夜,我多半骑马去法国天主教传教团听午夜弥撒。一年中的这个时候,天气往往很热;当你骑马经过金合欢树林,能远远听见传教团悠扬的钟声,空气清澈温暖。你到教堂时,那里已经挤满了欢天喜地、兴致勃勃的人群,内罗毕的法国和意大利商人们都拖家带口出动;修道院学校的修女们也在场;原住民教众穿着节日盛装蜂拥在一起。华丽的大教堂里此刻灯火通明,数百支蜡烛同时点燃,教堂玻璃上都是神父亲手制作的大型彩绘。
卡曼特来大宅后的第一个圣诞节,我告诉他既然同为信徒,我将带他一起去做弥撒,还把那些即将目睹的美好景象以及神父们的风采描述了一遍。卡曼特全听进去了,很受打动,于是穿上了他最好的衣服。但当车开到门口,他却满脸焦虑地折返,说恐怕不能和我同去了。他不肯说原因,在我的追问前躲躲闪闪,到最后才和盘托出。不,他不能去,他到现在才反应过来,我打算带他去的是法国天主教传教团,他在医院的时候,被严厉告诫过一定要抵制它。我跟他说,这全是误会,他必须马上跟我走。闻听此言,他当即在我眼皮底下石化了,他死了,他直翻白眼,以至于只能看到眼白,他满头大汗。
“不,不,姆萨布,”他喃喃地说,“我不和你去。我知道得很清楚,那个大教堂里面,有一位姆萨布是‘姆巴亚萨纳’(坏透了)。”
听到这个,我难过极了,想现在真的应该带上他,只为让圣母马利亚本人给他以教化。教堂里,神父们用纸板制作了一座与真人差不多大小的圣母像,圣母一袭白衣,外披蓝袍。一般来说,原住民难以领略平面图的寓意,却会被雕像打动。所以我向卡曼特保证我会保护他,领他出了门。他紧随我走进教堂,刹那间,所有的顾虑都荡然无存。恰好那是法国传教团举办过最盛大的一次圣诞弥撒,教堂里布置了耶稣降生的图景——一个刚刚从巴黎运来的人工洞穴,里面被笼罩在碧蓝夜空的星光下,周围是一百只玩具动物:木制的牛、雪白的棉毛羊羔,全都精工细制,体积虽小,细节却做得一丝不苟。这一切一定在基库尤人心中掀起了狂澜。
自皈依基督后,卡曼特再也不怕接触死人了。
那之前他是害怕尸体的。每当有人被担架抬到屋外平台上,死在那里时,他绝不会帮忙把死者抬回去,但也不会像其他人那样闪得远远的,躲到草坪上。他只是站在路边一动不动,俨然一座小小的黑色纪念碑。为什么基库尤人根本不怕死亡却害怕接触尸体,白人怕死怕得要命,处理死者却浑若等闲?我不知道。你又一次意识到,他们的现实观与我们的是天差地别。不过所有农场主都明白:在这里你无法驾驭土著人,而只要你放弃改变他们的念头,就能为自己省去不少麻烦,因为原住民在这方面是宁死不屈的。
而现在卡曼特心中的恐惧已经烟消云散;亲戚们的胆小也被他嘲笑。他甚至还有一丝炫耀,好像要彰显他的上帝的力量。有时因缘际会,也让我得以考验他的信仰。在农场生活中,卡曼特与我一起抬过三次死人。一次是个年轻的基库尤女子,在我屋外被牛车意外辗倒;第二次是个基库尤小伙子,在森林里砍树时被砸死;第三次是位白人老者,在农场里居住过,在我的农事生涯里有过一席之地,最后死在了农场。
他是我的同胞,丹麦人,名叫努森,已经年老失明。有一天我在内罗毕,他摸索到我车边,做了自我介绍后,请求我在农场里给他找个住处,因为在世上他已别无容身之地。当时我正好缩减了种植园的白人雇员,有一间空置的小平房可以借给他。他便出了城,在农场住了六个月。
在高原农场上,他是一个独一无二的形象:他通身都像是大海中的生灵,仿佛我们身边的被剪断了翅膀的信天翁。生活的重负、疾病和酗酒彻底地毁了他,他躬腰驼背,身体歪斜。他满头红发都白了,混合成一种奇怪的色调,仿佛顶着一头草木灰,也好像有海盐渍过它,为他打上了海之标志,而大海,已是他的内在元素。但是,在他身上有不能熄灭的火焰,是任何灰烬也掩埋不了的。他出身丹麦渔民世家,当过水手,后来成为非洲最早几批拓荒者之一——是什么风把他吹到了这里?
