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经营与经营关系
经营是人与人、人与土地、人与市场关系的核心环节。在土地经营中,人与人以土地为核心,达成互帮、互助、互补的经营关系,在市场经营中,人与人以交换为核心,达成供需、买卖、互利的经营关系。以土地为核心的家户分工和以市场为核心的家户经营构成了“长江小农”特定的经营关系。本节主要从“经营单位”“经营分工”“经营关系”三个方面考察1949年之前胡家坝的经营与经营关系。
一 经营单位
传统时期,胡家坝以一家一户为主的家庭构成了经营的基本单位。家庭独立经营,内部简单分工是1949年之前胡家坝村民的重要经营特征。家庭经营是经营单位的最小化,家庭内部的当家人、祖父、妇女、孩童则都是精细经营单位。
(一)“一家一户”经营
家庭是传统时期胡家坝的基本经营单位。据当地老人讲述,1949年之前,村民主要以家为单位开展生产经营,各家各户独立经营,以家为单位主要依靠成年劳动力,劳动力越多,经营效率越高。在胡家坝,劳动力在6人以上的姓氏分别有熊姓、俞姓、吴姓、程姓、詹姓、郑姓、张姓、罗姓,由于8家姓氏劳动力多,因而在生产经营中效率较高,可以提前完成农事安排。各姓氏劳动力统计详见表3-10。据当地村民讲述,8家姓氏完成一家一户经营之后,一般从事两种谋生手段:一是利用富余劳动力到地主富农家当伙计,以补充地主富农劳动力缺乏的状况;二是利用富余劳动力到港河集市经商,以流动摊铺居多。对此,吕宜钭老人讲述,胡家坝有富余劳动力的村民一般都是贫苦村民,田地较少,因而农事结束较早,结束农事之后一般都会到地主大户家当伙计,以赚取额外的谷子。有的时候贫苦村民也会到港河集市开铺,一般以售卖熟食和蔬菜为主,赚取的银圆主要用于购买谷子。
表3-10 胡家坝“一家一户”经营统计
家庭劳动力少于6人的姓氏分别为胡姓、梅姓、吕姓、方姓。4大姓氏在胡家坝是有名的地主大老,水田经营平均在20亩左右,但各姓氏劳动力较少,因而每年在水稻经营的时候,都需要聘请大量外姓劳动力。聘请劳动力的目的是帮助4大姓氏进行生产经营,聘请伙计讲究三个条件:一是本村村民优先,特别是本村精壮青年;二是伙计讲究性别,不可以聘请女性;三是熟悉的村民优先,不熟悉的村民需要有熟人推荐。据当地老人讲述,地主大户聘请的伙计一般吃住都会由地主负责,干活的时候地主大户有时也会在旁边,主要是防止伙计偷懒。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地主大户聘请伙计一般都在农忙的时候,有两种聘请方式:一种是托熟人招聘;二是让管家张罗招聘,其中让管家张罗招聘是主要方式。新招聘来的伙计由管家安排在偏房居住,吃饭的时候一般都在后院吃,干活时间一般是早上5点多到晚上5点多,中午的时候也会适当休息。
(二)“父母执家”经营
长者一般是家庭里面上了年纪的老人,主要指当家人父母。长者在家庭里面有着绝对权威,家庭所有事务一般都由长者安排,但由于长者一般年事已高,因而不会直接参与家事定夺,会交由当家人掌管,当家人掌管家事妥当,长者不再过问,当家人掌管家事不妥当,当家人一般会提出建议。长者在家庭经营中主要负责以下事务:一是负责迎宾纳客;二是负责祖先祭拜;三是负责家庭规训;四是负责农事调解。
长者由于体力原因,一般不再从事农事经营,平日主要负责在家中迎宾纳客,招呼上门的客人。传统时期的胡家坝,接客待人主要由家庭上了年纪的老人负责,主要原因有三个:一是家庭长者人缘广泛,熟人较多;二是家庭长者懂礼识节,可以很好地招待客人;三是家庭长者是家中最有权威的人物,代表着家中门面。除了迎宾纳客,家庭长者也会负责祖先祭拜,祖先祭拜一般是在逢年过节或者安排农事的时候由长者组织。逢年过节的时候长者会召唤全家人到正厅祭拜祖先,长者先上“头香”,当家人次上“二香”,妻子和儿女三上“三香”。安排农事的时候长者也会组织祭拜,祭拜的时节一般是选种、打谷、割禾、收稻的时候,祭拜的时候长者先上香,然后当家人再上香,但妻子和女儿不需要祭拜上香。对此,吕士温老人讲述,安排农事主要由男性负责,女性一般只负责打下手,因而在祭拜的时候一般男性祭拜,女性没有权利祭拜,女性如果想要祭拜,需要征得长者同意,否则会坏了规矩。
