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我是头一次到庞波契克先生家。他的宅子坐落在集镇的大街上,满屋子都是胡椒和面粉的味道。这也不奇怪,他本就是做粮食种子生意的。一看到满铺子的小抽屉,就知道他一定是个有福之人。我悄悄窥视了货柜下层的一两个抽屉,牛皮纸包里装的全是些花种呀、根茎之类的。我不禁纳闷儿,它们是不是也盼着哪天能够破纸而出,怒放为花朵呢?
那天晚上到庞波契克先生家的时候已经夜深了,我直接上小阁楼睡觉。小阁楼的屋顶是倾斜的,一张床放在最低的角落,房顶的瓦和我的眉目之间可能就是尺把的距离。第二天一早起来,我转了一圈,突然有一个怪怪的念头,觉得种子和灯芯绒之间似乎有一种剪不断的奇妙关系。因为庞波契克先生穿的是灯芯绒衣服,他的伙计也是,而且总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好像衣服有种子的味道,而种子又散发着灯芯绒的味道。到底是哪种味道,我也说不清,因为无法辨别。另外,我还发现这茬生意人的秘密:庞波契克先生的生意门道就是直直地望着街对面的那个马鞍匠出神;而马鞍匠的经营秘诀是目不转睛地看着马车修理师;马车修理师打发日子的办法是双手插在口袋里,默默地凝视着面包师傅;而面包师傅则抱着双臂,眼睛眨也不眨地注视着杂货商;这位杂货店老板则站在店门口对着药剂师打哈欠;只有钟表修理师,永远趴在他的修表桌上,戴个放大镜,一门心思地忙活着,他的店铺外总有身穿农民衣服的人透过玻璃窗驻足窥探,而他却目不斜视,自顾自地干着手里的活儿。
八点钟,我和庞波契克先生在他店铺后面的客厅一起用餐。店里的伙计坐在店铺里的一袋豆子上,大口地喝着茶,啃着奶油面包,吃相极不雅观。庞波契克先生是个令人生厌的人,和他待在一起你会感到百般的别扭。不知是他影响了我姐姐,还是姐姐影响了他,只要有机会,他们就不忘来折腾我。譬如这顿早餐吧,再怎么说我也算个客人,可给我吃的全是些面包屑,黄油呢只加了那么一点点儿,牛奶里兑了不少水,还不如干脆给我一杯白开水得了。其实这些都不算什么,最叫人受不了的还是他的谈话,他居然没完没了地要我做算术题!早晨我向他客客气气地问好,他倒好,二话没说,劈头就问:“孩子,七乘九等于几?”刚到这个陌生的地头,肚子又空着,这样一逼我自然急得不行,怎么算得出来?我此时一心想着赶紧来口面包,可还没来得及往下吞,他又连珠炮似的问起一串算术题,一顿早饭时间都没有消停过。“七乘七呢?”“乘四呢?”“乘八呢?”“乘六呢?”“乘二呢?”“乘十呢?”啰里啰嗦个没完。一道题刚算出,还来不及啃上一口面包或喝上一口牛奶水,第二道题又来了,我想他是不是存心不让我吃啊?而他呢,问完就津津有味地吃起火腿和热面包,那副狼吞虎咽的吃相连我看了都说不出的倒胃口。
十点钟,我们出发去郝薇仙小姐家,我的心情禁不住愉悦起来。这位名声显赫的郝薇仙小姐,镇上的好多人都未曾见过她的真面目,所以对我来说,不亚于乞丐心中的女王。不过心里边儿的高兴劲只停留了一会儿,随之而来的是惴惴不安。因为我不知道这位神秘莫测的小姐到底是怎样的人,她会怎样待我?我对于该怎样约束自己的行为一点把握都没有。一刻钟不到,我们就到了她的家门口。这座古老的宅第,看上去阴森凄凉,砖瓦已年深月久,四周装了好多铁栅栏。有些窗户已用砖头封死,那些剩余的低一些的都装有铁条,早已锈迹斑斑。宅前有个院子,也装上了铁栅门。按过门铃,我们便站在外面等人来开门。趁这当儿,我向里面张望了一下(就在这时,庞波契克舅舅还不忘考我“七乘十四等于多少?”但我假装没有听见)。宅子的一侧,有一个很大的酿酒坊,不过里面空荡荡的,看来早已废弃不用了。
一扇窗户向上给拉起,里面的声音清脆悦耳:“谁呀?”庞波契克先生赶忙答道:“庞波契克。”清脆的声音答道:“知道了。”接着,窗户给放了下来,一位年轻姑娘手上提着一串钥匙,穿过院子走来。
庞波契克先生说道:“这就是皮普。”
她的样儿好看极了,不过神态有些傲慢,“你就是皮普吗?快进来,小子。”
庞波契克先生正要跟着进门,她连忙把住了门,将他挡在外面。
她问道:“怎么?你也想见郝薇仙小姐吗?”
