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社会治理案例选(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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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和现代化(序言)

魏礼群

推进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要求、新部署。这里用社会治理替代以往讲的加强社会管理。“治理”作为现代意义的用语,是世界银行在20世纪80年代末首先提出来的,20多年来越来越普遍地为各国、国际组织官方所使用,并赋予其新的内涵。1995年联合国全球治理委员会对“治理”的定义是:“诸多方式的总和。”“治理”比“统治”“管理”“领导”等相关语汇有更广泛的含义。将“社会管理”改为“社会治理”,由“管理”到“治理”,只有一字之差,但含义更深刻、内容更丰富、要求更明确。社会管理往往强调的是自上而下的管控,而社会治理至少有三个“更加突出”:更加突出党委和政府主导下的多元社会主体共同参与、良性互动;更加突出民主、法治,重视运用协商民主、法治思维和民主、法治方式;更加突出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健全机制。这标志着由传统的社会治理向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现代社会治理转变,也就是要逐步实现国家社会治理的现代化。这是我们党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新飞跃,是社会建设理论和实践的与时俱进和创新发展。

一 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和现代化的重大意义

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具有以下多方面的重大意义。

(一)这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任务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一个重大历史贡献,是站在时代发展和国家现代化全局的高度,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就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我们党治国理政思想的新概括、新发展。实现这个总目标,实质上就是要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科学、更规范、更管用的制度体系、治理体系、能力体系和充分反映中国特色、民族特点、时代特征的价值体系。这项改革工程极为宏大,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领域全面的、系统的改革和改进,是各领域改革和改进的联动,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形成总体效应、取得总体效果。而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实现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重要内容和重要途径。由于多年来我国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滞后于其他领域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推进社会领域的体制改革和现代化建设。只有加快社会治理体制创新,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才能真正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更好地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二)这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的必然选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在前进中也出现了一系列新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社会风险和挑战。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历史任务,必须准备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当前,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工业化、信息化、城市化、市场化、国际化加速推进。这“五化并举”给当今中国社会带来巨大变化,社会活力大为增强,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利益结构不断调整,社会流动性、开放性、活跃性、复杂性前所未有。大家都知道,近些年来,人民内部矛盾多样多发,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问题增多,公共安全事故频繁发生,各类社会组织发展培育不足,特别是网络社会的蔚然兴起,“网络发声”“网络问政”“网络沟通”“网络交易”等成为时尚。在网络系统,我们既能看见传播正能量的“天使”,也能看到发泄不满、招摇撞骗、混淆是非、制造和散布虚假信息等释放负能量的“魔鬼”。我国改革处于攻坚期和深水区,社会稳定进入风险期,发展正值转型期,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社会治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从全局看,我国社会领域改革面临三大课题:一是计划经济体制遗留的一些老问题,亟待继续解决;二是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一些新矛盾不断积累,必须抓紧消化;三是信息技术瞬息万变,网络社会和现代化事业快速发展,这将给社会治理和建设提出更多的新课题,也需要积极应对、预为之谋。在这种特殊的历史条件下,社会领域种种复杂的情况交织在一起,必须创新社会治理理念、方式、手段,实行更加有效的社会治理。从国际经验看,在追求现代化的过程中,社会转型最为艰难,相对应的社会体制、社会结构、社会形态的演变往往曲折、复杂,充满矛盾和变数。因此,加快社会治理体制创新,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不仅是适应中国现代化发展形势的需要,而且是对今后现代化总体进程中所面临的种种严峻矛盾和挑战的主动应对。

(三)这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内在要求

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民幸福的“中国梦”,需要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等各个领域全面推进建设和改革创新。社会治理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梦”的有机构成部分。社会稳定和安全、社会和谐有序,是人民大众的美好之梦、幸福之梦,也是经济发展、改革深化、文明进步的前提和保障。创新社会治理是为了更好处理社会矛盾、协调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是为了更好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整个社会的安定团结、和谐相处、长治久安;是为了给全面科学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好的政治环境、强大的动力支持和重要的社会保障。这样,才能如期圆满实现“中国梦”。

