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非洲 Out of Africa(中英双语)(双语译林 壹力文库)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一头瞪羚

露露是从树林里来大宅的,正如卡曼特来自草原。

农场以东静静卧着恩贡森林保护区,那里几乎全是未曾开发的处女林。我觉得伐倒原始森林,在原地种上桉树和银桦,是很不理智的行为;保留原貌才能为内罗毕提供游乐场和绝佳的风景区。

非洲原始森林是一个神奇的所在。骑马踏进这古老织帷的深处,有些地方已经褪色,另一些地方因年深而黯淡,而绿意浓厚得不可思议。那里完全看不到天色,阳光却千姿百态,从树叶间的空隙洒落下来,光斑嬉戏着。树上的灰色菌子像披散的长须,藤蔓植物四面八方盘旋垂挂,给这片原始森林添了一抹神秘难测的气氛。我经常在星期日和法拉一起骑马到那里去,因为那天农场无事可做。上下斜坡,穿过细细弯弯的林间清泉,空气清冷如水,溢满植物的清芬,雨季开始的时候,藤蔓花朵初绽,骑马经过其间,就是从一个芳香天界升向另一个芳香天界。有一种非洲月桂树,开着奶白色、黏黏的小碎花,甜美的芳香势不可挡,那味道像紫丁香,也像幽谷百合。随处可见一截截用皮绳挂在树上的空心树干;是基库尤人挂的,让蜜蜂在里面筑巢采蜜。一次,我们在林中刚刚拐了个弯,就看见一头花豹踞坐路上,遍体斑斓,浑若锦绣。

就在这里,半空中住着一个叽喳不休、永无宁日的家族——小灰猴。只要有一群猴子穿过林间道路,它们的味道便会在空气中存留很久,干干的,带着尿臊气,像腐鼠臭。当你骑在马上,会突然听见头顶上一阵刷刷声和跑动的飕飕声,仿佛军队过境。如果你原地停住不动,过一会儿,也许会瞥见一只小猴子坐在树上动也不动,再过片刻功夫,你会发现,围绕着你的整个森林都鲜活起来,小灰猴家族像果实一样停满枝头,阳光打在它们身上光影烁烁,因光线不同,它们的轮廓或黑或灰,每一只猴子的长尾巴都垂在身后。它们叫声怪异,像一记响吻之后跟着一串小咳嗽;如果你在地上模仿这种声音,你会看到猴子们的头不自然地左摇右摆着。假设你突然动了一下,刹那间,它们全不见了,一路折枝裂叶,你只能追随它们那渐远渐轻的噼啪声,直到它们消失在林间,像鱼儿隐没在波涛中。

酷热的一天,时值正午,在恩贡森林中,我穿过茂密林间一条狭窄的小径,看到了一头巨林猪——是极其稀少的动物,很少有人遇见过。它带着妻子和三头小猪,突然经过我身边,全家都疾速奔跑,看上去一模一样,像是黑纸上剪出来的大大小小的形象,身后是遍洒阳光的森绿。这一幕,像林中池塘里的倒影,像千年之前才会发生的事。

露露是一只幼年瞪羚,属于南非林羚种。南非林羚也许是非洲羚羊中最美的一支。它们比黄鹿稍大一点儿,住在树林里或者灌木丛间,羞怯易惊,一有风吹草动则逃之夭夭,所以它们不像草原上其他羚羊那么常见。恩贡山及环绕着它的田野是南非林羚生活的好地方,如果在山间野营,黎明或日暮时出来打猎,你会看到它们从灌木丛中跳出,跑进林间空地,在晨光或斜阳下,皮毛镀上了一层红铜光泽。雄羚羊有一对美丽的弯角。

露露是这样变成我家一员的:

一天早上,我开车从农场去内罗毕。不久前,农场里的咖啡加工厂失火焚毁,我不得不多次进城联系保险事宜,争取赔偿金;那是个绝早的清晨,我满脑子都是数字和报价单,经过恩贡公路时,一小群基库尤小孩站在路边对我呼喊,手里拎着一头非常小的羚羊,举高了给我看。我知道他们多半是在灌木丛中发现这只幼崽,想卖给我。但我在内罗毕与人有约,已经快迟到了,我没心思想这事,继续往前开。