除了迎宾纳客、祖先祭拜,当家人也负责家庭规训,家中有人坏了规矩或者败坏了家族声誉,长者一般负责规训教导,规训教导当家人,一般妻子不需要在场,但是长者规训儿孙,一般需要当家人和妻子全部在场,规训教导的时候会有责罚,长者会拿藤条责罚儿孙,责罚过重当家人和妻子可以拦阻,但拦阻也讲究一定规则:一般是当家人可以肢体拦阻;妇女只能语言拦阻,妇女肢体拦阻会被认为是对长者的不敬。据吕士温老人讲述,拦阻一般是当家人拦阻,妻子都会在旁边劝说长者,希望长者停止责罚,如果长者不听取劝说,妻子有时会跪下请求长者停止责罚,如果妻子下跪,长者一般会停止责罚,且让当家人搀扶妻子起身。
农事纠纷一般由当家人出面调解,但当家人有时缺少足够的威望,特别是遇到邻里大纠纷时,一般都会请长者出面协调,长者出面调解一般都可以调解成功。此外,长者调解纠纷的时候一般会带上当家人或者当家人儿子,但不会携带当家人的妻子或者女儿,据当地村民讲述,主要原因有三个:一是男性可以主事,女性一般不主事;二是带当家人和当家人儿子,方便让其学习如何调解纠纷;三是带着女性调解纠纷,会被邻里嘲笑家族没有男性,因而一般不携带。对此,吕宜钭老人讲述,长者出面解决矛盾纠纷,一般都是邻里大纠纷,小纠纷会由当家人解决。此外,长者在调解纠纷的时候讲究“公平”“信义”,只要不违背“公平”“信义”的调解结果一般都可以被接受。
(三)“儿女分家”经营
儿女在家庭经营中也有着明确的分工,主要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儿女不分家;一种是儿女分家。
儿女不分家主要是指儿女结婚之前,一般都在16、17岁以下,不分家的儿女在家庭中主要承担辅助角色,帮助父母或者长者收拾家庭内外事务,儿子一般跟随当家人下地,女儿一般跟随母亲操持家务。1949年之前,胡家坝村民生育儿女较多,特别是贫困村民生育更多,有时在农忙的时候,儿女都会一起跟随当家人下地,下地需要听从当家人安排,不听从安排,回到家中当家人会让其跪祖先。对此,吕宜钭老人讲述,不分家的儿女都会听从父母的安排,有时父母也会有偏心,父母一般都会偏向儿子,在干活的时候让儿子多休息。发现有儿女犯事,如果是女儿一般都会让多干活,有的时候女儿会受到很重的责罚,但对儿子一般都以口头训教为主。
儿女分家主要是指儿女结婚之后与父母分开居住,分开之后的儿女也会从事家庭经营,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责任经营;一种是义务经营。责任经营主要指父母年老之后,儿女有责任帮忙照看家庭,否则会被邻里嘲笑,认为不孝。义务经营一般是在刚分家不久,儿女一般会回家帮助家人看护家院。分家儿女也会帮助当家人在田间劳作,一般以儿子到田间帮扶居多,主要包括打谷、割禾、谷收等农事,女儿主要帮助当家人准备饭菜,送至田间地头。遇到不孝顺的儿女,当家人也会让本族族长出面主持,族长会对不孝顺的儿女进行责罚,令其回家承担赡养责任。据吕士温老人讲述,分家之后,绝大多数儿女都会很孝顺,但有的儿女会与父母一刀两断,父母遇到事情的时候,儿女不会来帮忙,但在父母去世之后,一些不孝顺的儿女还会来索要家财。一般不孝顺的儿女都会遭到村民唾骂,严重不孝顺的儿女会被赶出胡家坝。
二 经营分工
传统时期,胡家坝村民以一家一户为经营单位,一家一户经营讲究精耕细作。精耕细作要求相互分工协作,共同经营。为了提高劳动生产效率,胡家坝村民在精耕细作中也相互合作,合作的形式主要有伙种、请工、帮工、聘工、放牛娃等形式,而这种合作互助的形式构成了胡家坝特有的经营关系网络。
(一)伙种