(四)这是提高社会治理科学化水平的迫切需要

总体上看,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我国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治理能力不断提高,在社会大变动中保持了社会大局的稳定和发展。但当前社会治理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和弊端。例如,重经济建设、轻社会建设,重政府作用、轻多元主体参与,重管理控制、轻协商服务,重事后处置、轻源头预防,重人治、轻法治,重行政约束、轻道德教化,重解决具体问题、轻制度机制建设。当前社会治理的基本状况,既有社会活力不足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也有社会秩序紊乱、活而无序的问题,需要提高治理水平,促进社会和谐有序运行。以维护社会稳定来说,多年来尽管从上到下花了不少精力、增加了不少投入,维护社会稳定的成本不断增加,但并没有达到预想的成效。主要原因是,在错综复杂的社会问题和局面下,传统的社会管理模式、手段和制度越来越难以应对,更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层出不穷的新矛盾、新问题。只有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增强社会治理能力,提升社会治理的科学化、现代化水平,才能更加有力、更加有效地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既使社会增强活力,又使社会和谐健康前进。

综上所述,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既是为实现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和现代化客观进程以及实现“中国梦”而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也是解决我国社会领域突出问题的必然选择和迫切需要。因此,加快社会治理创新,积极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势在必行,意义重大。

二 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和现代化的基本内涵和要求

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要全面认识党中央提出的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丰富的科学内涵。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力的集中体现。”他还强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解决好价值体系问题,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这些阐述,科学地阐释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深刻内涵。笔者体会,概括起来可以说,国家治理现代化就是一个总要求,四个基本要素即制度、体系、能力、价值四位一体,全面推进。进一步说,就是按照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要求,统筹推进基本制度建设、治理体系建设、治理能力建设和价值观建设,做到四位一体,有机结合,以共同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进程。这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应有之义。这些方面是相互辩证统一、密不可分的。一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是辩证统一的。制度的完善要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为总要求,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要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根本前提。二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辩证统一的。有了好的治理体系才能提高治理能力,提高治理能力才能充分发挥治理体系的效能。光有制度,光有体系,如果没有能力,现代化将成为一纸空文。三是制度建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践行是辩证统一的。这是因为,制度的完善、体系的现代化和能力的现代化都要有价值观作为精神支柱。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引领和支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往什么方向走、用什么样的价值观来引领,这是一个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以上所讲的国家治理现代化,不仅反映了我们党对全面改革认识的深化和系统化,而且体现了我们党对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认识的深化和系统化。总之,我们要从制度、体系、能力、价值观四个维度,全面地、完整地理解和把握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丰富内涵。这也是正确认识和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把握好的基本内涵和总体要求。

我们是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而不是别的国家现代化模式,这就决定了我们推进中国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性质、特点和规律。总的来看,我国现行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与基本国情和社会主义制度是大体相适应的,这是一个基本判断,也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本出发点。也就是说,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绝不是对现行社会基本制度的改弦易辙,而是在党的领导下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使基本制度优势得到更好地发挥。其基本要求,就是更加顺应国情和时代的变化,改革不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理念、体制、制度;就是更加注重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高社会治理的科学化、现代化水平;就是更加注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建设,构筑人类社会文明高地。其基本目的,就是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最大限度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最大限度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确保整个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确保人民安居乐业、国家长治久安,顺利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国家现代化的宏伟目标。按照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和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目标要求,针对当前社会治理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需要着重推进以下八个方面的改革创新和建设。

(一)创新社会治理理念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正确的社会治理理念是实施有效治理的前提和基础。一旦治理理念出现偏差,不但会严重误导治理行为,而且有可能引发治理危机。这里最为重要的是创新社会治理理念,彻底改变那种认为社会治理就是治民的观念。社会治理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牢固树立创新社会治理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的理念;要更好保障人民权益,更好保证人民当家做主,更好让人民管理社会事务,这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决定的,也是中国共产党人治国理政的根本宗旨。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随着改革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日趋多样化、高端化、个性化,公平意识、民主意识、权利意识、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安居乐业的要求越来越高。当前,各种人民内部矛盾和社会矛盾中的大量问题大多是由于利益问题引发的。这就要求我们积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不同层次的社会需求,发展社会生产,优化经济结构,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理念,还要彻底改变治理就是管住的观念,要牢固树立管理与服务相统一的新理念,寓社会管理于社会服务之中,使管理与服务并重,在服务中实施管理。这里有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就是要切实处理好“维稳”和“维权”的关系。从一般意义上说,维权是维稳的基础,维稳的实质是维权。前些年,我国一些地方在社会治理中普遍存在一些观念误区,就是只讲“维稳”,不讲“维权”,简单地采取关、卡、压的办法,致使有些社会矛盾长期得不到解决,甚至不断激化。因此,对涉及维权和维稳的问题,首先要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单纯维稳,不解决利益问题,那是本末倒置,最终也难以真正稳定下来。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创新社会治理必须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着力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同时,抓紧完善对维护人民权益和切身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切实体现公众社会的需求导向,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创新社会治理主体