晚上回来,我又一次经过此地,又一次,从路边传来了大声喊叫,这一小群孩子还在那儿,累了,倦了,也有点儿沮丧。一整个白昼,他们很可能试着把幼崽卖给过往的其他人,都落空了,现在很希望能在太阳下山前做成这笔买卖,于是把幼崽举高想打动我。但我在城里度过了漫长的一天,保险金又有些不顺利,我真懒得停车和他们说什么,径直扬长而去。到家后,我甚至没想到这件事,自顾吃饭上床睡觉。

刚刚沉沉睡去,我就被巨大的恐惧惊醒了。孩子们和小羚羊的身影凝聚成形,活生生地站在我面前,如此清晰,似是画就。我坐在床上,惊恐万状,仿佛有人在掐我的喉咙。我想,那些孩子们,在长日的炎热下,已经站了一整天。在捕获者手中的小羚羊,不知现在怎么样了,它是被揪着捆在一起的四脚举起来的。很显然它还小,不能自己觅食。我在一天里经过两次,仿佛是个祭司利未人利未人:是雅各之子利未的后代,属犹太十二支派之一,专责协助祭司进行宗教仪式,并管理会幕或圣殿内的一切事务。只有利未人有资格做祭司,负责司祭工作。《圣经·旧约》:“祭司利未人在我(指上帝)面前也不断人献燔祭、烧素祭,时常办理献祭的事。”当时通常以羊羔向上帝献祭。作者指自己眼睁睁让小羊送死。,对它视若未睹,现在,此时此刻,它在哪里?我真的害怕了,起身叫醒我所有的佣仆,告诉他们那只幼羊必须找到,第二天清晨之前给我送来,否则他们全都得被解雇。他们立刻开始集思广益。当天与我同乘一车的两个小仆,当时对孩子或者幼羊都像没留神;现在却站出来,详细告诉其他人时间地点还有那些孩子都是谁家的。是夜月光明丽,仆人们全部出动,在田野里四散寻觅,同时热烈地讨论着当前处境;我听到他们在反复陈述这个事实:如果这只羚羊找不到,他们就全都得卷铺盖。

第二天清早,法拉给我送早茶的时候,朱玛和他一起进来了,怀里抱着幼羊。它是雌性,我们叫它露露,人们告诉我,在斯瓦希里语中,是“珍珠”的意思。

露露当时只有一只猫那么大,深紫色的大眼睛很安静。它的双腿如此纤细,当它躺下站起,你会疑心,它们怎么经得起这一屈一伸。耳朵如丝光滑,极有表现力。鼻头黑得像黑松露。小小的蹄像三寸金莲,让它有一种中国旧式大家闺秀的风韵。把如此完美的事物捧在掌心,是多么宝贵的体验。

露露很快适应了大宅的生活和大宅里的人,完全进退自如,就像在自己家一样。第一个星期,房里打过蜡的地板对它来说是个困扰,每当它踏出地毯,四条腿就往四个方向滑;看着是个小可怜儿,但它并不烦恼,最后还是学会了在光溜溜的地板上走路。它的脚步声,听起来像一根手指一直在不停地敲桌子,声音不大,却带着愠意。它的每个生活习性都干净得惊人。它像小孩一样任性,每当想干什么被我阻止,它的样子就像在说:什么都比看得见摸不着强。

卡曼特是用奶瓶把露露带大的,不过晚上还是会把它关起来,因为我们得小心入夜后在屋子周围逡巡的花豹。它很依恋卡曼特,总是跟着他走来走去,每当觉得他不遂心意,小脑袋就在他的细腿上狠狠一撞。它是如此美丽,当你看到他们俩在一起,你不由得会想:活像一幅《美女与野兽》的反向荒谬插图。如此美丽优雅,露露在家中赢得了至高无上的地位,被所有人看重。

