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从相关出发,慢慢抵达真理
本节将讨论一些比较抽象的概念,并澄清这些字眼之间的词义混淆。这些抽象概念可以分为三组:第一组是:真的、假的;第二组是:兼容、不兼容;第三组是,相关、不相关。它们是我们在评价命题或者是命题之间关系的时候,所用到的最抽象的字眼。防止这些字眼之间出现词义混乱,对促成高质量的论证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第一组:真的还是假的?
我们先来说“真的”“假的”。首先要肯定的是,“真”“假”是对于单个的句子或者命题性质的一种描述。比如,对于命题“张三杀了人”而言,它什么时候是真的呢?当它符合事实的时候;什么时候是假的呢?当它不符合事实的时候。
“真的”与“假的”,这可都是很大的词,因为它们可以与各种命题内容相互匹配:小王真的和小张拍拖了,真的还是假的?这个数学猜想真的被证出来了,真的还是假的?什么命题内容都可以放在真的假的前面,只要你这个命题是有意义的。
第二组:兼容或不兼容?
“兼容”“不兼容”是什么意思?首先要肯定的是,它表达的是两个句子或者两个以上句子之间的关系。“兼容”就是两个命题可以是同真的,“不兼容”就是它们不可以是同真的,也就是说,一者之真可以推出另一者之假。我举个例子:
你前面有个单色的杯子。同样一个杯子,你说“这个杯子是绿色的”,这是一个命题,说“同一个杯子是红色的”,这是另外一个命题,这两个命题不兼容,二者不可能是同真的,因为红色和绿色是两种不同的颜色。
需要注意,我现在讲的“兼容”“不兼容”,仍然是在语义之理的层面上来讨论的。如果没有这个语义知识的话,是没办法做判断的。
下面,我们继续讨论一些更加复杂的牵涉到词义分析的案例。
现在有这样两个命题:
张三杀人了。
李四也杀人了。
这两个命题是兼容还是不兼容?是否可以同真呢?为了判断这一点,你就要对这两句话的关键语词进行含义的分析。这里的关键的语词是什么?是“人”。
“人”的语义分析
首先,我们分析“人”这个词。“人”,到底指的是哪个人?如果张三杀的人和李四杀的人是彼此无关的,而张三和李四也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两个人,那么我们会认为这两个命题没有什么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会说上述这两个问题是兼容的。
“杀”的语义分析
现在我们设想另一种情况,如果张三杀的人和李四杀的人是同一个人,这种情况是否能够保证两个命题兼容呢?这就要分析“杀”这个词。“杀”是个动词,描述的是动作,而凡是动作,都要在时间和空间中展开。故此,面对“杀”这个词,我们就要问了:在哪杀人?在什么时候杀人?
这时我们又得分情况讨论了。第一种情况:两个人杀人的时间与地点是重合的。比如:
张三是在1979年圣诞节,于多伦多杀死了被害人约翰;
李四也是在1979年圣诞节,于多伦多杀死了被害人约翰。
在这种情况下,两个命题可以同真,因为可以设想张三和李四是一个犯罪团伙的两个成员,他们合谋,在同时、同地点杀死了同一个被害人。这在逻辑上是说得通的。
第二种情况:二人杀人的时间与地点不重合,但死的是同一个被害人。比如:
张三是在1979年的圣诞节,于多伦多杀死了约翰;
李四则是在2018年的圣诞节,于多伦多杀死了约翰。
这两个命题恐怕是不能够同真。因为一个隐蔽的背景知识是,被杀死这件事只能够发生在一个时间点,一个人不能被杀死两次。所以这两个命题不能同真,因此,这两个命题就是不兼容的。
第三组:相关或不相关?
最后来说“相关”“不相关”。二者和“兼容”“不兼容”一样,讲的是两个命题和两个以上的命题之间的关系,而非指单个的命题。但是,“相关”“不相关”和“兼容”“不兼容”在其他方面还是不太一样的,比如两个命题彼此兼容,并不意味着彼此相关;两个命题彼此相关,并不意味着两个命题彼此兼容。现在举例说明:
假设张三杀了约翰、李四杀了彼得,两件事情发生的时空完全错开,张三不认识李四,约翰和彼得也没关系,这两者当然可以是兼容的,两者可以是同真的。这两个案子显然也是不相关的,一个案子有可能在巴黎,一个案子有可能是在罗马。
那么,判断这两个命题相关不相关的标准是什么?就是这两个命题讨论的话题是否重合。比如:
张三在1979年杀死了约翰。
李四在2018年杀死了约翰。
“约翰”显然是个共通话题,使得两个命题彼此相关。在有些情况下,两个命题貌似是没有共通话题的,但经过一些推理,我们却发现它们仍然是分享了某些潜在的共通话题的。因此,我们也可以认为这两个命题是相关的。例如:
张三杀死了约翰。
李四杀死了彼得。
从表面上看,张三非李四,约翰非彼得,两个命题应该是不相关的,但是警察经过调查发现:被害人约翰是一个黑帮的小弟,而彼得同样也是这个黑帮的小弟。由此,本来的命题就要被改写了,第一个命题就变成了“张三杀死了一个黑帮小弟”,第二个命题变成了“李四也杀死了同黑帮的另一个小弟”。这种改写,可能就会引导你设想这两件事之间的关联了。
但必须指出,如果把联系范围扩大到全人类,所有的案子都是有关联的,这样,也就无所谓“无关”与“有关”的区别了。因此,我们在判断一件事和另一件事是否相关时,还要服务于特定的经验目的,譬如破案。我们再根据具体目的指向,来缩小我们对于相关性检查的范围,以免浪费时间。
从“相关性”出发,慢慢抵达真理
以上说的三组词——(1)真、假;(2)相关、不相关;(3)兼容、不兼容——之间的差别,在日常生活中常被人忽略,并由此使得论证的质量下降。所以,我们首先要区分三者之间的区别。
接下来,有人或许会问:在论证中,我们究竟要优先保证这三组词中的哪一组所提出的正面价值要求呢?换言之,是要保证句子的真更重要,是要保证话题的相关性更重要,还是要保证信念系统内部兼容更重要呢?
其实它们都重要。但是,在我们做事情的过程中,对这些语词的把握还是要有一个次序的。比较理想的次序是:
第一步,先保证相关性,保证谈话对象讨论的是同一个问题。
第二步,保证每个人说的话都要是彼此兼容的。
最后,再来确定说出来的,都是真话。为什么把“真”放在解决问题的最后呢?那是因为我们不是全知全能的,你认为是真的事,不一定是真的。与之相较,讨论的话题是否相关,我们的信念系统彼此是否兼容,是相对容易被检查的事项——所以,从我们容易检查的事情出发,慢慢地抵达真理,这才是讨论问题的正确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