1949年之前,胡家坝有伙种组织,伙种组织以家庭为单位,进行集体生产经营。伙种组织按照田地相近的原则进行搭伙,规模有大有小,小的伙种组织一般由两个家庭组成,大的伙种组织由4~5家组成。伙种组织一年中有两个成立时间段:一是每年的4~6月;二是每年的8~10月。
伙种组织一起搭伙种植生产,有一定的规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出力。出力按照“男出女不出”的原则,伙种组织抽力,每家只抽取男性劳力,不抽取女性劳力。二是出工具。加入伙种组织需要出具相应的劳动工具,劳动工具出具多少,均由伙种成员一起商议决定,一般是按照对等原则:如甲村民出具3把铁锹;乙村民也要出具3把铁锹。三是出工。伙种组织出工有着固定的规则,一般是一周7天全部出工,但星期三上午可以不出工。例如甲村民星期三上午没有出工,乙村民星期三上午一般也不会出工。相反,如甲村民星期三上午出工,乙村民星期三上午一般也会出工。据方晨生老人讲述,村民出工一般按照对等原则,要出工全部村民都会出工。四是出钱。伙种组织一旦成立,一般都是伙种组织成员一起在田地生产,在田地生产的时候遇到农具损坏等事件,不需要具体成员负责赔付,一般是全体伙种成员均摊。
伙种组织以自由加入为原则,也以自由退出为原则。退出伙种组织的成员,一般事先要和其他成员沟通,退出按照“闲退忙不退”的原则,农闲的时候,伙种成员可以退出,农忙的时候,伙种成员一般不可以退出,需要等到农事完成之后再退出。此外,退出的时候,需要宴请其他伙种成员,不愿意宴请其他成员,一般需要给每人送“退礼”,“退礼”一般是红薯、茄子、豆角等农产品。
(二)放牛娃
传统时期,胡家坝地区有放牛娃,放牛娃不一定是小孩,也可以是上了年纪的老人,因此放牛娃有的时候也被称为放牛翁。放牛娃一般都是给地主大户家放牛,自己出身贫寒,以讨生活为主。据方晨生老人讲述,胡家坝地区当时有两位放牛娃,一位给吕姓放牛,一位给方姓放牛。放牛娃在放牛之前需要经过地主大户的认定,认定规则如下:吃苦耐劳,品行端正。做事认真,不投机取巧。孩童要在13岁以上,老人要在70岁以下。以本地村民为主。
放牛娃放牛有一定规则:一是早上5点多起床,晚上7点多回家;二是放牛不仅要看管牛吃草,也要负责打理牛身,主要是定期洗刷牛身,一般每周一次。三是放牛不能只在一块草地放,需要在不同草地之间轮流放。四是不能让牛在有争议的河塘饮水,如若饮水,需牵回本家河塘饮。
放牛娃在放牛的时候需要担负一定的责任:一是要保证耕牛健硕,耕牛消瘦或者死亡,放牛娃需要承担全部责任;二是要保证耕牛不能私用,耕牛发生私用或者借给别的村民使用,地主大户一般会将其直接辞退,且不发放任何报酬。
放牛娃在地主大户家放牛,有一定的福利:一是一日三餐和居住都在地主家,但吃饭需要在柴房吃,睡觉需要睡在偏房。二是逢年过节,地主大户都会有“节赏”,“节赏”一般是一块银圆。三是到年底的时候,地主大户会给放牛娃粮食,粮食给多给少需要看地主大户的满意度,地主大户认为放牛娃勤勤恳恳,一般会给5担谷子,地主大户认为放牛娃一年表现不好,一般会给4担谷子。
(三)长工
地主大户家常年聘请长工,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方姓家有3位长工,吕姓家有4位长工。长工聘请有两种方式:一是熟人推荐;二是公开招聘。
熟人推荐一般是和地主大户相识的人,会将合意的人选推荐给地主大户,一般要求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推荐人必须是和地主大户相识的人,否则地主大户不予理会。公开招聘是地主大户招聘长工的主要方式,公开招聘需要满足地主大户的基本要求,一般要求品行端正、年轻壮硕、本地村民优先。达成聘请意向之后,需要签订契约。签订契约有以下规则:一是需要有公证人,公证人必须是地主大户信任的人。二是签订契约时,长工家人必须在场。三是签订契约的地方必须是地主大户的宅院。四是签订契约的条款主要由地主大户议定。