在非洲,除了苏格兰猎鹿犬,我没养过其他品种。再没有比这种狗更高贵、更通晓人性的了。它们与人类共同生活了许多世纪,对我们的生活方式以及自身的处境各方面都很有了解且如鱼得水。你会在老式油画及织锦画上看到它们的身影,因画面内容的不同,它们的外貌和举止也千变万化,但始终带着一种传统采邑制采邑制:是中世纪在西欧实施的一种土地占有制度,国王对于服军役或执行其他任务的臣属,以封赐土地或金钱等作为恩赏,称作采邑。起源于8世纪,9世纪变为世袭。正与猎鹿犬是同一时期。遗留下来的气息。

我的第一只猎鹿犬,名叫黄昏,是人家送我的新婚礼物,它始终陪伴我左右,这么说吧,从我坐上“五月花号”五月花号:1620年英国清教徒初次去美洲时乘的船,作者此处为借喻。踏入非洲之旅开始。它性格勇敢,脾气温和,一战刚开始那几个月,我用牛车为政府做运输工作穿越马赛人居留区,途中一直带着它。两年后,它被斑马弄死了。露露来的时候,住在我家里的是黄昏的两个儿子。

苏格兰猎鹿犬对非洲的自然风光和非洲原住民都适应得非常好。也许是由于海拔——这三者都洋溢着高地风情——而在海平面上的蒙巴萨,它就显得没这么和谐。这雄伟空旷的视野里,单有平原、山巅和河流,仿佛并不完整,像缺了什么,直到猎鹿犬也出现在里面。所有的猎鹿犬都是好猎手,嗅觉比灵缇灵敏,但它们靠视力狩猎。看两只猎鹿犬并肩作战,最是大快人心。当我在野生动物保护区骑行的时候,总是带上它们,虽然这是不允许的。在那儿,它们把斑马牛羚惊得在草原上四散奔跑,宛如天堂上的群星都在天幕上疾驰而过。当我在马赛人居留区狩猎时,只要我带上了猎鹿犬,就绝不会让任何一只被射伤的猎物逃脱。

在原始森林里,它们也显得很美,沉沉的绿色阴影间,它们是暗暗的灰。就在这里,两只猎鹿犬中的一只,全凭一己之力,干掉了一只大个子雄性老狒狒,激战中,它的鼻子被狒狒咬穿了,堂堂仪表大受损害。不过农场上的众生都视之为一个光荣的疤痕,因为狒狒很有破坏性,原住民们很讨厌它们。

猎鹿犬们很聪明,知道我的仆人中谁是穆斯林,而穆斯林是不允许触碰狗的。

我在非洲的头几年,有一位名叫伊斯梅尔的索马里扛枪人,他去世时,我还在非洲。他是那种老式的扛枪人,现在已经没有这种人了。在本世纪初,他被那些佼佼不群的老一代狩猎行家培养成熟,当时非洲是名符其实的猎鹿乐园。他对文明社会的了解仅限于猎场,只会说与狩猎有关的英语,可以与我谈论那些或大或小的步枪。伊斯梅尔回到索马里兰后,我收到了一封他的信,寄给“雌狮布里克森布里克森:作者本名凯伦·布里克森。”,展信如下:“尊贵的雌狮”。伊斯梅尔是个地地道道的穆斯林,终其一生,从不触摸犬类,这给他的职业生涯带来许多困扰。但他对黄昏网开一面,甚至不介意它陪我一起乘坐骡车,还愿意让黄昏睡在自己的帐篷里。他说,黄昏一眼就能认出谁是穆斯林,绝不会与之身体接触。事实上,伊斯梅尔向我保证,黄昏一眼就能知道谁是虔诚的穆斯林。他有一次对我说:“我现在明白了,黄昏与你是一家的。它也对人笑。”

我的狗儿们现在也知晓露露在家中的地位与权力。这些伟大猎手的骄横在它面前化成柔情似水。它把它们从牛奶碗旁推走,轰它们离开炉火前最喜欢的位置。我在露露的脖圈上系了一枚小铃铛,一旦狗们听见“叮铃铃”的声音由远及近穿过房间,它们就会心甘情愿地一跃而起,离开壁炉前温暖舒适的窝,去房间的另一个角落躺下。露露走过去躺下,一举一动宛如一位倾城佳人,为了不挡其他人的道,端庄地收拢裙摆,优雅到无人匹敌。它啜饮牛奶时,带着一种有礼却略微不耐烦的态度,仿佛因女主人过分的殷勤而稍觉压力。它喜欢人给它搔耳后的部位,却表现得隐忍克制,仿佛一位年轻的小妻子,在降尊迂贵地接受丈夫对自己的轻怜蜜爱。

