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项目融资与公司融资的区别
项目融资是近年来出现的新型融资方式,它与传统公司融资有很大的区别。
公司融资是指依赖一家现有企业的资产负债及总体信用状况(通常企业涉及多种业务及资产),为企业(包括项目)筹措资金,属于完全追索权融资,主要包括发行公司股票、公司债券、获得银行贷款等形式。而与公司融资不同,项目融资通常是无追索或有限追索形式的筹资方式。其基本特征表现为:融资主体不同、融资基础不同、追索程度不同、风险分担程度不同、债务比例不同、会计处理不同以及融资成本不同等多个方面。
1.2.1 融资主体不同
一般的公司融资是以项目发起人作为融资的主体,银行或其他资金提供者是否向该公司贷款或投入资金,一方面取决于该公司是否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取决于该公司的总体信用状况,因为公司融资不仅以公司的未来收益偿还贷款,还以公司的其他资产作为抵押。而项目融资的融资主体即是项目公司本身,银行或其他资金提供者能否如期收回投入资金,完全取决于项目的未来收益,追索也仅限于项目的未来收益和项目建成后的资产。
1.2.2 融资基础不同
项目的经济强度是项目融资的基础。换言之,贷款人能否给予项目贷款,主要依据项目的经济强度,即贷款人在贷款决策时,主要考虑项目在贷款期内能产生多少现金流量用于还款,贷款的数量、利率和融资结构的安排完全取决于项目本身的经济效益。这完全有别于传统融资主要依赖于投资者或发起人的资信。项目融资的这些特征使得缺乏资金而又难以筹措资金的投资者,可以依靠项目的经济强度,通过项目融资方式实现融资。同时,由于贷款人关注的是项目经济实力,必然要密切关注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状况,对项目的谈判、建设、运营进行全过程的监控。从这个意义上讲,采用项目融资有利于项目的成功。
1.2.3 追索程度不同
追索程度不同是指项目融资与传统融资的最主要区别。如前所述,项目融资属于有限追索或无追索。所谓有限追索或无追索,是指贷款人可以在某个特定阶段或者规定的范围内,对项目的借款人追索。除此之外,无论项目出现任何问题,贷款人均不能追索到借款人除该项目资产、现金流量以及所承担义务之外的任何财产。有限追索融资的特例是“无追索”融资,即融资百分之百地依赖于项目的经济实力。实际工作中,无追索的项目融资很少见。由于有限追索或无追索的实现使投资者的其他资产得到有效的保护,这就调动了大批具有资金实力的投资者参与开发和建设的积极性。
传统融资方式属于完全追索。所谓完全追索,是指借款人必须以本身的资产作抵押,如果项目失败,而该项目不足以还本付息,贷款方则有权把借款方的其他资产作为抵押品收走或拍卖,直到贷款本金及利息偿清为止。完全追索与有限追索是区别项目融资和传统融资的主要标准。
1.2.4 风险分担程度不同
任何项目的开发与建设都必然存在着各种风险。项目融资与传统融资方式相比较,在风险分担方面有三点显著不同:其一,采用项目融资方式的都是大型项目,它具有投资数额巨大,建设期长的特点,因而与传统融资方式相比,遇到的风险大。其二,项目融资涉及的时间较长,参与的利益相关者众多,并且会经常吸引外资,因此,其风险种类多于传统融资的风险,例如政治风险、法律风险等。其三,传统融资的项目风险往往集中于投资者、贷款者或担保者,风险相对集中,难以分担;而项目融资的参与方有项目发起人、项目公司、贷款银行、工程承包商、项目设备和原材料供应商、项目产品的购买者和使用者、保险公司、政府机构等多家,通过严格的法律合同可以依据各方的利益,把责任和风险合理分担,从而保证项目融资的顺利实施。由此可见,项目融资更加强调如何有效、合理地分担风险。
1.2.5 债务比例不同
在传统融资方式下,一般要求负债率在40%~60%,投资者自有资金的比例至少要达到40%以上才能融资;而项目融资可以允许项目发起人投入较少的股本,进行高比例的负债,对投资者的股权出资所占的比例要求不高。一般而言,股权出资占项目总投资的30%即可,而具体的债务比例根据项目的经济强度、融资规模等因素发生变化,结构严谨的项目融资可以实现90%以上的负债比例。因此可以说,项目融资是一种负债比率较高的融资。
1.2.6 会计处理不同
项目融资也称非公司负债型融资(Off-balance Finance),是资产负债表外的融资,这是与传统融资在会计处理上的不同之处。资产负债表外融资是指项目的债务不出现在项目投资者的资产负债表上的融资,这样的会计处理是通过对投资结构和融资结构的设计来实现的。
项目融资对于项目投资者的好处在于:可以使投资者以有限的财力从事更多的投资,同时将投资风险分散和限制在更多的项目之中,避免将融资表现为资产负债表上的债务。而在传统融资方式下,项目债务是投资者债务的一部分,出现在投资者的资产负债表上,这样一来,投资者的项目投资和其他投资之间会产生相互制约的现象。
在实际融资的过程中,投资者的深刻体会是这样的:大型工程项目的建设周期和投资回收期都很长,对于项目的投资者而言,如果把这样项目的贷款反映在投资者的资产负债表上,很有可能造成投资者(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失衡,超过银行通常所能接受的安全警戒线,并且短期内无法根本改变,这样势必影响投资者筹措新的资金,以及投资于其他项目的能力。如果采取项目融资,则可避免上述问题。
1.2.7 融资成本不同
项目融资与传统融资相比,融资成本较高。这主要是由于项目融资的前期工作量非常大,又是有限追索性质所造成的。项目融资的成本包括融资的前期费用和利息成本两个部分。融资的前期费用包括融资顾问费、成本费、贷款的建立费、承诺费,以及法律费用等,一般占贷款总额的0.5%~2%;项目融资的利息成本一般要高出等同条件企业贷款的0.3%~1.5%,其增加幅度与贷款银行在融资结构中承担的风险以及对项目的投资者的追索程度密切相关。
从以上项目融资的基本特征可以看出,项目融资相对传统融资有很多的优点,正如世界上任何新生事物都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一样,项目融资也有不足。例如,组织实施项目融资时间较长,一个完整的融资计划通常需要半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其成本费用必然很高。此外项目融资涉及的主体众多,这导致在这些主体之间实现合理的风险分担非常困难,一旦出现巨大的风险,经常会出现二次谈判和重新融资的情况。从整体而言,项目融资仍不失为一种金融创新,具有很强的发展潜力。
项目融资与公司融资的主要区别,如表1-1所示。
表1-1 项目融资与公司融资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