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交换与交换关系
交换是市场买卖的基础,是胡家坝村民日常生产经营的关键环节。传统时期,囿于人力、资源、交通的限制,以家户为基本单位的经营方式无法满足村民更多的社会需求。由此,以交换为媒介的买卖成为填补家户基本经营的重要手段。本节主要从“交换街道”“交换场所”“交换组织”三个方面考察1949年之前胡家坝的交换活动以及在交换活动中形成的交换关系网络。
一 交换街道
交换街道在当地也被称为集市街道,传统时期,胡家坝集市街道共分为两种:一种是村落内的集市街道;一种是村落外的集市街道。
(一)村落内集市街道
胡家坝西接港头老街,在传统时期与港头老街融为一体,是附近十里八乡有名的集市地点。据吕宜钭老人讲述,集市店铺林立,商铺品种繁多,米铺、店铺、茶楼、柴行形形色色。据说当时在丁仙乡有一句习语:“都昌县看三汊港,三汊港看港头街”。
受港头老街集市的影响,胡家坝在本村落内也有小型的交易街道——正街交易街道。正街交易街道大约在吴公搬迁至胡家坝的时候就已经形成,街道宽约5米,长约30米,[3]整条街道用泥土和碎石头铺成。据老人讲述,正街交易街道交易范围较小,交易物品简单,大多以互换为主,例如甲与乙村民相识,甲村民用鱼换取乙村民的粮食。正街交易地点一般都设置在街道两侧,灵活性较大,摊位不具有固定性和持久性。
胡家坝地域内形成的正街交易街道主要由胡公管理,但管理权限较为有限,主要集中在街道的维护上,防止有外乡人在购买商品时与本乡人发生纠纷。在商品种类上,街道以日常食物和生活用品为主,多以粮食、鱼、布匹、针线为常见,交换对象多为普通村民,没有长久店铺老板。正街交易街道交易规模较小,但由于靠近港头老街集市,外来售货的外乡村民非常多。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从早到晚都可以看到挑货郎,挑着货担卖各种商品。进胡家坝村卖货物的外乡人主要分为两个层级:一是靠近胡家坝的邻村人,如上方村、禾场畈、冯家岭等。二是都昌县其他外乡的村民,这些村民大多数来自较远的地方,来到港河一带主要为了讨生活谋生。
外乡人到胡家坝正街街道做生意不需要缴纳费用,当时胡家坝地域内也没有明确的集市看管人,只有发生矛盾时才会请胡公调解。但在国民政府统治时期,胡家坝正街交易街道开始收取摊铺费用。外地村民到胡家坝做生意没有固定的开市日期,只要外乡村民愿意来,一年四季都可以售卖,但需要交摊铺费。外乡人到胡家坝做生意,交易的媒介一般都是银圆,但有的时候也会拿东西互换,交换的前提是双方协商好,否则容易引发矛盾纠纷。据吕宜钭老人讲述,有时候由于买方没有带钱,也存在向外乡人赊账的情况,一般赊账不签订纸质合同,只口头许诺,其基本原因是既然肯赊账肯定是相熟之人,因而也不需要签订合同,等到下次来时一同支付,但当时也存在赖账的情况,发生赖账的情况,一般外乡人会采取三种方式:一是找本乡有权威的人评理,让权威人帮着要债;二是自认倒霉,下次不再随意赊账;三是每天到其门前守候,直至还钱为止。
(二)村落外集市街道
胡家坝西接港头老街集市,传统时期与港头老街在地缘距离上相距0.5公里,与都昌县相距21公里,[4]有着丰富的市场形态,邻街港头老街店铺林立、商品繁多,卖米、卖面、卖艺、卖布、卖菜、卖柴的琳琅满目。1949年之前,港头老街集市主要分为四大区域:一是北河街;二是南河街;三是正街;四是港河码头,各街道相对位置详见图3-4所示。
图3-4 1949年之前胡家坝各街道相对位置
资料来源:各街道相对位置根据吕宜钭、吕士温、梅顶兴、梅小玉、邹全奎、熊祖勤、吴北京七位老人口述而绘。
1.北河街
北河街位于港河上游的狭长地带,长约500米,宽约50米,街道两旁商铺林立,[5]主要经营生产用品和建筑材料,如箩筐、铁锹、抛头、木材、竹子、簸箕等。据当地老人讲述,北河街之所以销售生产用具和建筑材料,主要原因是北河街靠近港河码头和港河码头搬运队,方便大型物件和重型农具上船和卸载。据吕士温老人回忆,当时一到夏天的时候,就会有数十艘木船停靠在港河码头,最多的时候一天可以达到上百艘。船上拉着各种货物,有竹子、木材、木制小型手推车等货物,大型木制货物主要是由都昌县运往三汊港地区,或者在港河码头周转停顿后再运往九江地区。
夏天的早上常常会看到很多船上都装着新鲜的蔬菜,一般有蒜苗、红薯、豆角等,蔬菜瓜果主要由本地运往都昌县或者九江地区。据老人讲述,北河街街道两旁的店铺有十几家,一般生意最旺的时候是中午或者下午,附近十里八乡的村民都会来购置大型木制农具,但在晚上的时候人会少很多。据老人讲述,北河街邻近港河和鄱阳湖,一到傍晚的时候人容易失足落水,因而一到晚上很少有村民到北河街游逛。
2.南河街
南河街位于港河下游的狭长地带,长约800米,宽约60米。[6]与北河街相比,南河街在地缘范围上更大,以销售布匹、蔬菜、肉类为主,因而从早上到下午南河街都非常热闹,附近十里八乡的村民熙熙攘攘汇聚在南河街上,有买肉的,有议价的,有挑菜的,形态多样。据吕士温老人介绍,当时南河街道上的食用品一般都不需要从外地引进,本地村民自己就可以提供,本地村民会将自己种植的蔬菜和饲养的小牲畜,折价卖给店铺老板,店铺老板统一收取,然后卖给其他村民。布匹一般由外地引进,供本地区村民购买,且由于是从外地引入的,在价格上一般较高。传统时期,南河街街道两旁的店铺有二十几家,布匹店有两家,其余的都是食品蔬菜店,店铺最多的时候可以达到三十几家。
3.港河正街
港河正街东西走向,与北河街、南河街相交于港河码头,港河正街长约1000米,宽约50米,[7]一直由港河码头通向胡家坝的乌鸡塘。街道两旁店铺林立,商品种类繁多,有铁铺、香火铺、米铺、糕点铺、饭铺等,形式多样。由于正街连接港河码头与胡家坝下游村落,因而是最为繁荣的一条街道。
传统时期村民口中所说的港头老街就指的是港头正街,南河街和北河街包括在港头正街中。港头正街的大小店铺较多,据吕士温老人讲述,当时至少有40家大小店铺,店铺主要由吕姓、方姓、罗姓、张姓、吴姓开设,除了胡家坝地域内的姓氏开铺,其他外来姓氏也有开铺的,但开铺之前需要经过商会的同意。外来姓氏在港头老街开铺,一般只售卖蔬菜和肉类,百货日用品和铁器门铺都由胡家坝地区的村民经营。据老人讲述,其他外乡村民一般不会经营太赢利的店铺,主要原因在于:一是港河集市靠近胡家坝,胡家坝地带的村民在地缘上占优势;二是商会组织一般由本地村民组织成立,在处理集市事务时会向着本地姓氏;三是本地村民在人势、姓氏、关系上都有优势,有时候会故意排挤其他外乡村民。
4.港河码头
港河码头靠近港河,由北河街、南河街、正街三条街道汇聚而成,是村民外出都昌域内过九江的必经之地,同时也是都昌县南北货运的集散重地,是连接鄱阳湖与阳峰乡三条源头(侯家山、杨储山、芭蕉山三山之水)的中枢纽带,地理位置十分重要。港河码头占地面积约为2000平方米,但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实际面积要比2000平方米大得多。港河码头作为北河街、南河街、正街的汇聚之地,主要功能是沟通内外商人与保证货物正常集散,码头内设有搬运队,柴行、茶楼和戏台,主要为过往商人提供商谈与娱乐场地。据吕宜钭老人讲述,传统时期的港河码头十分繁荣,大大小小船只来往不停,船家白天在港河码头茶楼喝茶谈生意,到晚上走不了的话,就会在港河码头休息,到戏台看戏。由于港河码头日夜有人,因而附近十里八乡的村民到晚上也会到港河码头闲谈畅聊。
(1)搬运队。港河码头作为附近十里八乡最重要的码头,是南来北往货物的集散地。九江、都昌、外省市的大宗货物都需要在港河码头周转、停顿、集散。当时为了应对及时装货卸货,保证货物正常集散,港河码头在罗姓的牵头下,专门成立了搬运队。据吕宜钭老人讲述,搬运队是在中华民国后期、1949年之前成立的。当时由罗公发起,具体由两家罗姓发起,最多的时候有20~30人,主要负责来往船只货物的搬运与集装。
(2)搬运规则。搬运队有着较为严格的规则制度,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搬运队还专门制定了搬运黄本手册,黄本手册的内容主要是规范搬运队队员的行为,防止有偷懒现象发生。同时手册也规定了搬运队队员什么时候来搬运,搬运的流程与实施规则等。当时入搬运队有严格的要求,不满足这些要求,罗公便不会允许进入搬运队。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入选搬运队的基本要求是:家庭贫困,肯出力;本地村民;与罗公关系较好;为人老实,不耍溜(不耍溜指为人忠厚,不占别人便宜)。搬运队在港河码头有专门的搬运办公地,是一间两层木制房,上层主要用于议事办公,下层主要用于置放货物,总共实用面积大约为300平方米。除了专门的搬运办公地点以外,搬运队由于经手的货物太多,因而在搬运办公地点以外还圈置了一个围圈,用于放置更多的货物,围圈由木桩围成,白天和晚上都有专门的看管人看护。
(3)搬运分工。搬运队有着较为明确的分工,据吕宜钭老人讲述,罗公将搬运队成员划分为三个类别,分别是早搬、中搬与晚搬。早搬主要是早上承担搬运任务。早上一般过往船只最多,因而也最为繁忙,早搬由十几人组成,主要负责船只上货卸货,货物品种有毛竹、木制工具、蔬菜水果等。中搬主要是中午承担搬运任务。中搬搬运队大约于11点50分与早搬搬运队成员换班,接替早班队员的搬运任务。中班搬运队一般维持在8人左右,队伍规模与早搬相比较小,主要是因为中午的时候过往船只较为稳定,任务量较轻,因而搬运人数也相应减少。到下午6点50分的时候,晚搬搬运队成员便来接替中般成员的班,承担晚上的搬运任务,直至第二天6点与早搬搬运队成员交接班。晚搬搬运队固定维持在5人左右,人数最少,主要因为晚上大多数船只都不再过往,搬运队成员以看守货物和执勤为主,不需要太多出力。
(4)搬运报酬。在报酬方面,据吕宜钭老人讲述,一般按照出力多少计算,出力多少又具体以搬迁货物多少为基本标准,因而谁搬迁多谁就可以赚得多,用当地的话讲就是“多劳多拿,少劳少拿,不劳不拿”。搬迁货物种类较多,不具有统一性,在具体核对搬迁货物时,一般由罗公亲自认定,如木制毛竹搬迁一捆2块钱、木制家具搬迁一件2块钱、搬迁水果一筐1块钱等。搬运队的工资一般两个月结算一次,到结算工资的时候,所有搬运队成员会一个一个被叫到搬运议事办公楼二楼,核算近两个月的劳动报酬,没有被叫到的要在一楼等待。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具体核算报酬一般由罗公身边的伙计负责,当时伙计姓方,负责每月给搬运队成员发放报酬,方伙计除了在月底给搬运队成员发放报酬以外,还在平时对搬运队成员进行登记,登记每天搬运队成员搬运的任务量,有搬运队成员在发放报酬时对自己的搬运量有疑问,可以让伙计拿出记录册核对。搬运队成员在获得报酬上也有较大的差距,负责早搬和午搬的搬运队成员一般要比晚搬搬运队成员获得的报酬多,特别是在忙碌的夏季,早搬和午搬搬运队成员在报酬上一般是晚搬搬运队成员的两倍。
(5)搬运责罚。据吕宜钭老人讲述,搬运队成员会在过节的时候由罗公组织集体喝酒。一般是在两个时节,一个是正月十五,一个是新年。喝酒的地点是搬运队议事地点的一二楼,到时罗公会将自己的牲畜宰杀一头(一般是猪),然后分给大家吃,酒水在港头集市店铺上购买。在吃酒之前罗公会对所有搬迁队成员表示祝福,然后集体饮完。搬运队对搬运队员的不道德行为也会重罚,据吕宜钭老人讲述,有一次搬运队成员在搬运商户的鱼,当时有二三十箩筐鱼,由搬运队成员搬运到船上,然后运送到九江,有一个搬运队成员起了私心,在搬运的时候悄悄留下了一箩筐鱼,晚上带回了自己家中。商户从九江返回以后找罗公说理,罗公将所有搬运队成员叫到了面前一一质问,最终将留鱼的搬运队成员找了出来,当时罗公就将留鱼者除名,表示不再让其加入搬运队。自此之后,所有搬运队成员都遵守规矩,不再私藏。罗公发起的搬运队将整个港河码头搬运事务全部承包下来,不允许有其他村民私下搬运,发现有人私下搬运,罗公便会带人找麻烦,直至将私下搬运队赶跑。
5.扬沙组
传统时期胡家坝地区有扬沙组,主要负责将鄱阳湖附近的泥沙进行筛漏,以运往九江、都昌等地。胡家坝地区成立扬沙组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胡家坝地区毗邻鄱阳湖,鄱阳湖水位退去之后会在河岸上留下大量细碎泥沙,有着丰富的资源条件。二是胡家坝靠近港河码头,水路交通便利,为泥沙的外运与内购提供了便利的条件。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胡家坝扬沙组主要由两家成立,其中一家是梅姓,另外一家已无从考证,扬沙组会将鄱阳湖岸边的细碎泥沙用大竹筛筛选,然后将更细小的泥沙运往外地。
扬沙组由梅家和另外一家集体经营,双方以一个星期为时间单位,相互替换工。在具体劳力抽取上,一般都是本家当家人出力。两家在内部合作上讲究公平,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谁也不许偷懒,梅家在一个星期内用大竹筛筛选出三堆泥沙,相应的另外一家姓氏在下一个星期内也要筛选出相同堆数的泥沙,否则在售卖分钱的时候就会发生矛盾纠纷。
1949年之前,来买泥沙的主要是从九江、都昌等地来的外地商人,周期为一个月来一次,一次来两到三艘木船。由于扬沙组在胡家坝很出名,因而外地商主愿意与梅家商谈购沙事宜。在商议的过程中另外一家成员必须在场,否则交易很难达成,据当地村民讲述,原因在于另外一家会认为梅家有可能私下分钱。当时商谈价钱的地点一般会选择在鄱阳湖河岸,据说有两个好处:一则可以看沙的质量,二则可以方便商家就近装船。
装船有装船工,装船工一般有两个来源:一是有扬沙组成员,一般装船需要另外支付报酬。二是商户自行带的装船工,一般都是青壮年轻人,随商户走南闯北。外地商户在与以梅家为代表的扬沙组商议时,也会看泥沙的质量,一般好的泥沙会给高价,差的泥沙会给低价。高价与低价主要看泥沙的细碎程度,泥沙越细碎,价钱越高,泥沙越粗,价钱越低。当时一船泥沙最高可以卖到上千块钱。
扬沙有利可图,便吸引了大批村民加入,其中就有罗姓,当时罗姓凭借在港河码头的权势,强行加入扬沙组,要和梅性以及另外一姓一起经营扬沙生意,梅姓与另外一家姓氏是村里面的小姓氏,争执不过,只能听之任之。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到具体分工的时候,罗姓不出力,干活筛沙的数量远小于梅姓及另外一姓,但在月底分钱的时候,罗姓往往拿的最多。经过半年之后,梅姓无法忍受,与罗姓打了一架,但由于梅姓势单力薄,最终没能打赢。此后,罗姓更加肆无忌惮,梅姓与其他一姓被逼一起退出,从此扬沙生意被罗姓一家占有,扬沙组解散。
二 交换场所
1949年之前,胡家坝靠近港河集市,港河集市店铺林立,商贾云集。为了充分展示各店铺的经营关系,本部分主要从纵向“各店铺经营关系”、横向“店铺自身经营关系”两个方面考察1949年之前交换场所以及交换场所中的交换网络。
(一)纵向关系:店铺与店铺的关系
据俞圣记、梅顶兴、梅小玉、邹全奎、熊祖勤、吴北京、吕宜钭、吕士温等多位老人讲述,中华民国时期,胡家坝地域内店铺林立,大致可以划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固定店铺;一类是流动店铺。各店铺类型多样,当时较为出名的主要有花灯铺、铁匠铺、糕点铺、香火铺、百货铺等。据当地老人讲述,港河集市最为发达的时候,店铺类型约有三十几个,附近十里八乡的村民在逢年过节的时候,都会到港河集市买卖货物。各店铺铺主姓氏、占地面积、经营类别、经营形式、客源关系、伙计聘用等详见表3-12。
表3-12 中华民国时期胡家坝地缘范围内各店铺基本情况
表3-12 中华民国时期胡家坝地缘范围内各店铺基本情况-续表
胡家坝地域内店铺云集,经营类型多样。据多位老人讲述,1949年之前,港河集市店铺与店铺之间表现出较为丰富的社会关系。具体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店铺入会”关系
1949年之前,胡家坝集市组织丰富,据当地多位老人讲述,旧时期,市场组织主要有“外乡挑夫会”“议价促进会”“矛盾调解会”等。各店铺加入市场组织集中表现为两种关系:一种是店铺与店铺相互竞争入会;一种是店铺与店铺相互帮助入会。据胡家坝老人讲述,店铺与店铺相互竞争入会多体现在“议价促进会”上。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各店铺铺主想要加入“议价促进会”,必须要经过胡公的同意。此外,加入“议价促进会”也有着一定的入会规则(资格),集中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在胡家坝有威望的人;二是在胡家坝是大姓氏;三是家里面钱财和田地较多,是大户人家;四村民都尊敬信服的人。各店铺铺主为了加入“议价促进会”会相互竞争。对此,吕宜钭老人讲述了一个事例:
1949年之前,胡公是“议价促进会”的“会头”,各店铺主为了加入“议价促进会”,会相互竞争,进而赢得胡公的同意。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字画铺铺主是外乡村民,刘姓,刘姓铺主当时想要加入“议价促进会”,但本村鱼铺铺主(梅姓)也想加入“议价促进会”。为此,梅姓以刘姓是外村村民为由,多次劝说胡公禁止刘姓入会,当时为了禁止刘姓入会,梅姓让集市无赖多次驱赶刘姓,字画摊铺被多次砸坏。争执事件前后经历了半年多,最终胡公听从梅姓建议,没有允许字画铺刘姓入会。此外,也有老人讲述,当时主要是梅姓与胡公同在胡家坝,因而胡公不愿驳梅姓的面子。
店铺与店铺之间除了竞争入会,也有相互帮忙入会的。据当地老人讲述,店铺与店铺相互帮忙入会,一般都是相互邻近的店铺互相支持。据老人讲述,主要原因一般有两个:一是邻近店铺相互帮忙,谁也不愿意得罪谁;二是邻近店铺相互支持,遇到赢利的事情会相互分享。传统时期,店铺与店铺相互帮忙入会集中体现在流动店铺与流动店铺之间。对此,方晨生老人讲述了一个事例:
旧时期,在港河集市,糖葫芦铺和甜水铺一般都会在一起售卖,特别是在赶集的时候,糖葫芦铺主和甜水铺主都会邻近开铺。在港河集市,糖葫芦铺主和甜水铺主一般都是外乡村民。遇到矛盾纠纷的时候,都会被本地村民欺负。为了避免矛盾纠纷和被本村铺主欺负,糖葫芦铺主和甜水铺主一同加入了“外乡挑夫会”。当时为了加入“外乡挑夫会”,糖葫芦铺主和甜水铺主送了“会头”(吴姓)和“副会头”(胡姓)很多“甜头”。