露露一天天长大,在花样年华里,它长成了一只纤细又丰盈的雌性瞪羚。从头到脚,它都美丽得令人难以置信,像一幅海涅诗篇这里的“海涅诗篇”指《乘着歌声的翅膀》,由门德尔松谱曲后,现为家喻户晓的名歌。原文为:“跳过来在暗地里倾听,是温柔聪颖的羚羊;在远的地方喧腾,圣洁的河水的波浪。”的工笔插图,诗中吟唱的是恒河波畔聪颖温柔的羚羊。

但露露其实并不真温柔,它体内有俗称的恶魔。它拥有最大限度的女性特质,就是表现出绝对的不可侵犯,它全心捍卫自己的完美存在。面对侵犯者,它都会实实在在、不遗余力狠狠反击回去。向谁?全世界。如果我的马招惹它不高兴了,它会失控得无法预测,向马一头撞过去。我还记得汉堡的老哈根贝克卡尔·哈根贝克,德国驯兽师及马戏团负责人。说过:所有动物中,包括食肉动物,鹿在这里,作者把羚羊视为鹿。它们均为偶蹄目,但鹿属鹿科,羚羊属牛科。是最不可靠的。你可以信任一头花豹,但一旦对一头年轻的牡鹿不设防,早晚它会从背后偷袭你的。

露露一直是我家的骄傲,甚至它春心荡漾、表现得真像一个没羞没臊的小骚货时也一样;可我们始终没本事让它开心起来。有时它在屋子外面游荡几个钟头,甚至一个下午。有时它心血来潮,对周遭环境的不满到达顶点,会纯粹自发地,在屋前的草坪上,跳起雄姿勃勃的战舞:左扭右摆的舞姿,诡异的人字针步,像是在向撒旦做迫切的祷告。

“啊,露露,”我想,“我知道你力大无穷,你能轻松跳到超过你身高的高度。你现在对我们大发雷霆,恨不得我们统统都去死,如果你老人家肯拨冗来杀我们,我们真的会死。但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不是我们把壁垒修得太高,让你不能跨越。我们怎么可能干这种事,你不是跳高名宿吗?实情是:我们根本没放置任何障碍。真正的力量在你体内,露露,障碍也同样在你体内,而让一切圆满的时机,还不曾来到。”

一天晚上,露露没有回家。一连一个星期,我们出外寻找它都空手而归。这对每个人都是一记沉重打击。仿佛一道明晰的光从家中消逝,现在我家与其他人家也没两样了。我想到河边的花豹,一晚跟卡曼特谈起了它们。

一如往常,他会等一段时间,理解了我的短浅见识,才答复我。过了几天,他来找我谈这事了。“你认为露露死了,姆萨布。”他说。

我不想这么直通通说出来,但我告诉他,我一直想弄明白它为什么还不回家。

“露露,”卡曼特说,“没有死,但它结婚了。”

这是个惊人的大喜讯,我问他怎么知道的。

“嗯,是的,”他说,“它结婚了,和它的博瓦纳博瓦纳:斯瓦希里语中的“先生”或“主人”。后文统称先生。一道住在森林里。但它没忘掉这里的人,大多早晨都会回来。我在厨房后面为它撒了碎玉米,太阳快出来的时候,它从树林里走到那一边吃掉。它的先生和它在一起,但它很怕人,因为它没和人打过交道。它站在草地那一边的大白树下面,不敢到家这边来。”

我告诉卡曼特,他下一次看到露露的时候,带我也去。几天后,日出之前,他来了,喊我出去。

这是一个明媚的早晨。最后的晨星隐退,我们等待着露露。天空明净安详,我们行走在其中的世界却昏暗宁滞。草是湿的,树下的斜坡上闪着微微的露光,像暗旧的银。黎明空气清冷,肌肤微微刺痛,若在北国,这就意味着霜冻季节即将来临。而在这里,我觉得,不管你经历过多少次,仍然几乎不能相信,就在这凉爽与树荫间,几小时内,太阳将热力十足,天空发出灼灼白光,让人难以忍受。灰灰的薄雾笼罩山麓,为它勾勒出陌生的形状;如果有野牛此刻在附近的山脚吃草,会否觉得身处云中,而气候实在有点儿太冷。