地主大户会为长工提供一定的薪酬,薪酬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吃住全管,吃的时候长工与地主大户在一间房屋吃,但一般不在一桌吃。居住一般是地主住正房,长工睡偏房;二是逢年过节有福利,福利一般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过节的时候地主会为长工加餐,一般有酒有肉;二是会为长工做一身新衣服。三是到年底的时候,地主大户会发放报酬,报酬有两种形式:一是发钱,二是发粮,一般以发粮食为主。发粮食有一定标准,据方晨生老人讲述,地主与长工关系较融洽,一般不会有冲突,当时地主与长工之间的关系为“地主对长工讲一个‘义’字,长工对地主讲一个‘忠’字”。传统时期,地主家人力有限,土地的耕作需要聘请长工,长工的聘请以品行好和耐吃苦为选择标准,实行一年一聘,依据伙计干活的多少与能力划分为四个等级,并支付相应的报酬。详见表3-11。
表3-11 1949年之前胡家坝伙计等级与薪酬等级统计
(四)短工
据吕宜钭老人讲述,1949年之前,胡家坝聘请短工的主要有两大姓氏,一个是吕姓,另外一个是方姓。吕姓有1位短工,方姓有2位短工。地主大户聘请短工主要在本乡,外乡村民地主大户不会聘请,聘请短工一般要经过两个程序:一是地主管家首先筛选;二是地主大户最后议定。短工聘请契约可签可不签,具体签订与否主要看是否与地主大户相熟,与地主大户不太相熟的村民一般需要签订,签订规则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需要有公证人,公证人应是本地有威望的村民。二是短工需要交付一定的薪金,主要用于防止毁约,年底的时候地主大户会全部退还。
短工有固定的事务职责,一般只负责在田地中干活,不负责其他事务。遇到地主大户家因举办红白喜事缺乏人手,短工一般会被要求去帮忙,帮忙的时候地主大户会给予相应的报酬,报酬一般是请吃饭或者直接给钱币,据当地村民讲述,帮地主家干活绝大多数时候都是请吃饭,不会随便给钱。相反短工家里面举办红白喜事,地主大老一般不会参加,但碍于情面,地主大老会掏一点份子钱,份子钱有多有少,全看地主大户的态度。
短工可以优先租种地主大老的土地。遇到大灾年份,田地颗粒无收,短工需要提前向地主大户讲明缘由,获得地主大户的许可,短工可以延期交租金,但一般不会免租或者减租。延期交租可以延期半年也可以延期一年,一般以延期一年居多。延期之后不需要重新签订合约,但需要口头约束。据当地村民讲述,延期之后一般都需要再加租金,租金增加多少全由地主大户定夺。
短工也有交不起租金的时候,交不起租金,地主大户会派管家到短工家收缴值钱的东西用于抵债,短工家一贫如洗,地主大户会让短工到自己宅院内继续做工,做工时限全由地主大户说了算。遇到短工家里面没有多余劳动力,只有上了年龄的父母,地主大户一般会让保甲长出面解决或者干脆不予收回,全当一笔赖账。
(五)换工
传统时期胡家坝地区存在换工现象,换工只发生在本村落内,没有跨村换工的情况。每年在插秧的时候都存在换工,一般发生在佃农与佃农之间,地主与富农一般不会换工,佃农在换工的时候以地缘相近为原则,只要两家田地相近且关系不错便可换工。据吕宜钭老人讲述,以地缘距离为换工原则不仅可以节约劳动时间,而且可提高生产效率,是当时村民最主要的换工方式。换工的时候可以相互管饭,也可以相互不管饭,但一般以相互管饭为主,换工的时候农具共同出,一般存在两种出工具的方式:一是甲村民出具一把铁锹,乙村民也出具一把铁锹;二是甲村民出具一把铁锹,乙村民出具一把镰刀。在生产的过程中,农具出现损坏,一般不需要对方赔偿。
(六)请工
在农忙时节也会有请工现象发生,一般以地缘为单位,有地缘顺序:首先请邻里乡亲,其次请本村熟人,最后请外乡村熟人。请工的时候有一定的讲究,一般要亲自到被请人家里邀请,邀请时不带甜头,主人答应之后才可以送甜头,甜头一般都是自家种植的蔬菜、购买的好酒、现割的猪肉。请工不会请太长时间,一般以一个星期为限,请工的时候请工村民对被请村民有三种酬谢方式:一是钱币答谢;二是吃饭答谢;三是出力答谢。钱币答谢主要是给钱,没有固定标准,全看请工人的心意。吃饭答谢就是给帮工人提供一日三餐的饭食,一般要求好酒好菜。出力答谢主要是指帮工人既不收钱也不吃饭,等下次帮工人家有事时,请工人需要去帮工,类似与帮工互换。请工时所有的农具都由请工人出,请工的过程中出现了农具损坏,帮工者不需要赔付。