各店铺入会的情况,详见表3-13。
表3-13 各店铺入会的情况
2.“店铺尊卑”关系
据当地村民讲述,港河集市店铺虽多,但店铺与店铺之间存在“尊卑关系”。传统时期,港河集市店铺有“面铺”与“地铺”之分,[8]“面铺”指固定大店铺,开在街面上,“地铺”指流动小店铺,开在街角转口。在日常店铺经营中,店铺与店铺之间的“尊卑关系”,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据吕宜钭老人介绍,“地铺”铺主为了争取客源,一般都会在“面铺”门前摆摊,在“面铺”门前摆摊,必须要经过“面铺”铺主许可,否则就会被认为故意“挡客人”。据老人讲述,在平日生活中,“地铺”铺主会对“面铺”铺主“低头哈腰”。在“面铺”铺主繁忙的时候,“地铺”铺主会主动帮助“面铺”铺主料理店铺,一般都是帮忙“跑腿”,索取货物。作为回报,“面铺”铺主允许“地铺”铺主在自家店铺门前摆摊设点。
第二,在逢年过节的时候,“地铺”铺主需要孝敬“面铺”铺主。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地铺”铺主为了摆摊设点,遇到节日的时候,一般都会主动孝敬“面铺”铺主,孝敬的方式一般都是赠送“甜头”,赠送“甜头”形式多样。据老人讲述,一般都是钱币和货物,“地铺”铺主在赠送货物的时候,一般都是赠送自家货物,自家卖什么货物,就会赠送“面铺”主什么。此外,据老人讲述,“地铺”铺主赠送“面铺”主钱币,也看店铺位置,店铺位置好,赠送的“甜头”也多,反之,逢年过节赠送“甜头”较少。
第三,“地铺”铺主入会,需要“面铺”铺主推荐。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地铺”铺主想要入“外乡挑夫会”“议价促进会”“矛盾调解会”等组织,有时需要“面铺”铺主支持和推荐。特别是部分“地铺”铺主声誉不好,更需要“面铺”铺主支持和推荐。对此,吕宜钭老人讲述了一个事例,烟斗铺铺主想要加入“外乡挑夫会”,主要由百货铺铺主推荐。当时百货铺铺主是吕姓,吕姓与烟斗铺铺主经常一起售卖,因而相互认识。据老人讲述,烟斗铺铺主为了能加入“外乡挑夫会”,赠送了吕姓很多上等干烟草。
第四,“地铺”铺主的儿女很少与“面铺”铺主的儿女结婚。据方晨生老人讲述,当时商人的儿女一般都会迎娶商人的儿女,特别是大商人儿女,一般都会寻求“门当户对”的商人作亲家。据老人讲述,在港河集市上,“地铺”铺主的儿女只能和“地铺”铺主的儿女结婚,“地铺”铺主的儿女很少与“面铺”铺主的儿女结婚。“地铺”铺主与“面铺”铺主结亲家,一般会被其他铺主“不看好”,严重的时候,有名的“面铺”铺主不会出席参加婚庆。对此,方晨生老人讲述了一个事例,1949年之前,罗姓开有火香铺,罗姓火香铺是附近十里八乡最有名的香火售卖地。逢年过节的时候,附近十里八乡的村民都会到店铺购买,香火铺鼎盛的时候,罗氏香火可以售卖到都昌县。据老人讲述,罗姓女儿在出嫁的时候,托付丁仙乡媒婆说媒,媒婆介绍了港河集市流动店铺铺主的儿子。据老人讲述,流动店铺铺主主要经营服装生意。罗姓嫌弃其为流动摊铺,斥责媒婆“门户不对”,让媒婆重新牵姻缘。
3.“店铺防盗”关系
据当地老人讲述,旧时期,港河集市店铺经常发生偷盗事件,特别是在灾害年份,偷盗店铺的事情要比平日更多。为了避免店铺被偷盗,各店铺铺主经常联合防盗,联合防盗讲究“地缘就近”,地缘邻近的店铺经常联合防盗。据老人讲述,地缘邻近的店铺在联合防盗的时候也看相处关系,相处关系好的店铺联合防盗的可能性更大。传统时期,联合防盗的单位有大有小,据老人讲述,有的时候邻近的两家店铺就可以组织防盗,有的时候邻近七八家的店铺也可以联合防盗。店铺联合防盗讲究一定的分工,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联合防盗各店铺“出人不出钱”。据吕士温老人讲述,各店铺有时在联合防盗的时候,只出人手,不出钱财。例如地缘邻近的3家店铺达成防盗协议,店铺A负责一周防盗,店铺B负责下周防盗,店铺C负责下下周防盗,各店铺在防盗的时候不仅巡查本店铺周围情况,同时也会巡查其他两家店铺的情况。
第二,联合防盗各店铺“出钱不出人”。据吕士温老人讲述,一些固定大店铺的铺主比较富裕,为了避免本店铺被偷盗,经常出钱聘人巡查店铺。例如地缘邻近的3家店铺达成防盗协议,店铺A、店铺B、店铺C三家需掏付同样的钱币聘人巡查。据老人讲述,聘人巡查店铺一旦发生偷盗事件,全部责任由“巡查人”负责,“巡查人”一般都是上了年龄的老人,且能够得到各店铺铺主的信任。
第三,联合防盗各店铺“出钱又出人”。据吕士温老人讲述,出钱又出人的各店铺一般都是老字号大店铺。在白天的时候店铺铺主会让店铺伙计巡店,在夜晚的时候,一般会聘“巡查人”巡查店铺周围。据老人讲述,店铺伙计在白天忙于自家店铺经营,也很少巡查各店铺,此外,白天一般也不会发生偷盗事件。在联合防盗的时候,一旦发现偷盗行为,店铺铺主会依据“偷盗轻重”做出判定。偷盗者只偷盗货物没偷盗钱财,店铺铺主会自行处罚,处罚手段一般都是赔偿钱财、当众道歉、责骂痛打;偷盗者既偷盗货物也偷盗钱财,店铺铺主会将偷盗者扭送至保公所,由保长和甲长做出判定。据老人讲述,各店铺在扭送偷盗者至保公所的时候,会将偷盗者痛打。对此,吕士温老人讲述了一个事例,梅家祖父当时在港河集市开设有“梅氏百货铺”。有一年鄱阳湖大水外漫,将“梅氏百货铺”淹没,外村一贫苦村民趁洪水淹没,进“梅氏百货铺”偷盗,由于偷取货物和钱财太多,没能及时从窗户离开,被梅姓氏和店伙计抓住了。梅姓氏当即让店伙计将外村偷盗者扭送至保公所。据吕士温老人讲述,在将偷盗者扭送至保公所的时候,梅姓氏并没有痛打偷盗者。
4.“店铺打更”关系
港河集市各店铺白天营业,到晚上的时候,会有“打更人”巡街。据当地老人讲述,“打更人”在旧时期也被称为“夜人”或者“更人”。“夜人”或者“更人”由街道店铺公开推选,能当选为“夜人”的一般都是诚信负责的人,此外,当选为“夜人”一般都是无妻子的男性,有妻子的男性不会当选为“夜人”。据老人讲述,当选“夜人”除了诚信负责、无妻以外,最重要的要是本地村民,外地村民,特别是离港河集市较远的其他村落的人,不可以当选为“夜人”。对此,方晨生老人讲述,“打更人”在夜晚有很重要的责任,外地村民不会尽心尽责地巡夜,因而在聘选“打更人”的时候,一般不会考虑外地村民。
“夜人”在巡街的时候主要有三大职责;一是防止火灾发生,一旦街道有火灾发生,“夜人”需第一时间鸣锣告知;二是鸣锣报告时辰,夜晚每隔一个时辰,“夜人”需沿街鸣锣报时;三是防止偷盗,“夜人”在巡街的时候,一旦发现偷盗者便会鸣锣。对此,方晨生老人讲述,“打更人”打更巡街一般是从夜晚开始,具体时间是太阳落山以后。“打更人”一般都是白天睡觉,晚上外出巡街,在巡街的时候,“打更人”为了解乏祛困,常常携带旱烟,用旱烟提神。
据俞圣记、方晨生、梅顶兴、吕宜钭、吕士温等多位老人讲述,港河集市各店铺与“打更人”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打更人”报酬由街道各店铺均摊匀出。据多位老人讲述,“打更人”报酬一年支付一次,报酬形式有两种:一种是货币报酬;一种是谷子报酬。一般以谷子报酬为主,报酬具体数额已无从考证,但据当地老人讲述,“打更人”打更一年可获得3~5担谷子。此外,“打更人”在收取报酬的时候,不会由各店铺直接支付,而是由商会或者街道大铺店主统一支付。
第二,“打更人”接受各店铺额外“甜头”。据老人讲述,部分店铺为了避免被偷盗,一般会私下赠送“打更人”“甜头”,“甜头”一般都是货币。“打更人”接受部分店铺额外的“甜头”以后,在每夜的打更过程中会特别照看支付“甜头”的店铺,确保支付“甜头”的店铺平安。
第三,“打更人”不承担各店铺偷盗责任。据当地老人讲述,港河集市店铺在夜晚一旦被偷盗,店铺主会及时与“打更人”沟通,询问“打更人”具体情况,询问“打更人”具体情况不是为了追究“打更人”责任,而是为了寻找偷盗者。但据老人讲述,如果一个“打更人”在多次巡夜的时候都发生偷盗事件,各店铺一般会反对“打更人”继续巡夜打更,要求重新更换“打更人”。对此,方晨生老人讲述,旧时期,“打更人”并非是一个轻松的差事,遇到偷盗事件,有时第一个遭殃的就是“打更人”。在遇到偷盗者偷盗的时候,“打更人”容易被偷盗者责打,偷盗发生以后,被偷盗店铺主会责难“打更人”,有时会认为“打更人”与偷盗者串通一气。
(二)横向关系:各店铺经营关系
胡家坝靠近港河集市,村民除了以种植水稻为生之外,绝大多数都会经营店铺,店铺在位置、规模、种类上不尽相同,店铺经营需要相互交换,交换关系主要体现在店铺经营、商品买卖、聘用伙计等方面。本部分通过横向展现各店铺的经营形态,考察1949年之前胡家坝的交换场所以及交换场所中的交换网络。
1.花灯铺
港头集市内店铺林立,其中最有名的店铺就是花灯铺,花灯铺由吕家经营,是吕家发家立业的老本手艺。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吕家祖先在500多年前搬迁到港河一带的时候就以卖花灯为生,当时如果没有卖花灯,吕家祖先可能已经饿死在路上,因此吕家世代都以继承花灯手艺为荣,传到吕家现在这一代大约已是第30代。
(1)灯铺外观。吕家花灯铺在港头正街上开办,占地面积约为200平方米,分为上下两层楼,上面一层为作坊,主要为吕家编织竹材和存放花灯所用,下面一层主要摆放各式花灯,供过往行人购买,房屋底端由石头砌成,作为牢固基础,墙柱屋顶均以木头支撑,冬暖夏凉,以防止竹子材料及纸张发霉。底层一楼屋顶上悬挂着“吕记灯铺”四个醒目大字,相传“吕记灯铺”是由吕家老祖先提笔书写的,寓意生意兴隆,祖先庇佑。据老人讲述,花灯制作有详尽的流程:花灯铺在做花灯的时候最需要的材料就是木竹,但由于靠近港河码头,木竹材料很容易得到,当时有条船专门供吕氏花灯铺运送木竹。由于成品木竹条从外地运过来较贵,因而为了降低成本,吕氏花灯铺一般不引进成品木竹条,只购买生木竹,然后在港河岸边浸泡半个月(软化竹木),以便拉回宅院后加工,当时在浸泡的时候会有专人在港河码头看管,以防止其他船只将木竹拉走。拉回宅院以后,便开始对木竹进行深加工,一般是先用柴刀将木柱分裂成细条,然后将细条一一打磨光滑,在阳光下摊开晒上一个星期,接着收起来打蜡,最后再进行灯笼的编织。
(2)“灯铺伙计”。吕氏花灯铺是附近十里八乡最有声誉的店铺,庞大的店铺需要多人经营,因而吕氏灯铺在忙季时(逢年过节)往往会聘请一些伙计,以本地村民为主,但也有外地村民,当时吕氏灯铺就聘请了两位伙计,一位是本乡村民,一位是九江地区的外地村民,两位伙计年龄都在30岁以下且相貌较好。当时吕记聘请伙计的基本要求是:本乡为主,特别是吕姓优先;聘请的伙计要吃苦耐劳,腿脚勤快;招聘伙计必须要在吕记灯铺干满一年,否则不支付工钱报酬;聘男不聘女;招聘的伙计年龄不能太大,且要会算账、识字。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吕氏灯铺请来的伙计主要干以下事情:一是收拾店铺,早开门晚关门,同时打扫店铺卫生。二是帮助吕记老板看护店铺、记账、搬运。三是帮着吕记老板劈竹、削纸、磨浆、打蜡。招聘到的伙计一般吃住都同吕家一样,吃在一个饭桌上吃,住在同一个店铺里面住。请到的伙计需要支付工钱,一般工钱半年结算一次,到年底的时候全部结算清楚,但有的时候有些伙计表现不好,店主老板会扣除一些工钱,有些伙计表现得好,店主老板会多加一些辛苦钱。
(3)花灯售卖。吕氏花灯铺花灯种类繁多,有鱼形、龙形、猴形等各种样式,特别是逢年过节,附近十里八乡的村民都会前来购置,一般五块钱就可以买到一件小型花灯。花灯售卖分为淡季和旺季,淡季主要是指非年节的时候,这时为了多卖点花灯,吕氏店主会要求店铺伙计走出去售卖,将花灯挑到人多的地方,或者赶邻村的集市。当时伙计挑着扁担,扁担两头挂两个木制箩筐,箩筐上挂着各式花灯,从早上到晚上一走一天,卖得好,吕氏店主回来有奖励,一般是在吃饭的时候多烧一个菜,以示奖励。旺季主要是指逢年过节的时候,这时不需要伙计出工,只需在店铺里打理就行,在旺季的时候,除了普通村民过来购买以外,也会有集体组织到店铺统一预定的,当时就有九江的一个灯笼组织在龙舟节的时候来集体预定过,预定约200支花形灯笼和50支龙形灯笼,集体预定可以和吕氏掌柜谈价议价,一般掌柜会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售卖。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在整个港头集市上,开花灯店的大约有三家,三家开店的人全部姓吕,系出同源,因而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但当时的竞争主要是良性竞争,以花灯质量为主,不会恶意使用不正当手段。
(4)学徒招收。花灯铺要想将手艺传承下去,必须要有学徒,因此港头集市上的花灯铺都会招收学徒,在招收学徒上也有自己的规定:必须是吕姓姓氏,外姓氏不传;吃苦耐劳,做事认真细心;传男不传女。花灯铺的学徒与伙计不同,花灯铺的伙计以打杂为主。不会触碰到花灯手艺,吕氏如果发现伙计偷学花灯技艺会将其直接赶走。花灯铺的学徒也会打杂,但以学花灯手艺为主。花灯学徒跟从花灯主学花灯手艺一般要5年之后才可以自己开店,开店的时候也有规定,不能在与师傅同一地带开店,否则会被师傅责罚。
学徒在学花灯手艺的时候不需要花灯师傅给报酬,相反,逢年过节的时候,要主动孝敬花灯师傅,一般都需要二斤肉和两坛好酒。
(5)学徒出师。出师之后的学徒要遵守花灯师傅的规矩:一是不能在与师傅相近的地域范围内开店。二是每年逢年过节都要来拜访师傅,特别是以后花灯做得出名了以后。三是在拜见师傅的时候需要亲手再做一个花灯送给师傅,寓意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2.铁匠铺
铁匠铺是传统时期港头集市常见的店铺,主要由罗姓开办。相传在500多年前罗姓搬迁到胡家坝时一穷二白,为了讨生活,罗姓祖先便开始外出学艺,当时外出学的手艺就是打铁,学艺回到港河一带开了港河地区第一家打铁铺,从此闻名乡里,罗家也开始由一小姓逐渐变为胡家坝地域内的一家大姓。吕宜钭老人讲述,罗姓当时在北河街和正街都开有打铁铺,规模较大,产品除了供本地村民以外还会用货船拉到外面售卖。面积最大的是北河街上的铁铺,名称为“罗记铁铺”,相传“罗记铁铺”也由罗家祖先提笔书写,寓意生意兴旺。罗记铁铺占地面积较大,约为500平方米,只有一大间房屋,房屋内部用木板又隔分为若干小房间,各房间内堆放铁器等杂物。
当时罗家铁铺主要经营两种生意:一是帮人定做;二是做好直接售卖。帮人定做一般由外乡村民预定,罗家按照外乡村民的基本要求打制,一般要求外乡村民先支付一定的定金,然后在打制出货以后再支付全部金额。直接售卖是罗家打好以后,一般本乡村民直接上门购买,可以当场支付,也可以赊账,赊账时会有专门的记账册,记录好赊账人的信息和准备归还时期。
(1)铁铺伙计
罗家铁铺在打铁的时候由于缺乏相应的劳力,每年到用铁旺季时,会在本乡内聘请伙计,一般聘请的伙计需要忠厚老实、身体健硕、吃苦耐劳。伙计聘请有多有少,一般是两个,多的时候也会聘请三个,在聘请伙计的时候需要签订合同,合同内容一般规定伙计的工资及工作时间,中途伙计逃跑,罗家有权利不给伙计剩余报酬。为了防止伙计不讲诚信,在签订合同的时候,罗家要求必须有伙计的父亲在场作公证人,只要伙计逃跑,罗家就可以和其父亲评理。之所以签订合同,据吕宜钭老人讲述,最主要的原因是打铁行业比较苦,一般年轻人干不了,因此绝大多数伙计干着干着就跑了。
(2)伙计报酬
在伙计报酬上,一般签订的合同为半年,报酬一个月结算一次,一个月的报酬约为2块银圆,但后来国民党发行了关金券,钱给得越来越多,但越来越不值钱。在每个月结算的时候,罗姓也会看伙计的表现,伙计表现得好,就会适当多给一些,若伙计在干活的时候有偷懒行为,在结算报酬的时候第一次会提醒伙计,提醒之后接下来依旧不改,在下个月结算报酬的时候会扣取一部分金额。铁匠铺的传承人一般都是罗姓后代。铁匠技术允许传外姓氏,但由于打铁业太过辛苦,外姓氏一般不愿意学习,因而只能传本姓氏。本姓氏一般以兄弟合伙开铺为主,这样一来可以保证技术传承,另一方面也可以保障人力。学有所成的打铁后人一般会选择在本地区开铺,保证相互照料。
3.“张四美”糕点铺
港头集市汇集了都昌县所有的店铺,其中在副食品中最有名的是“张四美”糕点铺。“张四美”糕点铺主要由四家姓氏发起成立,因而取“四”,其中张姓是主要发起人,其他三家姓氏已无从考证,又因为做出的糕点味道好,因而取“美”,由此为糕点取名为“张四美”糕点。
(1)糕铺位置
“张四美”糕点铺在港头正街设立,铺面占地面积约为200平方米,由一间木制房屋构成,房屋内部由木板分割为四个区域,各区域分别为售货区、加工区、储藏区、杂物区,四个区域中售货区正对大门,占地面积最大,约有80平方米。其次是加工区,加工区在售货区正后面,方便出货摆放在前台,占地约为50平方米,房屋的两侧为储藏区和杂物区。“张四美”糕点铺售货区摆放着各式各样的糕点,有甜糖的、有酥油的、有肉馅的、有油滚的。
(2)糕点伙计
在“张四美”糕点铺最为繁荣的时候,张家在港河码头专门租用了一艘船以及时运送糕点至都昌县。为了弥补人力的不足,张家也在港头集市上聘请伙计,聘请的伙计以品行端正、忠厚老实为上,当时聘请的伙计一般每年只需要在“张四美”糕点铺工作几个月就行,不需要全年都在,旺季的时候来就可以。聘请的时候不需要签订合同,只需口头商谈决定。伙计在吃饭的时候与张家在同一个饭桌上吃,睡觉的时候在其他房间睡。逢年过节的时候张会给伙计发些糕点,以示酬谢。
(3)伙计外送
当时伙计除了在糕点铺里面忙碌,也在外面跑腿。有时有的村民想要吃糕点,就会提前告知张姓,让张姓在某一时间送到宅院内,此时一般需要伙计跑送。送到之后,村民会当面支付购买糕点费用。这种方式只限于胡家坝地域境内,太远一般不会跑送。据张良胜老人讲述,在胡家坝地域境内,也有一家姓熊的开有糕点铺,姓熊的糕点铺也开在港头正街上,但与“张四美”糕点铺相比,在糕点质量、店铺规模、声誉影响上都比较差。
4.火香铺