跨越我头顶的苍穹渐渐溢满清明,宛如盛满酒的酒杯。刹那间,山峰之巅透出第一缕阳光,温柔地,尽染层林。渐渐地,随着地球向太阳的倾斜,山脚下的青草山坡披上一层瑰丽的金光,马赛人居留地的树林也被衬得矮了三分。河的这一侧,森林间,高大的树梢闪着铜红。肥硕的紫林鸽展翅高飞,它们在河对岸栖息,此刻飞入我的树林间觅食好望角金栗。每一年中,它们只在这里停留很短的一段时期。这种鸟飞行速度惊人,仿佛空中轻骑兵在突袭。因为这个缘故,我内罗毕的朋友们很喜欢早晨到农场来猎鸽;为了在旭日初升时分准时到我家,他们通常出发得很早,绕过大宅车道的时候,车灯还亮着。

在宁静的树荫下,伫立着,远远看向金色的山峦、明澈的天空,你会觉得仿佛你正真真切切地穿行在海底,波涛流过你身边,你正举头凝视着海平面。

一只鸟开始鸣唱,随即我听到,在森林里稍远处,传来一声铃铛的“叮咚”。啊,真开心呀,露露回来了,回到它的老家了!铃声近了,我跟随这铃声的节奏,判断着它的脚步。它走走,停停,又走起来。铃声绕过僮仆住的棚屋,它突然间出现在我们面前。看到一只羚羊离住宅如此之近,让人喜出望外,此时此刻也突然变得极不寻常。它静静站着,好像对见到卡曼特有心理准备,但对我没有。可它也没有跑开,看向我,目光中不带恐惧,也丝毫没有对往昔和我们小打小闹的留恋,自然也忘记了它是如何忘恩负义地离开,连只语片言也不曾留下。

树林间的露露,高傲独立,立场全然改变,不再是寄人篱下而是拥有一切。如果我碰巧邂逅一位流亡中的年轻公主,那时她对于王位来说,还只是个觊觎者;然后与她再次碰面,她已坐拥王位,江山在手。场面大概与此刻差堪相近。露露心中一无记恨,正如路易十三,曾表示他作为法国国王,把与奥尔良公爵之间的恩怨一笔勾销。现在,露露已经完全成熟,满腔挑衅的火气已经从它身上消逝;对谁攻击,为什么?它泰然而立,以王权神授的尊贵。它还记得我,知道不用怕我,这已经足够了。有一会儿工夫,它注视着我,紫眼儿烟波弥漫,不带感情,只是一眨也不眨,我想起来,神或者女神,都是从不眨眼的,我面对的,是生着牛眼的赫拉生着牛眼的赫拉:赫拉是希腊主神宙斯的妻子,地位和能力仅次于宙斯,其自然原型为母牛,荷马史诗中称为“牛眼赫拉”。。它走过我身边时,轻轻叼了片草叶,做了一个轻盈完美的小跳。它走向厨房后面,在那里,卡曼特已经在地上铺好了碎玉米。

卡曼特用一根手指碰碰我的手臂,随后指向树林。跟着他指引的方向,我看到一只雄羚羊站在一棵高高的好望角金栗树下,在森林外缘,它是一枚小小的茶色剪影,有一双漂亮的旋角,树桩一般纹丝不动。卡曼特打量了它一会儿,笑起来。

“看样子,”他说,“露露向它的先生解释过,这房子没什么可怕,但还是一样,它不敢过来。每天早晨,它都会想今天可得自头到尾走一趟,但是,临了,看到房子和人,又觉得有一块石头沉在胃里,”——原住民世界里胃痛司空见惯,经常妨碍农场工作——“然后又停在树下了。”

