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社会治理案例选(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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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善治篇

北京市朝阳区:党政群共商共治的社会治理新模式

摘要:2013年以来,北京市朝阳区开创党政群共商共治工程,通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统筹引领作用,建立“问政、问需、问计”于民的常态化议事平台,通过问政议事协调的办法,组织基层政府、城乡社区、驻区单位、社会组织、居(村)民群众等各类基层社会治理主体,针对各种城乡社区(村)治理问题和需求,共同协商、共同参与、共同解决问题或提供服务,在各方协商办实事中加强了基层政权、民主建设,与邻里间构建了城乡基层生活圈、共同体和精神家园。通过实事征集、民主协商、共同实施、多方监督等办法,在做好民生实事,解决群众“最后一公里”服务难题的同时,搭建了加强基层民主建设的“路”和“桥”,把基层党组织、政府、社会、居民紧紧地凝集在一起,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民心、民生工程,探索出了一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成功路径,为推动基层从传统“社会管理”向现代“社会治理”转型提供了宝贵经验。

关键词:党政群共商共治 基层社会治理 治理能力

北京市朝阳区是首都面积最大、人口最多、国际化特征明显的城区,也是社会形态最为复杂的城区。在拥有384万常住人口的北京市朝阳区,一个好事共商,难事共治的社会治理新办法,正成为破解难题之道。

一 主要问题

在城乡社区(村)治理、服务方面,朝阳区有三个突出特点。

(一)主体、需求类别的多元性

截至2013年12月底,朝阳区区域内常住人口354.5万人,其中外省市来京人员151.5万人,占42.7%;农业户籍人口14.3万人;外籍人口5.2万人,约占北京市外籍人口总数的一半;残疾人17.62万人,约占全市残疾人总数的1/5。全区人口数量庞大、结构复杂,社会服务对象、治理主体日益多样,社会更加开放、更加多元、更加活跃。近年来,朝阳区不断改善社区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编印了《朝阳区“一刻钟社区服务圈”服务目录》共245项,建立社区“一刻钟社区服务圈”193个,覆盖341个社区,社区覆盖率达到90%,较好地解决了群众看病、上学、就业、出行、养老等难题。但是由于服务对象的需求多元化,仍然难以满足居民的要求。

(二)传统服务、管理模式的局限性

社会治理、服务工作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传统的工作理念、体制机制、方式方法不能完全适应形势的发展要求。在服务管理上,朝阳区曾采取两种模式。第一种是大包大揽式提供服务。从2004年开始,通过规划建设,重点解决了一批老旧小区群众反映强烈的出行、停车、绿化、安全等“八难”问题。这种模式的特点是“一元化”组织管理结构,没有充分发挥居民自治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功能。第二种是应急式服务管理。2008年前后,朝阳区以奥运环境工程和国庆60周年为契机,对城区进行大规模环境整治,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绿化景观,老旧小区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但是,由于后续管理跟不上,缺乏可持续性,出现了反弹。

(三)公共供给、服务方式的单向性

一边是政府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为群众办实事,一边是群众不满意甚至质疑和“不买账”;一边是抱怨如今的老百姓不好“侍候”,一边是群众的智慧和力量闲置浪费。为解决这些问题,2013年初,朝阳区在总结2012年街道“问政会”“为民解忧工程”经验的基础上,创新开展“党政群共商共治工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统筹引领作用,整合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资源,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参与热情,形成党政群共同协商、共同参与、共同治理的基层社会治理、服务模式,逐步实现公共供给、服务方式由“政府单向决策、居民被动接受”转变为“政府和居民双向互动、共同决策”,有效聚集了基层政权、民主建设的正能量。

二 主要做法

北京市朝阳区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探索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途径,不断完善党政群共商共治工程,确保其规范性和科学性。

