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研究对象与研究目标
任何一门学科都有自己的研究对象与研究目标,明确幸福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与目标任务,是建立幸福经济学学科的一项基本研究工作。
一 幸福经济学的定义
幸福是经济发展的终极目标,经济学以国民幸福为资源配置与利用的终极价值原则,在理论机理上应当是十分明确的。因此,理论上似乎可以不需要建立专门的幸福经济学分支学科,而把快乐幸福置于所有经济学的理论与实际目标之中即可。然而,由于古典经济学把财富与幸福相等同,到了新古典经济学对幸福目标存而不论,直至幸福的终极价值目标被GDP的工具价值目标取代,形成了比较严重的幸福—收入悖论现象。由于幸福本身在经济学研究中的特殊性(幸福内核包含大量非经济因素),建立专门的幸福经济学以明确其研究对象、研究目标、理论体系等,已经显得十分必要。
大体而言,“幸福经济学是以作为手段的经济发展与作为目的的人类幸福之间的关系为研究对象,研究如何在既定资源约束条件下获得最大幸福的一门经济学分支科学”。这就是幸福经济学的基本定义。而人们不断增长与变化的幸福需要(有些是不合理偏好)与有限合意对象供给之间的矛盾就成为幸福经济学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幸福经济学强调幸福是国民经济发展的终极价值与核心目标,这个幸福是指包括后代人在内的最大多数人的可持续的幸福生活。消费、生产、交换、分配等所有经济问题的解决,最终都要看是否有利于增加最大多数人的幸福生活。它始终强调经济的核心问题归根结底是人们的幸福问题,而单一的财富增长目标并不能够与幸福目标相一致,已经出现了诸如“经济有发展,幸福无提高”的大量发展悖论现象。离开幸福的终极价值目标,经济发展、资源配置就会迷失科学方向,并在遇到经济增长、收入分配与环境损害等矛盾时,缺乏科学取舍原则。这就是为什么要开展幸福经济学研究并建立其理论体系的基本原因。
二 研究对象:经济与幸福的关系
经济学是一门社会科学,而社会科学的研究离不开构成社会的最基本单元——人。经济学在研究人类物质生产与分配的过程中,已经发展出一套比较完整的研究人类行为的理论框架。即:人想干什么——偏好,人能干什么——约束,人最好干什么——选择。[30]经济学分析人类行为的理论框架,使经济学已经逐渐发展成为一门研究广泛的人类行为的科学。[31]经济学是研究人类行为的科学,这已经成为今天普遍认同的一个学科诠释与学科事实。因为,对资源的配置与选择性利用归根结底是人自身偏好与现实约束的结果。人处于经济活动的中心,所有的经济结果均是或主要是人类行为结果的一个反映。应当说,许多社会科学都是研究人类行为的,但不同学科对于人类行为的分析视域不同,这便构成了学科差异。经济学分析人类行为的基本视角是成本—收益分析方法。而这正是几乎所有人类行为(经济与非经济行为)都会遇到的问题。当成本收益分析方法转化为“约束条件下的最大化”即经济学基本规律时[32],人类行为的统一原则(幸福原则)——经济学的统一分析方法(成本收益分析法)——经济学基本规律(人的有限生命成本约束条件下的快乐/效用最大化)三者便形成了完美结合。[33]贝克尔大致就是用这种方法解释人类行为并进行效用分析的,他也的确比他先前的许多经济学家前进了一大步——把几乎所有的人类行为都纳入成本—收益的效用分析之中而不仅仅是“经济”行为,并形成了一种被称为“经济学帝国主义”的理论现象。
然而,贝克尔同样忽视了一个问题。这就是,人类行为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即便是经济行为的特殊性也定然是服从于人类行为的一般性规律的。这个规律就是人类行为的“趋乐避苦”原则,或者干脆如卡尼曼所说的回到边沁的快乐效用原则。而运用成本收益方法分析人类行为效用模式,则成为经济学分析人类行为的基本学科视角。幸福经济学与贝克尔的人类经济行为分析方法的最大区别在于:贝克尔用统一的经济学方法解释人类行为,幸福经济学则用统一的人类行为原则(快乐幸福原则)解释经济学,并把对人类行为的成本—收益分析提高到快乐的终极价值高度。[34]因此,幸福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经济与幸福的关系,是在快乐幸福的人类行为统一原则下系统研究经济发展与人类幸福的整体、层次、结构相关性问题,实现经济发展的幸福目标。