老努森一生尝试过不少行业,尤其偏爱与水、鱼或者鸟有关的工作,但没有哪一行他做好过。他告诉我,有一度,他在维多利亚湖拥有一家渔业公司,有绵延数十千米的世上最好的渔网,还有一艘摩托艇。但在一战期间,他彻底失去了它。当他历数他的悲剧人生时,总会出现一个黑暗时刻:一次致命的误会或者一位朋友的背弃。我不知道究竟是哪种情况,因为他给我讲过好几次,每一次故事都不尽相同,而每一次,当他喃喃自语到这人生节点,都会黯然神伤至极。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这故事确有真实的成分:因为他住在我那儿的时候,为了弥补他的损失,政府向他支付每天一先令的赔偿金。
所有这些都是他来我这里做客时说的。他在自己的小屋里待着不舒心,因此常来大宅散心。我派去侍候他的原住民小孩,一次又一次从他身边跑开,因为他喜欢吓唬他们,虽然眼睛看不见,还会借助手杖摸索着,一头冲过去,扑向他们。他精神好的时候,会坐在大宅走廊上,喝过一杯咖啡后,开始为我吟唱丹麦民歌,兴致始终很高。能说说丹麦语,对他对我都不失为快事一桩,我们信口说着农场的琐事,彼此交换意见,其实只是在享受聊天的乐趣。但我通常对他不太有耐心,因为他一旦一屁股坐下来,就很难让他闭嘴起身离开。可想而知,在日常生活里,他更像《古舟子咏》中的老水手,或者像《一千零一夜》中的海洋老人一样难缠。
在制作渔网方面,他可是能工巧匠——他跟我说,他做的都是天下最好的渔网——而在农场上,他在小屋里制作河马皮鞭——原住民使用的鞭子,材质是河马皮。他会从原住民或奈瓦沙湖畔的农民手中买河马皮,如果运气好,一张皮能制五十根鞭子。我还保存了一根他送我的,真是一根好马鞭。制鞭工作令他的住处周边散发着恶臭,像老秃鹰的巢穴附近一样臭不可闻。后来我在农场挖了个池塘,几乎总看见他站在池边沉思苦想,水面映着他的倒影,像一只动物园里的水鸟。
老努森外形老衰,胸腔塌陷,却有一颗孩子般的心:天真、热烈、易怒、狂野,燃烧着好斗的纯粹火焰;他是一个罗曼蒂克的暴匪和战士。他任何时刻对任何人都满怀恨意,简直绝无仅有,几乎每个他接触过的人、打过交道的机构都会得罪他,令他暴跳如雷,大发脾气;他吁喊上苍降下火与硫黄雨到他们身上,用米开朗基罗式的方法,丹麦说法就是,“把这些恶魔画在墙上”。每当能让其他人打成一团,他总是乐不可支,就像小男孩撺掇两只狗打架或者让狗追咬小猫一样。在老努森的灵魂里,仍然保有令人刮目相看、肃然起敬的事物——历经漫长艰难的一生,到最后,就这么说吧,他被冲进一个平静的港湾,原本可以就势躺倒,任风帆落下——他却仍然以一颗少年心大声疾呼,与厄运及逆境对抗。我敬仰他,为这熊皮武士的灵魂。
他从不提起自己,除非是用第三人称称为“老努森”。只要说起,必然是极端的自高自大和自吹自擂,永无例外。天下没有一桩事老努森不能完成且大获成功,没有一位拳击冠军老努森不能轻松取胜,饱以老拳。无论什么情况,凡提及其他人,他都是绝望的悲观主义者,预见到他们的悲惨下场,而且近在眼前,统统都是活该,是他们所作所为的报应。但一说到自己,又成了乐天的乐观主义者。在去世前不久,以我承诺保密为前提,他向我吐露一个惊人的宏伟计划,终会使老努森富甲天下,让他所有的敌人都无地自容。他告诉我,在奈瓦沙湖底积有上十万吨鸟粪,是开天辟地以来无数水鸟遗下的。他将把这些鸟粪全取出来。为了这最后的奋力一搏,他还专程到奈瓦沙湖考察了一次,研究制订计划的细节。发财梦正照耀着他,他却死了。这宏图大愿包括了他内心亲近的所有元素:深水、鸟群、不为人知的宝藏,甚至因为不应该和女人说,更有了“男人的事儿”的味道。在这远景的顶端,他用内心的眼睛看到了,大获全胜的老努森手持海神的三叉戟,正在驾风驭浪。他有没有向我解释过如何从湖底把鸟粪打捞出来,我不记得了。