(一)建立机制,实现工作合力

为保证党政群共商共治工程富有实效,区、街(乡)、社区(村)建立相应机制,明确基本原则、组织机构、保障制度等内容。

1.基本原则

一是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群众首创精神。引导群众大胆创新,鼓励街(乡)、社区(村)积极探索实践,及时总结、不断完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长效机制。

二是坚持民主协商,注重多方参与。鼓励和支持广大居民、驻区单位、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事务管理,充分发挥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参与协商作用,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理论指导作用,充分发挥群众和媒体的监督作用,努力形成基层社会治理、服务合力。

三是规范程序,依法治理。根据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总体部署,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有序推进党政群共商共治工程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各方参与主体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照议事规则开展议事协商。

四是统筹协调,分步推进。坚持统筹兼顾,做到分级分步实施。区级建立统筹协调机制,街道系统着眼于规范提升,农村系统着眼于试点推进。对街(乡)、社区(村)层面无法解决的事项,由区级层面统筹推进。

2.组织机构

成立朝阳区统筹推进党政群共商共治工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规范指导全区党政群共商共治工程;统筹协调区级层面共商共治重要事项,研究解决需区级层面统筹协调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解决党政群共商共治中的政策性、程序性问题;组织区级议事协商会实施。领导小组由25个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各街(乡)、社区(村)设立本辖区党政群共商共治工程议事协商平台,由街(乡)党工委或社区(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注重发挥相关党组织、居(村)民自治组织、驻区单位、社会组织、居民代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引导各方积极参与共商共治。

3.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党政群共商共治工作的领导和统筹推进。2013年,区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分别进行考察,深入了解群众需求,现场协调解决问题。各街道、各部门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二是加强经费保障。区政府每年统筹安排重要民生实事及相关事项预算资金作为专项经费,2013年下拨专项资金1亿元,各街乡注重整合资金和辖区资源,集中财力物力统筹推进共商共治工程,仅街道系统就整合撬动社会资金6000多万元。

三是加强宣传动员。自觉接受相关专家、各界代表、居民群众、舆论媒体等的评价。通过居民代表大会、座谈会、走访入户等形式进行宣传。该工程被北京市委定为2013年党建课题,新华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20多家媒体跟踪报道,被媒体誉为“阳光工程”。

(二)规范流程,确保科学操作

按照方便宜行、科学合理、便于调动各方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原则,在社区(村)、街(乡)、区三个层级,规范共商共治工作流程,确保共商共治的正确方向。

1.社区(村)层面

(1)成立社区(村)议事协商会。在社区(村)党组织领导下,搭建议事平台,组织力量负责议事协商会的运行,负责收集、上报建议案,组织社区(村)议事代表推举、召集协商会议,联系驻区单位和社会组织等事宜。协商会原则上在年初召开审议会,年末召开评审会议。根据需要,议事协商会可随时召开。

(2)推举社区(村)议事协商会代表。社区(村)议事协商会代表实行席位分配制,原则上由本社区(村)“两委一站”“两代表一委员”、居民、业主委员会、驻区单位和社会组织、流动人员等代表及特邀人士组成。代表候选人由社区(村)党组织、居(村)委会提名,或(村)居民代表推荐与自荐等方式产生并公示后,由居民代表大会投票或举手表决,差额确定议事代表。议事代表每届10~15人,任期3年,届满后按期换届。

(3)征集、形成和提交社区(村)建议案。由社区(村)党组织、自治组织负责组织。面向社区(村)居民、驻区单位、社会组织等,采用入户走访、电话、新闻媒体、座谈会、意见箱等方式征集。凡涉及社区(村)公共事务或部分居(村)民集体需求事宜,均可纳入征集范畴。对征集到的建议,形成《社区(村)建议案征集报告》提交给社区(村)党组织初审;符合客观性、公共性、合法性、可行性标准的作为有效建议事项,提请社区(村)议事协商会议讨论通过,形成社区(村)建议案。