三 研究目标:幸福最大的发展可持续性目标
体验经济学认为,一种资源配置行为是否科学,即资源配置的“决策效用”如何,最终要由人们获得快乐的“体验效用”来作为评价依据。这实际上提出了幸福经济学的研究目标是:揭示经济—幸福关系的演变规律,促进经济发展与财富增长过程中的幸福最大化目标的实现(这个最大化包含了可持续性含义)。最大幸福的发展可持续性目标是检验经济发展、资源配置是否真正有效率的根本标准。
大量事实和研究都证明,人们在争取过量金钱过程中的许多效用都在相互抵消,有些甚至是负效用超过了正效用。美国从20世纪40年代以来的国民人均实际所得增加了近5倍,但快乐水平却没有什么变化。新加坡的人均国民收入是印度的82.4倍,折合为实际购买力是16.4倍,但两个国家人民的快乐水平却是相近的。这样就提出了关于经济发展与发展的终极目的——人类快乐满足之间的两个有实际意义的问题:一是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这个阶段可以用生产能够满足人民的丰衣足食的生活、健康与发展需要来衡量),国民收入与私人物品供给继续提高能够增加的幸福感已经非常有限。在这样的情况下,通过环境保护与增加教育投入等低能耗性的公共支出——资源配置政策的改变,往往会对提高社会福祉水平与幸福水平更加有益。二是对于受到资源承载力严重约束的大量发展中国家而言,根据本国人口、资源和经济技术状况,通过选择一种更加合理、健康、节能的生活方式与经济发展模式,用少得多的资源损耗,去获得更为丰富多样的快乐幸福满足,从而使一定国民生产总值(GNP)带来的国民幸福总值(GNH)更大,使更多的人享受由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带来的福乐,进而实现国民幸福可持续的经济发展。这些都是对经济—幸福关系演化规律研究的实际运用。
由于幸福是人类行为的终极目的,国民财富(在本质上是自然财富的人为化)是满足人类“福乐”[35]需要的诸多手段之一,人类还有其他许多既能够节约资源又不妨碍其幸福的手段。[36]这种情况实际上就为世界各国,尤其是广大发展中国家实施可持续幸福发展战略提供了重要而多向度的满足条件。即在最大幸福目标不变的情况下,通过转变人类生活方式与经济增长方式,实现人类可持续的幸福发展。
综上所述,关于幸福经济学大致可以做如下初步定义:
幸福经济学的基本定义是:以作为手段的经济发展与作为目的的人类幸福之间的关系为研究对象,研究如何在既定资源约束条件下获得最大幸福的一门经济学分支科学。
幸福经济学的基本问题是:人们不断增长与变化的幸福需要与由人的有限能力、有限理性、有限信息、有限生命资源决定的有限可满足的产品供给之间的矛盾。所有的经济社会问题都是由人自身的这对矛盾引发的。[37]
幸福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经济与人类幸福的关系及其包含在此关系中的多种经济与非经济要素对人类幸福的系统性、结构性影响。
幸福经济学的研究目标是:揭示经济—幸福关系的规律性变化,促进经济发展与财富增长过程中的幸福最大化目标的实现。即研究如何科学合理地配置与开发利用人力资源、社会资源和自然资源,协调好人自身(价值理念调整)、人与人(社会关系调整)、人与自然三方面关系,为人类提供可持续的well-being环境,保持国民经济发展与国民幸福提高的一致性,以最小化的生命成本与自然资源消耗来实现尽可能多又好且可持续的国民幸福生活。[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