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的工作性质、任务和责任
1.6.1 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的工作性质
项目经理指工程承包合同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施工合同的代表,一般由取得国家注册的建造师担任。我国的施工企业在进行施工项目管理时,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度。项目经理必须在取得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证书之后才能上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规定:项目经理应为合同当事人所确认的人选,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注册执业证书编号、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项目经理经承包人授权后代表承包人负责履行合同。项目经理应是承包人正式聘用的员工,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项目经理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合同,以及承包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承包人不提交上述文件的,项目经理无权履行职责,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的时间定为五年,即从国发〔2003〕5号文印发之日起至2008年2月27日止。过渡期内,凡持有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者建造师注册证书的人员,经其所在企业聘用后均可担任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过渡期满后,大、中型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必须由取得建造师注册证书的人员担任;但取得建造师注册证书的人员是否担任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由企业自主决定。在全面实施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后仍然要坚持落实项目经理岗位责任制。项目经理岗位是保证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安全、工期的重要岗位。
建造师是一种专业人士的名称,而项目经理是一个工作岗位的名称,应注意这两个概念的区别和关系。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表示其知识和能力符合建造师执业的要求,但其在企业中的工作岗位则由企业视工作需要和安排而定(图1.20)。在国际上,建造师的执业范围相当宽,可以在施工企业、政府管理部门、建设单位、工程咨询单位、设计单位、教学和科研单位等执业。
图1.20 建造师的职业资格和注册建造师
在国际上,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其特征如下。
(1)项目经理是企业任命的一个项目的项目管理班子的负责人(领导人),但它并不一定是(多数不是)一个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上的代表人,因为一个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上的代表人在法律上赋予其的权限范围太大。
(2)他的任务仅限于支持项目管理工作,其主要任务是项目目标的控制和组织协调。
(3)在有些文献中明确界定,项目经理不是一个技术岗位,而是一个管理岗位。
(4)他是一个组织系统中的管理者,至于他是否有人权、财权和物资采购权等管理权限,则由其上级确定。
1.6.2 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的任务
(1)项目经理在承担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
2)严格财务制度,加强财经管理,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与个人的利益关系。
3)执行项目承包合同中由项目经理负责履行的各项条款。
4)对工程项目施工进行有效控制,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实现安全、文明生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2)项目经理在承担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理过程中,应当按照建筑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与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项目承包合同,并在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范围内,行使以下管理权力。
1)组织项目管理班子。
2)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代表身份处理与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有关的外部关系,受托签署有关合同。
3)指挥工程项目建设的生产经营活动,调配并管理进入工程项目的人力、资金、物资、机械设备等生产要素。
4)选择施工作业队伍。
5)进行合理的经济分配。
6)企业法定代表人授予的其他管理权力。
(3)在一般的施工企业中设工程计划、合同管理、工程管理、工程成本、技术管理、物资采购、设备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职能管理部门(各企业所设的职能部门的名称不一,但其主管的工作内容是类似的),项目经理可能在工程管理部,或项目管理部下设的项目经理部主持工作。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往往是一个施工项目施工方的总组织者、总协调者和总指挥者,他所承担的管理任务不仅依靠所在的项目经理部的管理人员来完成,还依靠整个企业各职能管理部门的指导、协作、配合和支持。项目经理不仅要考虑项目的利益,还应服从企业的整体利益。企业是工程管理的一个大系统,项目经理部则是其中的一个子系统。过分地强调子系统的独立性是不合理的,对企业的整体经营也会是不利的。
(4)项目经理的任务包括项目的行政管理和项目管理两个方面,其在项目管理方面的主要任务如下。
1)施工安全管理。
2)施工成本控制。
3)施工进度控制。
4)施工质量控制。
5)工程合同管理。
6)工程信息管理。
7)工程组织与协调等。
1.6.3 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的责任
(1)建设部的有关文件指出,项目经理应承担施工安全和质量的责任:要加强对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对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经理,必须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2)建设部的有关文件指出,项目经理对施工承担全面管理的责任:工程项目施工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系统,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处于中心地位,对工程项目施工负有全面管理的责任。
(3)在国际上,由于项目经理是施工企业内的一个工作岗位,项目经理的责任则由企业领导根据企业管理的体制和机制,以及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而定。企业针对每个项目有十分明确的管理职能分工表,在该表中明确项目经理对哪些任务承担策划、决策、执行、检查等职能,其将承担的则是相应的策划、决策、执行、检查的责任。
(4)项目经理由于主观原因,或由于工作失误有可能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政府主管部门将追究的主要是其法律责任,企业将追究的主要是其经济责任,但是,如果由于项目经理的违法行为而导致企业的损失,企业也有可能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