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两汉灾异说与儒家的理想君主
马克斯·韦伯在《儒教与道教》一书中曾说,儒家对“此世”的一切秩序与习俗都采取“适应”的态度,并认为“此世”是一切可能的世界中最好的世界。[4]但事实却相反,先秦儒家的批判精神是显而易见的。无论孔子、孟子还是荀子,他们的理想君主都不是现实的当政者。不过先秦儒家从来没有在政治舞台上走运,他们只能在理想的世界中孤独漫步,抒发对“王道政治”的渴望与思愁。
董仲舒倡导“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使儒家学说第一次获得了来自官方的支持。在新形势下,儒家必须提供适合统治者的君权理论。尊君思想虽然在汉儒那里有所强化,但秦王朝那种无法无天的赤裸裸的独裁显然也不是汉儒的希望。贾谊等人总结秦亡教训,认为是“仁义不施”促成了秦王朝的倾覆。为了避免重蹈覆辙,他希望为汉家制法,特别强调培养理想人格的君主的重要性,并进行新体制的设计,注重统治集团的“集体意志”,以此来减少君主的“逾矩”行为。[5]但贾谊的理想并未成为现实,他自己也只是古代儒家的一个悲剧式人物。汉儒要使君主接受自己的“王道”理想,还须另寻他途。
汉代儒家对政治理想的表述,往往采用解经的形式。朝廷设立“五经”博士以后,儒家先师的说教增加了神圣的意味。经义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性是不容置疑的。但是,有理想的儒生绝非仅仅笺注先师的思想,空洞的说教并不能使君主悚然而惧。因为专制政体的性质正如孟德斯鸠所说,是“一个单独的个人依据他的意志和反复无常的爱好在那里治国”[6]。因此,汉儒一反“罕言天道”“不语怪力乱神”的传统,将阴阳家的神秘主义学说作为表达儒家政治理想的外壳。《汉书·艺文志》说,儒家者流,助人君“顺阴阳、明教化”。刘歆、班固对儒家的理解显然体现了汉儒的特征。司马迁说,邹衍亲睹有国者淫侈而不尚德,“乃深观阴阳消息,而作怪迂之变”,“然要其归,必止乎仁义节俭、君臣上下六亲之施”。(《史记·孟子荀卿列传》)可见,司马迁认为阴阳家与儒家有着相同的政治追求。孔子《春秋》记灾变;《尚书·洪范》言天人之际;儒家与阴阳家有着源远流长的关系。正因为如此,两家能够在新的基础上互有认同。
汉代儒学弥漫着神秘主义气息。以阴阳家学说附会儒家经典,最有名的有治《尚书》的夏侯始昌、夏侯胜、李寻;治《易》的京房、谷永;治《齐诗》的夏侯始昌、翼奉;治《春秋经》的眭孟;治《公羊传》的董仲舒;治《谷梁传》的刘向。上述各家皆明于象数,善推祸福,以著天人之应,而除刘向外皆属齐学之传。阴阳家本源于燕齐方士,齐地儒学以阴阳家之说入经,有其得天独厚的优势。
如果将纷繁复杂的汉代天人感应论进行粗略的分类,大致可以发现三个主要方面的内容。第一,人副天数。言者认为“人事法天”,人是天、地以外的第三自然,人的形体、道德规范、政治制度,以及政治行为无不“与天地参”。天人同类,天人同道。第二,祥瑞说。王政治平、阴阳和顺,则瑞应咸至、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另外,有王者兴则有嘉瑞至。祥瑞的种类颇多。河图、洛书、灵芝、宝鼎、嘉禾、麒麟、德星、膏露等常见于《汉书·五行志》。第三,灾异说。《尚书·尧典》曰“眚灾肆赦”;清儒孙星衍说“日月之食谓之眚”(《尚书今古文注疏》);《左传》又说“天反时曰灾,地反物曰妖”(《左传·宣公十五年》);《洪范五行传》说“非常曰异,害物曰灾”(《毛诗正义·正月》);《汉书·五行志》将灾异现象归纳为八类:灾、妖、孽、旤、痾、眚、沴、祥。各种灾异现象中以地震、日食危害最烈,所以说“典籍所忌,震、食为重”(《后汉书·顺帝纪》)。《春秋》二百四十二年,载日食三十六次,而两汉四百零八年,班、范二书载日食一百三十一次,可见其为史官所关注。危害稍次于震、食的是彗星、水、火、虫等灾害。
汉王朝建立后,儒生既作为现实政治的操作者,又作为现实政治的批判者活动于政治舞台。这种双重角色使他们面临着一个迫切的问题:如何找到一条简捷的途径,将自己的社会价值理想转化为社会存在。虽然儒家学说与阴阳家学说融合,增加了不少宗教神秘主义色彩,但正统儒生仍与方士有别。秦汉方士大多为利禄之徒,饰邪说以邀宠,言灾祥以惑君。儒生也谈瑞应,但认为瑞应并不出现在现实的君主政治中,而在三皇五帝之世,它是对有道之主的嘉奖,无道之君不得见。董仲舒说:“臣闻天之所大奉使之王者,必有非人力所能致而自至者,此受命之符也。天下之人同心归之,若归父母,故天瑞应诚而至。”(《天人三策》)这都是积善累德、行仁施义的结果。“及至后世,淫逸衰微,不能统理群生,诸侯背畔,残贼良民以争壤土,废德教而任刑罚。刑罚不中,则生邪气;邪气积于下,怨恶畜于上。上下不和,则阴阳缪戾而妖孽生矣。”