老努森的所有伟大历险和成就事事处处都登峰造极,那些他向我娓娓道来的事都与老弱病衰、力不从心的讲述者本人截然不同。到最后你感觉到,你在同时应付彼此独立、本质迥异的两个人。老努森的高大形象从背景上冉冉升起,战无不胜,头戴胜利者的桂冠,是所有冒险故事中的英雄人物;而我认识的,是他驼背憔悴的老仆,永不疲于向我提起他。这人弱小卑微,毕生使命就是向世人传扬夸耀老努森之名,至死为休。只有他亲眼见过老努森,除他之外,只有上帝曾一睹老努森真身,而既然见过老努森,他就绝容不得有人对老努森略有微词。
只有一次我听到他用第一人称自称,是他去世前一两个月的事,他有严重心脏病,也正是心脏病夺去了他的生命。在农场上有一个星期没见到他,我到他的小屋去探个究竟。他睡在床上,就在河马皮散发的臭气中间,家徒四壁,到处乱糟糟的。他面如死灰,眼眶深陷,目光黯淡。我开口跟他说话,他既不回答我也不说话。很久之后,我站起来准备离开,他突然以嘶哑的声音微弱地说:“我很难受。”他说的不是老努森,老努森是不会生病也不会被打败的;是老仆,任由自己流露出只属于他本人的苦痛与悲惨。仅此一次。
老努森在农场总是无所事事,所以不时会锁上房间的门,不告而别,消失在我们的视野里。我猜,多半是他听说一位老朋友,那些光辉岁月里的同伴,抵达内罗毕的消息。他会在外面待十天半个月,直到我们已经快忘记他的存在,回来时总是病得奄奄一息、精疲力竭,几乎拖不动自己的脚步,也打不开门锁。之后,他会独个儿待上几天。这种情况下他会回避我,因为他觉得我肯定会对他的不辞而别失望,而且会因为他现在的病弱,居高临下对他。老努森,虽然有时会吟诵“水手的新娘她热爱风浪”,骨子里对女人是不信任的,视她们为男人公敌,会本能地、秉持着清规戒律,阻止他找乐子。
在他去世那天之前,他就是这样销声匿迹了两星期,农场上没人意识到他已经回来了。那一次,他一定是打算破例一把到大宅找我,因为他是倒在从他小屋到我房子的途中,在一条穿过咖啡园的小径上咽气的。我与卡曼特在小径上发现了他。那时快傍晚了,我们正出发去草原采蘑菇。正值四月,雨季的开始,蘑菇藏在新生的矮矮草丛里。
更符合事实真相的说法是,卡曼特发现了老努森的遗体。整个农场唯有他同情老努森,甚至对老努森很有兴趣,就像一个离经叛道者对另一个离经叛道者一样。隔三岔五卡曼特会主动给他鸡蛋,还监督他的小仆们,不许他们一起偷偷跑掉。
老人仰面躺着。他倒地时,帽子掉了,滚得稍微有点儿远,他的眼睛还没完全闭上。死后的他,看上去朴质宁静。终点站到了,老努森——我想。
我想把他的遗体带回他的小屋,但我知道招呼路经此地或者在附近自留地干活的基库尤人都是不现实的。他们一发现我叫他们来干什么,就会立刻飞奔而逃。我吩咐卡曼特跑回房子,把法拉带来帮我,但卡曼特没动。
“为什么你让我跑开?”他问。
“嗯,你自己看啦,”我说,“我一个人扛不动老努森,而你们基库尤人都是傻子,害怕扛死人。”
卡曼特无声地淡淡一笑,带着他特有的嘲讽。“你又忘了,姆萨布,”他说,“我是一个基督徒。”
他扛着老人的脚,我托着头把老人抬了回去。一路上,我们不时停下来,把老人搁在地上,自己休息一下;每到那时,卡曼特就会肃立在老人脚边,目光笔直下视。我想,这应该是苏格兰长老会传教团面对亡者的态度。
我们把老人放回床上,卡曼特在屋子里转来转去,还进了厨房,想找一块毛巾盖在老人脸上——结果只找到一张旧报纸。“医院里基督徒们就这么做。”他向我说道。
很久之后,只要卡曼特想起我在这件事上冒的傻气,就由衷高兴。往往是他在厨房和我一起做事,却满心都是隐秘的快乐,终于忍不住突然笑出声来。“你还记得吗,姆萨布,”他说,“那次你忘了我是一个基督徒,还以为我会害怕帮你一起扛那个‘米松乌姆塞’(老年白人)?”