火香铺是港头集市主要的店铺,主要位于南河街一带。火香铺主要由罗姓经营。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罗姓祖先从阳峰乡搬迁过来,主要集中在北河街和南河街,北河街的以打铁为业,南河街的以火香为业,就因为南河街以火香店铺为主,因而南河街在传统时期也被称为“香铺头”。当时南河街大约有三家火香铺,全都由罗姓开办,火香铺以做香火和售卖火香为主,南河街三家火香铺最大的一家靠近“福主庙”,占地面积约为200平方米,分为上下两层楼,上楼主要是放置原料和加工原料的地方,下楼主要用于摆放成品火香以便售卖。当时三家火香铺最为兴旺的就是靠近“福主庙”的店铺,因为靠近“福主庙”,附近十里八乡的村民都会就近购买香火祭拜,因而生意最好。
(1)伙计招聘
火香铺在旺季的时候常常缺乏人力,因而罗姓会在港头集市上请火香伙计,火香伙计要求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本姓氏优先,非本姓氏的一般不用。二是品行端正、为人正直。三是在本乡范围内人缘较好。四是对佛信仰。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罗家火香铺最多的时候聘请了四位伙计,四位伙计在火香铺里有明确的分工。甲伙计主要负责火香铺的搬运事务,包括从港河码头将木屑材料放置在宅院内,以及与船家对外联系。乙伙计主要负责火香铺店内的杂事,包括每天卫生的清理以及店铺开门闭门。丙伙计主要负责火香铺内的帮工,帮助罗家晒置、沾粘、堆放香火。丁伙计主要负责售卖,驻守一楼店铺。在伙计报酬上,罗姓实行签约,一般聘请的伙计都需要签约,签约地点一般会选择在港河码头的茶楼,签约时一般会请本村内有名的人士作见证,签约期限一般是一年,签约内容大致规定了伙计需要做的工作以及罗姓到年底需要支付的报酬。
(2)伙计报酬
根据不同的合约规定和伙计的分工,罗姓家各伙计获取的报酬也不一样。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在四个伙计中,丁伙计年底获得的报酬最高,丙伙计次之,甲伙计第三,乙伙计最低,之所以出现不同报酬的情况主要是因为各个伙计在店里面的贡献不一样。卖香火需要讲究技巧,嘴要甜,在村民心中要有好形象,因而能撑起香火门面的伙计一般很难找,但以出力为主的伙计会很多,因而在报酬上丁伙计最高,乙伙计最低。据吕宜钭老人讲述,不同伙计的工资在发放时间上也会不同,甲、丙、丁伙计是一个月结算一次,乙伙计的报酬是半年结算一次。此外,在结算的时候,罗姓会依据各个伙计不同的表现给予不同的奖励和克扣,奖励的话一般是奖励5条鱼,克扣一般是少给报酬。
(3)火香学徒
除了伙计以外,火香铺也会招收学徒,学徒一般以本姓氏为主,但也有外姓学徒,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外姓学徒一般都学不到头,所以在港头集市上主要还是罗姓学徒。火香铺罗姓规定学徒一般要学至少三年,不到三年一般不允许出师。在学手艺的过程中,学徒需常年在香火铺照料生意,一般只允许在新年和中秋节的时候回家探望家人,其他节日都不可以离开香火铺。
(4)学徒遇节
逢年过节的时候,学徒都要在饭铺摆酒宴请师傅和师母,以感谢他们对自己手艺的传授。在摆酒席宴请师傅师母时,要请师傅师母坐上位(与门相对应的位置),然后磕头跪拜三次,师傅师母说允许起身之后才可起身,之后端起盛满酒水的酒杯依次敬师傅和师母,同时在酒桌上要至少摆放八个菜,其中4个必须是荤菜,否则会被师傅认为不诚信。学徒平时在火香铺的吃住都不要自己出钱,全部由师傅提供,学徒吃饭与师傅同桌,住房一般住在偏房。
5.豆腐坊
港头集市内主要有两家豆腐坊,分别为张姓和梅姓开设,占地面积大致相同,都为150平方米左右,房屋结构为单间,都是独宅独院。传统时期胡家坝地区豆腐坊以家庭经营为主,经营规模较小。
(1)原料收购
张梅二姓在收购豆子的时候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上门收购,上门收购是指等到种豆子的村民将豆子收回家以后,张梅二姓到村民家里收购,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豆子歉收年份。二是坐家收购,坐家收购是指张梅二姓在家里等村民主动将自家豆子送过来,这样的情况一般发生在豆子丰收的年份。上门收购价格一般要比坐家收购价格高,具体收购价格已无从考证,但据吕宜钭老人讲述,一般一斗豆子值20块钱。当时除了用货币买豆子,张梅二姓也会用豆腐换豆子,比如甲村民拿出50斤豆子,一般张梅二姓会用40斤的豆子磨豆腐,磨出的豆腐归甲村民,剩余10斤留给自己作为加工费。
(2)成品售卖
由于豆腐坊属于家庭经营,因而在劳力上一般自家人就可以满足。磨豆腐一般需要两个人,一人看管并及时将木桶里面的豆子倒到磨凹处,另外一个人来回转动磨柄,直至豆子变为豆浆水从漏斗中流出来为止。当时张梅二姓不仅卖豆腐,同时也买豆渣饼,豆渣饼由磨豆子剩下的皮壳制作而成,具体制作流程为将豆渣和上一两甜糖,然后用手工捏成一个个小团团,再用面板压扁,之后再放到笼里面蒸,一般15分钟就可以出锅。据吕宜钭老人讲述,豆渣饼是当时很有名的小吃,一般贫穷的村民舍不得买。在豆腐的具体售卖上,张梅二姓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待在豆腐坊里面卖,这样的方式很省力,但一般卖得不多。另一种方式是赶着卖。赶着卖就是跟着集市和人流卖,这样的售卖方式要比待在家中卖得多。
豆腐坊生意一般不需要学徒和伙计,有外来人想学的话,只要真心向豆腐坊店主请教就好。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在阳峰乡就有一个年轻人想要开豆腐坊,打听到胡家坝梅姓磨豆腐手艺好,于是专门从家里面杀了一头猪,扛了一半就来到梅家,请梅家教授磨豆腐手艺。梅家当时很高兴,答应了年轻人,并留年轻人在梅家待一个星期,手把手将磨豆腐的手艺全部传授给了年轻人,在年轻人临走的时候,还赠送了年轻人一套磨具。
6.饭铺
传统时期在港头集市的北河街、南河街、正街以及港河码头上都有大小不一的饭铺,开设最多的是正街和港河码头。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港河集市有二十几家饭铺,其中最大的开了四五家。开饭铺的人一般来源于三个地方:一是本乡村民;二是外乡村民;三是外省村民,以安徽、湖北居多。
(1)饭铺外观
本地村民开设的饭铺规模最大,外乡次之,外省村民开设的饭店规模最小。当时所有的饭铺都位于街道两旁,饭铺外面写着店名,有的用彩布(多以白色为主)挂着,有的用木板写着,一般用木板写着的店名都是较大的店铺,而拿彩色布挂着的一般是小饭铺。当时开设最大店铺的姓氏为吕姓、方姓、罗姓、邱姓等。大店铺的设计一般分为两层,上层和下层,一般下层设置厨区,上层设置隔间,用木板一分为二,店铺占地面积约为200~300平方米,最多的时候可供三四十人吃饭。小店铺既有两层楼的房子也有独院平房,如果是两层楼一般上层作为家用(住宿),下层设置为饭铺,如果是独院平房一般全用作饭铺,独院平房占地面积约为100~200平方米,最多容纳二十人吃饭。
(2)饭铺经营
饭铺经营时间一般为早上8点到晚上6点,有时晚上也会多开一会,这取决于是否有客人。中午时候是饭铺客人最多的时候,在港头集市游逛的客人都会驻足在饭铺。饭铺没有菜单,一般都是伙计报菜名,供客人选择,有时客人也会自己主动提出菜名,让店铺老板做。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吕姓开的饭铺里面有一道油炸鱼(烧制过程为将鄱阳湖现打的鱼刮鳞开膛之后,直接将鱼放在油锅内焖炸,然后再用肉汤焖炖)是最为有名的菜,每次客人到吕氏店铺吃饭时,都会点这道油炸鱼,但油炸鱼较贵,普通村民吃不起,一般只供外地大船商。
传统时期,饭铺在揽客待客上也有自己的流程:一般都是店伙计站在铺外,喊过往村民进铺吃饭。逢年过节时,店铺伙计也会敲铜锣以吸引过往村民。店铺伙计一般在右肩膀上披着半块白抹布,等揽到客人以后一般店伙计会将客人请至饭桌上,在客人落座之前,店伙计会拿下肩膀上的白抹布,将桌子迅速抹擦一遍,然后让客人落座,客人落座之后,店伙计就会报菜名,供客人选择,客人选择之后,店伙计会跑到厨区让烧菜伙计做好。等菜烧好以后,店伙计会用木制托盘将菜端出,放在客人饭桌上,客人开始吃饭。与大饭铺不同,小饭铺一般只有一个店伙计,因而很少到饭铺门口招揽客人,一般都是客人进铺以后,店伙计再接待顾客。
(3)饭铺伙计
饭铺经营需要伙计,胡家坝地区的大小饭铺都会聘请伙计。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大饭铺最多的时候可以聘请4个伙计,聘请伙计一般有基本要求:年轻人、腿脚麻利、嘴甜爱笑;本地村民优先;吃苦耐劳,品行端正;懂算账、会写字。
聘请的伙计一般要与饭铺店主签订合约,合约签订的地点一般在饭铺,在签订合约的时候会让商会会长或者本乡大老在场,以示双方自愿,公平公正。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合约一般都会签订三份,两份留给签订双方,一份留给商会会长或者本乡大老。
签订合约后伙计一般要在饭铺工作至少一年,一年以后饭铺老板觉得伙计是一个忠厚之人,便会再与伙计续约,再次续约的时候不需要商会会长或者本乡大老在场,店主和伙计自行续约即可。在续约的时候有一方不会写字,另外一方要帮忙在合约右下角署上名字,但必须由当事人画押。在报酬福利上,一般饭铺老板都会半年结算一次,若伙计偷懒表现不好,结算时候饭铺老板会给少算点,但有时候伙计也会反对。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有个伙计在方家饭铺当伙计,在年中算报酬的时候,方家店主以平时伙计喜欢吸旱烟而常常偷懒为由,少给了伙计一些报酬,当时伙计就表示不同意,要求方家店主原数发放,方家店主不肯,于是伙计将方家饭铺里面的酒坛全部砸烂,然后逃到外乡。伙计与饭铺店主一旦签订合约,就不可以回家看望父母,想要回家探亲,必须要经过饭铺店主同意,不经过铺主同意,回来之后饭铺店主可以少发放伙计半年的报酬。此外,在伙计吃住上面,伙计与饭铺主不在一个桌子上吃饭,伙计吃的一般都是较差的,由厨区伙计专门做。在睡觉方面,伙计一般只能睡在杂物间,并需要准时开关饭铺门。
(4)账伙计
大饭铺一般不会由饭铺老板直接管理,饭铺老板一般会让账伙计代管理,账伙计在所有伙计中报酬是最高的,一般都是店铺老板本家或者店铺老板的亲戚担任。店铺老板选账伙计一般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一是账伙计在饭铺老板的店里已经干活多年,是饭铺老板最信任的伙计。二是账伙计是饭铺老板的亲戚,特别是近亲。三是账伙计因为某方面的品质得到了饭铺老板的赏识。一般情况下饭铺老板都会有事情,老板离开后就会将饭铺的打点交给账伙计,账伙计不仅要管理饭铺的生意,同时还要帮饭铺老板处理账务,计算盈余开支。
与大饭铺相比,小饭铺一般没有账伙计,只有普通伙计。小饭铺有时也会聘请伙计,但最多聘请一个,一般不需要签订合约,只要双方口头许诺就可以。在聘请期限上,一般只聘请半年,集中在下半年6~12月。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小饭铺客源较少,上半年大多数村民都在种稻,因此饭铺老板自家就可以应付,到下半年的时候村民会有休闲时间,因而店铺里面的客人也会增多,因此普通小店一般会在下半年聘请伙计。小饭铺聘请的伙计一般都会与店主家人一起在同一张桌子上吃饭,但睡觉的时候伙计要睡在偏房。
7.油条铺
油条铺是传统时期港头集市最为常见的店铺,多开于港头正街和港河码头,一般由外乡人开设。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油条铺开办的姓氏多集中在李、周、赵等外姓姓氏上。油条铺规模较小,占地面积约为100平方米。油条铺开业时间一般为早上6点到晚上5点,油条铺生意最好的时间一般在早上,早上会有很多村民在港头集市上购买油条。传统时期油条制作较为简单,一般是拿泥土堆砌一个桶状火炉,火炉高约1米,宽约20厘米,将火炉内部掏空以放置柴火,火炉上面置放一口黑铁锅,铁锅里面盛满菜籽油,然后将事先揉好的面团放入锅内,油炸约两分钟之后便可拿木筷取出,之后再拿黄纸包好,供过往路人购买。
根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整个港头集市上约有五家油条铺,但生意最好的是李姓和周姓两家,有次周姓在卖油条的时候,故意将价格下降了一半,结果所有路过村民都买了周姓油条,而李姓油条卖出很少。周姓降价一个星期左右被李姓知道,李姓找周姓评理,周姓不予理会,于是在周姓第二天开铺做生意的时候,李姓带着一帮人将周姓油摊给砸了。周姓找商会会长评理,但商会会长不在,于是直接将李姓告到了乡公所,乡公所以周姓事先破坏价格为由,不予审理。周姓不仅油摊被砸,告状也没有成功,于是一气之下返回了老家,之后再也没有来过港头集市。
8.旅店
港河码头是附近十里八乡的集散地,人流汇聚,因而在晚上的时候会有大批商船客户居住在港河一带。
(1)旅店经营
当时此地旅店的名字叫作“邱氏客店”,由邱姓开办。邱姓是当时整个港河一带的原住居民,大约在900多年前就已经搬迁到了港河一带,因而在地域面积上占有最多。“邱氏客店”房间分为两类:一类是上房;一类是下房。上房一般在二楼,采光好,屋内配置也齐全,而下房一般设置在一楼,房间采光一般,屋内配置不足。上房在价格上要比下房贵一点,但下房住的人比上房多一点。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邱氏客店”主要的客源是港河码头的运输船夫和过往商人,由于货物或者生意有时候一天内完成不了,因而就需要在港河码头休息一晚。一般商人到“邱氏客店”会要求开上房,而运输船夫要求开下房的居多,在开房间的时候客户需要先支付房费,否则一般不予开房。
(2)旅店开房
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就时常发生房客没有支付房费就走人的情况,之后邱姓就定下规矩,凡是房客住户一律先收钱后开房。当时房费不贵,上房会贵一些。除了货币交易以外,“邱氏客店”还接受用物换房。由于“邱氏客店”招待的主要是经商船运之人,因而有些房客会拿各种物品抵换房费,当时最常用的就是布匹、木制家具、精美饰品,一块1米长的布匹可以抵换2晚房费。
(3)“小跑”
“邱氏客店”的经营需要聘请“小跑”,“小跑”主要负责接送客人,料理客房。当时聘请“小跑”有以下几个条件:本地村民为主;肯吃苦、嘴甜会说话;忠厚老实。聘请“小跑”需要签立合约,签立合约时,必须要有“小跑”家人在场,否则邱姓一般不会签立。据吕宜钭老人讲述,之所以要求“小跑”家人在场,是怕“小跑”将客房里面的家具偷出置卖,然后携钱逃跑。当时在邱家就发生了一件“小跑”置卖家具然后偷跑的事情。“小跑”一般聘请期限为两年,两年之后邱姓觉得“小跑”为人忠厚,适合在客店继续干,则会和“小跑”签立新的合同,如“小跑”不适合在客店继续干,一般邱姓会将所有报酬结算清楚,然后再聘请其他“小跑”。
(4)账房
除了“小跑”以外,“邱氏客店”也会聘请“账房”,“账房”主要结算住客住宿费用,是管理客房钱袋的伙计。邱姓聘请的“账房”一般需要有以下基本条件:本地姓氏;会算账、懂写字;为人忠厚,不贪财。邱姓在聘请“账房”时也要与“账房”签立合约,签立合约时必须“账房”的父亲或者近亲在场,否则合约无效。账房聘请时间为一年,一年之后表现好,邱姓会继续与“账房”签立合约。“小跑”和“账房”可以居住在“邱氏客店”内,但吃饭的事情由自己自行解决,邱姓不负责。此外,在逢年过节的时候,“小跑”和“账房”都要送邱姓礼品,礼品一般是肉和好酒。遇节没有送礼,邱姓在年底结账的时候就会将“小跑”或“账房”的报酬扣下一部分。
(5)“壮汉”
“邱氏客店”客源较杂,过往船只上各种人都有,有时候会在客店里闹事或者故意毁坏东西。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邱姓店主专门寄养了两位“壮汉”,“壮汉”主要是街头无业者,平时主要靠坑蒙拐骗为生,一旦客店里面有人闹事,邱姓就会让“小跑”召唤“壮汉”,“壮汉”来了之后一般都会用武力解决,将闹事人痛打一顿,然后将其轰出门外。
邱姓一般在年底的时候会给“壮汉”一些报酬,逢年过节的时候,邱姓也会招来“壮汉”吃一顿酒饭。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有一个“壮汉”姓罗,另外一个“壮汉”的姓氏已无从考证。
9.赌坊
港河集市人来人往,各路船家都会在港河码头聚集,因而在港河码头上开办有赌坊。
(1)赌坊经营
赌坊主要由罗姓开办,房屋分上下两层,两层均设立赌局,在港河码头占地面积约为200平方米。赌坊内大约有20张四方桌,每一张四方桌上都可以坐4个人。据吕宜钭老人讲述,赌坊里面一般都非常吵闹,一进去全是摇晃骰子和叫喊的声音,此外为了增加娱乐性,赌坊里面还设立了戏台,供赌客观赏。戏台上以皮影戏和清唱为主,有的人赢钱多,高兴,会走上前给一些打赏钱。
除了戏台,赌坊里面也提供小食品,一般是糕点和茶,哪位赌客渴了或者饿了,都可以叫跑堂送过来。当时有部分村民每天都会在赌坊赌钱,有时一连好几天,吃住都在赌坊,为此很多村民家庭都出现了矛盾。
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禾场畈有一个姓方的喜欢赌博,一连好几天都在港头集市赌坊内厮混,当时他的父亲多次到赌坊叫他回家,但方赌徒不肯走,甚至将自己的父亲轰出了赌坊,老人一气之下生病了,躺在床上一个星期以后去世了,但在老人去世的时候方赌徒也没有回家,附近十里八乡的村民都称方赌徒为不孝子。
当时因为赌博,很多家庭都妻离子散。吕宜钭老人讲述,在阳峰乡当时有一个姓罗的赌徒常常到港头集市赌坊赌博,由于两地路途遥远,所以罗赌徒都不会回家,吃喝睡觉都在赌坊内完成,罗赌徒当时在阳峰乡也算是比较有钱的大户人家,家里面有良田20多亩,但在堵桌上与另外一个赌徒连续赌了三天三夜,结果将家里面20多亩良田全部输了。之后获胜的赌徒带着人到罗家要债,收取在赌桌上赢得的20多亩良田,罗姓父亲听到之后当场晕倒,醒来之后要与不孝儿子断绝父子关系。
(2)赌坊“壮汉”
赌坊内进出的一般都是吃喝嫖赌的地痞,为此罗姓当时寄养了很多“壮汉”,主要负责赌坊秩序的维护。有赌徒因为输钱而闹事,“壮汉”就会将其扭绑到门外,赌徒依旧不依不饶,“壮汉”就会拳脚相加。罗姓寄养的“壮汉”一般不需要支付报酬,只在逢年过节的时候,由罗姓请客吃饭。