庞波契克先生十分狼狈,答:“要是您家小姐想见我的话,那我就进去——”
姑娘说:“哦!那我就告诉你,她不想见你。”
她回答得斩钉截铁,没有通融回旋的余地。虽然庞波契克先生的自尊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却不敢顶撞一句,于是自然不肯放过我,拿眼狠狠瞪住我,仿佛这都是我的罪过。离开时,他还教训我说:“小子!在这里玩要懂规矩,不要给一手把你带大的人丢脸!”说完就悻悻而去了。我这心还是七上八下的,生怕他再给颠回来,又考我“七乘十六等于多少?”不过他总算没有再回来。
年轻姑娘锁好门,我们便穿过院子往里走。石板路很整洁,虽然石板间的缝隙长满了小草,但仍让人感觉清爽洁净。路边有个通道和酿酒坊连在一块,通道上的木门敞着,酒坊的门窗也都开着,一眼望去就能看到敞着的高高的围墙。整个宅子寂静无声,凄切荒凉。阴冷的风尖厉呼啸,比门外的风更凛冽,从酒坊的门窗穿进穿出,呼啦呼啦响着,像摧樯裂帆的海上狂风。
她见我老往酿酒坊那边看,便说:“小子,现在那儿酿的是浓啤酒,就是全被你喝光,也包你不会醉。”
我腼腆地说:“我想也是的,小姐。”
“这个地方最好还是不酿酒的好,酿出来也是酸的啦。小子,你说是不是?”
“是的,小姐。”
她又说:“其实,现在谁也没想在这里酿酒,因为那都是过去式了,这地方也只能荒芜下去,任其坍塌吧。至于浓啤酒,地窖里多得可以把这一座庄园淹没。”
“小姐,这房子就叫作庄园宅第吗?”
“小子,这只是这宅子的一个名字。”
“那么还有别的名字喽?”