作为一个基督徒,卡曼特也不再怕蛇。我听他向其他男孩声明:任何时候,基督徒都能脚踏巨蛇头顶,把它踩个稀巴烂。我没见他这么干过,但有一次,一条鼓蝮巨蝰出现在厨师茅屋屋顶上时,我看到卡曼特站得很近,一动不动,脸色严肃,双手背在身后。所有的用人小孩都四散跑开,像风中的谷糠,远远地在四周大肆嚎叫。法拉进屋拿出我的步枪,一枪击毙了它。
一切都结束了,喧哗平息,马夫的儿子恩约尔问卡曼特:“卡曼特,为什么你没有把脚放在大坏蛇头上,把它踩个稀巴烂?”
“因为它在房顶上。”卡曼特说。
有一段时间,我试着开弓射箭。我很有力气,但要拉开法拉为我弄来的万德罗博弓仍然很有难度;经过长期练习,我终于成为训练有素的弓箭手。
当时卡曼特年纪还小,我在草地上练习弓箭的时候,他总带着疑惑观察我,仿佛很想不通我的举动。一天他对我说:“用弓箭射击,还是基督徒吗?我认为基督徒的正途应该是用步枪。”
我给他看我的插图本《圣经》,举夏甲之子的故事为例:“上帝与这位少年同在。他长大后,住在旷野里,成为一位弓箭手。”
“好,”卡曼特说,“他和你一样。”
卡曼特有一双灵巧的手,他照顾生病受伤的动物时和治疗我的原住民病人一样耐心细致。他取出过陷在狗爪里的刺和碎片,还医好过一只被蛇咬伤的狗。
有段日子,我在家里养了一只翅膀折断了的鹳,它性烈、大胆,每天在各房间里走来走去,每次进到我卧室里,都会展开激烈搏斗,以高视阔步和双翅的拍打,如手持轻剑一般,与镜中的自己决一死战。它跟着卡曼特在屋内屋外来回,使人不能不信:它将卡曼特僵硬慎重的步态学得惟妙惟肖。一人一鸟,腿一样细瘦。原住民小孩们看到了这滑稽一幕,每当这一对儿经过,就嘻嘻哈哈地欢呼。卡曼特知道他们在寻自己开心,但别人想什么,他不介意。他打发孩子们去池塘里为鹳找青蛙吃。
照管露露的,也是卡曼特。
注释
[1]咕咕钟:即布谷鸟钟,每到半点或者整点,钟表面上会开一扇小门,有一只鸟(通常是布谷鸟)弹出来,发出布谷鸟鸣般的咕咕声,然后收回钟里。
[2]《奥德赛》:荷马史诗,共二十四卷,叙述希腊英雄奥德修斯在特洛伊战争中取胜后,历经二十年,终于航行回家的故事。
[3]埃尔门泰塔:一个咸水湖,位于内罗毕西北约一百二十千米处,东非大裂谷东侧,现为自然保护区,是著名的禽鸟天堂。
[4]Noman:斯瓦希里语,意为“蛮荒”,引申为“野蛮人”。
[5]布尔人:对居住于南非的荷兰、法国和德国白人移民后裔形成的混合民族的称呼。此称呼现已弃用。
[6]卡维朗多人:东非民族。卡维朗多现在乌干达境内。
[7]基加贝:肯尼亚地名,位于东非大裂谷上。
[8]《古舟子咏》:英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诗作之一,其作者柯尔律治是19世纪初期英国最有影响的诗人和思想家之一。
[9]奈瓦沙:位于内罗毕市西北方约九十公里处,坐落在东非大裂谷之内。
[10]熊皮武士:北欧神话中受主神奥丁庇护的战士,身披熊皮,拥有熊之精神、狼之勇猛,在战场上极端兴奋,没有恐惧,流血不痛,疯狂杀敌。
[11]鼓腹巨蝰:一种有新月形黄色斑纹的剧毒非洲蝰蛇,在非洲大陆上毒死的人比其他毒蛇毒死的人加起来还要多。
[12]万德罗博:肯尼亚的一个部族,擅长狩猎。他们使用的弓为硬弓。
[13]夏甲:出自《圣经·旧约·创世记》。犹太人始祖亚伯拉罕之妾,被正妻嫉妒,与儿子以实玛利一道被放逐。以实玛利长大后以善射闻名,住在巴兰的旷野,成为阿拉伯民族的祖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