(七)聘工
据吕宜钭老人讲述,胡家坝聘工的情况发生较少,一般都集中在农忙灾害时节,特别是遇到连续降雨但田里水稻需要收获的时节,聘工主要有两种途径:一种是聘工者直接到其他村民家聘请;二是通过其他村民聘请。聘工需要支付工钱,工钱一般有两种形式:一种是货币支付;另外一种是谷子支付,传统时期以谷子支付为主。据当地村民讲述,货币支付一般是一个星期支付一个银圆,但也要看具体劳动时间与劳动强度,谷子支付一般以斗为计量单位,一个星期可以获得2~3斗谷子。聘工不管饭,管饭需要在工钱里面克扣,但聘工第一天到家里干活时,聘主一般都会请吃饭,从第二天以后聘主就不会再管饭。聘工工酬的结算方式有两种:一是前期支付部分酬劳(包括支付部分谷子),完工之后再支付剩余部分;二是完工之后一次性全部支付,聘工工酬的实际结算方式以第二种为主。
(八)帮工
帮工主要是基于邻里关系,帮工对象灵活,亲戚、朋友、熟人、乡亲都可以,帮工时间有长有短,但一般以帮短工为主,帮工时所用到的工具一般都由请工人提供,在帮工的时候工具出现了损坏,帮工人无须赔偿,帮工一般不会收取钱币,以请客吃饭为主。请客吃饭时,酒菜必须要有,否则会被认为礼数不周,下次有可能不会再有人帮工。帮工具体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本村帮工;一种是外村帮工。
本村帮工即在本村落内帮工,无须其他村民介绍,只要本村落村民有帮工需求,其他村民都愿意帮工。外村帮工主要有两种:一是熟人帮工;二是非熟人帮工,熟人帮工主要是本乡村民与外乡村民相互认识,进而达成帮工关系。非熟人帮工需要有中间人介绍,且会收取一定的费用,费用的多少以双方协商为主。达成帮工意向之后,帮工人会请中间人吃饭喝酒,吃饭喝酒的地点及菜品数量全由帮工人定夺。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帮工有时也看贫富程度,富裕村民需要帮工时,一般贫苦村民都愿意帮,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富裕村民给的报酬较多;二是富裕村民威望高,可以帮助自己办理其他事务。富裕村民在招收帮工人的时候主要看是否与自己熟悉,如果与之间熟悉一般都愿意招收,如果与自己不熟悉,一般不会直接招收。
三 经营关系
以家户为基本经营单位的长江小农缺乏整体性,一家一户、分散经营构成了经营关系的总和。在胡家坝村落,分散经营的家户也具有整体性,主要有两个表现维度:一是田地经营关系;二是市场经营关系。
(一)田地经营关系
田地经营关系主要以田地为核心,村民围绕田地组织生产经营,“因田而聚,因田而合”是田地经营关系的典型概括。
1.当家人与四邻
田地经营以一家一户为核心,一家一户以当家人为核心,当家人在经营田地的时候会与四邻发生经营关系,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借贷关系;二是合作关系;三是纠纷关系。胡家坝靠近鄱阳湖,水源充沛,适宜种植水稻,但据当地村民讲述,水稻种植需要稻种,稻种很难储存,一般村民家储备很少,因而每到春天的时候,当家人就会向四邻借稻种。借稻种讲究规则:一是必须由各家当家人借用;二是必须由各家当家人保证;三是必须由各家当家人归还。
