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症谱系障碍:家长及专业人员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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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病年龄

凯纳最初认为,他描述的综合征总是从出生就呈现出来的,所以将它命名为“婴幼儿孤独症”。后来,他在那些头一两年看上去发育正常,以后才有孤独症的儿童身上观察到了同样的综合征。前面已经提到,ICD-10和DSM-Ⅳ标准都规定了典型孤独症在3岁前发病。在这两个体系中,3岁之后出现那种行为模式被称之为“不典型孤独症”。

在对孤独症行为首次出现的年龄进行分类方面,可能存在着种种问题。家长往往要等到孩子2岁或者3岁时才认识到孩子的行为是异常的。此时,他们才开始担心,因为孩子还没有说话,而且表现出强烈的拒绝改变。经过仔细的询问,通常就会证明,问题是从出生时或者在婴儿早期就存在了(参见第四章);但是,偶尔确实似乎有过一段正常发育的阶段,然后真的变成了孤独症行为。通常,这种情况发生在第二年或者第三年,但也可能晚一些。

有时候,发病是在一次发烧之后,也许是由于脑炎(大脑的一种病毒感染),或者由于某种外伤,但是不存在任何明显的原因。出于对MMR疫苗后果的担心,一些家长报告说在疫苗注射之后发病。可是,详细地询问病史的细节,往往会揭示出早就存在的种种问题。

最新版本的ICD-10和DSM-Ⅳ标准规定:阿斯伯格综合征儿童3岁前在言语和适应性技能方面发展正常(参见第三章)。但是,这跟单独依照行为模式做出的诊断会发生冲突。规定发病年龄作为诊断的基本标准,会引发各种各样的问题。因为所有的证据都是依赖家长对孩子早年情况的回忆,除非那个孩子在非常幼小时就被医生见到并进行了评估。家长通常能够对行为进行描述,但是在确定事件发生的时间方面,就不会那么精确。如果找不到家长,例如,在设法对一个初次见到的成人做评估时,从理论上说,就无法做出诊断。较好的办法是,根据病史揭示的总体行为模式,而不是依据孤立的基于发病年龄的武断观点来做出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