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性别与社会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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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思想对南诏妇女社会生活的影响

王安越[1]

在唐朝的支持下,南诏首领蒙皮逻阁经过战争合六诏为一,统一洱海地区,并于唐开元二十六年(738)接受唐朝“云南王”的封号,历时两百多年的南诏政权,曾是云南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为南诏妇女社会生活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南诏时期女性所属民族成分以“白蛮”和“乌蛮”为主。[2] “白蛮”女性与“乌蛮”女性交错杂居,“白蛮”多居于平地坝区,是近代白族的先民;“乌蛮”多居于山区和半山区,是近代彝族的先民。

一 儒家思想在南诏社会的传播

在汉代儒学就已传入南诏地区,方国瑜先生论证:“在公元开始的那几年里,云南已传播儒学了”[3]。《大理府志稿》载:“吾邑之有学校,肇自汉元和二年。”南诏第一代王细奴逻“劝民间读汉儒书,行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之事”[4]。从云南历史发展看,儒家思想在云南发展经历了唐以前的传入与兴起;南诏大理国的沿袭和进一步发展;元明清时期的深化和普及。南诏国时期正值儒家思想在云南的发展阶段,在南诏社会的传播有其特定的条件。

(一)儒家思想在南诏社会传播的主要条件

唐王朝治理西南边疆的指导思想。儒家思想能够在南诏社会传播与流传,同唐王朝治理西南边疆的指导思想分不开。因此唐朝积极将汉文化传入南诏地区,如唐西川节度使高骈在《回云南牒》中对儒学在南诏的记载:“云南顷者求合六诏,并为一藩……赐书习读,降使交欢,礼待情深,招延义厚,传固公之礼乐,习孔子之诗书,片言既知,大恩合报”[5]。又如唐西川节度使牛丛《报坦绰书》说:“我大唐德宗皇帝……悯其倾诚向化,率属来王,遂总诸蛮,今归君长,乃名诏国,永顺唐仪;赐孔子之诗书,颁周公之礼乐,数年之后,霭有华风,变腥膻蛮貊之邦,为馨香礼乐子域。岂期后嗣效忠诚,累肆猖狂,频为妖孽”[6]。唐王朝通过赐给南诏儒家典籍,推行儒家礼仪,使之接受有助于统治的儒家思想,从而顺服于唐王朝的统治之下。

南诏统治者政治统治的需要。南诏诏主细奴逻曾“劝民间读汉儒书,行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之事”。说明早在南诏统一洱海区域之前,南诏王就倡导国民直接接受儒家思想。通过学习儒学典籍,汲取儒家思想。[7]盛罗皮在“开元十四年,效唐建孔子庙”,目的就是使人们了解、接受儒家思想,此举在《洱海丛谈》中亦有记载:“农逻死,伪溢高祖,也晨逻立,建孔子庙于国中。”显然,提倡儒家思想是南诏国主们为政措施的一项内容。南诏立国之后,上层统治集团在文化上积极推行儒家思想。[8]南诏统治者通过建孔庙学习儒学,效仿唐王朝用儒家思想教化人民。南诏是通过部落征战而建立统一政权的,为了巩固和维系建立起来的政权,迫切需要一种先进文化来加强对自己政权的统治。缘于自身来讲,儒家思想无疑是一种先进文化,用来统一南诏社会各部落居民思想意识,更加利于对社会的统治。

(二)儒家思想在南诏社会的主要传播途径

儒家思想通过多种途径被传播到南诏社会,随着儒家思想在社会中深入影响,对南诏社会制度及思想形成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南诏统治者派遣贵族子弟到唐都学习儒家思想。南诏王室不但建孔庙兴儒学,而且还派王室与贵族子弟去唐朝学习儒家文化,从南诏王盛逻皮开始,到异牟寻与唐“苍山会盟”之后达到高峰,并一直延续到大理国时期。在《韦安抚使与郑清平官》中记载:“诏初诸王,世通盛唐,历受册封。蒙归义得铁卷金冠,赐以云南王位。诸诏王每入西京,必携诸臣及学子百人,入学礼义。学子入学三年,就学于国子监。”[9]《南诏入学,大理国沿之》一文中也说:“诏初兴学,入学于长安,唐天子多赐。每五年,蒙氏皆派皇室及诸官子弟五十人,就读于长安。” [10]在成都设立了专门的南诏子弟学校,培养南诏王室及贵族子弟,此制度延续五十余年,培养精通汉文化的人才上千人。可见,儒学思想对于南诏社会的人才培养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国家最终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儒学教育的社会地位。