(3)“追债队”
当时罗姓氏除了开赌坊之外,还专门成立了“追债队”,主要由“壮汉”之中的头头牵头组织。“追债队”主要负责追讨在赌坊之内的欠债。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追债队”有十几个人,最多的时候达到二十几个人,如果哪位赌徒赌输了,但没有及时还债或者打算不还的,赌赢的赌徒就会请“追债队”追讨,“追债队”一般会约四到五个人,手里拿着木棍和其他凶器,逼迫欠债者还钱。
欠债者不还,“追债队”就会实施相应的手段,一般分为三步:一是口头警告、武力吓唬,并且指定归还日期。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追债队”第一次到欠债者家中时。二是破门抢拿。“追债队”到欠债者家中将值钱的东西全部带走,当作抵债用。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追债队”多次到欠债者家中索要无果的时候。三是使用武力。当遇到欠债者家中一贫如洗的时候,“追债队”就会用武力惩罚欠债者。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欠债者因为还不起债而被打断腿的事情也有。
(4)还债
当欠债者有钱归还债务,特别是要将自己田契、房契、祖契拿出来抵债务的时候,一般需要本乡土大老到场作证。具体流程为:一是请欠债者和债主交代基本情况,包括债务的由来,债务数额的大小等。二是请欠债者和债主查阅欠债时所签订的债约。三是欠债者和债主查阅完债约之后,请乡土大老审阅。四是乡土大老审阅完之后,由其中一位乡土大老根据所签订的债约及现在将要还债的情况,重新拟定新合约。五是拟定完新合约之后,请欠债者和债主再次审查。六是审查没有问题之后,欠债者和债主签字画押,所有债务从此两清。
10.药铺
港河集市上当时有三家药铺,主要由聂姓开办。
(1)药铺外观
药铺主要开办在北河街和正街上,三家药铺中规模最大的一家在港头正街上,占地面积约为200平方米,房屋结构为上下两层,上层主要用于放置各种草药,下层主要放置药剂。
据聂文辉老人讲述,当时聂家祖上以中草药传家,大约在400多年前由江西省樟树市迁徙到港河一带,来时没有土地也没有房屋,于是只能靠祖上传下来的医药技术谋生,经过几十年的努力,聂家在港河一带扎根繁衍。
(2)药铺进货
聂家药铺是附近十里八乡有名的大店铺,因而来抓药、取药、买药的人络绎不绝。据聂文辉老人讲述,聂家药铺配置药引,需要很多花花草草,而很多花花草草在港河一带都没有,需要靠船从外地运输。因而当时聂家出钱专门购置了一条木船,长约5米,宽约1.5米,船中央搭建着一个防水漏棚,船的前身和后身都固定绑着两只木浆。药店里面缺货,聂家就会自行划船到外地采购,由于药材比较难以采集,有时一出去就是半个月甚至一个月。聂家下层房屋主要用于放置药剂,房屋四面墙上摆放着四个大木柜,每个大木柜都又分成上百个小木柜,每个小木柜里都放着一种草药,外来村民服用的药剂就是从这些小木柜中取出的草药配制的。
(3)“药童”
药铺生意好的时候,聂姓会到外面聘请“药童”,“药童”一般要求具有以下条件:年龄至少要17岁;嗅觉灵敏,能识别草药;忠厚老实,做事认真。当时聂姓聘请“药童”时,一般不需要签订合约,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就可以到药铺干活。聘请来的“药童”一般要守在药铺里,逢年过节可以回家,但回家时一定要向聂氏请假,并且在返回药铺时要带甜头,甜头一般为鱼、肉、酒,且要成双成对,不允许有单数出现。在福利待遇上,“药童”会有一定的报酬,但一般要到“药童”离开店铺时才会一次性付清,“药童”不走但有急事需要钱,聂姓一般会提前预支,但预支的每一笔钱都会记在账目上,并且规定一年之内不能预支超过三次。“药童”吃饭一般都和药铺主在同一个桌子上,住一般都在药店二楼。
(4)“学童”
聂氏药铺当时还招收“学童”,招收“学童”主要是为了继承自己的衣钵,将自己的药理医术发扬光大。当时聂姓招收“学童”没有特别要求,一般都是来自贫穷村民家的孩子,这些贫穷村民由于没钱将自己的孩子送到学堂,所以从小就将孩子送到药铺,让其学习药理,以后能有一技之长。据聂文辉老人讲述,“学童”一般年龄都很小,最大的也不过十四五,如果再大,聂氏就不会再收其入行,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年龄太大的孩童有犟脾气,不服管教。二是药理是百年老祖宗传下的秘方,需要从小研习,否则后期学艺不精。
当时入聂姓药铺的“学童”一共有三个,但过了3年之后,只有一个留了下来,其他的两个因为没有慧根,被聂姓送回了家。聂氏药铺招收“学童”,需要“学童”支付一定的费用,但由于“学童”大多数来自贫困村民家,没有过多余钱,因而在逢年过节的时候,“学童”的父亲会登门拜访,拎上好酒好肉,以示传授教养之恩。据聂文辉老人讲述,从聂氏药铺学出来的“学童”至少要八年,如果低于八年,会被认为学艺不精,聂姓不会让其出药铺自行开铺,容易毁坏聂姓百年药理世家的招牌。如果“学童”勤奋有药理田赋,一般在第八年的时候,聂氏会将本姓氏最珍贵的药理图谱交给“学童”,让“学童”将药理发扬光大。
11.茶楼
茶楼位于港河码头内,占地面积约为200平方米,分为上下两层,上层和下层放置四方桌子大约8张,其中下层还有2张木制躺椅,供喝茶人休息。据吕宜钭老人讲述,茶楼的开办者姓邱,邱氏和其媳妇共同管理,其媳妇主要负责沏茶配茶,邱氏主要负责端茶送茶。茶楼上午和中午顾客比较少,下午的时候顾客比较多,到晚上的时候几乎没有村民在到茶楼喝茶。
(1)茶楼喝茶
茶楼主要的经营对象是过往船夫和商人,过往船只在港河码头停靠,船夫自然会到茶楼里面喝茶,除了船夫和商人是主要经营对象以外,乡土大老也是茶楼的主要顾客,乡土大老一般会在茶楼二楼一边喝茶一边议事。据吕宜钭老人讲述,茶楼的茶叶一般不贵,普通村民都可以喝得起。保长、甲长也会到茶楼里喝茶,但喝完茶很少给钱,一般都是先记账,但到年底找保甲长要的时候,保甲长会推脱。由于保甲长是地头上有权优势的人士,所以一般茶楼店主不会再多索要。邱氏茶楼的茶叶也主要通过港河码头运送,运送的时候主要托过往船家运送,等船家将茶楼所需要的茶叶送来之后,一般邱氏会请船家到饭铺里面吃一顿酒,然后将报酬支付给船家,等到下次再让船家捎茶叶的时候,一般只需招呼一声,船家便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茶叶送到茶楼,运送多次以后,船家便不会再收取邱氏的报酬。
12.鱼铺
港河集市靠近鄱阳湖,毗邻港河,自古就是渔业生产的黄金地带。港河集市的鱼铺主要集中在港河码头和港头正街。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有五六家鱼铺,鱼铺店主姓氏主要有罗姓、吕姓、方姓、梅姓等。鱼铺占地面积100~200平方米,房屋结构以平房为主,房屋内部会有大大小小的木桶,木桶里面放着各式鱼类,在靠近门口的地方摆放一个案台,案台由泥土堆砌而成,上面镶嵌着较厚的木板,木板上面一般放平秤和刮刀。
鱼铺开铺时间一般集中在早上6点至晚上6点,其中售卖的旺季是上午10点至12点。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售卖旺季集中在上午10点至12点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村民即将做饭,一般会来鱼铺采购食材。二是鱼铺里的新鱼刚从鄱阳湖打上来,比较新鲜。鱼铺为了保证自己所售卖鱼的新鲜度,往往会一天一换,用今天新打捞上来的鱼换店铺昨天木桶里的鱼。这样会增加村民回头购买鱼的概率。
(1)撒网与收网
鱼铺店主家一般都有两条船,船的长度约为5米,宽约1.5米,船以敞篷为主,船板上会放置很多木桶,以备装鱼。鱼铺店主出船一般都是下午6点出,第二天早上8点收,出船的时候一次出两艘,共需要4个人完成,每条船上坐两个人,一个人划行一个人撒网,另外一条船也是一样,一个人划行一个人撒网。
两条船首先在河中央汇合,然后将一条长约20米,宽约1米的渔网由两条船背向在水里拖动,边拖动边由船上另外一人用长竹牵动,以保证渔网不打结。大约经过半个小时之后,两条渔船便驶向了港河两岸,然后渔船上的人走下来,将渔网两头打结系在河桩上,撒网过程结束。
撒网之后需要有人看网,防止渔网被破坏或者鱼被别人偷走,因此需要在港河边搭起帐篷守夜,守夜不需要时时出去看网,守夜人一般会将几个铜铃系在渔网上,铜锣响动,说明有人在动渔网,守夜人就会赶出去查看。据吕宜钭老人讲述,有一年港河集市上一渔民将渔网撒在了港河里,但到第二天早上去收网的时候,发现渔网已经被收走,报告乡公所之后,查出原来渔网在半夜的时候被邻村6个年轻人收走。
与撒网相比,收网也需要两艘船,第二天早上一艘船会提前使向河对岸,解开绳结,另外一艘船将渔网的一头不断拉动,直至所有渔网都从河中脱出,好的时候,一网可以打捞200多斤鱼。用网从港河中打捞上来的鱼一般不会全放在鱼铺中卖,一是在鱼铺买鱼的人较少,二是将所有鱼放到鱼铺费时费力,鱼容易在中途死亡。因而从港河中打捞上岸的鱼绝大多数都卖给了专门收购鲜鱼的渔船,这些渔船大都来自都昌等地,每天早上9点多的时候就会有大量渔船停靠在港河岸边,等待收购新鲜河鱼。
(2)捕鱼售卖
渔民在卖鱼给收购商的时候会讨价还价,看哪家收购渔船给的价钱高,就卖给哪家渔船。此外,当时也有提前预订的。收购鱼的商人会提前和鱼铺渔民商议好出网时间及鱼的价格,等到约定时间到的时候渔船商人便会到港河收鱼。在提前预订的时候一般不需要收鱼商人支付定金,需要支付定金给鱼铺渔民的话,必须要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本地商会会长必须在场,否则收鱼商人不会支付定金。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定金一般维持在30%~50%,签订合约双方一人一份。签订了合约,但在打鱼的时候鱼铺渔民没有打捞出合约规定的数量,一般收鱼商人会和鱼铺渔民商议好时间下次再来收购,但鱼铺渔民需要在下次多给收鱼商人二三十斤鱼,以弥补收鱼商人船只来往的费用。
13.酒铺
传统港河集市上有很多酒铺,大都开在港河码头和正街上。开设酒铺的店主姓氏较杂且大多数来自外乡。酒铺当时在港河一带有三到五家。每家酒铺占地面积较小,一般为100~200平方米,以平房结构为主。房屋大致分为两个部分:前屋和后屋,前屋主要摆放售卖的酒,后屋主要存放和酿造酒。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酒铺后屋一般都会挖很深的地窖,有的地窖甚至可以平放两艘5米长的木船,地窖里面储存着各式各样的酒,有些酒可以储存10年以上。酒铺售卖的酒主要针对港河集市上来来往往的村民,过往村民闻到酒香,一般都会驻足进店,进店之后会看到正对屋门墙壁上挂着的大写酒字,十分醒目。
(1)“一碗醉”
酒铺四墙周围都放置着酒坛,酒坛里面盛着各种酒,不同的酒在价格上会有较大的差距。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酒铺里有一种“一碗醉”酒是最贵的,这种酒拿精粮制作而成,而且要在酒窖里存放最少三年才可取出。“一碗醉”酒虽然贵,但酒铺店家从酒窖中取出,都会被乡土大老一次买完。酒铺卖酒主要有三种方式:第一种是以坛卖;第二种是以碗卖;第三种是以梯斗卖。
(2)“酒保”
酒铺在卖酒的时候有专门的“酒保”招呼,“酒保”是酒铺聘请的伙计,一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吃苦耐劳。二是办事机灵,会来事。三是识文懂字,会算账。酒铺聘请的“酒保”大多是年轻人,主要负责接待来打酒的村民。若村民打的酒比较多,特别是用坛子盛的,“酒保”也会负责用木车将酒送到村民家中,这种“酒保”送酒的情况一般发生在某村民置办红白喜事的时候。“酒保”除了看铺送酒以外,还会帮助酒铺店主酿酒,酿酒一般是用精米,放在酒槽里面发酵,好酒与差酒的主要区别就在于是否勾兑了水。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酒铺里面发生过一件误把水当酒的事情,酒铺一“酒保”因为喝多了酒,稀里糊涂地就将水装到了六个酒坛里面。第二天酒铺店主不知道六个酒坛里面装的都是水,等到村民来取酒的时候就直接将六坛水搬到了车上。
村民取酒主要是用来办喜事,当天在置办酒席的时候附近十里八乡的村民在喜宴上喝的都是白水,于是大骂事主抠门小气,以水装酒,事后办酒席村民找到酒铺店主说理,酒铺店主将“酒保”赶回了家,不再聘用。
(3)跨村售卖
港河集市上酒铺的酒不仅供本地村民饮用,同时也通过港河码头对外售卖,主要卖到都昌、九江地区。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港河集市上酒铺会联合起来将自己的酒售卖到其他地方。一般流程是外地船商过来收购,本地酒铺联合供应,具体外地商船来收购的时候会与酒铺提前联系,港河集市各酒铺会将各家的酒集中到港河码头,等商家来了之后,集体售卖。
当时一年大约集体售卖4次,每次大约有50坛酒,每坛有15~30斤重。外地商家来统一收购不会提前支付定金,一般是看完酒的品质之后才付钱,因而在收购的当天就会看到各酒铺店家与外地商户讨价还价的情景。定好价钱之后,就需要将酒装到船上。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外地来收购酒的船只非常大,长约8米,宽约3米,船中央修建着遮雨棚,船上一般会有四个人(外地商户、商户帮手、起船人、划船人)。将酒装到船上当时也是外地商人与本地酒铺店主商议的事情之一,一般争执的焦点在于谁负责将酒坛搬送到船上,通常情况下是看酒价高低,如果外地商户出的价钱较高,一般都是本地酒铺店主负责将酒坛搬上船,如果外地商户出的价钱较低,一般都是外地商户负责将酒坛搬上船。
外地商户搬酒坛上船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由自己船上的帮手和船工搬运,但由于一般带的帮手和船工较少,因而这种方式不常用。二是找搬运队搬运,外地商户一般会找罗公,请罗公出人搬用,但需要支付搬运队搬运费用,这种方式省时省力,是外地商户主要采用的方式。
14.米铺
传统时期港头集市上米铺较多,大约有八家,其中规模较大的有两家。据老人讲述,其中规模较大的两家米铺姓氏分别为方姓和吕姓,对外悬挂字号分别为“方记米铺”和“吕记米铺”。“方记米铺”和“吕记米铺”都开在港头正街上,“方记米铺”在下游,而“吕记米铺”在上游。两家米铺占地面积大致相同,都约为300平方米,房屋结构都为平房,分为三个区域,前房、中房和后房,前中后房用大墙环围,比一般建筑的墙都要高,主要是防止有人半夜入墙偷米。
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在院墙还没有加高的时候,“吕记米铺”就被偷过一次,当时偷走的米大约有300斤,此事之后,吕姓店主就要米保将院墙加高,防止再被偷盗。
(1)“米保”
据吕宜钭老人讲述,米铺生意一般不是太好,特别是村民水稻收获以后,来米铺买米粮的就更少了,但一般在年末和年初的时候,港头集市米铺的生意会好起来,附近十里八乡的村民都会来买米。在旺季的时候米铺店主会在外面聘请一些“米保”,“米保”主要负责米铺日常的看管工作,米铺店主在聘请“米保”的时候,最看中的是“米保”的品行,特别是不能有偷窃行为,否则米铺店主不会聘用。米铺店聘请“米保”通常是一个,有时候也会聘请两个。米铺店主在聘请“米保”时,必须要和“米保”签订合约,主要规定“米保”的义务和基本报酬,在签订合约时必须要有“米保”的父亲在场,父亲去世,可以由亲戚到场,但亲戚到场必须要符合两个条件:一是亲戚必须是近亲;二是亲戚必须来两个。“米保”合约一般规定“米保”要在米铺干满一年,一年之后才可以离开,否则米铺店主可以拒绝支付“米保”报酬。
(2)“米保”责任
一旦“米保”进入米铺,店主除了收钱算账的事其他的事情都会交给“米保”。“米保”在平日里主要负责米铺日常卫生、正常营业(早上6点至晚上7点),以及米粮的搬晒、防盗等。在所有平日事务中责任最大的就是防盗,据吕宜钭老人讲述,粮食被人偷了,一般“米保”要承担所有责任,赔付米铺老板所有损失。
当时另外一家小米铺(米铺店主姓邱),半夜被人打通墙壁,盗走200多斤精细水稻。当时邱家“米保”睡得正香,没有发觉任何异样,到第二天的时候,才发现精细水稻全部被偷盗。邱家米铺店主要“米保”承担全部责任,“米保”当时哭着给邱姓磕头,祈求饶恕,但邱姓不予理会。最后是在保长的调查下,才知邱家米铺的米被一艘过往商船的船主偷走,当时邱家借用港头集市吕姓的一条船,将船主截住并把所有粮食拿了回来。之后邱家“米保”遭到了邱姓解雇,让其永不再踏入邱姓米行半步。
(3)米铺售卖
村民购买米铺米粮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用货币购买,二是用其他物品换米粮。用货币购买就是用纸币和银圆购买,当时置换比例已无从考证。用其他物品换米粮是当时村民较为常用的方式,一般置换物品包括鱼、肉、布匹、粗粮。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一般是5条鱼可以换米铺一升米,5斤肉换米铺一升米,长宽约1米的布匹可以换米铺半升米,两升半粗米换一升精米。在置换米铺米粮的时候,一般怎么换、换多少都是由米铺老板说了算,特别是在大灾害之年,米铺老板更是会制定极低的置换比例。据吕宜钭老人讲述,有一年鄱阳湖大水外漫,导致鄱阳湖附近十里八乡村民的田地都遭到了浸泡,很多村民家里都没有了粮食,于是大批村民拿着鱼、肉到港头集市米铺兑换米粮,当时米铺老板规定的置换比例为20条鱼半升米(粗米),10斤肉半升米(粗米),很多村民都没有办法,为了活命只能兑换。据说由于米铺老板太过赢利,当时村民打算联合起来半夜打抢米铺。
(4)跨省外运