社会治理主体是实施治理行为的能动力量。不同社会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地位角色构成了社会治理的基本格局。在新的社会治理格局中,社会治理主体多元化,党委领导是根本,政府主导是关键,社会协同是依托,公众参与是基础。但各个主体不是平起平坐,而是各有定位,有机联系,不可分割的关系。多元社会主体合作共治,是社会治理走向现代化的重要标志。目前,在我国社会治理中,重政府包揽、轻多方参与的现象还较为普遍,社会治理工作往往成了政府的“独角戏”。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就要进一步优化社会治理主体格局,从单纯重视党委政府作用向党委政府领导、主导与社会多元主体共同治理转变,既发挥党委、政府的领导和主导作用,又要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包括各类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家庭和公民个人参与社会治理,更加重视社会组织和市场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充分发挥多元主体各自应有的功能和作用,形成社会治理的整体合力。

(三)创新社会治理方式

治理方式反映了治理行为运行的特点和规律。改进社会治理方式,不仅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方面,而且是转变我国社会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从总体上看,我国现行的社会治理方式单纯注重自上而下管制;单纯注重行政手段关卡压,显得比较僵化、生硬。这就常常导致社会体制机制运行不畅、滞阻,并产生和引发大量的社会矛盾和冲突。社会治理必须讲究辩证法,管得太死,一潭死水不行;管得太松,波涛汹涌也不行。既要管又不能管得太死,要做到刚柔相济、宽严适度,使社会活跃起来而又有序运行。关键是改进社会治理方式。一要坚持协同治理,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二要坚持依法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治理方式从单纯行政管控向注重法治保障转变,充分彰显法治维护社会公正的作用。三要坚持综合治理,实现社会治理从过去单纯依靠行政管理转向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科技、教育等手段,特别要注重加强价值观和思想道德建设,引导和规范社会行为。四要坚持民主治理,要按照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和社会参与,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次发展,深入开展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参政协商、社会协商,更多地运用群众路线的方式、民主的方式、协商的方式、疏导的方式,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五要坚持源头治理,预防为先,动态治理,改变以事后应急为主的“救火”式管理,加强事前把关的“防火”治理,实现治理环节前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

