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工记译注(中国古代科技名著译注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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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桃氏

桃氏为剑〔1〕,腊广二寸有半寸〔2〕,两从半之〔3〕。以其腊广为之茎围〔4〕,长倍之,中其茎,设其后〔5〕。叁分其腊广,去一以为首广而围之〔6〕。身长五其茎长,重九锊,谓之上制,上士服之〔7〕。身长四其茎长,重七锊,谓之中制,中士服之。身长三其茎长,重五锊,谓之下制,下士服之。

【注释】

〔1〕剑:青铜剑的形制随时代而变,从春秋至战国,有加长的趋势。《考工记》中所描述的剑,盛行于战国初期前后。(图三十)

〔2〕腊:两面刃间宽度。

〔3〕从:剑身上就中隆起剑脊,从指剑脊至剑刃的部分。

〔4〕茎:剑柄。

〔5〕后:指剑茎(即剑柄)上的环状凸起(箍)。郑玄注:“玄谓从中以卻稍大之也。后大则於把易制。”剑柄上还缠有丝、麻制品,便于握持。东周剑柄上有的有箍,有的无箍。有箍的剑柄上一般为双箍,单箍或三箍的较少见。周纬《中国兵器史稿》曾著录一安徽寿州出土铜剑,茎有三后(瑞典远东古物博物馆藏器),剑长 45.4 厘米。

〔6〕首:剑茎的圆盘状尾部。

图三十 越王州句剑

(长 56.2 厘米,1973 年湖北江陵藤店出土)

〔7〕上士:身材高大的士。郑玄注:“人各以其形貌大小带之。”下文的“中士”指中等身材的士,“下士”指身材较矮的士。

【译文】

桃氏制剑,两边刃间阔二寸半,自中央隆起的剑脊至两刃的距离相等,各为一又四分之一寸。以两边刃间的阔作为剑柄的周长,剑柄的长度是其周长的两倍,凸起的后分布在剑柄中部。以两边刃间阔的三分之二作为圆形剑首的直径。剑身的长度是柄长的五倍,剑重九锊,称为上制剑,供上士佩用。剑身的长度是柄长的四倍,剑重七锊,称为中制剑,供中士佩用。剑身的长度是柄长的三倍,剑重五锊,称为下制剑,供下士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