为了确保儒学在南诏的实行,南诏统治者请饱读经书的人士教王室弟子读儒书。诸葛元声说:“滇人自尹道真受经归教,始知有诗书,然其君长莫能崇尚,故诵读者少;及郑回宣扬儒术,文教始振。”[11]南诏清平官(丞相)郑回立法三条:“南诏文武官员必行汉礼;皇子女国中官家富室必通汉文;为官必知孔孟。”[12]儒家思想还助阿吒力教的广泛传播而进入社会各领域。内地人口流入南诏对儒家思想的传播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二 南诏妇女的社会生活描述

(一)口传故事中的南诏妇女社会生活

口传故事作为民间生活的重要组成,是南诏历史中重要的文化表述方式之一,有汉晋时期的九隆神话,南诏时期的口传作品变得更加丰富,有《望夫云》《辘角庄》等反映南诏社会面貌的口传作品。《火烧松明楼》中邓赕诏主之妻慈善(白洁)夫人节烈内容故事流传最广,极富文化内涵,在《白古通记》《南诏野史》《滇载记》等中记录有内容大致相同的故事,在民间社会影响力很大。在诸如《天启滇志·艺文志》等地方志书以及《南诏野史》等史籍中也有关于白洁夫人的故事描述。

皮罗阁乃预建松明大楼,祀祖于上。使人谕五诏曰:“六月二十四日乃星回节,当祭祖,不赴者罪。四诏听命,惟越析诏波冲之兄子于赠,远不赴会。而邓赕诏诏丰吁孙皮逻邓之妻慈善者,止逻邓勿赴。邓不听。慈善不得已以铁钏穿于邓臂臂而行。罗阁偕登楼祭祖,祭后享胙食生饮酒,迨晚,四诏尽醉,罗阁拉下楼,焚钱遽纵火,火发,兵围之,四诏被焚死。罗阁遣使至四诏所,报焚钱失火,四诏被焚,状令各诏收骨。四诏妻至,莫辨其骨。独慈善因铁钏得焉,携归葬之。罗阁既灭四诏,取各诏宫人,念慈善慧而甚美,遗兵围其城,迫取之。慈善曰:“吾岂忘夫事仇者?闭城坚守,半月城中食尽,慈善度不能支,即自杀。时七月二十三日也。罗阁嘉其节乃封赠为北宁妃,并旌其城为德源城。”[13]故事中慈善夫人为夫守节,抗暴节烈的行为与南诏民间社会中“处子孀妇出入无禁”[14]的民俗事例形成鲜明对比而被记录。

(二)史籍中的南诏妇女社会生活

1944年美国学者海伦·查平女士通过《哈佛亚洲研究季刊》第8卷第2号在其论文《云南的观音像》中刊登的《南诏图传》画卷的照片,第一次向世人介绍了南诏瑰宝《南诏中兴二年画卷》。随后徐嘉瑞、李霖灿等人把这部作品介绍到中国,引起世人的关注和研究。[15]画卷中珍贵的造型艺术资料,为研究南诏时期妇女的社会生活情况提供了可靠依据。在《南诏图传》的第二、三组中出现的妇女形象主要是细奴逻之妻浔弥脚和儿媳梦讳婆媳二人。《南诏图传》以相互联系的几组画,连贯地描绘了观音幻化为梵僧,三次向南诏奇王细奴逻、兴宗王落晟家乞食,后受记使之立国的神话,以及观音显圣等故事。樊绰《蛮书》中“俗皆跣足,虽清平官大将军亦不以为耻”[16]的记载与《南诏图传》记载吻合,《南诏图传》真实地反映出南诏乌、白蛮的跣足习俗。