(四)创新社会治理体系

构建全面、系统、有效的供给、服务和保障体系,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方面。一要扩大公共服务体系。既包括要推进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发展与体制创新,也包括推进就业、住房、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等民生事业的发展与改革。特别要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如果没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没有牢靠的社会保障底线,人们就很难有安全感和幸福感。因此,要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不久前,国务院决定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进一步织密织好社会保障安全网,帮助群众应对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做到兜底线、救急难,填补社会救助体系“缺项”,也就是更好履行政府保基本民生的重要职责。要坚持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项目、覆盖群体等的正常增长机制。创新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和投资结构。要加快推进居民身份信息统一识别系统建设。其以人口基本信息为基础,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代码,是集合居民婚姻、住房、就业、社保等相关信息的数据共享和应用网络,是改善公共服务和加强社会治理的基础性工程,这项工程自2004年国家启动人口基础信息共享试点后,人口信息地域隔绝现象有所改观,但信息跨部门交换共享未能取得明显进展,数据质量有待提升,信息利用不够充分,亟待加速推进建设。二要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公共安全危机频发,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特征。公共安全危机涉及自然灾害、生产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等问题,不同领域需要不同的专业机构和应对系统。最近,新疆莎车县发生严重暴力恐怖事件,江苏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云南昭通鲁甸县发生6.5级地震,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属于重大公共安全案例。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安全,是公共安全治理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改革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要求,要抓紧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最严格的覆盖食品生产、流通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健全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这方面体制改革已顺利实施,制度建设也抓紧进行,但还有不少问题需要研究解决。在安全生产方面,要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全面推行“自下而上”保安全生产的原则,一方面立法规定企业主应对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负责,另一方面规定所有企业都要针对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个性化的生产规范和安全保障措施,强化严格的安全生产培训、评估和监管。苏州昆山中荣金属制品车间发生爆炸就是车间安全设施、知识教育和监管不到位造成的,必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要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要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密防范和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要主动适应社会网络化、信息化的大趋势,针对互联网的开放性、自主性、迅捷性的特点,创新社会治理工作的理念、思路、机制和方法,健全网上网下管理体系,维护公共利益和国家网络信息安全。三要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全方位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全面强化应急管理基础能力建设、切实加强应急管理预案体系和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治理机制。在现实生活中,仍有一些地方、部门认为,危机管理就是单纯地应付突发事件,危机管理措施多局限于行政手段,缺乏从风险管理的角度做到未雨绸缪。必须把应对风险从行政化管理向法治化治理转变。四要加强国家安全体系。既要加强传统安全体系建设,更要加快非传统安全体系建设,完善国家安全体制和国家安全战略。党的十八大提出:“完善国家安全战略和工作机制,确保国家安全。”2014年年底,党中央已成立了国家安全委员会,这是健全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战略举措。以上这些社会治理体系建设都不是孤立进行的,而是在社会治理的实践过程中构成一个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有机整体。这就要求我们的社会治理改革创新要注重系统性、协同性和整体性。

(五)创新社会治理制度

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最根本的在于制度的改革和创新。邓小平指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他说:“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这些论述是何等深刻啊!加强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必须在创新和加强社会治理基本制度和具体制度方面下功夫。制度建设可以增强人们行为的规范性和预测性,避免发生决策失误或工作失误。多年来,我国社会治理领域的制度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但仍存在不少问题。相关制度的缺失、滞后和不规范是许多社会矛盾产生的重要原因;社会转型过程中新、旧制度衔接之间出现了一些断裂、真空地带。我们要大力推进社会治理制度改革创新,一要加强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领域的基础制度供给和制度设计,加快建立和完善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相适应的新型社会治理制度体系。包括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社会主义法治制度,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等。二要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三要实现从传统的重视行政命令式、运动式、动员式的社会治理制度向法治型、互动式、科学化的社会治理制度的转变,把干部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各社会主体行为纳入制度规范的笼子里,坚持按制度办事、活动。通过创新和严格执行社会治理制度,显著提高社会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水平。

(六)创新社会治理机制

当前,我国社会治理机制的主要问题是:群众权益表达渠道不够畅通,矛盾纠纷的各种调解机制彼此互动衔接不够。为此,应注重社会治理机制创新,尤为重要的是以下两个方面,一要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就是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在出台前或审批前以及在实施中可能出现的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进行先期预测、分析和评估,以避免或减少可能出现的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应坚持做到:凡是推出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都要把社会风险评估作为前置程序、刚性门槛,使重大决策的过程成为党委、政府倾听民意、改善民生、化解民忧的过程,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发生。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需要把握好三个环节,即由谁评估、评估什么、怎样评估。在由谁评估上,要确保社会稳定评估主体构成的合理性。按照评估学的一般原理,只有确保评估主体构成的合理性,才能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公平、公正性。为此,必须遵照独立性、多元化、利益相关性原则,确定评估主体。组织相关部门、专家或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参加。在评估什么上,要确保评估内容的全面性,包括对决策的合法性进行评估,对决策的合理性进行评估,对决策的可行性进行评估,对决策实施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对决策实施出现问题的可控性进行评估。在怎样评估上,要确保评估程序的科学性。为此,要制定评估方案,准确把握评估内容、重点、责任;要广泛收集社情民意,通过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全面掌握第一手资料;要形成评估报告,对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做出风险很大、有风险、风险较小的预警性风险评估;要做出评估决定,形成评估报告。建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评估机制,还要建立一套科学、完整的评估指标体系;要选择独立、专业、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最近,国务院对新一届政府成立以来实施的部分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收到良好效果。这是一个重要的行政创新。二要建立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包括通畅、有序和规范的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和人民团体、行业协会以及大众传媒等社会利益的表达功能,完善公共决策社会公示制度、公众听证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建立健全个人心理医疗服务体系,开展个人心理调节疏导工作。要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要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改革,实行网上(电话、邮件)信访受理、信访代理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七)创新社会治理能力