据当地村民讲述,在借稻种的时候,必须由当家人向邻里借用,妇女借用,一般不予借贷,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害怕妇女还不起;二是妇女不是当家人,说了不算。当家人在向四邻借用的时候必须要做出保证,保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口头保证;一种是契约保证。口头保证仅限邻里关系较好的村民,邻里关系不好一般需要签订字据,字据签订不需要中间人和保证人,但需要依字据按时归还,否则就被认为不诚信,下次将难以借到。此外,除了当家人要保证以外,在归还稻种的时候也需要当家人亲自还,妇女代还一般不被认可。对此,吕士温老人讲道:妇女不可以代还稻种,旧时期,村民讲究“有借有还,谁借谁还”,妇女代替当家人还谷种会被认为不规矩,没有把自家当家人放在心上。
当家人在种植水田的时候,也需要四邻帮忙,请四邻帮忙一般都是当家人亲自出面邀请,妇女出面邀请四邻一般不会帮忙。此外,邻里之间发生矛盾纠纷,一般都由当家人出面调解,当家人不出面,由妇女出面调解会被认为是懦弱行为,将遭到四邻取笑。据吕士温老人讲述,发生矛盾纠纷,当家人要首先站出来,如果让妇女出面解决,往往会被村民耻笑,认为本姓没有男人能撑得起家族。因而,胡家坝村民之间发生矛盾纠纷时,当家人都会出面调解,有时当家人也会询问妻子的建议。
2.当家人与地主大老
据当地村民讲述,当家人与地主大老会因田地而发生经营关系,主要表现为两种:一种是向地主借贷;一种是给地主当伙计。
向地主借贷必须是当家人,否则地主大老将不会开门见客,向地主借贷需要事先跟地主管家通信,否则地主将不予见面。向地主借贷需要签订借贷合约,借贷合约需要由当家人签订,妇女、长者、孩童没有权利签订。合约签订成功之后,当家人还需要请地主和地主管家吃饭,吃饭的时候由当家人陪坐,妇女、孩童一般不上座。据吕士温老人讲述,请地主大老吃饭,一般都由当家人作陪和主持,如果当家人不能作陪,一般会让当家人的父亲,即长者作陪。如果长者也不能作陪一般就不会请地主大老吃饭。吃饭的时候妇女主要负责端菜送饭,不可以上座吃饭。
给地主当伙计由当家人当,妇女不可以当伙计。据当地村民讲述,地主大老在招收伙计的时候就会明确规定只招收男性,女性想要到地主家做工,一般需要应聘丫鬟,丫鬟应聘一般看样貌,样貌好看的女性才能够被聘用。据当地老人讲述,给地主大老当伙计,需要吃很多苦,遇到一个有仁义心的地主,当伙计会比较轻松,遇到一个没有仁义心的地主,当伙计就会很苦。对此,方晨生老人讲述,胡家坝地主主要有吕姓、方姓、罗姓等姓氏,各地主均有仁义之心,对自家短工或者长工均有怜悯之心,遇到事情都会帮助长短工,逢年过节的时候会给予丰厚节赏。
3.当家人与保甲长
传统时期,保甲长与地主大老一样占据大量水田,一些村民会向保甲长租种水田,租种保甲长水田必须由当家人出面,妇女出面租种一般会被保甲长轰出宅院。
当家人在租种保甲长田地的时候需要明确签订租种契约,而且到归还时间必须按时归还,否则保甲长将会带着保丁到当家人家中收取,当家人无法交付,保甲长将会封田拆房,拉牛牵猪。据当地老人讲述,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当家人一般都不会向保甲长租种水田,因为一旦愈时不还,将会被保丁抓走。
富裕村民的当家人,特别是和保甲长熟悉的当家人,在向保甲长租用水田的时候也不需要签订合约,但需要按时归还,无法按时归还,富裕村民的当家人就会重新和保甲长签订契约增加租金。据当地老人讲述,租金增加有时会翻两倍,因而一般村民都无法还清。据方晨生老人讲述,保甲长一般不会和贫苦当家人有联系,主要原因是贫困当家人一没有钱二没有地,因而保甲长不愿意与其交往,能与保甲长有交往的当家人一般都是富裕村民,有时候他们会与富裕村民相互利用。
(二)市场经营关系
市场经营关系主要以买卖为核心,村民围绕市场买卖进行互换经营。市场经营关系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当家人与店铺老板;二是当家人与流动商贩。
1.当家人与店铺老板