米铺除了供应本乡外还会运输粮食到外省,特别是在丰收的时候,会有大批米船停靠在港河岸边等待收购米粮,售卖的时候米铺老板会到港河岸边与米商谈价,谈妥之后,米铺老板会让米保用木推车将粮食送到港河岸边,然后米商会拆开米袋一一验货,看是否有粗米掺杂在精米当中,一切正常,米商就会当场支付钱财给米铺老板,不需要签订合约,口头协议即可。然后米商会请搬运队将米袋全部装运到船上。米船一般较大且整个船体80%都会用木竹围织,以防雨天打湿米粮。米商到港河收购粮食一般不常来,只在丰收年份靠岸收购,平时很难看到。
15.“永春福”百货店
港头集市的百货店主要有两家,分别由方姓和吕姓所开,方姓开设的叫“永春福”,吕姓开设的百货店名称已无从考证。据方晨生老人讲述,当时两姓开设的百货店都在港头正街上,占地面积约为200平方米,房屋分为上、下两层,全部由木头制成,上面阁楼主要住人,下面一层主要经营百货。
(1)店铺经营
“永春福”百货店所售卖的货物一般都是从外省用船运输回来的,然后摆上货架售卖给村民。据方晨生老人讲述,当时一般流程是:首先由方姓(方利兴)查点货物,看百货铺里缺少什么货物,然后让店伙计将缺少货物的品种记录在册子上。等到一个月的时候,方姓就会拿着店伙计记录的册子到港河码头找船购货。找船购货的方式有两种:一是方姓自己坐船出去购货,这种方式只在“永春福”百货店开业的前几年有过,一般出去需要十天左右。二是方姓派伙计出去购货,这种方式出现在“永春福”百货店开业的后期,一般出去也需要十天左右。据方晨生老人讲述,到“永春福”百货店最兴旺的时候,附近十里八乡的村民都会到店铺里买东西,货物有时候需要一个星期出去购置一次,为了方便购货,当时方姓还专门在港河码头上买了一艘二手船,船长大约为4米,宽约1米。
(2)“伙计”
庞大的百货店缺乏人手,于是在“永春福”百货店开店的第二年,方姓就在外招聘了两位伙计,百货店的伙计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会算账,懂文字;腿脚灵活,办事机灵;品行好,不占小便宜。据说,当时“永春福”百货店招聘的两位伙计是由吕公推荐的。伙计在招聘时需要签订合约,合约规定伙计干活的年限和报酬,一般伙计在“永春福”干活至少需要两年,两年之后,伙计得到了方公的认可,就可以在“永春福”长期干下去。据方晨生老人讲述,这两位伙计最后一直干到“永春福”闭业之后。
(3)伙计薪酬
在福利待遇上,伙计的报酬一般是一年一结,可以给钱也可以给谷子,但以给谷子为主。当时伙计干活一年可以得到大约10担谷子,伙计表现好的话,方姓会增加1到2担谷子,作为奖励。
伙计在“永春福”百货店主要负责以下工作内容:清理打扫“永春福”百货店;售卖“永春福”货物,但不管钱;清点与置办“永春福”所需货物。
伙计当时住在“永春福”二楼,负责每天的开门与关门,在吃饭时,伙计与方氏在同一桌上吃,逢年过节的时候方姓还会同伙计一起喝酒。据方晨生老人讲述,当时聘用的两个伙计对方姓特别感恩,有一次过节的时候,两个伙计合伙买了两坛好酒送给了方姓,方姓表示感谢但没有收下,理由是两坛好酒的钱可能是两个伙计半年的报酬,太过贵重,让两个伙计将酒退回去。
(4)店铺竞争
当时百货店与百货店之间也存在价格上的竞争。港头集市最大的两家百货店分别是吕姓和方姓,方姓的“永春福”要比吕姓的百货店在规模上更大一些。据方晨生老人讲述,在日常村民用到的柴米油盐酱醋茶上,两家时常互相攀比降价,以吸引村民购买。据方晨生老人讲述,当时方家和吕家百货铺都售卖香油,但到方家买的村民多一点,为此吕氏故意降价,以低于方家一半的价格售卖香油,村民知道后都去吕家百货铺购买,致使方家香油卖不出去。此事方家得知以后,将香油的价格降至更低,于是又将村民吸引了过来。但最终方家实力更强一些,因而在价格竞争上吕姓往往斗不过方姓。
16.油坊
传统时期港河集市有一家油坊,由方姓开办,位于港头正街,占地面积约为300平方米。[9]油坊房屋为平房,共分为两大间,前房和后房,中间由木板隔开,前房主要放置榨油机器,后房主要放置油坊材料。
(1)换油方式
方氏油坊当时是附近十里八乡最大的油坊,每到农闲的时候(一般秋季以后)就会有村民推着木车到方氏油坊换油,当时换油一般有三种方式:第一种是村民用油料作物来榨油;第二种是村民用钱来买油;第三种是村民用其他东西换油。
①油料兑换。村民用油料作物来榨油是最为常见的方式。秋季结束以后,附近十里八乡的村民就会赶到方氏油铺榨油。一般来油铺榨油的村民都会用木制手推车将家里面的菜籽、花生、豌豆等油料作物推过来。当时装菜籽、花生、豌豆的容器是布袋,布袋上会打好多补丁,一般车上会装3~5袋油料作物。木制手推车除了装油料作物以外,还会装至少两个瓷罐,罐坛主要用来盛油。据吕宜钭老人讲述,一到秋天,就会听到港头集市上叮当叮当的油罐撞击声。村民到方氏油坊榨油需要提前与方氏联系,否则方氏不会单独为一两家村民开一次油坊。方氏油坊有固定的榨油比例,一般100斤菜籽可以榨油30~40斤。村民到方氏家榨油需要提前缴纳榨油手续费,手续费有高有低,具体要看村民榨多少斤油,一般来说榨油越多手续费越高。但也有例外,比如某家村民和方氏关系好,方氏有可能不收取手续费,但一般会将油渣留下。榨油手续费是当时榨油必须要交的,但手续费具体数额,已无法进一步考证。
②钱币兑换。村民用钱来买油也是较为常见的方式。用钱买油的村民一般有以下特征:家里没有种植油料作物;家里的油料作物留作第二年的籽种;认为方氏榨油手续费收取较高;认为油料作物价钱较高。
用钱买油也需要提前和方氏沟通,否则方氏一般会不乐意,认为其对自己不尊重。据方晨生老人讲述,当时外乡的一个村民没有事先和方氏沟通,就直接到方宅内买油,方氏没有为其开门,直接闭门不见,外乡人只好自行离开。
方氏油坊有不同类型的油,有菜籽油、黄豆油、花生油等,不同的油售卖的价钱不一样,一般黄豆油和花生油较贵,普通菜籽油最便宜,具体各类型油价已无法进一步考证。在买方氏油的时候,村民要自行带盛油容器,方氏油坊不提供容器,有些远的村民没有带盛油容器也可以在方氏油坊里买,但所买容器一般价格都非常高。
③物物兑换。村民用其他东西换油也是较为常见的方式。换油可以用菜籽换也可以用其他东西换。用菜籽换的话,一般有固定的兑换比例,兑换比例由村民和方氏在兑换的过程中商议得来,不同的年份会有轻微的上下浮动,但总体上是恒定的,100斤菜籽可以兑换30斤油。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10担菜籽可以兑换1升油,10升油可以兑换1亩地的菜籽。部分村民会推着木车用自家菜籽与方氏油坊兑换。除了用菜籽兑换以外也可以用其他东西兑换,但在兑换之前需要与方氏谈好,否则方氏不予兑换。当时与方氏兑换最多的就是稻米和猪肉,100斤稻米兑换20斤油,50斤猪肉兑换40斤油,但这种兑换在当时都是临时的,不具有稳定性。据方晨生老人讲述,有一年外乡村民拿着两坛好酒与方氏兑换,方氏喜欢喝酒,当即决定兑换,兑换比例为两坛好酒换8斤油。
(2)“油跑”
庞大的油坊运转需要聘请伙计,当时方氏对外聘请了1位伙计。方氏聘请伙计主要注重的是伙计是否吃苦耐劳。据方晨生老人讲述,当时来方氏大宅应聘的一共有三个人,方氏让3人同时在油坊工作了两天,结果到第二天的时候2个伙计已经累到不行,表示不愿意再干,方氏给他们一些路费让其回去,于是只聘请了1位伙计。当时方氏聘请油坊伙计不需要签订合约,以口头许诺为主,伙计报酬一年结算一次,伙计中途走人,方氏不会给其发放报酬。油坊伙计的报酬在所有各类伙计中是最高的,一般要比普通店员伙计高很多,但具体数字已无法考证。
(3)“油饼”
在油料作物被打磨碾碎的过程中,会从另外一个较大的口中流出油料作物的渣子,油料作物的渣子一般也会被收集起来制作“油饼”。“油饼”可以食用也可以当作小食品外卖,当时种类较多的“油饼”有花生“油饼”、菜籽“油饼”、豌豆“油饼”等,据方晨生老人讲述,当时“油饼”里面放些面粉和甜糖,是极好吃的一种小食品,一般贫苦村民都吃不上。
此外,方晨生老人讲述,当时一到油坊榨油的时候,在油坊大门外就会聚集好多小孩,小孩手里一般都会拿着一个小瓷碗,趁着油坊伙计不注意的时候,悄悄地溜进油坊偷挖一碗油渣,运气好的话有时候还会舀到一碗油。油坊伙计发现了,会追着小孩跑,一路奔跑,一路洒漏,等小孩跑回家的时候碗里的油往往已所剩无几。
被聘请到油坊的伙计除了要负责油坊的日常榨油也要负责油坊的卫生,有一次方姓发现墙脚一个木桶由于长时间没有清洗而生了虫,当时方姓非常气愤,直接将伙计叫到账房清算报酬,然后令其回家,伙计当即表示不敢再犯。同时在其他榨油村民劝说下,方姓才决定将伙计留下,但责令伙计一天不许吃饭,以后伙计还敢偷懒不清洗,将扣除其所有报酬,永不聘用。
(4)油坊售卖
方氏油坊除了服务于本地村民也会有向外运输的情况,向外运输主要是通过港河码头将油料卖给港河过往商家,一般发生在丰收年份,一年中7~9月外输的情况居多。在外输的时候一般先由方氏组织伙计将油料装入木车内,木车一般可以装4~5大瓷坛油料,各瓷坛之间用绳子捆绑以防止油坛从车上脱落。据方晨生老人讲述,当时木车从油坊到港河码头一般来来回回需4次,用时一上午。油坊伙计将油瓷坛送到港河码头,港河码头的油贩商主便会来接应,接应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提前联系好港河搬运队,让搬运队队员将伙计送来的油瓷坛搬到商船上。另外一种方式是油贩商主自己带着船上伙计搬运,这样的方式较为少见,大多数都是让港河搬运队搬运。在伙计与油贩商主交油的时候,油贩商主会一一将油坛打开检查,以防止假油和坏油。
油贩商主买的是油,并不包括盛油瓷坛,因此在交油之前,油坊伙计都会问其是否愿意将油瓷坛一起买走,油贩商主愿意,则需要另算油瓷坛费用,油贩商主不需要,则会用自己带来的瓷坛盛装。油坊伙计只管跑腿运送,外输协商等都由方氏完成。
(5)消息扩散
方氏在卖油的时候一般会提前一个月将消息散布到港河码头,让过往的船主都知晓。散布消息的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将卖油消息用淡黄纸写好,张贴在港河河岸上,上岸下河的人都能够看到。二是将售油的消息告诉港河码头附近及周边的店铺,店铺聚集人多,可以互相将消息传开。
消息散布出去之后,接下来就会陆续有油贩买主登门商谈,方氏会与其一一商谈,商谈的地点一般选择在方氏家中或者港河茶楼,一般以方氏家中居多,方便方氏带商贩查看油坊。据方晨生老人讲述,在与油坊主商谈时,不同的油料会有不同的价格,一般花生油、黄豆油较贵,普通菜籽油较便宜,但这也并不一定,有时候油贩商主专门过来收购菜籽油,方氏会将菜籽油的价钱提高。
(6)油价议定
油价的高低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油的质量;二是方氏讨价还价的能力。油质量的高低主要有以下几个判断标准:一是榨出来的油是否今年的现油,上一年的存油一般质量较差,价格也会较低。二是油的黏稠度,榨出来的油越黏稠往往质量越好,价格越高,榨出来的油若特别清淡,一般不是好油。三是油内是否有渣粒,渣粒越多越表示油没有榨好,榨油手续较粗,油质较差。
每年油价的高低还取决于方氏与油贩商主的议价能力,一般在消息散布出去之后,方式就会与多个油贩商主会面商谈,会面商谈的时候方氏不急于跟某个油贩主签订合约,往往要多家比较才最终确定。据方晨生老人讲述,有一年卖油消息传出之后,一个月内有七八个油贩商主登门与方氏商谈,方氏与其一一会面,但均未说定与谁交易,最终全部商谈完以后,方氏才决定与其中一个签订合约,也正因为方氏的议价能力,所以其在售油上一般稳赚不赔。
在与油贩商主决定交易的时候,需要签订合约,合约一般是一张淡黄的粗纸,长约35厘米,宽约30厘米,在粗纸上用黑笔写着交易数额、交易时间等内容。签订合约需要双方均在场,不可以让其他人代签,有一方让人代签,合约会很难达成。合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一旦画押签名之后,合约就生效,双方均不得做出毁约行为。
17.烟铺
传统时期港河集市上大约有三家烟铺,烟铺规模较小,主要分布在港头正街上,其中两家分布在港头正街下游,一家分布在港头正街与北河街的交汇处。烟铺占地面积约为100平方米,[10]房屋以平房为主,一般分为两间,前房售货后房住人,房屋外门上沿挂着木板,用黑笔写着“烟铺”两个字。除了门上,当时在窗户上也会插白旗,长短不一,大致长约80厘米,宽约40厘米,花边刺绣,正中间写着“烟铺”两字。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开烟铺的都是外乡人,其中一个姓氏为赵姓。烟铺营业时间不是太固定,有早有晚,有时候也会长时间闭门不开,烟铺内设置较为简单,泥土堆砌成四个方柱,方柱上面放置竹板,竹板上面放置烟草。当时烟铺卖的烟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纸包的烟;另外一种是散烟叶。
(1)烟铺售卖
纸包的烟一般都需要从外面船上引进,在烟铺里面数量较少,价格较贵,一般都是乡土大老才能吸得起。烟铺店主一般进纸包烟的主要渠道是让港河码头的船夫捎带,捎带一般一年只捎带一两次,每次只捎带一二十包,捎带都要提前给船夫费用,且在走的时候烟铺店主要请船夫吃顿好酒。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纸包烟主要用淡黄的黄纸包裹,每包大约有10~15根,每根烟外围也用淡黄纸包裹,烟呈长筒卷状。每盒烟外部也会由一张大纸包裹,由大纸包裹的叫条,一条烟有大有小,小的是6包,大的是10包,以6包的居多。
(2)烟铺进货
烟铺的烟草叶主要有三个来源渠道:一是烟铺老板自己家种植;二是烟铺老板让港河船家捎带;三是烟铺老板收购其他村民的烟叶。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港头集市上有个烟铺老板在自己后宅和田里面种植了很多烟草,每到收获的季节都会找人帮忙来采烟叶。据吕宜钭老人讲述,与纸包烟相比,让港河过往船家捎烟叶的频次较高,一般每个月都会有一次让船家捎购,船家捎购烟叶的主要地方是都昌县和南昌县。有的老人讲述,烟铺最远的时候还会让人到云南省购买烟叶,从云南省购买回来的烟叶质量上乘,但价格太贵,普通村民一般都买不起。据说当时港河集市的烟铺就在云南省进过一次烟叶,之后再也没有从云南省进烟。
(3)烟铺价格
船家捎购烟叶一般不需要烟铺老板提前支付定金,只需在购买回来之后,烟铺老板请捎烟船家吃一顿好酒,在酒桌上将报酬送给船家。此外,还要送上一两包纸包烟以示感谢。烟铺老板收购其他村民的烟叶较为少见,一般只发生在少数年份。据吕宜钭老人讲述,部分年份会有一些村民在自家宅院内种植些烟草,但这些烟草绝大多数供自己享用,不外卖。
但有时候有的村民种植的比较多,自家用不完就会将一部分烟叶卖给烟铺老板,烟铺老板会与卖烟叶的村民商谈价格,一般价格都由烟铺老板决定,具体价格较为灵活,已无从考证。商讨完价格之后,种烟村民就会用两个竹箩筐或者木制推车将烟叶送到港头烟铺上,烟铺老板会按照事先约定支付报酬,在支付报酬时常见的方式有两种:一是烟铺老板直接支付现金,但这种方式较为少见,主要原因在于中华民国时期货币膨胀严重,纸币不值钱,村民一般不愿意要,但银圆的话村民会收取。二是用烟草换烟叶,这种方式较为常见,烟铺老板同卖烟叶的村民达成协议,以烟换烟,具体置换比例要看当时双方讨价还价的能力。
18.肉铺
港河集市上有两家肉铺,店主一个是本乡的,一个是外乡的,本乡的姓罗,外乡的姓氏已无从考证。当时肉铺主要开在北河街上,一个在北河街上游(罗姓),一个在北河街下游。肉铺占地面积约为200平方米,房屋以平房为主,分为三间,前房、中房和后房,前房用于摆卖肉食,中房用于宰杀牲畜,后房用于住人,前房屋门上悬挂着“肉铺”二字。[11]
(1)以质要价
当时称肉用的是平秤,但肉铺里面的平秤要比其他店铺所用平秤大得多,主要表现在平秤铁盘的大小上。根据村民们的要求,肉铺伙计会将切好的肉用黄纸包裹一层,以防止肉被弄脏。买肉的村民和卖肉的伙计可以讲价,当时讲价主要看肉的大小和质量。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村民买肉时,会挑选不同的肉,主要有精肉、瘦肉和肥肉,精肉一般最贵,瘦肉次之,肥肉最便宜。精肉是牲畜腿上和腰上的肉,一般都是要价最高的。
当时村民买肉主要用两种方式:一是用货币购买,以银圆为主,一般当时一个银圆可以买到精肉1斤,瘦肉1斤半,肥肉2斤,以货币购买是当时村民到肉铺买肉的主要方式。二是用东西换肉,可换的东西较多,主要有菜籽油、鱼、稻米等,当时一般5条鱼可换瘦肉1斤半,肥肉2斤,用物换肉的一般都是贫困村民。当时有村民家有红白喜事,村民就会提前到肉铺预定肉食,一般预定的都是猪肉,到肉铺预定需要提前支付肉铺老板定金,定金为2个银圆,等村民取肉的时候再一起支付其他余额。
(2)肉铺收购
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肉铺的肉源主要有三个来源:一是肉铺老板家自己喂养牲畜。二是肉铺老板收购其他村民牲畜。三是从都昌县用船进口肉食。肉铺老板家自己喂养牲畜是肉铺肉食的主要来源,当时开肉铺的店家几乎家里面都会有牲畜,一般以饲养肉猪为主,一年可以饲养5头肉猪,肉猪宰杀之后全部放在肉铺内。有些年份猪肉价格较高,村民对猪肉需求大,肉铺老板会主动收购村民家喂养的猪,收购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主动到村民家收购。另外一种是由村民自己将猪肉送到肉铺。主动收购一般由肉铺店主和伙计推着木车到村民家将猪拉回到肉铺,猪的价格会在村民家算清楚。有时候村民也会将自家的猪送到肉铺,在肉铺内与肉铺店主议价。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一头80斤重的猪可以在肉铺卖到近30个银圆,如果遇到好行情,一头猪卖到的银圆会更多。从都昌县用船进口肉食也是当时肉铺进肉的一种方式,但是这种方式一般很少用,只在特别年份存在。
有一年港河一带的牲畜得了瘟疫,很多牲畜都在一个星期内相继死去,保长和甲长当时在鄱阳湖沿岸下游组织人力挖建了一个大土坑,主要用于掩埋得瘟疫而死的病猪。那一年港河集市肉铺生意惨淡,没有肉食来源,于是肉铺老板和伙计在港河码头租了一艘船,从都昌县运回4头猪,以保证肉铺肉食的安全。
(3)“屠夫”
港河集市肉铺不仅是卖肉的店铺同时也是宰杀牲畜的地方,肉铺房间一般分前房、中房和后房,其中中房主要用于宰杀牲畜,中房面积大约有80平方米,房间内部放置着宰杀牲畜所需要的木制工具、水桶、宰刀等,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区域,一个是宰杀区,一个是分解区,另外一个是储存区。