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切实提升社会治理能力。要全面提高各个社会治理主体的治理能力,包括党委政府创新社会治理的能力、各类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社会自我调节的能力和社区居民自治的能力。要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政府行政能力为重点,尽快把各级干部、各方面管理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工作本领都提高起来,尽快把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的工作能力都提高起来,尽快把基层单位和居民自治本领都提高起来,这样整个国家社会治理体系才能更加有效运转。就党委政府方面来说,需要着力抓好以下几个环节,一要更加重视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努力掌握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所需要的科学理论、专业知识和先进手段,不断提高面向未来、面向世界、面向现代化的自觉性。“以其昏昏,使人昭昭”是不允许的。二要加强和创新干部教育培训的形式和内容,运用现代社会治理的理念、方式、体系提高各级干部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三要加快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让更多的社会工作人才和志愿者加入社会治理。要制定专业社会工作人才认定标准、完善专业社工人才培养、评定、使用、晋升和政府购买专业社工人才服务等制度。要动员和组织各年龄段的人员当义工。四要加强社会治理技术的研究推广,包括社会治理过程中运用到的工具、方法和方案,尤其要运用云计算、物联网、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开展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分析和处理大数据的社会行为研究,提高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特别要高度重视“大数据”技术给社会治理创新带来的机遇,包括运用大数据技术可以推进社会治理从碎片化到网格化的转变,推动各部门、各地区在社会治理方面的协同与合作;可以推进社会治理从静态治理到动态治理的转变,治理主体及时掌握社会现象的变动情况和变动趋势;可以推进社会治理由粗放型到科学决策的转变,提高社会治理决策的科学化和社会治理过程的精细化。要加强社会治理信息技术自主研发,加快制定社会治理领域信息技术系统和平台的行业标准,加大社会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五要提升网络社会管理能力,善于运用网络的传播规律,改进创新网上宣传,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推进网络依法有序规范运行,确保互联网可管可控。要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最近,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意见》,要求“将技术建设和内容建设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要顺应互联网传播移动化、社交化、视频化的趋势,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发展手机网络等新应用、新业态。同时,要一手抓融合,一手抓管理,确保融合发展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六要加快制定和完善社会治理规则体系,使社会治理纳入制度化、常态化、科学化的轨道。七要加大社区基层自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社区处理基本社会事务的能力。基础不牢,地动山摇。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城乡社区。社区服务和管理能力越强,社会治理的基础就越实。要把更多的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使基层有职有权有物,更好地为群众提供精准有效的服务和管理。农村社会治理是党在农村执政的基础,特别要加强和改进农村社会治理。农村社会治理主体包括党政基层组织、村民自治组织、农村社会组织和农民,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各治理主体协同治理的理念,建立平等参与的网络。同时,搭建和营造良好的社会治理平台和环境,提升社会协同治理能力。