“还有一个名字,叫作‘沙提斯’。不知道这个词是希腊文还是拉丁文,或者是希伯莱文,或者几种文字都是,反正我觉得都一样,大意就是‘知足’。”
我说:“知足宅第?小姐,这个名字可真奇怪。”
她答道:“是的,不过意思倒不止这个。据说当初取这个名字的初衷,是说无论谁拥有了这座宅第,都会心满意足,别无奢求。我想,那时的人们是很容易知足的。好了,小子,别磨磨蹭蹭了。”
作为一位年轻姑娘,长得又漂亮迷人,在人前像尊贵的女王高傲矜持一点,这我倒觉得无所谓。但她左一声右一声叫我“小子”,态度放肆又毫无礼貌,而且她的年龄和我也差不了太多,只是看上去成熟一些,这就让我心里很不舒服。
皮普服侍郝薇仙小姐
正门外锁着两根铁链条,我们只得从边门进内宅。一进去我就注意到,过道都是黑的,只点着一支蜡烛,是刚才她出来时放在那里的。这时,她拿起蜡烛,我们一起走过几条过道,又踏上楼梯。一路上除了眼前的路,全是黑乎乎一团。
好不容易来到一个房间的门口,她说:“进去吧。”
我说:“小姐,您先请。”不是因为讲礼节,而是心虚胆怯。
她答道:“小子,别闹了,我又不进去。”说完便自顾自地离开了,更糟的是,她还带走了那支蜡烛。
我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内心纠结害怕,可事已至此,我除了硬着头皮进去,别无选择。于是我轻轻地敲了敲门,里面传来声音叫我进去。我小心推门进去,一时眼睛都花了,只见屋里亮着好多支蜡烛,把房间里的陈设映照得影影绰绰;大大的房间,一丝天光也没有。待眼睛慢慢适应后,我才看清房间里有好多东西。我猜想这是一间化妆室,有许多东西不要说叫我叫出它们的名字,就连见也没有见过。一张罩着台布的桌子,上面有一面镀金的梳妆镜,奇特别致,我想它或许是这位贵夫人的梳妆台了。
是梳妆台!要不是看到桌子前坐着一位高贵的夫人,否则我也拿不准。她坐在一张扶手椅上,一只胳膊肘靠在梳妆台上,用手撑着头。我可从没见过这么稀奇古怪的夫人,相信以后也不会再见到了。
她一袭白衣,连鞋子也是白的;衣服料子质地上好,缎子花边。她头发上别着新娘戴的花饰,上面还披了一条长长的白纱,可惜满头白发。颈子和手上戴着闪闪发光的珠宝,梳妆台上也零散地放了一些。房里一片狼藉,一些陈旧褪色的衣服散乱地放了一地,衣箱也东一只西一只地摆在那儿。看来她还没有打扮收拾好,一只鞋穿在脚上,另一只放在梳妆台上;披纱没有整理停当,带链的表也还没系上;戴在胸口的花边之类的东西和小玩意儿,诸如手帕、手套、花饰、祈祷书等,都乱七八糟地堆放在梳妆镜边上。
她屋里的玩意儿实在太多了,而且千奇百怪,以至于看都看不过来。不过我敢肯定,虽然现在好多东西失去了光泽,颜色消褪了、泛黄了,但很久以前肯定是纯白色的。在我看来,这位穿戴结婚礼服的新娘也像她穿的礼服、戴的花饰一样,凋枯干瘪了;除了凹陷的眼窝里还闪烁着一丁点儿神采外,再也看不到别的光彩了。谁都看得出来,她在最初穿这件礼服的时候,一定是一位风姿绰约的年轻女孩,如今那个丰满的身体只剩下皮包骨头,衣服罩在身上根本就撑不起来,显得空荡荡的。记得我曾和大人一起去赶庙会,见过一具苍白可怕的蜡人,也不知是哪位显赫人士的遗像模型;也曾在一座古老的沼地上的教堂,看到过一具骷髅,骷髅是从教堂的地下墓穴中拖出来的,往日华贵的衣服已变成了灰尘。而现在出现在我面前的仿佛就是那个蜡人、那具骷髅——她正转动一对滴溜溜的黑眼珠,望着我。我是不敢在这里叫出声来,否则早就吓得大声惊呼了。
坐在桌边的夫人问我:“你是谁?”
“我是皮普。”
“皮普?”
“夫人,我是庞波契克先生带过来的,上你这儿——玩的。”
“哦,过来,让我看看你,过来过来。”
我迟疑地走到她的面前,但不敢看她的眼睛,便无意识地打量四周,发现她的表停在八点四十分,钟也一样。
郝薇仙小姐说:“看我呀。打从你出生就没见过阳光的女人,你见了害怕吗?”
我虽然有些胆怯,却不知哪儿来的勇气,居然撒了个弥天大谎,回了句“不怕”。
“你知道我的手摸着的是什么地方吗?”她把一只手叠在另一只手上,放在左边胸口,问我。
这情景让我突然想起了那个要挖我心肝的年轻人。“夫人,我知道。”
“哦?那你说我的手摸着哪里?”