从历史文献记载中通过对服饰、发型等的描述也能反映出南诏妇女社会生活概况。据《蛮书·蛮夷风俗》记载:“白蛮百姓多以拓蚕丝织成如衾被的衣服;妇女不施脂粉,唯以酥油润泽其发,着细绣方幅围腰。多数白蛮崇尚白色,妇女以白缮为衣,下不过膝,嫁女以陪赠纯白色的羊皮为珍贵。”南诏辖境内的西原蛮:“妇人横布两幅,穿中而贯其首,名为筒裙,美发,髻垂于后,竹筒三寸斜穿其耳,贵者饰以珠琏……男子左枉,露发徒跦。”“卢蛮”,是现代保偎人的先民。对其服饰,《新唐书》略有记载:“男子衣赠布;女分发直额,为一髻垂后,跌而衣皮。”东部乌蛮的服饰史料记载不是很多,仅在《蛮书》中有所描述:“男子椎髻,妇女则披发。”“男女无贵贱皆披毡,跣足。”崇尚黑色,“妇女以黑缮为衣,其长曳地”。北部乌蛮。据《新唐书·南蛮传》记载:“女人披发,皆衣牛羊皮,见人无礼节拜跪,三译四译及与华通”。西部乌蛮服饰上最突出的一点便是南诏王族服饰的白蛮化倾向较突出:“妇女以绫锦、布等衣料制为裙褶,其上仍披一锦幅围腰为饰。”“(这与白蛮妇女较相似)等发式为两股辫其发为髻。髻上及耳,多缀珍珠、金贝、瑟瑟、玻珀。”贵族家的女仆也着裙装。与东部乌蛮装束不同,南诏妇女的衫裙短不过膝,不再保留裙长及曳地的传统。南诏绘画珍品《南诏中兴二年图卷》,对乌蛮贵族的服饰作了栩栩如生的彩色描绘,尤其是对南诏第一代王细奴逻妻子和儿媳的服饰的描绘,更有力地证实了南诏王族服饰白蛮化的倾向。望蛮服饰,《蛮书》卷四载:“望蛮外喻部落,在永昌西北(今腾冲一带)。其人高大,负排持棠无人能敌;妇女珗足以青布为衫裳,串柯贝珍珠等斜络其身数十道。有夫者竖分发为两髻,无夫者顶后为——髻垂之。”

三 儒家思想对南诏妇女社会生活影响的表现

(一)儒家思想对南诏妇女服饰的影响

南诏时期的白蛮主要发展为今天的白族。由于受内地儒家汉文化较多的熏陶,白蛮的社会习尚带有儒家汉文化影响的色彩。据《蛮书·蛮夷风俗》记载,“白蛮的房居、语言、服饰均粗与汉同”。就服饰而言,汉族服装的样式、材料、制作工艺、配饰等为南诏各本地民族所效仿,使得白蛮等较先进的本地民族的妇女服饰亦略同于汉。如《新唐书》所载的汉裳蛮,“本汉人部种,在铁桥。唯以朝霞缠头,余尚同汉服”。从服饰上看,白蛮的服饰受汉族影响较大;南诏统治王族乌蛮的服饰则受白蛮影响较大,有较明显的白蛮化倾向;滇西北一带的磨些蛮、施蛮、顺蛮的服饰则受吐蕃的影响;移居云南的汉族服饰则多了以朝霞缠头的特点等。

(二)儒家思想对南诏妇女意识的影响

南诏时期,“白蛮”女性与“乌蛮”女性对中原汉文化的吸收、传播也是自秦汉以来陆续迁入大理地区的汉族影响的结果。这些汉族移民和被俘汉人及其后裔中的女性也是当时南诏地区一个不容忽视的群体。南诏摆脱唐朝的支配后,先后发动战争,俘获不少内地汉族女性。例如,南诏于唐太和三年攻陷成都时,“将还,乃掠子女、工技数万引而南……”[17]又云:“蛮留成都西郭十日……将行,乃大掠子女、百工数万人及珍货而去。”[18]这部分被南诏俘获的工匠艺人中,应有相当一部分为女性。这些汉族女性把儒家汉文化带到了南诏,她们辛勤劳作,凭借着自身拥有的较高的农业生产技术和纺织技术,“治山田殊为精好”[19]“自是工文织,与中国坍”[20]。在思想意识上给南诏妇女起到了积极引导作用。对南诏妇女社会生活带来的影响也最为深远。