(八)创新社会治理道德建设

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筑牢社会治理的精神支柱。要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努力抢占人类价值制高点。要创新道德建设方式,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教育贯穿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定向导航、凝魂聚气、强基固本。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来说,最深厚、最持久的力量是全社会一致认同的伦理规范、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当今世界,无论东方还是西方国家,各国都十分重视公民教育,注重给公民注入主流或正统的伦理规范和价值观,让公民树立国家观念、认同国家特征、维护国家利益、遵守国家法律,把本国的核心价值观、国家观、社会观注入公民的灵魂,使公民成为合格的公民。例如,新加坡以国会法案的形式确立本国的“共同价值观”,要求在全社会推行“国家至上、社会为先,家庭为根、社会为本,社会关怀、尊重个人,协商共识、避免冲突,种族和谐、宗教宽容”等价值观念,有力地促进了新加坡这个多民族国家的稳定和发展。2014年3月,美国大学理事会宣布“学术能力评估测试”将从2016年春季开始启动8项改革,其中有一项改革措施是将美国建国文献和重要的全球对话的内容,如《独立宣言》、《美国宪法》和《权利法案》等列入考试范围,主要目的是增强学生对美国价值观的认同。美国“学术能力评估测试”类似我国的高考,不仅适用于美国本土学生的考试,也是其他国家高中生申请美国大学本科学历及奖学金的重要参考依据。中国传统医学认为,一个人只有培养元气、巩固根本,身体才能充满活力,保持强健,益寿延年。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来讲,这个“元”、这个“本”,就是全社会共同认同的核心价值观。在我们这样一个拥有13亿多人口、56个民族的大国,更需要用共同的价值观固本培元、凝魂聚气。这样,国家凝聚力和社会稳定才能有坚实的基础和保证。我们正处在一个急剧变革的时代,这是一个既充满梦想又不乏困惑的时代。当前,我国社会生活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是,相当一部分人缺乏理想信念,不懂得起码的道德伦理和价值观标准。最近,笔者看到两个材料,一个材料是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现代思想文化研究所曾经做过的一个全国性抽样调查,其中有个问题是“你是否同意:人们的价值观各不相同,没有什么好坏对错之分”,竟然有将近六成的受访者同意这个看法。另一个材料是,《人民日报》主管的《人民论坛》问卷调查中心的调查显示,当前我国存在十大社会病症:超过半数的网友认为官员群体存在信仰缺失危机;超过八成受调查者认为当前社会处于亚健康状态。这些惊人的数字,很大程度上反映当今中国社会价值观的危机。这也是一个时期以来社会秩序紊乱的重要原因。我们党明确提出的“三个倡导”,12个词、24个字,即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其凝练概括了国家的价值目标、社会的价值取向、公民的价值准则,三个层面密切联系、相辅相成,形成一个整体,实际上提出了我们要建成什么样的国家、建设什么样的社会、培养什么样的公民的重大问题。这个核心价值观既体现了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继承和弘扬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也吸收了世界文明有益成果,体现了时代精神。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一年多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要以科学态度对待传统文化,他强调:“不忘本来才能开辟未来,善于继承才能更好创新。”牢固的核心价值观,都有其固有的根本。中华传统文化是我们民族的“根”和“魂”,如果抛弃传统、丢掉根本,就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博大精深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例如,中华文化强调“民为邦本”“天人合一”“和而不同”;强调“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强调“仁者爱人”“与人为善”;强调“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等。这些思想和理念,不论过去还是现在,都有其鲜明的民族特色,都有其永不褪色的时代价值。我们要很好地传承和弘扬传统文化,认真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深入挖掘和阐发其中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尤其是在世界格局多元化、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的背景下,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更加频繁,这就使得我们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必须高度重视中国优秀的道德伦理建设,凸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以正确引领社会前进的方向,凝聚奋斗的力量。

三 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和现代化的关键环节

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在党的领导下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效治理社会的深刻社会变革,需要从多方面着力。主要应当把握好五个关键环节:政府善治、合作共治、基层自治、社会法治、全民德治。

(一)政府善治:创新政府治理方式,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政府必须有力有效地发挥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社会治理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应当说,将之前的“政府负责”改为“政府主导”,是对建立现代化政府、实现政府善治的更加明确的要求。古人说,“政善治,事善能”。要做到“善治”“善能”,就要履行职责,提高本领。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行使者、公共事务的管理者,必须切实履行社会治理的基本职能。在高度复杂、充满风险和不确定性的现代社会,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这一点不容怀疑和动摇。但政府治理必须创新,要做到善治,实现科学治理、依法治理、规范治理、有效治理。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社会、个人的关系,着眼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公民个人在治理社会中的积极作用,简政放权,释放社会活力;二是全面分析和把握社会运行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加以调控;三是科学制定相关社会治理的方略、任务、法制和标准体系,制定与实施社会建设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四是提供社会治理基础设施和公共产品服务;五是弥补市场失灵和缺陷,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公共安全等。同时,要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合理划分各级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事权、职责,让地方政府承担更多的社会事务。各级干部要通过加强学习,提高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中战略思维、系统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底线思维的能力,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目前,我国政府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传统的“全能型政府”“管制型政府”行为还大量存在,政府社会治理错位、缺位现象还较为普遍;公共权力运行不够规范,依法监管的意识和能力薄弱。为此,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建设“有限政府”“创新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更加重视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前不久,李克强总理在天津召开的夏季达沃斯会议上强调“法无授权不可为”,要制定政府权力清单;“法无禁止皆可为”,要制定权力负面清单;“法定职责必须为”,要制定政府责任清单。这三句话,高度概括了创新政府治理的要求。要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可以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要以更多的精力和资源投入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还要建设效能型政府,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和服务力,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和现代化政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重要特征。”“党的坚强有力领导是政府发挥作用的根本保证。”这就明确指出了党和政府的关系,党的领导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力量和根本保证。在创新和推进社会治理、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同时,这对加强党对创新社会治理和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领导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提高领导水平,实现党的善治。