“您的心。”
“碎啦!”
她重重地吐出这两个字,眼里露出迫切的神色,还发出一阵怪怪的笑声,笑声中隐藏着她与生俱来的骄傲。她的手在胸口搁了好一会儿后,才慢慢放下,仿佛两只手有多重似的。
她说:“我无聊得快活不下去了,需要消遣解闷,可我和大人们玩够了,所以找你来玩。”
叫一个不幸小子在这种场合陪她玩耍,这也太勉为其难了吧?普天之下,怕也没有人会认为我言过其实吧?
她接着说:“有时候我的想法很奇怪,老想着看别人玩儿,我知道这是一种病态的幻想。”她的右手指做了个极不耐烦的动作:“好啦!好啦!现在玩吧,玩吧,快玩吧!”
离开家时,姐姐凶巴巴地警告我的样子还在我的脑海,如果不规矩听话,回家少不了挨打受骂!情急之下,我想装扮成庞波契克先生的马车,在房里兜着圈儿跑。但一想,这把戏表演起来没什么意思,而且也演不好,于是便打消了念头,只站在那儿,呆呆地望着郝薇仙小姐。我们彼此对望了好半晌,她可能认为我是有意和她作对,便说道:
“你还够犟的,怎么不听话呢?”
“夫人,真对不起!不是不听您的。只是我一时半会儿还玩不起来。请您原谅,不然姐姐会收拾我的。只要能玩,我一定玩给你看。可这里的一切都太新鲜,太高贵,太陌生,太凄凉——”说到这儿我戛然打住,担心言多必失,只怕已经说得够多了,于是,我们又四目相对。
她一时没有搭腔,而是把目光从我身上移开,先瞧了瞧自己的衣服,然后望了望梳妆台,最后又对着梳妆镜照了一眼,才嘟哝道:
“对他是如此新鲜,对我是这般陈旧;他觉得高贵,我觉得无聊;不过凄凉之感嘛,我们倒是一样的!你去把艾斯黛娜叫来。”
我见她眼睛不离镜子,以为是自说自话,便没有理会。
她扫了我一眼,重复了一遍:“去把艾斯黛娜叫来!这事你能做的。去叫艾斯黛娜,就在门口叫。”
在这幢陌生荒凉的大宅里,站在漆黑而又神秘的过道,叫我直呼那位不知所终、待人傲慢的年轻小姐艾斯黛娜的名字,我觉得既放肆又无礼,这和刚才叫我玩儿一样不痛快;但即便万般无奈,我也不得不开口叫啊!不过还好,只叫了两声,她便应了一声,很快就拿着蜡烛过来了;在这黑洞洞的过道,她像一颗明亮的星星,飘然而至。
郝薇仙小姐招手示意她走近些,随即从梳妆台上拿起一颗宝石,一会儿放在她青春焕发的胸脯上,一会儿又放在她美丽的棕色秀发上,比来比去,说:“这宝石将来就给你,宝贝。你戴着太迷人了!现在,你和这孩子玩牌给我看吧。”
“哎呀!要我和他玩?他可是乡下干粗活的小子!”
然后我隐隐约约听到了郝薇仙小姐小声对她说:“怎么了,你可以捏得他心碎呀。”我快要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艾斯黛娜用极其蔑视的口吻问我:“你会玩什么?”