很长一段时间,露露总在黎明时到我家来,用清脆的铃声宣告,太阳已经升到山顶了。我常常躺在床上,等待着铃声响起。有时它有一两个星期没来,我们也会想念它,开始交头接耳打听谁去山里打过猎。但没多久,用人们就向我通报:“露露来了。”口气像在说出嫁的女儿回来了。有好几次,我在树林里看到那头雄羚羊的身影,但卡曼特是对的,它从来没有积起足够勇气,走完通向屋子的漫漫长路。

一天,我从内罗毕回来,卡曼特一直在厨房门外守候我,此刻走向前来,兴奋难抑,告诉我:今天露露到农场来了,带着它的幼崽。几天之后,我恰逢盛会,也见到了,它绕过小仆的草屋,高度警觉,绝不容人欺负作弄,一只非常小、非常小的幼羊跟在它身后,亦步亦趋,动作娇弱迟缓,恰如多年前,我们初遇露露时它的样子。雨季刚过,在漫长的夏季月份里,下午或者黎明破晓,我们经常发现露露在我家附近。甚至在日中它也来,躲在棚屋的荫凉处休息。

露露的幼崽不怕狗,会任由它们嗅遍自己全身,但它始终不习惯原住民或者我,一旦我们试图抱它,母子俩就会一起离开。

从它离家出走,露露就再没靠近我们到伸手可及的范围。其他方面它很随和,它明白我们想看它的宝宝,也会从一只伸出的手里叼走一截甘蔗。它走到开着的餐厅门口,若有所思地注视着微光中的房间,但绝不会再跨过门槛。这时铃铛已经丢了,它的来去,变得无声无息。

用人们建议我让他们把露露的幼崽抓回来养大,就像露露在我家长大一样。但我想,这样回报露露对我们的美好信任,太粗暴了。

对我来说,我家与羚羊之间的松散联系,是一桩极其稀有、弥足珍贵的事。露露能从旷野到这里来,足以说明我们的融洽,它的到来,把我家与非洲景观融为一体,成为其中一角,再也无人能说,哪里是结束,哪里又是开始。露露知晓巨林猪的洞穴,见过犀牛交配。在非洲,有一种布谷鸟,隐身在深深的林间,总在正午歌唱,那歌声像世界之心在咚咚作响,我从不曾有幸一睹芳容,我认识的任何人都不曾见过,因此无人能够告诉我它的样子。但可能露露走过狭窄青翠的羊肠小径时,小径位于一道树枝的下方,布谷鸟正安坐在上面。我曾经读过一本书,是讲大清帝国一位老太后老太后:指慈禧太后。的:生子之后,年轻的叶赫那拉氏回娘家省亲,坐在金碧辉煌的轿子里离开紫禁城,衣锦还乡,威风八面。我的家,我觉得,现在就像这位年轻妃子的娘家一样。

两只羚羊,一大一小,整个夏天都在我家附近游荡;有时两三星期才来一次,也有时天天能看到它们。下个雨季开始的时候,仆人们告诉我,露露回来了,带来了一个新生的宝宝。我没有亲眼看到新幼崽,因为这一次它们离房子不算很近,后来我看到三只羚羊在森林里一起嬉戏。

露露与我家的联谊持续了很多年。它与它的家人们常常在大宅附近现身,在林子里进进出出,仿佛农场也不过是兽国的一个省份。绝大多数时间,它们在日落之前出现,先是在树林里活动,像纤巧的黑色剪影,映在一片深绿里,随后走出来在草地上吃草,余晖打在它们身上,把它们染成铜红色。露露总在其中,它离房子比较近,步态安闲,有车经过或者我们开窗时,就会竖起耳朵来;狗儿们都认识它。随着年纪渐长,它的毛色变深了。一次,我与一个朋友驾车到达房前时,发现三只羚羊正待在平台上,围着吃我撒给牛群的盐。

奇异的是,除了最初的那只成年雄羚羊——露露的先生——总是站在好望角金栗树下,高高昂着头之外,再没有其他雄羚羊出现在我家附近。好像我们应付的是一个森林母系氏族。

殖民地的猎人及自然学家对我的羚羊们都颇感兴趣,狩猎监督官亲自驱车到农场来看它们,而且看到了。一位通讯记者在《东非旗帜报》《东非旗帜报》:由印度商人于1902年创办,为英文报纸,是肯尼亚历史最悠久的报纸。上报道了这件事。