(《汉书·董仲舒传》)后世君主骄奢淫逸,道不修,德不讲,滥施刑罚,违背为君之道和自然的节律,以致阴阳二气不能正常周流运转,灾异现象因之而起。但汉代儒家也不否认后世君主有导致瑞应的可能性。他们为了使君主能够接受自己的政治理想,设计了一种给君主的最高奖赏,“天为之下甘露,朱草生,醴泉出,风雨时,嘉禾兴,凤凰麒麟游于郊”(《春秋繁露·王道》),这个时候“民家给人足,无怨望忿怒之患,强弱之难,无谗贼妒疾之人。民修德而美好,被发衔哺而游,不慕富贵,耻恶不犯,父不哭子,兄不哭弟,毒虫不螫,猛兽不搏,抵虫不触”(《春秋繁露·王道》)。要实现这个理想也并不困难,只要“不敢有君民之心,什一而税,教以爱,使以忠,敬长老,亲亲而尊尊,不夺民时,使民不过岁三日”(《春秋繁露·王道》),就能收到神奇的效果。总之,是应祥瑞还是降灾异,关键在于能否力行三皇五帝之道。人事和则阴阳和,人道乖则天道乖。“瑞应说”成为敦促君主向善慕道的兴奋剂。
汉儒谈灾异,从天人交感、人道法天的原则出发,把合阴阳、顺四时作为社会政治生活的依据。《周易·系辞》就有“天生神物,圣人则之;天地变化,圣人效之;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之说。汉儒更认为君主的喜怒哀乐、庆赏刑罚必须以四时为法,而“天道”与君道终归于仁。董仲舒说:“察于天之意,无穷极之仁也。人之受命于天也,取仁于天而仁也。”(《春秋繁露·王道通三》)“仁”作为天德,当然是对君德的要求。君主既然担当天命,禀承天意,他的职责就须维持儒家的最高社会理想——“和”。人和则阴阳和,阴阳和则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否则便灾异频至、世乱不已。“人和”的内容是相当广泛的,其根本之点就是保持现实社会结构的稳定和谐。君主与臣民都是社会有机体中的重要因素,因此,“和”不仅仅要求臣民遵守礼制秩序,而且更要求君主必须循仁道而行。这是矛盾的两个方面,如果有一个方面越轨,就会使“和”的局面遭到破坏。而君主处于天、君、民三元结构的中心,所以君德尤其重要。董仲舒说:“凡灾异之本,尽生于国家之失。”(《春秋繁露·必仁且智》)所谓“国家之失”,主要指君主道德、行为之失。诸如奢侈过度、刑罚失中、赋役太重、任人不当、后宫不肃、违礼乱制、穷兵黩武等,都是君主失德的表现。
如果君主失德造成阴阳失调,招致灾异,他还可以有改弦更张的机会。董仲舒说:“国家之失,乃始萌芽,而天出灾害以谴告之。谴告之而不知变,乃见怪异以惊骇之。惊骇之尚不知畏恐,其殃咎乃至。”(《春秋繁露·必仁且智》)由此可知,灾异是天对君主的警告,它体现了“天意之仁”,目的是使君主更新自己的行为,使之合于道。
董仲舒对道的阐释,具有三个明显特征。第一,道的多元性。自然界有天道、“地道”,社会生活中有“治道”、人道。“道者,所由适于治之路也,仁义礼乐皆其具也。”(《汉书·董仲舒传》)“人道者,人之所由。”(《春秋繁露·天地阴阳》)“治道”、人道就是为了达到理想的政治目标而必须遵循的社会原则。天、地、人三道既浑然一体又各有其特征,即“天道施,地道化,人道义”(《春秋繁露·天道施》)。第二,道的相关性。董仲舒认为天道与人道相通,人道本于天道,“唯人道为可以参天”(《春秋繁露·王道通三》),所以“不顺天道者谓之不义”(《春秋繁露·天地阴阳》)。而只有王道能够“通三”,“古之造文者,三画而连其中,谓之王。三画者,天、地与人也。而连其中者,通其道也”(《春秋繁露·王道通三》)。第三,对天道与人道的解释,有一个由表入里的深化过程。首先,基于当时的经验科学对于自然和人体的认识水平,对天人关系进行粗浅的描述。如天有三百六十日,而人有三百六十节,故人法天。其次,通过对自然现象的观察,对天的性格进行描述。天地四时,春生夏长,秋收冬藏,这些自然规律都被赋予社会性意义。“春者天之和也,夏者天之德也,秋者天之平也,冬者天之威也。”(《春秋繁露·威德所生》)董仲舒用比附法论证“以类合之,天人一也”,所以“天有喜怒之气,哀乐之心”。(《春秋繁露·阴阳义》)董仲舒进行论证的基本前提是自然界的各种变异绝非偶然,而是有一种神秘的目的性:“天地之生万物也,以养人。故其可食者以养身体,其可威者以为容服。”(《春秋繁露·服制象》)这种推衍法并不是在论证神的真实存在,而是为儒家的社会原则、政治理想提供神学的证明。故天道、天德、天性、天法、天理、天威、天心等,完全是人间法则的投影;人间法则通过天的权威而被确认,成为现实生活中不可移易的准则——“天不变,则道亦不变”(《汉书·董仲舒传》)。违背这些准则,就是藐视天威,扰乱自然规律,必然阴阳错谬,五行失序,灾异频仍。这样,“天”成为儒家的道德政治符号,“灾异说”变成了汉儒的政治语言。他们从天上找到了自己理想政治原则的基石,以元统天,以天统君,天道成为君主行为价值的解释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