“小姐,我只会‘败家当’(一种大吃小的纸牌游戏)。”
“那就玩‘败家当’吧。”郝薇仙小姐对艾斯黛娜说道。于是,我们坐下玩牌。
我趁机扫了扫周围,发现房间里的每一样东西都像那只表、那架钟一样,早就停了。那颗宝石也被郝薇仙小姐放回原处。趁艾斯黛娜发牌的当儿,我又瞥见梳妆台上面的那只白鞋,它似乎从来没有被穿过,现在已经泛黄了;又看了看她那只没有穿鞋的脚,脚上穿的那只白丝袜也已发黄,袜底早磨破了。房中的一切都处于停滞状态,褪了色的杂物、衰朽的陈年古董,使整个房间显得了无生息、死气沉沉;穿在郝薇仙小姐衰朽之躯上的新娘礼服,像穿在行尸走肉上的冥服,那条长长的披纱恰似一块亚麻裹尸布。
坐在旁边看我们玩牌的郝薇仙小姐,活像一具僵尸;新娘礼服的褶边和一些饰品简直像发黄的纸。据说古人的尸体一旦挖掘出来,经空气氧化,阳光再一照,立刻会化为粉末。那时我对这些事还未有耳闻,自我听说后,便常常想:说不定郝薇仙小姐只消被阳光一照,也会立刻化作尘土。
“瞧这个孩子!他把‘奈夫’叫作‘贾克’![1]”第一局牌还没有结束,艾斯黛娜便鄙夷不屑地说,“瞧他的手多么粗糙!鞋子也真够难看的!”
我瞧了瞧自己的手,确实粗糙笨拙。但我从来没有想过,这双手会给自己带来这般的羞辱;这种蔑视像传染病一样快速地感染了我,我对自己的手,不,不光是手,我觉得自己的一切都丢人现眼、恶心至极。
艾斯黛娜赢了第一局,轮到我发牌了。我知道她在不屑地瞧着我,等着看我发错牌的笑话,心里难免慌里慌张,一慌神果然就手忙脚乱。于是,她又骂我是个粗俗的、干苦力的小笨蛋。
这下,连郝薇仙小姐都看不下去了,对我说:“她说了你这么多难听的话,你怎么一句也不敢顶她?你觉得她怎样?”
我结结巴巴地说:“我不想说。”
郝薇仙小姐把身子倾了过来,“那你悄悄跟我说。”
我对她耳语:“她太骄傲了。”
“还有呢?”
“她长得很好看。”
“还有呢?”
“她看不起人。”这时,漂亮的艾斯黛娜小姐正一脸厌恶地瞧着我。
“还有呢?”
“我想回家了。”
“她长得那么好看,你就不想再看到她吗?”
“也不是,但我现在想回家了。”
郝薇仙小姐大声说:“这一局打完,你就回家吧。”
要不是开头有幸一睹郝薇仙小姐怪怪的笑,我还真以为她完全不会笑呢。她始终沉着脸,显出一副凝神沉思的表情——也许从当年周围的一切静止不动之日起,就再也没有什么能使她展开笑颜。她的胸脯陷了下去,显得勾腰驼背;她的声音微弱无力,毫无生命活力;总之,她好像曾经经受过非常致命的打击,从肉体到灵魂,从内心到外表,一股脑儿都垮掉了。
这局牌我输了个精光,艾斯黛娜把我手中的牌全吃了,为了表明大获全胜,她把牌扔了一桌,那神态,好像不屑于赢我似的。
郝薇仙小姐说:“你什么时候再到这儿呢?让我想一下。”
我刚说今天是周三,她就马上挥挥右手,带着不耐烦的神情,不要我说下去。
“得啦,不要说了!我不知道星期几什么的,我也不知道什么年月。过六天你再过来,听到没有?”