(4)实施、监督、评审社区(村)建议案。按照落实主体的不同,社区(村)建议案由本级党组织负责分类协调解决。需要上级部门解决的建议案,报送所属街乡。社区(村)建议案的办理情况,由本级议事协商会议进行年终评审,并接受社区(村)务民主监督机构的监督。

2.街(乡)层面

(1)成立街乡议事协商会。街乡组织专门力量负责议事协商会的运行,包括负责议事协商会的组织、代表推选、建议案审核及意见建议协商处理等工作。原则上,每年11月和12月召开街乡议事协商会(年初协商和年终评议)。根据需要,经街乡党工委同意后协商会可随时召开。

(2)推举街乡议事协商会代表。街乡议事代表应有本地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村)党员代表、居民代表、驻区单位、社会组织代表、流动人员代表及特邀人士(专家学者、委办局代表)等组成。按照社区(村)代表占半数以上、各方面均有代表的原则,由街乡党工委确定比例。街乡议事代表每届任期3年,届满后按期进行换届。

(3)形成、审议街乡建议案。建议案要经过三道程序方可提交议事协商会审议。一是初审。按照同项合并和分类整理等办法汇总建议案,提交街乡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责任领导和科室。二是实地踏勘,民主协商。由责任领导和科室深入社区调研,听取提案人意见建议,制定项目实施的初步计划,再征求提案人的意见(必要时召开社区议事协商会讨论),形成项目实施计划。三是制作问需工作报告。街乡主任办公会根据实地踏勘和协商情况,研究并形成《街乡问需工作报告》,同时确定由区级解决的问题及工作建议,并上报区委社会工委、区委农工委。

(4)实施、监督、评审街乡建议案。召开街乡主任办公会(工委会议),参考街乡议事协商会项目打分结果,制定《街乡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计划书》,在辖区显著位置公示。街乡议事协商会要以项目监督小组对实事项目进行监督,街乡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

3.区级层面

(1)拟定区级办理事项建议案和民主协商会议方案。在社区(村)、街乡两级议事协商会议的基础上,由各街乡根据解决需求的责任主体不同,按照市、区、街乡、社区(村)、驻区单位五个层级做好分类,形成民情建议库。对需由市、区办理的事项,按照一事一案的原则,分别报区委社会工委(区社会办)、区委农工委(区农委)进行初审、筛选和汇总,并按照日常生活、社区安全、环境秩序、公共服务、社区建设、党群工作等类别,按照业务归口原则提请区相关职能部门出具合法、合规等可行性论证意见,并进行初审、筛选和汇总,提出承办单位、责任人、工作方案等拟办建议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上报事项进行审核,拟定党政群共商共治工程区级办理事项建议案和民主协商会议方案,报领导小组审定。

(2)召开区级民主协商会议。每年定期组织召开党政群共商共治工程区级办理事项民主协商会议,通过协商讨论,达成共识,明确办理事项(含重要民生实事),形成解决方案。按照民主协商会议规则,由领导小组组织召开民主协商会,原则上分别安排在一季度、年中和三季度(年初审议、年中评估和年终评审)。参会范围包括提出建议的群众代表、选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街乡和社区(村)干部代表、专家学者、相关政府部门、相关区领导等。区人大常委会派人列席;涉法事项的,可邀请律师列席。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的议定协商建议案,报区长办公会、区委常委会决策,形成区级办理事项。对分歧较大的或需要突破原有体制机制的待定协商建议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题协商会进一步协商。

(3)公示、承办办理事项。区委区政府相关会议决策后确定的区级办理事项(含重要民生实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向全区公示。公示后无重大分歧的事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分派给相关职能部门承办。各承办单位对承办的事项及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完成标准等。对需由多个部门联合办理的,确定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会同协办单位进行会商,提出统一办理意见后实施。对需市级部门协助办理的事项,承办部门要积极与市主管部门沟通,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承办单位要及时解决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的办理事项;因条件限制暂不能解决的,承办单位要纳入计划,积极创造条件解决;确实不可行的,要实事求是地向街乡、社区(村)和建议者说明情况。