(三)儒家思想对南诏妇女行为规范的影响

从慈善夫人口中说出的“一女不更二夫”的旦旦誓言正是国家“义夫烈妇”主流话语所倡导的,因而节烈的慈善夫人以当时人们期望的理想女人形象而成为许多文人雅士大加赞美的重点。抒发的感悟与凭吊之情,都在讴歌慈善夫人的节烈之举,通过他们的赞美而激励更多的妇女来遵从国家的“礼仪”,从一而终,改变夷俗。因而通过慈善夫人的故事来影响更多妇女的行为。[21]口传故事在叙述中加进了民众的情感,为所有听众塑造出在特定历史背景中的一个贞烈的妇女形象。人们根据自己的感情和愿望来塑造故事中的人物,像文本记录者所期望的一样,故事中的白洁夫人,成为聪明、善良、美丽、勇敢、忠贞不贰的理想女性的化身,也是云南历史中见诸记载的较早的贞烈妇女。明以来,在邓川州府建了贞节祠,“即邓赕诏妻慈善之祠”[22],岁时加以祭祀。正如《慈善妃庙记》所载:“自天宝迄今,忠义之臣,节烈之妇多矣,其湮没不存者往往有焉。滇载籍残缺,白古记学士家多不见其书,而妃庙中又无博雅君子为勒于石,独死节之始末,邓之人口传之,历宋元明而无遗失,若是者何也?纲常大义自在人心而不可磨灭也。”[23]由此,道出白洁夫人的故事通过口传方式在南诏民间社会中的巨大影响。从一而终的伦理观念也随着故事的流传在民众中产生更大的共鸣,人们用各种方式来纪念慈善夫人,并引发为一个固定的节日,成为一种民俗积淀。一旦从口传故事转变成为程序化的民俗,慈善夫人的传说便被民间社会,尤其是妇女们一次次表演出来,产生出口传、文本所不具备的影响力和流传的持久力,积淀为地方性知识中最具文化活力的部分。[24]

在妇女行为规范方面,已经有极其严格的要求。“奸淫,则强族输金银请和,而弃其妻”,《新唐书·南蛮传》:“一女不更二夫”,等等。胡蔚本,《南诏野史》。由此可见在南诏社会已经在妇女贞节观上作了要求,而且已经把儒家思想的纲常伦理观念作为依据和评判。总之,儒家思想在南诏社会中产生深远的影响,无论在思想意识、价值观念、社会风尚的变化,还是文化水平的提高、社会文明的进步等等方面,甚至在后来元朝顺利实现统治云南社会的过程中,均有儒家思想不可磨灭的功绩。儒家思想在南诏社会传播的同时,通过儒家思想的发展、演化并与土著居民传统文化的融合、凝聚这一过程,完成了各部落群体的一体化,使南诏社会风气日益好转,形成良好的社会环境。南诏统治者也达到了自己加强统治政权的目的。乌蛮、白蛮妇女受到了儒家伦理思想的影响。在云南各族妇女心中,对她们的思想、行为产生了巨大影响。


[1] 作者简介:王安越,云南民族大学社会学院硕士研究生。

[2] (唐)樊绰:《蛮书》卷五,《六睑第五》。

[3] 方国瑜:《汉晋至唐宋时期在云南的汉文学》,载《方国瑜文集》一辑,云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54页。

[4] 尤中:《僰古通记浅述校注》,云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29页。

[5] 高骈:《回云南牒》,《全唐文》卷820。

[6] 牛丛:《报坦绰书》,《全唐文》卷827。

[7] 尤中:《僰古通记浅述校注》,云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29页。

[8] 尤中:《僰古通记浅述校注》,云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32页。

[9] 大理州文联编:《大理古佚书钞》,云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12页。

[10] 大理州文联编:《大理古佚书钞》,云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16页。

[11] (明)诸葛元声:《滇史》,刘亚朝校点,德宏民族出版社1994年版,第172页。

[12] 大理州文联编:《大理古佚书钞》,云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276页。

[13] 倪格辑:《南诏野史》,木芹会证,云南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52—53页。

[14] 樊绰:《蛮书》卷8《蛮夷风俗》。

[15] 沈海梅:《关于南诏时期的妇女生活》,载林超民、杨政业、赵寅松《南诏大理历史文化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民族出版社2006年版,第126页。

[16] 樊绰:《蛮书·蛮夷风俗第八》。

[17] (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二二二中,《南蛮中列传第一百四十七中》。

[18] (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二四四。

[19] (唐)樊绰:《蛮书》卷七《云南管内物产》。

[20] (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二二二中,《南蛮中列传第一百四十七中》。

[21] 沈海梅:《关于南诏时期的妇女生活》,载林超民、杨政业、赵寅松《南诏大理历史文化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民族出版社2006年版,第126页。

[22] 刘文征:《天启滨志》卷16《祠祀志》。

[23] 杨柄、侯允钦纂:《邓川州志》卷13。

[24] 沈海梅:《明清云南妇女生活研究》,云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2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