(二)合作共治: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发挥社会组织的桥梁作用

社会组织是现代社会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主体,是解放和激发社会发展活力的重要能量。现代社会治理仅仅依靠政府的作用显然越来越不可能,而需要更加重视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组织的桥梁作用,实现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合作共治。社会组织的桥梁作用主要体现在:“社会组织”充当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中间纽带”和“跨界合作平台”,既能有效聚合、沟通和表达民众的利益诉求,又能将政府的治理意图、政策举措及时吸纳和传递到民众中去,并且能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现阶段我国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存在不少严重弊端:政社不分现象依然普遍存在,一些社会组织行政化,实际上是“二政府”;双重管理体制使大量社会组织成为“法外组织”,政府也把合法社会组织管得过死,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有些社会组织自律自治能力不足,自身素质和管理水平比较低,还不能够有效承接政府转移的社会事项;规范发展社会组织的相关法律制度供给不足,严重滞后于社会组织发展的需要;国家、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和机制还亟待完善。这些问题必须解决。一要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规范发展现代社会组织体系,既包括各类社团、基金会等社会组织,也包括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还包括数量庞大的各类草根社会组织,以及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二要加快形成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降低社会组织登记门槛,使之做到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积极推进社会组织的“去行政化”和“去垄断化”改革,加快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完善“枢纽型社会组织”服务管理体系。三要营造良性社会生态,发展合作关系,在国家与社会、政府与社会、社会组织与社会组织、社会组织与公众之间建立一种广泛的、平等的合作关系,构建开放型现代社会组织生态系统。四要鼓励、支持公益性社会组织发展,推进事业单位向公益性社会组织转型,在产权、编制、经费、人员、社保、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一系列改革和体制调整,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事业单位转型为公益性社会组织的改革。五要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和机制,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都交由社会组织承担。近些年,我国在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的改革方面做了一些积极探索,总的来看还是初步的,目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购买服务的对象过于狭窄,主要面对少数弱势群体,服务型社会组织数量和能力都不足,政府对服务型社会组织提供服务能力仍采用传统的审批办法。这些限制了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作用的发挥。应加快改革,调整政策,构建支持社会服务业和社会型服务组织的政策体系,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六要加快社会组织立法进程,优化社会组织发展制度环境。特别要抓紧研究制定指导、规范各类社会组织发展的基本法律《社会组织法》,保障合法权益,实行依法监管。同时,要强化各类企事业单位的社会治理责任,使它们发挥在社区建设、安全生产、处理劳资关系、发展公益事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基层自治:重视基层社会自治,发挥群众参与的基础作用

群众参与社会治理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基本要求,也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力量。从某种意义上讲,社会治理首先需要社会的自我组织和自我管理,这是维持社会和谐稳定和社会安全秩序的自动调节机制。良好的社会自治,能够有效降低社会治理的成本,极大激发基层社会的活力。要积极探索社会治理新途径、新形式,形成社会治理人人参与、成果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目前,我国基层社会自治建设的主要问题有:社区组织不发达,群众参与意识不够强,积极性普遍不高;一些地方的公共参与平台和渠道还有限;不少地方社区功能定位存在偏差,行政化色彩浓厚,负担过重;有些地方城乡社区建设体制机制不顺,建设资金短缺。必须切实解决好这些问题。一要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增强基层社会自治功能,扩大群众参与范围和途径,丰富自治内容和形式,努力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实现政府治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二要加强和改进城乡社区建设,注重发挥社区作用,规范和提升居民自治和村民自治水平,夯实基层民主制度建设,使之更好地适应和服务于社会治理创新的发展趋势和要求。三要大力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建立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平等合作关系,提高社会组织自治与服务社会的能力。四要建立健全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保障,搭建多样化、多层次的参与机制,并从组织、人力、财力、设施等方面创造条件保障基层自治。五要明确界定社区事权,建立社区服务管理主体清单制度,解决社区工作负担过重的问题。