(4)通报办理结果。承办单位把沟通协商作为办理工作的必要环节,主动加强与街乡、社区(村)、“两代表一委员”以及利益相关方的沟通,采取电话联系、面商座谈、调研走访等方式,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不定期向群众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全程接受“两代表一委员”、群众代表及利益相关方的监督。承办单位参加街乡组织的党政群共商共治工程评审会,接受群众评议。办理情况纳入承办单位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核。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要加强协同配合,共同推动工作落实。对需要专业机构监督鉴定的实事项目要引入第三方评价,形成全面、客观的评价体系,确保共商共治效果。

(三)开展“三问”,确保民意集中

按照每年实事工作进程,分为“问政季”“解忧季”“收获季”三个阶段推进共商共治工程。

问政季,就是利用年初前3个月,采取集中开展问需、问计、问政活动,引导居民参与实事项目的提炼、筛选、论证、决策、监督等各环节。各街道结合年度工作谋划,由街道办事处领导、机关干部和社区工作者采取问卷调查、入户走访、座谈会等形式,详细了解群众需求和意见建议,然后召开由地区居民代表、地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驻区单位、社会组织、专家学者等参加的大型问政会,充分协商共同研究确定拟办的实事项目,2013年24个街道共召开问需会7763场次,参与人数达5.17万,征求意见建议18984条,较好地实现了从“行政指令”“替民做主”向“协商决策”的转变。

解忧季,就是利用4~9月,采取一个项目一个实施小组、一项实事一个方案的方法,由街道办事处组织机关、物业公司、驻区单位、社会组织、居民等,共同开展实事项目实施。对需要居民自治完成的项目,由社区党委和居委会发动居民,以自助的方式推进。潘家园街道南里小区一直没有文体活动场所,给居民带来极大不便,芦洪生等几位退休老同志组织居民,把小区一个半闲置的自行车棚改造成活动室,满足了小区168户居民的文体活动需要。2013年,各街道完成了涉及百姓出行、停车、养老、扰民、环境、管理六大类12个方面1479项实事,其中纳入社区层面982项,全部以居民自治的形式完成。

收获季,就是区和各街道把完成的实事项目纳入社会建设行政效能监察范围,做到“事前有标准、过程有跟踪、事后可追溯”。就上一年度实事完成情况进行说明和满意度评议,并将下一年拟办的实事及解决方案提交参会代表讨论和表决。

(四)加强督导,确保项目落实

将党政群共商共治区级层面项目列入区委区政府督查范围,办理情况列入效能监察和班子年度千分制考核内容。对情况复杂、难度较大的,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相关方专题调度。充分发挥街(乡)纪检监察、社区(村)监督部门等方面力量,加强对本级议定事项办理的督促检查。遇紧急或特殊情况的,可随时启动需求收集和召开民主协商会议,经区委区政府相关会议决策后办理落实。对确定的实事项目,按照受益人群、社会效益、可持续性等指标进行评审。评审合格,给予资金支持和奖励。共商共治实事项目完成得好不好,不是政府机关说了算,而是听群众的反映,看群众满意不满意。2014年年底,24个街道全部召开由地区居民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驻区单位、社会组织、专家学者等参加的问效会,对全年1479个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由各方代表进行逐一评审过关,测评结果群众满意率均在95%以上。

三 主要成效

通过建立基层党组织、基层政府、社区(村)以及驻区单位、社会组织、居(村)民群众之间互相合作与协商的共商共治机制,建构起容纳多元利益诉求、整合多元社会力量的治理、服务体制,将社会不同利益进行有序地集中、表达与协调,用民主、公开、透明的方式进入体制,使决策过程常态化地吸收和满足社会诉求,进一步夯实了权利保障均衡、服务保障公平、发展成果共享的基层基础。