当时宰杀牲畜需要有屠夫,屠夫一般是肉铺店主和伙计,有时候店主和伙计事情较多,肉铺会聘请本乡屠夫过来屠宰,聘请屠夫的报酬一般是从肉铺中拎上二斤瘦肉。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好的屠夫一般一上午可以宰杀五头猪,但不论屠杀多少头猪,报酬一般都是一天二斤肉,有的时候也会拿二斤精肉。屠夫和肉铺老板非常熟,到晚上的时候肉铺老板也会留屠夫吃一顿晚饭。据当地老人说,当时一般乡里面的人都不愿意当屠夫,因为屠夫要杀生,这和佛教信仰有冲突。
(4)肉铺伙计
肉铺一般不会聘请伙计,特别是在淡季,往往都是肉铺店主及家人一起经营,但遇到旺季,在肉铺店主忙不过来的时候也会聘请伙计,伙计一般要求肯吃苦、品行好。肉铺伙计聘期较短,一般为半年,报酬为6个银圆。有的时候也会给到10个银圆,伙计吃住全部在肉铺,在经营店铺的同时也帮忙打扫肉铺卫生。肉铺店主也会根据伙计平时干活的多少给予一定的奖励,伙计踏实吃苦,在肉铺干活时任劳任怨,在半年结束以后,店主会多给伙计10斤精肉作为奖励,同时告知下年还想来肉铺工作,可以继续聘。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港头集市一外乡伙计在肉铺跟着肉铺店主干了5年之久,之后因为家里面老母亲生病才离开。
19.丝线坊
1949年之前,胡家坝一共有两家丝线坊,开设丝线坊的姓氏为俞家和郑家。俞郑两家的店铺主要开设在港河正街,占地面积约为200平方米,房屋分为前房和后房,前房打织丝线,后房休息住人,丝线坊纺织工序较为复杂,在纺织之前一般需要准备纺织材料,纺织材料主要是棉花和蚕丝,胡家坝地区以种植棉花为主,因而纺织的原材料主要是棉花,蚕丝也有,但数量极少,一般都从港河码头用船运输而来。
(1)丝线经营
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胡家坝地区没有几个人能穿得起蚕丝衣服,有钱的大老官在冬天会穿上棉花纺织的棉衣,绝大多数普通村民都是尼龙粗布。当时俞家和郑家也饲养过一点蚕,一般先是在竹箩上用蚕叶养蚕,然后在稻草上让蚕吐丝作茧,最后是取丝制线,当时俞家和郑家饲养的蚕全都死了,此后两家再没有用蚕丝纺过线。棉花是丝线坊的主要纺织原料,一般纺织过程包括扎花、弹花、纺线、打线、作综等工序。纺织丝线工具主要是木制的,一个木桩上面压一块石头,用于固定木桩,木桩上面是一根竹棍,竹棍上面捆绑5~6个小风车(也称为转子),各小风车主要用于缠绕纺织好的棉线。当时纺织好的棉线都是以成捆的形式放置的,俞家和郑家会将成捆的棉线售卖给收棉线的商人或者其他村民。传统时期,丝线纺织工序较多,但需要的人力较少,一般只要一个人就可以在一台木制纺织机上纺织,因而俞家和郑家都是家庭纺织,没有雇用任何伙计。
(2)丝线兑换
俞家和郑家纺织所需的棉花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个是自己家种植;另一个是收购其他村民的棉花。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俞家和郑家都是后来搬迁到胡家坝的,因而没有土地,只能靠纺丝谋生,为了获取纺丝所需要的棉花,俞家和郑家当时都租种了大户地主家的田地(主要租种吕公和方公的田地),在田里种植棉花,为其开丝线坊提供原料。
除了自己种植棉花以外,俞家和郑家也会收购其他村民家的棉花,当时收购的价格已无从考证,除了用货币收购以外,俞家和郑家也与其他村民用东西兑换,当时兑换最多的就是谷子,10升谷子可以兑换一斤棉花。当时俞家和郑家会将纺织好的丝线卖给过往的商船主,在售卖的时候不需要签订合约,只需要口头商谈价格,当时丝线卖给货船商主的价格要高于其他商铺,具体已无从考证。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有一个去往南昌的货船买了俞家的丝线,但是在交货的时候,南昌货主觉得丝线质量较低,不值应付价钱。自此之后,那条过往南昌的船主再也没有购买过俞家的丝线,尽管俞家在售卖价格上要低于郑家,但船主还是会优先选择郑家丝线。
20.木匠坊
港河集市上当时只有一家木匠坊,铺主姓俞,是胡家坝本地村民。木匠坊位于港头正街,占地面积约为200平方米,房屋为平房,墙壁为木质结构,墙脚由泥土所堆。据俞圣纪老人讲述,俞家是胡家坝最早的居民,俞家祖先最早从安徽搬迁到港河一带,搬迁的主要原因是在太平天国的时候躲避战乱。
当时俞家木匠坊主要承担四类木匠活:一是木车、推车等大型工具的制作;二是家铺门房木制模型的制作;三是小型家庭器具的制作;四是精致农具模型的制作。
(1)木匠预定
木车、推车等大型工具的制作一般是村民提前来预定,预定好之后,俞姓开始按照村民的要求制作,一般制作时间大约为1个月(1个月可以制作一个木制推车),制作好之后村民看货付钱,当时一辆木推车大约需要3~5个银圆。据俞圣纪老人讲述,当时有一个外乡人到俞氏木匠铺预定了5辆木质推车,俞氏木匠铺整整忙碌了快一年,到第二年开春的时候,外乡人到店铺取车,当时支付了一帆布袋银圆。在具体预定细节上,一般首先是村民到木匠坊找俞氏,然后将预定要求和时间限制告知俞氏,俞氏依据自己木匠铺的情况和村民讨价还价,等协议价格谈好以后,俞氏会让其支付预定银圆,预订银圆一般是按照实际全部金额的4成支付。如是10个银圆的话就需要提前支付4个银圆,剩余的6个银圆在制作完成之后再支付。
(2)木匠契约
在支付预订银圆时,俞氏一般需要与村民签订合约,合约签订的地点一般是俞氏木匠铺,有的时候也会选择在村民家中签订,签订的时候不需要公证人,只要双方签字画押就行,签订的合约一人保留一份。在预定推车的时候有时也可以不签订合约,不签订合约的村民一般是只约定一辆推车,多辆木车的话必须签订合约。除了本地村民定制木车以外,一些外地过往的商船主也会到俞氏木匠坊定制木车。据俞圣纪老人讲述,俞氏木匠坊在传统时期非常有名,不仅附近十里八乡的村民会来找俞氏定制木匠器具,一些外地过往的商船也会慕名来定制,当时俞氏木匠坊主要以“精细、光滑、耐用、美观”著称。有一个小故事:当时有一个本地村民让俞氏爷爷制作了一个水桶木瓢,结果水桶木瓢一直用到了吕氏这一代,大约用了70年依旧完好无损。
外地过往商船主向俞氏木匠坊定制木车一般数量较大,据俞圣纪老人讲述,当时最大的一笔是预定二十辆木制推车。外地过往商船主向俞氏木匠坊定制的木车多运往九江、都昌、南昌等地。由于涉及推车数量巨大,因而在售卖的时候需要签订合约,签订合约地点一般会选择在茶楼或者俞氏木匠坊,签订合约时双方都要在场,合约内容一般规定制作数量、交付定金、木车质量等,在交付银圆定金时一般按照5成的比率交,如木车总价20个银圆的话,商船主要提前支付俞氏木匠坊10个银圆。
(3)木坊责任
在制作过程中如果出现意外所有责任一般都由俞氏木匠坊承担。据俞圣纪老人讲述,当时有一个贩往南昌的货主在俞氏木匠坊预定了三辆木推车,但俞氏木匠坊没能按期交付,于是在支付全部金额的时候,贩往南昌的货主少交了俞氏两个银圆。
除了制作大型木车工具以外,俞氏木匠坊也承接附近十里八乡村民们家铺门房的制作,在制作村民家铺门房时,一般需要村民到俞氏木匠坊请俞氏到自己家中丈量观看,这种邀请一般发生在木匠坊淡季时,在木匠坊旺季时,俞氏一般不会外出,特别是修制一些小件器具。
(4)木坊外请
据俞圣纪老人讲述,当时外乡(上方村)有一家村民家里面的窗户被大火烧没了,想请俞氏带着木具前去修补,但俞氏以事情繁多为由将其拒绝了,直至外乡村民将报酬提高了一个银圆之后,俞氏才随外乡村民至家。在外出修补制作家铺门房时,一般村民要事先将修补制作事宜告知俞氏,然后俞氏会携着木匠伙计推着木车到村民家修补制作,木车上一般放着所需要的木制工具和各种大小不一的木块。村民邀请俞氏外出,一般可以选择事前支付报酬也可以选择事后支付报酬,具体采用哪种方式由双方口头协商,但不论是事前支付还是事后支付俞姓都会根据邀请人做的情况概述,大致说一个价位范围,价位范围双方都可以接受,就可以外出修补。
外出修补的定价权一般由俞姓说了算,俞姓说了价位之后,村民可以讨价还价,俞氏愿意降价,则交易达成,如俞氏不愿意降价,就需要村民按照俞氏所说的价位支付,否则交易很难达成。据俞圣纪老人讲述,之所以由俞氏定价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俞氏木匠手工好,大家都愿意找俞氏;二是附近十里八乡只有一家木匠坊,村民没有太多选择。
(5)木坊销售
当时村民来店里选购小型家庭器具都会讨价还价,只要价格合适就可以成交。除了在木匠铺里面售卖,俞氏也会让伙计挑着竹扁担到外面集市售卖,让伙计挑着竹扁担到外面售卖一般是售卖淡季的时候,木匠坊来客较少(一般是在冬季)。伙计挑着竹扁担到外面售卖一般前后会挂两个空箩筐,箩筐里面用绳子结成网状,这样方便多钩挂货件。
在沿街售卖的时候伙计会喊:“俞记木具,过来瞧一瞧;俞记木具,过来转一转。”与售卖大型木车工具类似,小型家庭器具也会有港头过往商主购买,港头过往商主购买也需要签订合约,签订完合约之后需要交付一定的定金,定金一般为总价的5成。如中间发生任何意外状况,一般都由俞氏木匠铺全权承担。
据俞圣纪老人讲述,有一年秋天,港河上来了两艘大船向俞氏预定锄头、篱耙和竹箩,每件的预定数量达到200多件。俞氏当时是在港河码头茶楼与商船主商议的,商议结果是俞氏在一年之内不能生产出200多件锄头、篱耙、竹箩等农具,要求商船主少定或者将生产制作期限延长。当时商船主是由浙江来的,表示可以延长时间为一年半,支付了定金银圆之后便走了。等到一年半以后来取各式农具时,俞氏已将所有农具准备齐全,当时双方在吕家饭铺大喝了两天好酒。
(6)木雕
精致农具模型也是俞家木匠铺主要经营的业务。精致模型主要用推车等大型木具剩下的边角料制作而成。据俞圣纪老人讲述,当时俞家木匠铺会将木锯锯下的边角木料都收集起来,然后在晚上的时候让伙计将边料制作或者组合成各式模型玩具,这些模型玩具有手枪、推车、竹桶、大刀、木床、大象等样式,形态不一,栩栩如生。
当时的模型玩具主要是让伙计拿扁担挑出去售卖,主要是在赶集的时候,在年集、季集、月集、周集的时候一般伙计都会挑着扁担出去售卖,在赶集时大人会带着小孩来赶集,此时木匠伙计就会将玩具模型挑到小孩多的地方,小孩就会嚷着让大人买。
当时各种模型玩具价格不一,但总体来说很便宜,一般村民只要出点钱就可以买到,模型玩具具体价格已无从考证。如遇到好的售卖时间,往往木匠伙计早上担出去的玩具,到中午的时候就会售卖完,一般售完之后伙计会再回到木匠坊取模型玩具再出去售卖。据俞圣纪老人讲述,有一次伙计担模型玩具到港河码头售卖,在售卖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位过往船商,过往船商看到伙计挑着的模型玩具爱不释手,之后花了3个银圆将两箩筐模型玩具全部买走。模型玩具一般都是在俞氏闲暇的时候才做,不会占用俞氏制作其他大型木具太多时间。据俞圣纪老人讲述,当时伙计售卖模型玩具所得到的钱,俞氏一般都会作为晚上加菜添酒所用。
(7)“木徒”
俞姓木匠坊是当地十里八乡最有名的木匠坊,不仅附近村民都会来购买,就连港河过往商主都会来预定,因而繁忙的木匠铺需要更多的帮手。当时俞姓木匠坊招聘伙计,伙计一般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肯吃苦;二是为人忠厚;三是喜爱木匠行业;四是聪明有灵性;五是喜欢制作;六是本乡人;七是十五岁以上。俞姓招聘伙计一般需要经过精挑细选。据俞圣纪老人讲述,当时做木匠在港河一带是靠手艺最赚钱的行当,许多村民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学习木匠手艺,特别是贫困家庭更是如此。但俞氏只招聘一两个伙计,伙计有两个身份:一是伙计,主要负责干活;二是徒弟,俞氏负责教木匠手艺。
(8)“节赏”
当选伙计不需要签订合约,吃住都在木匠坊,一般要学习至少四年,前两年主要负责打理木匠铺,后两年俞氏会带着学习木匠技术,至于什么时候可以离开木匠铺自己开铺,一般需要俞氏同意才可以离开。伙计没有报酬,到年底的时候俞氏会包一个“节赏”(逢年过节时的赏钱,由红纸包着,里面放着银圆)给伙计,一般“节赏”俞氏会包2个银圆,如伙计表现得好有时会包4个银圆。
木匠坊伙计没有报酬,在逢年过节的时候还要送东西给俞氏,一般送的东西都是好酒好肉(酒肉要送双,两坛好酒,两斤好肉),在送东西的时候不能由伙计自己一个人来,一般需要家里面的父亲陪同,以表示对俞氏的感谢。小节一般送东西就可以,遇到大节如八月十五或者新年等节日,除了送东西,伙计及其父亲还要请俞氏到最好的饭铺吃一顿饭,吃饭的时候伙计要对俞氏跪拜,以谢师傅传授之恩,伙计的父亲则要在饭铺上喝醉,表示尽兴,将自己的孩子交给俞氏放心。
21.剃头铺
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港河集市上有三家剃头铺,两家在港河码头,一家在北河街,在姓氏方面一个是本地姓氏,两家是外地姓氏,本地姓氏姓罗,外地两家姓氏已无从考证。剃头铺没有正式的店铺,一般占地为铺,遵循“谁先占谁先得”的规则,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剃头铺遵循“谁先占谁先得”的规则,但当剃头匠逐渐在所占之地长期剃头之后,一般别的商铺店主也不会过去占领,于是那块地方便成了剃头匠的常占之地。
(1)“摆石占地”
剃头匠早上6点钟的时候就要起床,从家里向港河集市赶,在去港河集市的路上一般都会背个大竹筐,竹筐里放置剃头工具。到港河集市上剃头匠便会把大竹筐里面的东西一一摆放在摊位上,在摆放摊位之前,需要将前一天摊位上摆放着的四块大石头挪开。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剃头匠在晚上收拾东西走人的时候,一般都会将四块大石头分别摆放在自己白天占地的四个空角上,以示自己的地方,别人不许进入占领。因为摆石占地的事情剃头匠还和周边的摊铺发生过争执,有一次晚上剃头匠将石头摆放在四角之后就回家了,但到第二天的时候发现摆放在四角的石头被人移动过,晚上石头摆放所占地方明显比第二天石头摆放所占地方缩小了,在石头旁边的梨铺却将自己所占的地方扩大了。剃头匠很是生气,将石头又摆放回了原样,并指责了梨铺店主的行为。
(2)剃头客
港头集市上剃头匠的顾客主要来源于两个地方:一是本乡及附近地区的村民;二是港河码头过往的商人。在剃头价格上来源于两个地方的人也会有差别,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剃头匠针对港河码头上过往的商人要价会比较高,且一般不讨价不赊账,商人做面部清理的话一般需要多加手工费。而剃头匠针对本地村民或者外村村民要价一般会比较低,有的时候可以只有港河过往商人的一半。本地村民在剃头的时候可以讨价还价,可以和剃头匠商定价格,本地村民因为急事没有带钱,也可以赊账,下次一起还上就行,并且在做面部清理的时候一般不需要多加费用。外地村民在剃头的时候也可以和剃头匠讨价还价,并且也可以赊账,但在赊账的时候,需要有本地和剃头匠熟悉的村民打个招呼,做一个口头担保,没有口头担保,外地村民在剃完头之后剃头匠不会允许赊账。
(3)“剃徒”
剃头匠在旧社会是靠手吃饭的手艺人,社会地位较低,流动性大。当时剃头匠也会收学徒,但一般村民都不愿意让自己的孩子学剃头手艺,学剃头手艺的一般都是贫苦村民,特别是家里面孩子较多的村民。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邻村阳峰乡就有一姓吴的村民家里面生了7个孩子,最后吴姓就把老三送到罗剃头匠那里学手艺。学习剃头手艺的学徒一般要交学手艺的费用,一般是两个银圆。但当时学剃头手艺的都是贫苦村民,没有多余的银圆,因而一般会用其他物品抵学费,物品一般是鱼、丝线、好酒等,当时姓吴的村民就给罗剃头匠送去10条鄱阳湖大鱼。
学徒学习剃头手艺一般需要半年,学习时间较为灵活,多以观看剃头师傅剃头为主,当时剃头师傅也会让学徒上手给顾客剃头,学徒给顾客的头上挂了痕或者挂伤,剃头师傅就会打学徒的屁股,一般是刮伤几处打几下,以让学徒长记性。学徒学成之后,就可以自己开铺营业,临走的时候剃头师傅一般都会赠送徒弟一把剃头剪刀,主要有两个寓意:一是留作纪念;二是将手艺传承下去。
22.甜水铺
港头集市上当时大约有四家甜水铺,甜水铺主要经营甜水,让过往的村民解渴去乏。当时经营甜水铺的主要是本地村民,姓氏分别为罗姓、熊姓、梅姓等。
(1)“选铺”
甜水铺主要集中在港河码头和港头正街(港河码头有两家,其余两家均开在港头正街)。甜水铺没有固定的店铺位置,每次开铺的时候都需要重新选定位置。但由于长期在港河码头和港头正街上开铺,因而它们也有自己相对固定的摊位,占地面积一般为30平方米,[12]在晚上卖完甜水之后,一般会将桌椅板凳留在摊点,等到第二天早上去的时候,再将摊位铺开。甜水铺陈设较为简单,一般是一个长条竹桌,桌上放十多个碗和4个木桶,木桶里面盛放着各种口味的甜水,一般有梨味、香蕉味、甘蔗味,每种味道的价钱不一样。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最贵的就是香蕉味的,一杯大约需要1块钱,剩下的都是几毛就可以喝得到的。长条竹桌周围一般会放置两张桌子和八个竹编板凳,主要供过往的路人歇脚喝甜水所用。甜水铺夏天开,冬天不开,在夏天开的时候会在地上用四根长竹支起一片白布,用于阻挡阳光,在长竹上面还会挂着一块白布,白布顶头写着甜水铺,下面写着“清凉解渴、提神去乏”八个大字。
(2)甜水售卖
甜水铺一般多由上了年龄的男性经营,也有女性经营的。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港头正街上开设的甜水铺就由妇女经营,因为是在本乡,小脚的妇女不需要走太远的路。旧时期的甜水铺主要按碗卖,不同味道的甜水有着不同的价格,当时买甜水最多的主要是两类人:一是港河码头过往的商人;二是赶集时大人带着的小孩。港河码头的商人在停船以后,特别是在夏天都会走到甜水铺喝一碗甜水,有时候渴得厉害会连续喝几碗,地主大户和保长甲长一般不喝。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有位商人下船之后在甜水铺连续喝了八碗甜水,喝完之后留下一个银圆又回到了船上。除了港河码头过往商人喝甜水,在逢年过节,特别是赶集的时候,是甜水铺生意最好的时候,当时很多赶集买东西的村民都会驻足在甜水铺喝一碗,有时会帮自家的小孩多叫几碗,当时买了的甜水喝不完可以带走,带走的时候甜水铺不提供容器,一般都由买家自己携带。