“听到了,夫人。”
“艾斯黛娜,带他出去,给他弄点儿吃的,让他边吃边在四周溜溜看看。去吧,皮普。”
我随艾斯黛娜出去,她把蜡烛放回原来的地方,我也没多想,只当天早就黑了,可她一打开边门,明晃晃的阳光刷地射了进来,顿时把我给弄恍惚了,好像在那间满屋烛光的古怪房间已待了大半天了。
艾斯黛娜说:“孩子,你在这儿等一下。”话音刚落,人就闪了,门也关了。
我一个人在院子里,便趁机仔细瞧了瞧自己这双粗糙的手和蹩脚的皮鞋。这些东西过去从未让我烦恼过,现在却让我狼狈不堪。它们看上去是那样的粗俗下贱,我现在讨厌它们就像瞧不起自己一样。我还决定回家问问乔,他教我的时候,为什么要把应该叫作“奈夫”的牌称作“贾克”?如果当年他受到的教养高一些,今天我也不至于遭人羞辱到这般境地。
我正心烦意乱的时候,艾斯黛娜回来了,拿了一些面包和肉,还有一小杯啤酒。她把杯子放在院子里的石板地上,把面包和肉递给我,连瞥我一眼都不肯,傲慢无礼到无以复加,简直把我当成一条下贱的小狗。我感觉丢尽了脸,伤透了心,遭她白眼,受她羞辱,愤怒得心都快炸了,难过得差点喘不过气。也许只有老天爷才懂我内心的痛吧?我难受得要命,眼泪夺眶而出,她望了我一眼,有些得意,似乎知道这泪是因她而流的。这下我反倒忍住了眼泪,直直地望着她。她轻蔑地把头高高昂起,走了。我想,她还是意识到自己过于自信了,没想到我会有如此定力。
虽然眼泪终究忍住了,但内心的难受劲却无法消解。我望望四处,想找个地儿隐藏起自己,最后躲到一扇门后,一条手臂倚在墙上,头倚在手臂上,放声大哭。我一面哭,一面踢着墙,还没命地揪自己的头发。我的心实在太痛了,那无名的痛楚像一把尖刀在胸口狂扎,非得宣泄一通不可。
人的性格养成,纵然有多重因素,但家庭无疑是最重要的。我之所以敏感脆弱,和姐姐的教养方式不无关系。在孩子的天地里,无论是谁把他们养大,他们感受最真切、最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事莫过于受到虐待。也许有些事,对大人们来说是微不足道的,但对孩子就不一样了,因为孩子本身就很小,他们生活的天地自然也很小,在他们的心目中,一头小木马和大人们骑的爱尔兰高头大猎马并没有什么分别。拿我来说,从记事起,姐姐就一味任着她那喜怒无常的性子虐待我,让我在内心早早种下了不断抗争的种子,并有了一种根深蒂固的想法,虽说她把我带大,为我吃了不少苦,也受了很多委屈,但这并不能赋予她任意打我、骂我、推我、撞我、羞辱我的权利。她对我的惩罚,比如不给饭吃,不让睡觉,面壁思过等等,都是家常便饭,也正是在这些不间断的惩罚过程中,我的抗争心理在不知不觉中形成;再加上孤苦伶仃、无依无靠,总是抱着这种心理和自个儿嘀咕,便形成了胆怯、敏感的性格。
我使劲踢着酿酒坊的墙,狠命地拉扯头发,郁积在心头的不痛快这才慢慢缓解。我用袖子胡乱地抹去了满面的泪水,从门背后走了出来。心想,我可不能亏待自己,于是,把面包、肉和啤酒一股脑儿塞进了喉咙,身体感觉暖和起来,立刻精神百倍,乘兴观察起四周的景物来。
这地方荒芜凄凉,看样子已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连酿酒大院里的鸽棚都没有了动静。鸽棚的撑竿东歪西斜,如果有鸽子的话,风一吹来,晃来荡去,它们准以为自己正在海上漂荡呢。不光鸽棚里没了鸽子,马厩里也没了马,猪圈里也没了猪,仓库里也没了麦芽,连大钢罐及大酒桶也是空空如也。再也闻不到麦子和啤酒散发的香气,酿酒坊里的酒气都已消失殆尽。在作坊的侧院里,放着一大堆杂乱无章的空酒桶,还散发着阵阵酸味,可能是那个年代留下的一点记忆。不过,这味儿实在酸得厉害,根本算不上是当年的啤酒样品——说到这儿,我想到那些所谓的隐士们,留下的残迹遗事不也总是与自身愿望相去甚远吗?