(一)激发了社会各方对基层社会建设的参与热情

参与群体既有居民、外来务工人员、驻区单位负责人等社区(村)常住人口,也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群众“代言人”,还有专家学者,大家共同参与“问政”,为社会建设提出需求、提供办法和建议。全区共有35个社会建设协调委员会、1200多家成员单位、226个居民事务协调委员会、11个行业自律协会积极参与,43个公益组织承接56个项目。5万多名居民主动出谋划策,真切体验了自己说了算、当家做主的感觉。左家庄街道三源里居民代表陆康勤表示:“老百姓的事情,自己全程参与才最放心,这样的形式我们举双手赞成!”麦子店街道枣北社区居民李瑞明2013年的“最后一公里出行难”建议案获优秀奖,2014年她又提出2条建议案。

(二)解决了一批涉及群众利益的实际问题

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现场解决的现场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纳入问政范围。安贞街道居民代表刘景华反映小区没有停车位,只能停在马路边上,曾连续3天被贴条罚款,希望帮助解决停车难问题。意见反馈到街道办事处后,街道问政办公室的人员随后就来到现场调查论证,并将这个问题列入共商共治实事项目。朝外街道居民提出“希望能够建立一家回民超市”,街道办事处经过调查论证,引进了清真老字号“月盛斋”直营店;麦子店街道枣北社区居民提出改造院内路灯的意见被采纳,列入实事项目并获得专项资金;对于垡头街道翠城公园的改造问题,居民代表在问政会上提出封闭管理、加固围墙的建议被街道采纳。

(三)推进了政府职能的有效转变

在实施党政群共商共治工程中,重新理顺政府职能定位,改进过去大包大揽的服务管理方式,对该由社会来做的事,向社会放权,由社会来做,解决政府越位与承载过重等问题,实现了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广大居民的主人翁精神和家园意识明显增强。全区2014年新登记注册志愿者15251人,新增服务时长527029小时。一些居民主动承担小区环境维护、绿地认养、垃圾分类、维护稳定等工作,用朝外街道天福园社区居民代表著名表演艺术家游本昌的话说:“共商共治,商出了民生幸福,治出了社会和谐,我们一百个满意、一万个支持!”

(四)促进了党员干部作风的转变

通过“问政”,街(乡)党员干部主动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联系。以前为民办实事进度可以自己把握,现在从问需到问计始终有百姓监督,拖拉作风无处藏身,时间效率意识明显增强。通过为群众排忧解难,机关干部克服“大事做不来、小事不想做”,眼高手低的不良习气,树立了从小处着手、从实际出发、密切联系群众的务实作风。在年度考核中,街道和社区的群众满意度均达到了95%以上。

四 基本经验

北京市朝阳区紧紧围绕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要求,针对基层社会治理主体需求多元性、治理领域广泛性、传统工作模式和手段局限性等特点,把共商共治的治理、服务理念引入社会建设领域,初步形成了以“党政群共商共治”为核心的社会治理“朝阳模式”。

(一)党政群共商共治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行动

党政群共商共治工程是新形势下党的群众路线的生动实践,是加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办事三者的有机统一,有助于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有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通过共商共治的办法,把群众的意见、诉求通过制度化的办法纳入决策体制之内,切实做到了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让群众满意作为第一追求,有效地实现了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二)党政群共商共治是基层民主自治建设的有效途径

党政群共商共治工程对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通过搭建议事平台,健全基层议事机制,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探索多层次推动公民有序参与协商机制,实现群众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实现了老百姓自己的事情自己管、自己的事情自己议、自己的事情自己办的良性循环,实现了自治组织建设好、自我管理机制好、自我服务效果好、辖区单位协同好、突出问题解决好的“五好”目标。背后的逻辑表明,基层社会治理、服务需要基层利益相关者贡献资源、分摊成本、共享利益,这也需要建立一种平等协商机制,以实现“帕累托最优”与资源倍增效应。