23.糖葫芦铺
糖葫芦铺在港头集市有很多,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港头集市有糖葫芦铺6~8家。
(1)糖葫芦价格
不同类型的糖葫芦会有不同的价格,一般酸枣糖葫芦最贵,一串糖葫芦上面穿6个酸枣;甜枣糖葫芦价格次之,一串糖葫芦上面穿5个甜枣,最便宜的是散装糖葫芦,散装糖葫芦一般按个卖,两个起卖,具体起卖价格已经无从考证。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普通村民在过年赶集的时候都会到糖葫芦铺给孩子买糖葫芦,但贵的酸枣糖葫芦买不起,一般都是买散装颗粒葫芦糖,当时颗粒葫芦糖是用黄纸包的,买完之后可以用黄纸包着吃。当时糖葫芦价格由糖葫芦铺店主说了算,一般早上贵,中午便宜,下午更便宜,早上的时候买的人多,价格贵,到中午和下午的时候,买的人相对少,因而价格较便宜。
当时一些贫困村民家的孩子想吃糖葫芦,一般不会在早上到集市购买,等到下午的时候再去购买,这样可以省下不少钱。当时糖葫芦铺也存在外包的情况,一般是本乡大户村民在做喜事的时候会将糖葫芦铺所有的糖葫芦都包走,包走的糖葫芦主要在喜宴上发给孩子们吃,以增加喜宴的热闹气氛。当时糖葫芦铺铺主也会对外赊账,赊账一般都以口头为主,不需要熟人介绍,等到下次再到摊位的时候还上就是。
(2)糖葫芦售卖
糖葫芦铺当时主要有两种售卖方式:一是定点守铺售卖;二是流动售卖。定点守铺售卖就是糖葫芦铺店主在固定的摊位上售卖,这种售卖方式一般是在早上,等中午和下午的时候铺主就会流动售卖。在流动售卖之前,糖葫芦铺主一般会将定点摊位让其他邻铺摊主照料,以防止其他商铺户主占用,流动售卖的铺主一般会将糖葫芦放在竹扎上,然后扛着沿街叫卖,叫卖范围囿于港头集市的四个主要街道(北河街、南河街、正街、港河码头),其他地方不会售卖。
24.玩具铺
港河集市玩具铺有两家,两家玩具铺经营的玩具不一样,一家经营泥制玩具,一家经营纸质玩具,当时经营玩具店的都是外乡人,一家姓赵,另外一家姓吴。赵姓经营泥制玩具,吴姓经营纸制玩具。
玩具卖得最好的时候是一天中的上午时段,上午往往人最多,因而销量也高。除了上午卖得多,到了赶集的时候也会卖很多。赶集的时候村民会带着各自的小孩到集市上游逛,小孩看到各式各样的玩具以后会让父亲买。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买得最多的就是虎、猪、狗、猴、马等泥制玩具。
在售卖玩具的时候村民可以和玩具铺店主讲价,但不可以赊账,玩具铺店主不允许赊账,赊账的话店主宁可不卖。在赶集的时候赵吴两姓都会在固定摊位上售卖,但到淡季的时候,特别是快要冬季的时候,赵吴两姓就会用轮流售卖的方式沿街叫卖,叫卖的时候挑着扁担,扁担两头挂两个大箩筐,里面放置各式玩具,他们会沿街敲铜锣,口里面喊:“玩具,好玩的玩具。”当时吴姓出去叫卖,赵姓就会帮忙看摊,赵姓出去叫卖,吴姓就会帮忙看摊,两铺轮流出摊轮流叫卖。
25.字画铺
据吕宜钭老人讲述,港头集市上当时有一家字画铺,开在港头正街与北河街的交界处,占地面积约为50平方米。当时字画铺铺主姓刘,是外乡人,据说刘姓祖先是京城里面的大官,当时通过文考考取状元,之后一直为朝廷效力,到刘氏这一代家境开始没落,刘氏只能靠卖字画为生。
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买字画最多的是本乡的吕公。吕公喜欢字画,在逢年过节赶集的时候会买一两幅字画,当时所买的字画都要悬挂在宅邸内。本乡之内除了吕公,其他村民都不会买字画,在赶集的时候,外乡的村民有时会买几幅画,悬挂在厅堂两侧。也正因为买字画的人比较少,所以刘氏的字画铺很少在平日里开,一般是在逢年过节赶集的时候才会开张。当时村民不买字画的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村民读书少,绝大多数都是文盲,一般不会买字画。二是字画较贵,一般贫苦村民买不起。三是国民党时期常抓乱党,家里面有字画和书籍的一般都会被搜查。据吕宜钭老人讲述,有一年刘氏字画铺的字画一次全部被港河码头过往的商家买走了,当时有个收购花灯的商家看到了刘氏的字画,称其写的字铿锵劲道,画的画栩栩如生,问其多少钱一幅画,刘氏说一幅画要一个大银圆。当时刘氏本以为商人会和其讨价还价,但最后商人说全要了,将刘氏所有的画作都包卷了起来,一共支付刘氏25个现银圆,当时围观的村民都说刘氏发了大财,遇到了贵人。
26.修车铺
传统时期胡家坝村民用于农业生产最重要的工具就是木制推车。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不论是下地干活还是长途运输都要用到木制手推车。胡家坝地域内的大户村民几乎家家户户都有木制推车,当时吕公、方公、胡公、罗公等大姓氏,一般都有三四个大木制推车,最多的是方公。
(1)修车客源
修车铺的客源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是港河码头过往的商船主;二是附近十里八乡的村民。其中以港河码头过往的商船主为主要的客源。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港河码头搬运事务多,搬运用到最多的工具就是木制推车,当时木制推车分大号、中号和小号,大号木车主要用于推运大型货物如家具、铁器、竹子等。中号木车主要用于推运谷子、鲜鱼、油料等。小号木车主要用于推运布匹、瓷灌、小型农具等。木制推车在运送货物的过程中常常容易坏掉,每次港河码头推车出问题都要找修车铺。当时修车铺陈设比较简单,主要放置修车工具如刀、锤、木棍等,此外在修车铺上面会用四根竹子搭建一个布棚,布棚主要用于遮阳,上面挂着“修车行”三个字,据说当时这三个字是由卖字画的刘氏所写。
(2)修车价格
修车铺除了招揽港河码头船家的生意也会修理附近十里八乡村民的木推车。据吕宜钭老人讲述,附近村民木推车损坏主要是在田里推送谷子所致,因而到修车铺主要是换车轮,当时车轮也由木头制作,换一个车轮大约需要一个银圆。修理价格一般都由修车师傅决定,针对不同人会有波动。
一般针对港河码头上的商主来说,修车铺老板会索要较高的价钱,本乡村民一般要价不会太高。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有一位商人在上船时将木制推车的手柄推断了,找到修车铺修理,修车铺店主要价2个银圆,商主讲价愿意支付1个银圆,店主不同意,最终以2个银圆的价格达成交易。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爷爷家里面也有一个小推车,由于下坡时撞到了石块,右车轮打滑到了车轴外面,爷爷将推车送到了修车铺,店主用铁锤将车轮重新打了回去,小推车修理好之后修车铺铺主没有向爷爷要银圆。
(3)修车伙计
当时修车铺也聘用了一个修车伙计(港河码头修车铺聘用,港河正街修车铺没有聘用),据说修车伙计是罗姓的一个亲戚,罗姓为了让其亲戚学习修车手艺,便将亲戚介绍给了修车铺店主。修车铺店主聘请修车伙计一般要求吃苦耐劳,做事认真,不能有偷盗等行为。修车铺店主聘请修车伙计需要与其签订合约,签订合约时必须有本姓氏的大老在场(当时罗公在场),签订合约的地点一般选择在饭铺。签订过程一般为:首先是懂文化的书生根据双方的要求拟定合约内容。其次是在拟定完之后,请双方及伙计方姓氏的大老检查核对。最后双方签字画押,合约生效。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一般合约期限为一年,一年之后学徒便可不再跟修车铺师傅学习,在报酬方面合约一般不做具体规定,一般等到学徒走的时候修车师傅会给一点路费,但平时学徒是在跟修车师傅学习手艺,因而不会有工资报酬。除了没有具体的工资报酬,在逢年过节的时候,学徒还会被要求给师傅送礼,送礼要送“三个二”:2斤肉,2斤酒,2袋旱烟,寓意好事成双。
修车铺之间也存在竞争,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最主要的两家车铺常常相互招揽对方的生意,有一次因为抢客主还发生了矛盾纠纷。胡家坝姓胡的村民要将自己的车推到港河码头修车铺修理,但在走到港头正街的时候被港头正街下游的修车铺店主看到,于是修车铺店主将胡氏招呼到了自己的铺里面修理。这件事被港河码头的修车铺知晓以后,其认为港头正街修车铺抢了自己的生意,便带着人找到了港头正街修车铺店主,要店主给一个说法,不然就砸铺,在罗姓的支持下,港头正街修车铺店主不敢与港河码头修车铺对抗,于是赔付了港河码头修车铺3个银圆,此事就此平息。
27.梨铺
传统时期港河集市有很多梨铺,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大约有4~6家梨铺。梨铺在港头集市分布较为广泛,在北河街、南河街、正街、港河码头上都有,但主要集中在正街。当时开设梨铺的有本地村民也有外地村民,但外地村民占多数,具体姓氏已无从考证。梨铺经营时间比较固定,主要集中在早上7点到下午5点,到了晚上一般不会有人再卖梨。
(1)梨铺售卖
梨铺店主固定好店铺的位置之后一般就不会轻易改动,相应的其他店铺的铺主也不会轻易去侵犯占领。旧时期梨铺店主卖梨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单个卖;二是称重卖。其中单个卖是主要售卖方式。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村民们普遍贫困,没有钱以称重的方式买,一般都是花几个碎钱买几个梨子解解馋。能以称重方式买的一般都是过往的商人和乡土大老官。当时梨价较高,一般一个银圆可以买3~5斤梨子,与称重相比,单个买会比较便宜。梨铺平日里卖得较少,在逢年过节的时候卖得较多,逢年过节的时候村民都会出来置办货物,一般随手都会买几个梨子。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逢年过节村民买回来的梨子一般不舍得一次吃完,要在家放好几天,但梨子容易腐烂,放不住,于是家里面的大人一般会将梨子放到地窖里,用一根绳子系上一个竹编篮放置到地窖最底部。因而常常有家里面的小孩将地窖盖悄悄打开,然后将地窖里面的梨子偷吃完。
(2)梨铺合作
梨铺店主售卖的梨主要从外地进货,一般都通过港河码头将梨子运送到店里。据吕宜钭老人讲述,为了节省运输成本,港河集市上各卖梨店主往往会联合在一起运输,运送成本由各店铺均摊,这样做一般有两个好处:一是降低了各梨铺店主单个店铺运输引起的高成本;二是统一进货,避免了部分卖家提高售卖价格,引起各梨铺之间的竞争。
28.烟斗铺
烟斗铺在港河集市较为常见,当时开烟斗铺的大约有十家,有本乡的也有外乡的,一般外乡居多,烟斗铺店主的姓氏结构已无从考察。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烟斗铺主要集中在港河码头和港河正街上,烟斗铺没有固定的地址,大都是在晚上离开之间将白天售卖的地方占上。烟斗铺占地片的方式一般是插旗,将自己烟斗铺的白旗插到白天售卖的地方,表示这块地方已经被占有,旗子上面写着“某记烟斗铺”。
(1)“插旗”与“拔旗”
售卖烟斗一般都要去人流较多或者男性较多的地方,因而港河码头就成了当时烟斗铺店主争相抢占的地方,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烟铺店主晚上“插旗”,第二天早上就会有其他烟铺店主“拔旗”,为此“插旗”的和“拔旗”的常常发生矛盾纠纷,矛盾最大的一次是将一个烟斗铺的烟斗摊给点着了,引发了附近四五家店铺相继着火,大火燃烧了整整一天。
(2)烟斗顾客
烟斗铺陈设比较简单,主要由一个竹编板凳和一个大木柜组成,竹编板凳主要供烟斗铺店主休息,大木柜里面摆放各式烟斗,有木制的,有带铜嘴儿的,有竹筒的,烟斗价格在售卖的时候不尽相同,有的贵有的便宜,一般带铜嘴儿的最贵,木制的最便宜。据吕宜钭老人讲述,烟斗也是一个人身份的象征,有钱的有权的大老官一般用的都是铜嘴儿烟斗,没钱的没权的一般用的都是木制的烟斗,有的贫苦村民不会专门到集市上买烟斗,吸烟所用的烟斗由自己制作,一般选择一个长短相宜的木棍,中间用铁丝掏空,然后浸泡打磨之后便可以吸烟。烟斗铺除了卖烟斗也会卖烟叶,卖的烟叶一般要比烟铺便宜点,普通村民可以讨价还价,只要双方商议的价格一致,交易就可以达成。
(3)烟斗售卖
烟斗铺售卖的烟斗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烟斗铺店主自己制作的;二是烟斗铺店主从外省船运回来的。据吕宜钭老人讲述,烟斗铺老板一般都是工匠好手,制作出来的烟斗很是精美,制作材料一般是木棍和木竹,选择合适的木棍和木竹,然后用铁丝和篆刀挖孔穿线,之后打磨抛光,当时制作一个烟斗大约需要一个多星期,但如要求做工精细的话,会需要更久。除了烟斗铺老板自己做以外,一些精致的烟斗也会从外面进购,进购的方式一般是让船家捎购,捎购需要烟斗铺老板提前支付定金,等捎购回来之后,烟斗铺老板会将其余金额补上,还要提供额外报酬,一般是3个银圆,有的时候货船主也会索要5个银圆,但一般协议很难达成。烟斗铺老板让货船捎运回来的烟斗一般都是精致的铜嘴儿烟斗,在烟斗铺售卖的价格很贵,有的时候可以达到3个银圆。烟斗铺售卖的烟斗一般以店铺老板自己制作为主,从外面用货船捎购的一般很少,一年只有一两次。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烟斗铺售卖得最多的就是木制烟斗,精致的铜嘴儿烟斗摆放在大木柜内很少有人过问。
29.卜卦铺
传统时期港河集市有很多卜卦铺,大约有六家,分布在港河码头和港河正街,卜卦铺有本地村民开设的,也有外地村民开设的,但以外地村民为主。
(1)地铺占位
卜卦铺一般占地面积约为30平方米,具有很强的流动性,卜卦铺没有自己固定的店铺位置,多以占地为主,占地的方式以放置竹编木柜为主,一般是在晚上收摊的时候将竹编木柜放到白天所占的地方,代表第二天卜卦铺店主继续在此开铺。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卜卦铺铺主在放置竹编木柜时候是有讲究的,一般卜卦铺铺主第二天要来继续开铺,会将竹编木柜竖着放,并且在竹编木柜旁边将白天开业的卜卦白旗插到上面。第二天不来开铺,但第三天或者以后的某一天将来,会将竹编木柜横着放,并且在竹编木柜旁边不会插白天开业的卜卦白旗。遇到这种情况,就代表其他店铺可以在这个地方开铺营业,但是卜卦铺铺主回来之后其他开业的店铺要将地盘归还。当时判断卜卦铺铺主离开几天的依据就是放在竹编木柜里面的碎石,一般离开一天就放一块碎石,离开两天就放两块碎石,依次类推,但一般不会放超过五块碎石,超过了五块碎石一般别的店铺商家会直接将竹编木柜移走。
(2)卦铺摆放
传统时期的卜卦铺主要经营时间是白天,有的时候晚上也会有,晚上一般集中开设在港河码头和北河街以及南河街的交界处。据吕宜钭老人讲述,港河码头与北河街以及南河街的交界处往往是人流最多的地方,特别是晚上喝酒的人比较多。晚上喝酒的人一般有两种:一种是生活过得好的村民;另外一种是生活过得不好的村民,而往往这两种人都喜欢卜卦,前者喜欢问财势,后者喜欢卜运势。因而相比其他店铺,卜卦铺在晚上开设得较多。
传统时期卜卦铺的陈设较为简单,一般是一张竹编木柜和一个竹编板凳外加一个竹竿白旗。据吕宜钭老人讲述,竹编板凳主要由卜卦铺主坐憩所用,竹编木柜一般高约0.5米,宽约0.3米,竹编木柜外柜上围会裹一层白布,白布上面一般会画上神像并写上“心诚则灵”四个大字。竹竿白旗一般会插在卜卦铺后方,用以招揽和吸引过往客人。
(3)“神水”
卜卦铺主在卜卦的时候一般会在竹编木柜上放置几样东西:一本生辰八字书、一个竹签木桶(竹签木桶里面放着生死签,供卜卦者摇动)、一把摇扇、一幅墨宝。过往村民想要卜卦,一般会坐在卜卦铺主对面。卜卦铺主首先会给卜卦者看面相,一般卜卦铺主通过对卜卦者面相的观看,就会知道卜卦者是凶是吉。看完面相吉凶以后,卜卦铺主就会询问卜卦者的生辰八字,生辰八字最好写在红纸上递交给卜卦铺主,这样算出来的卦才是最灵的。但旧社会很多卜卦者不会写字,为了卜卦者卜出的卦是灵挂,卜卦铺主会让卜卦者在张嘴说自己生辰八字的时候,先喝一碗“神水”,“神水”由卜卦铺主酿制,具有百毒不侵、开口大吉之功效。
喝了“神水”之后卜卦者才可以讲出自己的生辰八字,之后卜卦铺主会让卜卦者开始摇动竹签木桶,竹签木桶里面放置着各种运势竹签,在摇动竹签木桶的时候一般有两种摇法:一是坐着摇动,闭上眼睛,二是跪着摇动,闭上眼睛。一般跪着摇动、闭上眼睛比坐着摇动、闭上眼睛更为有效,是卜卦铺主推荐的主要方式,在跪地闭眼求挂的时候卜卦铺主一般会要求卜卦者诚心诚意,所谓诚心诚意就是心无杂念,默念“保佑,保佑,保佑。”
(4)“竹签”
卜卦者摇动竹签木桶结束的标志是有竹签从木桶中掉落出来,掉落出来的竹签卜卦者自己不可以触碰,卜卦铺主会从地上将掉落出的竹签捡起读阅,一般竹签分为吉签和凶签,具体又分为上上签、上签、中签、下签、下下签。竹签读阅完之后卜卦铺主会相应地翻出生辰八字书,参照生辰八字书上的内容为卜卦者做出解答。卜卦结果是吉签,卜卦铺主会对卜卦者给予祝福,然后卜卦者会掏钱打赏。卜卦结果是凶签,卜卦铺主就会告诉卜卦者如何破解,破解的办法一般是请神、吃偏方、行善积德等。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有个本地村民在港河码头摇了一签,从签桶里面掉落出来的是下下签,当时卜卦铺主告诉村民最近他会有血光之灾,将要大难临头。村民很是害怕,请求卜卦铺主告知其破解方法,卜卦铺主让村民连续生吃从鄱阳湖里刚打捞上来的鲜鱼一个星期,并且每天都要三拜上仙,三拜上仙是指早上拜、中午拜、下午拜,每次跪拜都要上三炷香火,每次跪拜都要磕三个响头。一个星期之后村民果然没有任何血光之灾和将要大难临头的征兆。从此之后很多村民都会到港河码头让卜卦铺主卜卦。
(5)“卜客”
当时卜卦铺主索要的卜卦费用很低,一般只有几毛钱,对于卜卦铺主索要的价格一般村民都不会讨价还价,讨价还价就是对神明的亵渎。卜卦铺主对卜卦者的卜卦费用可以自行决定,对不同的卜卦者卜卦铺主会索要不同的价格。当时港河集市上卜卦铺主的客源主要来自两个地方:一个是附近十里八乡的村民;另外一个是港河码头过往的商人。