露露和它的家人聚在我旁边的日子,是我非洲生涯中最快乐的时光。为此,我始终把我与羚羊们的交往视为非洲赐予我巨大的恩惠、友谊的象征。整个荒原都在其中,是吉兆,是旧时的立约,是一首歌:

快来呀,我的爱,你可愿做一只牝鹿,抑或年轻的雄赤鹿,在那高高的山巅间。

我在非洲的最后几年里,我越来越少见到露露和它的家人。我离开前的那一年,它们一次也没出现过。一切都已经变了,我农场南部的土地已经交给承包商,那里森林被伐空,盖起了房子。曾经的空地上,是拖拉机载着货物来回奔驰。新来的居民很多都酷爱狩猎,枪声在田野间回荡。我相信,野生动物都撤向了西边,进入马赛人居留区的树林。

我不知道瞪羚能活多久,也许很久之前,露露就已经死了。

在破晓前的宁静时刻,我经常,真的极其频繁,梦到我听见露露的清脆铃铛声,在睡梦中我的心被喜悦充满。我醒了,渴望有什么甜蜜又特殊的事发生,就在此时,哪怕片刻光阴。

我躺在那里想念着露露,我想知道,在它的林中岁月里,是否梦见过铃声。它的脑海中,有没有人与狗的画面掠过,像水面的倒影?

我想,如果我通晓一首非洲的歌,一首长颈鹿之歌,新月之光落满它的背;一首田地犁铧之歌,咖啡收割工们汗湿满脸;那么,非洲知道关于我的歌吗?当风掠过,旷野是否因为一抹我穿过衣服的颜色而颤抖;孩子们能否发明一种新游戏,用我的名字命名;满月可会将一个酷似我的身影投在车道的鹅卵石上;而恩贡山上的鹰,会否四处将我找寻?

离开非洲后,我再不曾听到过露露的消息,但我有卡曼特的消息,也有其他非洲仆人的。我收到卡曼特最近一封信就是不出一个月前的事。而这些非洲来信以一种奇异的、不真实的方式到达我手里,使它们更像幻象或者海市蜃楼,而不像真实的讯息。

因为卡曼特不能读写,不懂英语,当他或其他人打算告诉我他们的近况时,就去找专职代客写信的印度人或者原住民,向他们口述要写在信里的内容。代笔人都坐在邮局门外,带着写字板、纸、钢笔和墨水,也对英语所知不多,勉强知道如何写,但他们自以为懂英语。为了夸耀技巧,在信里加了大量的花体字,使得内容难以辨认。他们还有一个习惯,就是喜欢用三到四种不同的墨水写信,不管动机为何,给人的印象就是他们缺少墨水,把每个墨水瓶底的最后一滴都吸干了。以上诸般结合起来的后果就是,你得到的讯息就像特尔斐神谕特尔斐神谕:特尔斐神庙是太阳神阿波罗的神庙,特尔斐神谕由女祭司在太阳神附体的状态下作出,多为诗文,被认为是太阳神阿波罗的意志,大多意思模糊不清。。我收到的每封信里都有深藏的谜,你能感觉,一定有什么至关紧要的话,沉重地压在寄信人心头,让他不惜从基库尤人居留区长途跋涉到邮局。但这谜却被黑暗吞吃了。这一张便宜脏污的小纸片,历经千山万水,抵达你手中,好像有千言万语要诉说,甚至在对你大声呐喊,到头来,却什么也不曾告诉你。

在这件事上,也与其他绝大多数事一样,卡曼特异于常人。作为一位写信人,他有专属于他本人的方式。他把三四封信放在同一个信封里,再标注:“第一封信”、“第二封信”,以此类推。它们都写着一样的内容,重复了一遍又一遍。也许他是想借助重复来加深我的印象。他以前和我谈话时,如果有什么事特别希望我理解或者记住,也会这样做。而现在,远隔万里,能与朋友保持联系是多么困难,还要让他惜语如金可能更艰难。