(四)社会法治:推行法治社会建设,发挥法治的保障作用

法治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准则和手段,全面推行法治是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最重要标志。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加快了国家治理的法治化进程。党的十八大做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专门用一部分阐述部署“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这说明我们党不断重视法治的重要作用。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重大决策部署,明确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奋斗目标。这必将推进国家治理包括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法治化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要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遵法普遍提升。推行社会法治,至关重要的是两个方面。一方面,各级党政组织和各级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社会和依法治理理念,善于用法治精神思考社会治理、用法治思维谋划社会治理、用法治方式破解社会治理难题,把社会治理的思想和行为全部纳入法治化轨道。另一方面,社会上的其他各类社会主体,包括企事业组织、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都要依法办事,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多年来,我国社会法治建设虽取得积极进展,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社会领域立法进程滞后,立法数量不足、位阶低、系统性不够;有些重要立法尚未制定;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比较突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仍很薄弱;有的地方依然存在“黑头”(法律文件)不如“红头”(内部文件),“红头”不如“笔头”(领导批示),“笔头”不如“口头”(领导交代)的现象。应当更加重视社会法治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在社会治理中的引导、规范和保障作用。一要加快社会领域立法进程,尤其要加大规范社会组织发展、城乡社区建设、权益保障等方面的立法力度。加快国家安全法治建设,抓紧制定反恐怖等一批急需法律,推进公共安全法治化。二要深化执法、司法体制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包括深化执法、司法公开,提高执法司法透明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切实维护人民权益。三要强化全社会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深入开展法治社会宣传教育,使各类社会主体、市场主体以及广大干部和群众做到“学法、知法、遵法、用法、守法”,在全社会树立法律至上的基本信念和行为准则,显著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水平。

(五)全民德治: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发挥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

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既要靠法治,又要靠德治,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做到法治与德治相结合,使法治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在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同时,必须更加注重思想道德、伦理规范和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要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灵魂作用。为此,一要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教育引导是基础性工作。“国无常俗,教则移风”。只有加强教育、灌输,才能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人们心中生根、开花、结果。二要很好地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并加强对传统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增强人们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激发广泛的社会共鸣。三要加强社会思潮动态分析,强化正面引导,凝聚社会共识。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勇于弘扬主旋律,主动引导社会思潮,不断巩固壮大积极向上的思想舆论。四要树立“全民德治”观念,融入实践精神。一种价值观的生命力在于实践,在于每个社会成员的自觉行动。要在全社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之成为全体公民共同行动的准则。

全面推进国家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一项极为复杂、艰巨、长期的系统工程。实施这个大规模的战略工程,既要有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又要蹄疾而步稳。尤其应把握好六个“需要”:需要牢牢把握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个根本要求,始终坚持社会治理创新的正确方向;需要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决破除各种不合时宜的旧观念、旧思想的束缚;需要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相结合,既要从战略上谋划社会治理现代化,又要及时总结推广地方社会治理创新的新鲜经验;需要坚持立足中国基本国情,高度重视继承我国传统的社会治理优秀文明成果,同时又要顺应世界发展潮流,善于学习借鉴各国社会治理的一切优秀文明成果;需要坚持统筹推进全面改革,加强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与其他各方面改革和治理现代化的配合性、系统性、协调性,以利于各项改革的全面深化和治理现代化的全面推进;需要坚持制度建设、体系建设、能力建设、价值观建设并举,密切配合、全面推进。

我们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弘扬改革创新精神,凝聚改革共识,深入开展社会治理创新理论研究,积极投入社会治理创新实践,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