酿酒坊的尽头,有一堵旧墙,墙那边是一个荒芜的花园。墙不高,只要踮脚伸颈就可以看到园中的全貌。我望了一会儿,终于明白了,这废弃的花园原来是宅第的后花园,里面杂草丛生;黄绿相间的路径上,尚有被踩出的足迹,说明平时还有人从此经过。这时,我正好看见艾斯黛娜背对着我从小路走过。不过这女人还真像鬼魂一样,我到哪儿都不能摆脱她的阴影,那些酒桶引得我心痒痒的,可刚一跳上酒桶,又看到她也在院子另一头的酒桶上走着。她背对着我,一头棕色秀发从头上披下来;她用双手捧着发梢,目不斜视,一直往前,突然间就消失了。后来我走进酿酒坊,阴森森的气氛直教人透不过气来,房子又高又大,地面铺着石板,各种旧式酿酒器皿乱糟糟地堆放在一块儿。我站在门边,四下里一望,又看到了艾斯黛娜,她正从几只早已熄灭了的火炉堆穿过,爬上了一座轻便铁梯,由头顶上一道高高的长廊出来,好像正要走到天国去似的。
有件事情,事隔多年,究竟是幻觉还是什么的,我一直说不清楚,想不明白,终觉得是个谜。就在那块地方,在那个时刻,发生了一件奇特的事。当时,我望了望白花花的日光,顿觉有一点儿目眩头晕,转过脸向右边的建筑角落一望,分明看见一根很大的木梁,上面吊着一个人,她悬空吊着,绳子套在颈子上,穿着一身泛黄的白色衣服,只有一只脚上穿有鞋子;衣服上已褪色的花饰,像土黄色的纸一样,一切都看得清清楚楚;当看到那张面孔,吓得我差点岔了气,那正是郝薇仙小姐的脸,她整副面孔抽动了一下,仿佛想要叫我。看到这个人形,我恐惧万分,一想到刚才这儿什么都没有,就怕得要命,于是我的第一反应是从她面前没命地逃开,而后又回头向她奔去;等到发现连个鬼影也没有时,那种强烈的恐惧感真是令我快要窒息了。
还得庆幸晴朗天空里洒下的白花花的阳光,庆幸大门铁栅栏外来来往往的路人,待把剩下的面包、肉和啤酒统统吞下,元气大增,这才使我稍微清醒了一点儿,但并未完全从惊恐中恢复正常。要不是艾斯黛娜神不知鬼不觉地出现在面前,拿着钥匙开门要我出去,我恐怕不会那么快清醒过来。我想,要是她现在发现我给吓成这副模样,更有充分的理由鄙视我,我可千万不能让她再抓住什么把柄了。
艾斯黛娜走过我身边时,以胜利者的眼光得意地看了我一眼,仿佛我粗糙的双手、笨重的皮鞋,都使她格外兴奋。她打开门,站在门口用手把着。我正眼都没瞧她一眼就走了出去,不想她却用手故意碰了我一下,用嘲弄的口气问:
“怎么不哭了呢?”
“我为什么要哭?”
她说:“不哭才怪,你刚才眼睛都快哭瞎了,现在眼泪又要忍不住了吧?”
她轻蔑地笑着,把我推出门后,立刻锁上。我直接去了庞波契克先生家,见他不在家,顿觉如释重负。我请店中的伙计转告庞波契克先生我下次去郝薇仙小姐家的时间。接着就步行四英里,径自回铁匠铺了。我一路走一路细想今天发生的一切,反复思量着原来自个儿是个低三下四、干粗活的小子;我的手很粗糙,我的皮鞋很笨重,而且土气鄙俗到了极点,竟然把“奈夫”叫成“贾克”。现在我才知道自己是多么愚昧无知,过的日子是何等可怜可悲可叹!
[1]纸牌中“贾克”最初叫“奈夫”,在上流社会以叫“奈夫”为风雅,“贾克”则被认为是俚俗的叫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