卡曼特写道,他已经失业很长时间了。听到这个消息我并不惊讶,因为对于大众来说,他显得过分清高。只是,我培养出了第一流的厨师,却把他留在了一个面目全非的殖民地。在他身上发生的一切,仿佛“芝麻开门”的故事。现在,咒语失效,石门永久关闭,神秘的宝藏永远不会再见天日。无论这位出色的厨师走到哪里,他的饱学多才、沉思漫想,都无人得知。人们只见到一个罗圈腿的基库尤人,小矮子,有一张平板呆滞的脸。

到底卡曼特想说什么呢?当他走向内罗毕,站在贪婪傲慢的印度代笔人面前,让心里话穿越半个地球。信里字迹歪斜,语法乱七八糟。但卡曼特自有伟大的灵魂,让了解他的人能从这支离破碎、杂乱无章的音乐里听出动人曲调,好似听见了小牧童大卫大卫:古以色列国王,史称大卫王,少时在旷野上放羊,投石子打死非利士勇士。《圣经》里曾记录他弹竖琴的情节。竖琴的回响。

这是“第二封信”:

我不会忘记你姆萨布,尊贵的姆萨布。现在你所有的仆人都再也高兴不起来了,因为你离开了这个国家。如果我们是鸟,就会飞去看你,然后再回来。以前你的农场真是个好地方,对于母牛、小牛还有我们黑人都是。现在那里什么都没有,牛、山羊、绵羊,那里都没有。现在所有的坏蛋都打心眼里高兴,因为你的老仆人们都变成穷光蛋了。现在上帝心里知道,有时会帮助你的用人。

而在“第三封信”里,卡曼特给我们演示了原住民以何种方式对你表达心中情意,他写道:

如果你回来,写信告诉我们。我们认为你会回来的。因为什么?我们认为你永远不可能忘掉我们。因为什么?我们认为你会一直记得我们的脸和我们母亲的名字。

一个白人想表达美好情意时,会写:“我永远不会忘掉你。”非洲人说:“我们认为,你永远不会忘掉我们。”

注释

[1]利未人:是雅各之子利未的后代,属犹太十二支派之一,专责协助祭司进行宗教仪式,并管理会幕或圣殿内的一切事务。只有利未人有资格做祭司,负责司祭工作。《圣经·旧约》:“祭司利未人在我(指上帝)面前也不断人献燔祭、烧素祭,时常办理献祭的事。”当时通常以羊羔向上帝献祭。作者指自己眼睁睁让小羊送死。

[2]采邑制:是中世纪在西欧实施的一种土地占有制度,国王对于服军役或执行其他任务的臣属,以封赐土地或金钱等作为恩赏,称作采邑。起源于8世纪,9世纪变为世袭。正与猎鹿犬是同一时期。

[3]五月花号:1620年英国清教徒初次去美洲时乘的船,作者此处为借喻。

[4]布里克森:作者本名凯伦·布里克森。

[5]这里的“海涅诗篇”指《乘着歌声的翅膀》,由门德尔松谱曲后,现为家喻户晓的名歌。原文为:“跳过来在暗地里倾听,是温柔聪颖的羚羊;在远的地方喧腾,圣洁的河水的波浪。”

[6]卡尔·哈根贝克,德国驯兽师及马戏团负责人。

[7]在这里,作者把羚羊视为鹿。它们均为偶蹄目,但鹿属鹿科,羚羊属牛科。

[8]博瓦纳:斯瓦希里语中的“先生”或“主人”。后文统称先生。

[9]生着牛眼的赫拉:赫拉是希腊主神宙斯的妻子,地位和能力仅次于宙斯,其自然原型为母牛,荷马史诗中称为“牛眼赫拉”。

[10]老太后:指慈禧太后。

[11]《东非旗帜报》:由印度商人于1902年创办,为英文报纸,是肯尼亚历史最悠久的报纸。

[12]特尔斐神谕:特尔斐神庙是太阳神阿波罗的神庙,特尔斐神谕由女祭司在太阳神附体的状态下作出,多为诗文,被认为是太阳神阿波罗的意志,大多意思模糊不清。

[13]大卫:古以色列国王,史称大卫王,少时在旷野上放羊,投石子打死非利士勇士。《圣经》里曾记录他弹竖琴的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