对于附近十里八乡的村民卜卦铺主索要的价格一般会比较低,特别对是一些常求卦者,卜卦铺主有时候也可以免费为其卜卦。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卜卦铺主对村民要价较低,但也有例外的时候,多集中在逢年过节的时候。逢年过节的时候村民都会外出卜卦,求探新一年的运势,此时卜卦铺主收取的卜卦费用较高。与附近十里八乡的村民相比,港河码头过往的商人在卜卦时往往会被索要高价,他们卜卦时一般问的都是财运,因而对钱财打赏较为大方,过往商人如果卜卦求签求出的是上上签,往往还会额外支付卜卦铺主费用。若求出的是下下签,他们往往也会多支付打赏让卜卦铺主为其消灾。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有一位贩油的商人在港河码头上卜卦,寻问运输油料是否顺利,当时从抽签桶掉落的是下下签,卜卦铺主告诉贩油商人此次运输油料必有不祥之兆,可能要大祸临头,需要破财消灾。贩油商人认为其蓄意敛财,没有支付卜卦报酬。一个星期之后,贩油商人安然无恙地从南昌返回了港河码头,等再去找卜卦铺主时,卜卦铺主已收摊走人。
30.饰品铺
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港河集市上有很多饰品铺,主要售卖妇女用的装饰品。当时饰品铺较多,大约有6~8家,全部分布在港头正街。饰品铺一般规模较小,占地面积约为30平方米。当时佩戴的饰品主要分为三类:一类是头上佩戴饰品;二类是衣着佩戴饰品;三类是手环类佩戴饰品。头上佩戴饰品主要包括各式各样的头饰结,主要有蝴蝶结、蜻蜓结、月亮结等,各种头饰结主要由铁丝、木头、铜器制作而成,售价有高有低,一般蝴蝶结最贵,蜻蜓结次之,月亮结最便宜,当时附近十里八乡的妇女买得较多的是蜻蜓结和月亮结。
(1)饰品购买
手环类佩戴饰品主要分为四类:一类是铜制手环;一类是铝制手环;一类是银制手环,一类是瓷制手环。各种手环价格不等,一般瓷制手环最贵,银制手环次之,铜制手环第三,铝制手环最便宜。当时各种手环上面都刻有花纹,有龙凤花纹,有山水花纹,有河川花纹,有钱妇女当时买得最多的是龙凤花纹和山水花纹。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有妇女想要自己中意的款式花纹,也可以和饰品铺店主提前联系,饰品铺店主会依据妇女的要求打造,当时打造费用较高,需要两个大银圆。手环类佩戴饰品在旧社会一般妇女都买不起,有的妇女一辈子也没有佩戴过手环,有的妇女只在出嫁的时候佩戴过一次,家里面当时能有一个瓷器手环,一般都会由妇女包裹收藏起来,以作为本家的传家宝,传给下一代。
(2)饰品议价
妇女当时在赶集的时候一般都会结伴到饰品铺买饰品,当时在头上佩戴饰品、衣着佩戴饰品、手环类佩戴饰品三类中妇女购买最多的是头上佩戴饰品和衣着佩戴饰品,对手环类佩戴饰品大家一般只围观欣赏。在买头佩戴饰品和衣着佩戴饰品时,妇女们常常会和店铺老板讨价还价,讨价还价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许多妇女一起买;另外一种是一个妇女买很多。其中许多妇女一起买是最主要的讨价还价方式,当时相邻的几个妇女会一起到饰品铺看饰品,然后以大伙一起买,此时饰品铺老板会降价。有的时候一个妇女买很多,饰品铺老板也会降价。
31.鞋铺
旧时期港河集市上有许多鞋铺。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开鞋铺的一般都是外地村民,本地村民很少,本地村民只有一家姓罗的,外地村民的姓氏已无从考证。当时在港头集市上鞋铺主要开在港河码头和港头正街上,占地面积约30平方米。鞋铺位置不固定,移动性较大,一般都在人流最多的地方,因而一般都集中在港河码头和港河正街上。
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能一年四季都穿得起布鞋的往往都是乡村里面过得好的村民,贫困村民一般都只能穿草鞋,甚至在个别贫困村民家,孩子连草鞋也穿不起,一般都不穿鞋。鞋子一般分为冬季鞋和夏季鞋,冬季鞋一般较厚,可以裹到脚踝上,夏季鞋比较随意,一般是草鞋和普通布鞋。
传统时期胡家坝村民都比较贫困,在冬天的时候很多村民家里都买不起棉鞋,一般都是将往年的鞋缝补缝补再穿。因而在大冬天脚上破窟窿露脚踝的情况常见。当时港河集市上鞋铺的客源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附近十里八乡的村民;一类是在港河讨生活的搬运队成员。附近十里八乡的村民在逢年过节赶集的时候都会到鞋铺逛逛,因而相比与平时,鞋铺在逢年过节时收入最高。
港河码头也开有鞋铺,主要针对港河搬运队成员,港河搬运队成员在白天和晚上都需要上工,因而鞋子容易破,来鞋铺买鞋的也比其他顾客要多。
32.豆脑花铺
港河码头上有三家豆腐花铺,主要由本地姓氏开设,集中在港河码头和港河正街上,豆腐花铺占地面积约为30平方米,主要由本乡男性经营。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开设豆腐花铺的姓氏有一家姓罗,其他两家已无从考证,三家豆腐花铺分别位于港河正街上游(与港河码头接壤)、中游和下游。豆腐花铺经营时间一般是从早上7点开始到晚上8点结束,如果购买人多的话也会结束得很晚。
位于港河码头和港河正街交汇处的豆腐花铺一般比港河正街中下游的收铺时间晚,主要是因为港河码头过往商人较多,搬运队成员(力气人)晚上会吃几碗豆腐花。豆腐花铺主在售卖豆腐花时主要按碗来卖,一般不贵,具体售卖价格已无从考证。当时吃豆腐花的一般都是出力气的人,有钱有权的乡土大老官不会坐在地铺上吃豆腐花。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吃豆腐花最多的时候是在赶集的时候,在赶集时大人会带着小孩一起坐在摊铺上要两碗豆腐花,有的时候一些贫困的村民在干完活以后也会坐在店铺里面吃豆腐花,吃两碗豆腐花就顶一顿晚饭,还饿的话,就回家再喝几碗茶水。
33.针线铺
港河集市有2~4家针线铺,主要靠缝制衣服为业,摊位主要集中在港河码头和港河正街上。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港河码头内有2~3家,是针线铺最多的地方,其余的针线铺主要集中在港河正街。针线铺占地面积较小,大约为30平方米。
(1)“租摊”
经营针线铺的摊主主要是外地村民,具体姓氏已无从考证。针线铺没有固定的摊位,想要长期在港河码头或者港河正街上开设针线摊铺需要做到一点:向当地河街组织交纳租摊费用,当时针线铺铺主主要向港河码头组织和港头正街交纳租摊费用,租摊费用有高有低,主要取决于租摊位置、租摊时间及租摊面积。
当时针线铺所交纳的租摊费用一般一个月交一次,下个月还想租用,就要到港河码头组织或港头正街组织交纳额外费用,不交纳费用的不可以再继续租用,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在港河码头内有一个开豆腐花的店铺,在开店铺的时候没有向港河码头组织交纳租用费,结果在开业的第二天就被赶出了港河码头。之后店铺主人找到港河码头组织的“组头”,将费用交完之后,又在港河码头重新开业。
(2)“摊铺占地”
除了向港码头组织或者港河正街组织交纳费用以外,开设针线铺还需要铺主占摊位,当时针线铺主占摊位的主要方式是在摊位上放上一件缝补过的衣服,具体过程是在每天晚上收摊之前将一件缝补过的衣服放在木竹编织的板凳上,将缝补过的衣服放在木竹板凳上也就意味着该地铺已经被占,其他店铺不能再占这块地铺。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针线铺主放置在木竹板凳上的衣服一般不会丢掉,主要原因有三个:一是当时村民较为守信,不会随意拿别人的东西;二是当时针线铺主放置在木竹板凳上的衣服比较破旧,一般人不会拿;三是当时针线铺主放置在木竹板凳上的衣服都是经过铺主缝制过的,因而有特别的记号,一般村民拿了也不敢穿到街道上。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还有一个拿针线铺主衣服的事例,有一次一个外地村民到港河集市售卖东西,在晚上临走的时候收拾东西时突然下起了大雨,于是将针线铺主放在木竹板凳上的衣服拿走遮雨,结果第二天针线铺主来了之后发现衣服不见了,于是就在周围店铺寻找,但都没有找到,一个星期之后外乡人将衣服主动送了回来,并赠送了针线铺主两个木制竹篓以示感谢。自此之后,针线铺主每到晚上收摊的时候都会在摊位木竹板凳上放置两件缝补过的衣服。
(3)针线议价
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村民一般都会在家里面自己缝补衣服,不会拿到港河集市上让针线铺缝补。一般让针线铺缝补的主要是以下几种人:一是本地乡土大老,有权有钱,自己不缝补衣服让别人缝补;二是干活的劳力村民,他们一般没有成家,衣服一般都会拿到集市上缝补;三是喜欢集市针线铺铺主手艺的村民,这样的情况较少。当时针线铺铺主经营生意的具体流程为:首先村民会将需要缝补的衣服送到针线铺,针线铺主依据衣服需要缝补的情况确定价格。其次价格商议成之后针线铺主会告诉需要缝补衣服的顾客大约需要什么时候拿衣服。最后顾客在拿衣服的时候会看衣服缝补的质量,缝补得好的话,顾客会按照原先商定的价格支付,缝补不好的话,顾客就会和针线铺主重新讨价还价。当时针线铺缝补衣服收费有贵有贱,价格高低主要取决于衣服缝补的手艺和面料,当时针线铺收取大老衣服的价格一般较贵,收取一般村民衣服的价格较便宜,具体已无从考证。
三 交换组织
市场交换需要交换组织。传统时期,为了维护市场秩序,港河集市成立了很多交换组织,交换组织在当地也称为市场组织,在胡家坝地区,较典型的市场组织主要有“外乡挑夫会”和“议价促进会”,各市场组织共同形成了市场交换与管理网络。
(一)外乡挑夫会
外乡挑夫会主要管理外乡人到本地挑货卖货的事务,最早由吴姓发起,之后吴姓又找胡公,邀请胡公一起参与。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胡公最早不想参与,理由是矛盾调解会与外乡挑夫会一样都管理本乡里的事务,有了矛盾调解会就不再需要外乡挑夫会了。当时为了说服胡公加入,吴姓送了胡公5坛好酒和2捆布匹(也有胡家坝村民说当时什么也没有送,有待进一步考证),之后胡公同意加入。
外乡挑夫会没有固定的议事地点,有急事一般都在吴姓老宅院内议事(据当地村民讲述,吴姓老宅院占地面积约800平方米,里面住着8家吴姓,在吴姓宅院正中央开有一个天窗,天窗下面放着一张大石桌,当时有事情需要商议,就会围坐在石桌旁),同时外乡挑夫会没有固定的议事时间,一般发生事情的时候会由吴姓召集其他4姓商议。
胡公加入后外乡挑夫会由吴、胡两姓共同组织,其中吴姓是主要牵头人,胡姓的基本作用是帮助吴姓维持流动商贩秩序。随着胡姓的加入,其他姓氏也纷纷加入,第三个加入的是张姓,第四个加入的是罗姓,第五个加入的是程姓。张姓、罗姓、程姓加入外乡挑夫会与胡姓加入外乡挑夫会不一样,胡姓加入不需要交纳“会份”(主要指入会时交纳的钱),而张姓、罗姓、程姓在加入外乡挑夫会时需要交纳“会份”,据说当时会份是按照年度计算的,一年交纳一次,一次需要交纳5个银圆(也有的村民说是2个银圆,具体数额有待进一步考证)。
1.“会头”
交纳完“会份”之后便成了外乡挑夫会会员,外乡挑夫会一共由吴姓、胡姓、张姓、罗姓、程姓5家组成,其中吴姓担任“会头”,胡姓担任“副会头”。外乡挑夫会“会头”与“副会头”不实行推选制,有其他姓氏想要加入外乡挑夫会,需要与“会头”打招呼,征得“会头”的允许才可以加入。外乡挑夫会最主要的功能就是维护本地商贩的售卖利益,防止外地流动商贩与本地商贩争抢生意。此外,对本地没有加入外乡挑夫会的其他商贩,外乡挑夫会不会进行管理和保护。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胡家坝街铺上有一个姓熊的铺主,主要经营丝线售卖生意,有一次在售卖丝线的时候被外乡流动商贩踢了摊,当时找到外乡挑夫会,请吴姓出面管理,吴姓以熊姓不是外乡挑夫会会员为由拒绝了。
2.挑夫会规则
外乡挑夫会维护本地商贩会员利益的主要方式有四种:一是劝说;二是协调;三是预防;四是暴力。
(1)劝说方式。当外地商贩到胡家坝售卖商品时(所售卖的商品与外乡挑夫会会员售卖的一样),吴姓就会带着其他姓氏和外地商贩商议,让其离开胡家坝到港河集市售卖。一般不会将外地商贩立即赶走,而是允许其继续售卖,但不可以到胡家坝正街,如下次还发现其在售卖,一般都会用暴力解决。
(2)协调方式。一般是外地商贩所售卖的商品与本地商贩售卖的一样,但外地商贩与本地人都熟悉。遇到这样的情况,一般不需要吴姓出面,其他姓氏(一般是胡、张二姓)可以与外地商贩协调,让外地商贩到港河集市售卖,或者交些钱继续留在胡家坝正街售卖。
(3)预防方式。主要是发现有外乡村民想要大量销售某种商品(一般是推着木车的蒜苗)到胡家坝,吴姓会让其他姓氏成员守着胡家坝正街,以防止其在运往港河集市的途中售卖商品。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如果发现其他村庄村民将要到胡家坝售卖货物(一般是阳峰乡的蒜苗),吴姓就会放出狠话,一旦外乡村民敢到胡家坝正街售卖,胡家坝就会对其哄抢打砸。
(4)暴力方式。传统时期外乡挑夫会维护本地商贩会员利益的主要方式是暴力,发现有外地村民到胡家坝正街与本地村民售卖的货品一样,一般会将其赶出胡家坝,外地村民不听劝阻多次进入,最终会被打出胡家坝正街,其全部的货品也会被没收。据方晨生老人讲述,当时阳峰乡有个姓罗的外地村民常常到胡家坝售卖水果,所售卖的水果口感酥脆,很受村民喜欢,但胡家坝吴姓的百货摊也售卖水果,所售卖的水果在质量上不如外地罗姓,特别是在夏季的时候,胡家坝村民都会到外乡罗姓摊位前选购水果,而吴姓摊位很少有村民选购。为此,吴姓排挤罗姓,想让其离开胡家坝正街,但由于罗姓与胡家坝其他村民都熟悉,在当地很有声誉,吴姓无法直接将罗姓赶出胡家坝。于是只能请胡公出面,胡公作中间人在罗姓与吴姓之间调和,最终外乡罗姓同意离开胡家坝正街,但要吴姓出3个银圆。
(二)议价促进会
据吕宜钭老人讲述,议价促进会最早不叫议价促进会,而叫价格会,价格会主要是统一价格,防止因为价格变动而发生商铺之间的矛盾纠纷。当时议价促进会主要管理两方面的事务:一是货币价格;二是以物换物的比例。议价促进会最早由胡公发起,胡公是议价促进会的统头,主要负责胡家坝地区价格的评定,以及由价格引发的店铺之间矛盾纠纷的解决。议价促进会不允许一般村民加入,凡加入议价促进会的成员都需要经过胡公同意。
议价促进会有固定的议事地点,议事地点设置在吴姓大宅院内。胡家坝正街上发生了价格引起的矛盾纠纷,当事人会直接到吴家大宅内找吴姓评理。入议价促进会不需要支付会费,年底的时候胡公会在港河集市饭铺上宴请吴、张二姓。
1.入会规则
当时加入议价促进会的条件为:一是在胡家坝有威望的人;二是在胡家坝是大姓氏;三是家里面钱财和田地较多,是大户人家;四是村民都尊敬信服的人。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想要入价格促进会除了满足上面一些条件,最重要的是和胡公关系要好,能够得到胡公的赏识,否则一般很难入议价促进会。当时胡家坝地区有一位姓梅的,在胡家坝地区很有威望,但有一次在举办观音会的时候,梅姓少出了份子钱,因而胡公对其有了看法,认为其没有公事精神。
在议价促进会成立的时候,梅姓多次找胡公说要价格促进会,但胡公都婉言拒绝了。最终加入议价促进会的一共有3家,分别是胡姓、吴姓、张姓。议价促进会内部没有明确分工,遇到需要议价的事务,一般都由胡公牵头,然后其他两家在旁协助。胡公有事外出,一般由吴姓主持。
2.价格评议
议价促进会在帮村民评议价格的时候会收取评议费用,评议费用没有固定标准,一般看被评议双方的满意程度,价格促进会成员评议的价格合理公正,一般在评议结束以后都会收到至少一个银圆。议价促进会评议价格一般都是村民先来邀请,邀请胡公、吴公、张公到店铺摊位评议,胡公、吴公、张公会根据物品的质量和数量给出一个相对合理的价格,然后看买卖双方是否满意,满意评议结束,不满意议价促进会会对其进行再一次评定。
在评议价格的时候议价促进会主要协调两方面的事务:一是货币价格;一是以物换物的比例。针对货币价格的评议一般是在货铺之间因为价格不一致而发生价格竞争之时,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胡家坝地区的商铺存在竞争,商铺与商铺之间常常互相抬价或者降价,导致矛盾纠纷频发。当时胡家坝地区有两家肉铺,一家姓罗,一家姓刘,两家肉铺常常轮番降价,吸引更多村民到自己家里面买肉,有一次罗姓将价格降得很低,但刘姓已经不能再跟着降价(刘姓的肉有一部分是从其他村民家收购的,成本较高),很多胡家坝的村民都到罗家肉铺购买肉食,到刘姓肉铺购买肉食的村民很少,于是刘姓到吴家大宅请了吴姓,吴姓联系胡公和张公共同到罗姓肉铺里评议,最终在胡公的劝说下,罗姓和刘姓握手言和,不再随意抬高或者降低价格。在胡公走的时候,罗姓和刘姓共同支付了胡公2个银圆,刘姓还在港河集市饭铺请了胡公、吴公、张公三人喝酒。
除了评议货币价格,由胡公、吴公、张公组成的议价促进会还会帮助村民评议物物交换。据吕宜钭老人讲述,有一年夏天从港河码头来了一个商船主,商船主从船上带下5箩筐甜橘子,到了胡家坝之后想要用甜橘换村民的红薯叶,当时商船主提出1箩筐甜橘子换8箩筐红薯叶,有的村民愿意换,但有的村民不愿意换,于是熊姓便请了胡公来评价。
胡公认为1箩筐甜橘应换3箩筐红薯叶,因为商船主要的不是全部的红薯叶,而是红薯颈部以上的红薯叶,这部分红薯叶在南昌、九江等地方货币价格非常高。于是商船主便同胡家坝村民用5箩筐甜橘子换取了15箩筐红薯叶。商船主走后,胡家坝村民对胡公纷纷称赞。据吕宜钭老人讲述,除了换取红薯叶的事情,还有一年外地商船到胡家坝用菜籽油换村民新编织的竹筐,提出用1斤菜籽油换25个箩筐,在胡公商谈下,最终是1斤菜籽油换20个箩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