胡家坝村民采用“种田+经商”的谋生方式,在农忙的时候会经营水田,在农闲的时候会到港河集市开铺营店。据当地老人讲述,在港河集市开铺营店的村民都是各家当家人,妇女不可以到集市开铺,特别是开固定店铺,据老人讲述,主要原因有四个:一是妇女开铺容易吃亏;二是妇女开铺不会拨盘算账;三是妇女小脚无法走远;四是妇女开铺不会叫卖。
当家人在农闲的时候会到港河集市开铺,开铺一般会与港河集市店铺老板发生关系,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借铺关系;二是借地关系;三是货源关系。
农闲时候当家人会到港河集市开铺,但开铺的时候没有自己固定的铺面,因而部分当家人会与有固定铺面的老板商议,租用其店铺摊位。据当地村民讲述,租用摊位也有一定的规则程序:熟人一般不需要签订租用合约,不熟悉的人一般需要与店铺老板签订合约,具体合约金额已经无从考证。此外,熟悉的村民,租用金额一般较低,不熟悉的村民,租用金额一般较高。
除了与店铺老板发生借铺关系,一些当家人也会与店铺老板发生借地关系。借地关系主要表现为当家人租用店铺老板门前的位置,用以摆放流动摊位。借用店铺老板门前位置也需要支付租金,当地村民称之为“摊铺费”,“摊铺费”按天计算,当家人摆放一天就需支付店铺老板一天的租地费用,结算时间一般是晚上收摊时。对此,吕宜钭老人讲述,“摊铺费”收取没有固定标准,一般按照天数计算,早上摆摊,晚上收摊时结算。店铺老板在收取“摊铺费”时主要看是否熟人关系,如果常到店铺老板门前摆摊,店铺老板会少收取“摊铺费”,有的时候也会不收取“摊铺费”,如果是陌生人到店铺老板门前摆摊,一般会收取很高的“摊铺费”。
当家人到港河集市开铺营店,需要置办货物,置办货物一般都是到大店铺置办。据当地老人讲述,当家人若是某家店铺的常客,一般置办货物时会有优惠,当家人不是店铺常客,在置办货物时会按照市场价买进。因而,为了降低购买成本,当家人一般都会常到一家固定店铺进货。如果是常客,店铺老板会赊账,赊账本在当地被称为“流水账册”,“流水账册”记录着当家人购买货物的品种和价格。
2.当家人与流动商贩
市场经营关系主要表现在经营竞争上。当家人到港河集市摆摊以摆放流动摊位为主。据当地村民讲述,流动摊位铺主之间会相互竞争,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位置竞争;二是客源竞争;三是人流竞争。
当家人到港河集市摆铺经营,会与其他流动铺主竞争好铺位,有时因为铺位竞争会发生矛盾纠纷。据当地老人讲述,铺位竞争一般表现在提前占铺上,部分流动铺主会在天黑收摊的时候留下占铺标识,如石块、竹竿、衣物等,等到第二天的时候其他流动铺主会主动离开,但有些流动铺主会故意重新占据,由此经常发生矛盾纠纷。除了摆铺竞争,当家人也会与其他流动铺主竞争客源,据当地村民讲述,所谓的客源主要是指老顾客,流动铺主吸引老顾客的方式一般有三种:一是折价售卖;二是赠送“甜头”;三是以质保障。对此,吕宜钭老人讲述,流动铺主吸引村民购买的方式有很多种,但一般都靠熟人支撑,和流动铺主相熟悉的村民一般会买很多。
除了位置竞争、客源竞争,当家人到港河集市摆铺也会遇到人流竞争,人流竞争主要是发生在赶集的时候。逢年过节赶集的时候,附近十里八乡的村民都会到集市购买货物,此时附近十里八乡的流动商贩也会聚集在集市竞争客源,有时因为人流竞争,流动铺位和流动铺位之间经常发生纠纷。对此,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方姓在赶集的时候就与罗姓氏发生过纠纷,方姓主要售卖百货,罗姓主要售卖熟食,两姓氏都在港河集市赶月集竞争客源,由于方姓占据摊位位置好,过往人流多,罗姓便将摊铺摆放在方姓周边,方姓认为罗姓故意与其争抢客源,因而将罗姓摊铺踢翻,以至熟食遗落满地,罗姓与方姓发生打斗,最后是市场“维头”(据老人讲述,“维头”姓梅)出面调解才将纠纷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