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唐代佛教官寺制度渊源辨析
如前章所述,在现有的关于唐代佛教官寺的研究成果中,唐代佛教官寺制度的渊源何在,一直是一个重要但又讨论有限的问题。前辈学者一般倾向于认为唐代佛教官寺制度源于隋代,尤其是隋文帝时期。
既有研究表明,隋文帝受禅建隋之后的首个年号“开皇”与道教“劫运”思想密切相关[1],且隋文帝也曾在新都大兴城中为几个著名道士立观并不时召见[2],以显示其对道教的重视。更具象征意义的是,在营建新都大兴城之初,宇文恺在朱雀大街东西两侧对称地修建了大兴善寺和玄都观。[3]这似乎也象征着对佛教和道教的一视同仁。
但在实际的宗教政策中,隋文帝崇佛的力度无疑更大。表现之一,即在新都大兴城建成之初,隋文帝就立寺额120枚于朝堂,并下令“有能修造,便任取之”。[4]对于道教,似乎并无类似的优崇。因此,至隋炀帝大业初年,大兴城内佛寺和道观之比为12∶1,即使经过大业中后期的寺院融并和唐代前期高涨的崇道运动,直至开元初年,长安城内佛寺和道观的数量对比依然悬殊(约6∶1)。[5]
缘此之故,前辈学者一般倾向于认为唐代佛教官寺制度源于隋文帝时期,并形成了隋文帝“州县各立僧尼二寺”说、“龙潜四十五州大兴国寺”说和“仁寿舍利塔寺”说三种主要观点。
塚本善隆先生曾将隋代的“诸州官立寺”、地方州县奉敕所立僧尼二寺、大兴国寺均称为官寺,但他提出隋文帝为纪念帝国兴起在其龙潜四十五州所设之大兴国寺,才是拥有同一寺额之官寺的创设。[6]由于当时学界普遍认为唐代四次佛教官寺均系统一赐额,故塚本先生此说可称为隋文帝“龙潜四十五州大兴国寺”说。郭绍林先生亦持此观点,其依据也是隋文帝大兴国寺是统一赐额官寺之始。[7]
道端良秀先生则据开皇十一年(591)《诏立僧尼二寺记》和《南宫令宋景构尼寺铭并阴侧》,指出隋文帝时期在全国州县已经建立了州寺和县寺。[8]这一观点被肥田路美先生发展为“一州一寺制”,并认为此制实为唐代佛教官寺制度的渊源所在。[9]由于此说的依据系隋文帝“州县各立僧尼二寺”敕,故可称为“州县各立僧尼二寺”说。
隋文帝仁寿年间先后三次向全国110余州分送舍利并造塔供养之事,在整个中国佛教史上盛况空前且影响深远。加之舍利分送之州遍布全国,相关制度和仪式整齐划一,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唐代诸州普设的佛教官寺。由此形成关于唐代佛教官寺制度渊源的第三种观点,即隋文帝“仁寿舍利塔寺”说。[10]
本章拟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上述三种主要观点进行辨析,尤其是重新审视三种观点的史实依据及其逻辑基础,希望将问题的讨论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