(三)党政群共商共治是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的有益探索

目前很多基层政府还不是真正的服务型政府。政府对城乡居民日常生活的许多微观事务管理过多,承担了许多不该承担的职能,同时存在服务职能滞后、服务质量与服务效率不高等问题。中央党校蔡霞教授认为,朝阳区街道推出社区民政建设资金用于实事项目征集是一个大跨步,对激发社区建设活力的作用不可低估。坚持有序参与、共同协商、民主决策,为各方搭建沟通、协商、交流的平台,引导大家按照相关制度和程序共同商议地区的大事、难事,是基层社会治理主体多元化、治理方式法治化和治理程序规范化的成功实践,必将对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活力,推动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起到积极作用。

(四)党政群共商共治是基层组织及其能力建设的实践平台

基层组织,特别是社区(村)各类组织在党政群共商共治中得到了极大发展与提升。过去没有很好地理顺基层组织在社区(村)治理中的关系,在社区(村)建设与运行机制等方面存在诸多不足。通过开展党政群共商共治,社区(村)党组织、居(村)民委员会、社区(村)服务站、居(村)民代表大会以及业主委员会、社区社会组织等作用得到明显发挥,在为群众办实事中协调配合,有效地促进了社区(村)组织的健康发展和能力提升,激发了基层社会活力。

五 下一步拟深化改革的思路与措施

在推进党政群共商共治中,遇到的主要问题有三个:一是部分居民局部利益过重,有的只盯住自己家的楼前楼后,缺乏全局观念,客观上影响了议事协商效果;二是居民参与议事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部分居民不会议事,不懂议事规则,在议事中不会正确表达意见,议案质量不高;三是居民诉求日益增多,在党政群共商共治中,需要更多地拓展实事项目之外的事项,不断扩大向社会治理其他方面的覆盖。为进一步发挥好党政群共商共治的作用,朝阳区委区政府正在积极探索将党政群共商共治作为社会治理的理念和方式,向社会建设的方方面面拓展和延伸。具体改革举措有以下几点。

(一)引入社会组织培训,提升居民议事协商能力

朝阳区开展党政群共商共治不满足于一般性办实事,而是把提高社会组织化程度、提高居民参与社区建设能力作为重要目标,结合开展社区营造计划和小区家园计划,引入社会组织对居民加强议事协商能力培训,总结推广麦子店、双井、安贞等街道做法,帮助居民学会用提案的形式参与社区建设。加强社会动员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区社会动员服务中心作用,提高对街乡社会动员基地和社区公益空间的培训扶持能力,通过全面加强基层社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居民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上,突出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购买项目向提高居民参与社会治理能力方面倾斜,2014年购买的服务项目不仅全部来自基层社会组织和居民的意见,而且直接服务居民提高度议事能力的项目就占二成多。

(二)理顺共商共治关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体制机制

党政群共商共治实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会遇到许多实际问题,如街乡和社区(村)对有些项目没有权限,即使千方百计协调也无法完成,为此朝阳区委区政府正在建立协调机制。一是整合区政府各方面力量,协调解决好政策边缘问题、历史遗留问题、多部门职能交叉问题,形成基层问需反映上来的问题“一站式”解决机制。二是建立与市级有关部门协调机制,通过沟通协调解决好区级难以解决的问题,如房屋大修基金的使用问题,水电气暖的管道维护维修问题,开展建设边角地甩项遗留问题等,切实打通服务群众的渠道,使共商共治服务更加系统化。

(三)拓展共商共治范围,促进社会治理难题有效解决

坚持把党政群共商共治作为加强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手段,在民主协商、共同为居民办实事的基础上,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都可以拿来协商解决。在151个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实行准物业化管理,通过建立小区自管会,引导居民共同参与服务管理,做到有停车管理、有维修维护、有绿化保洁、有治安防范。各街道和社区在群租房整治、拆除小区地锁、治理小广告等问题上,积极探索共商共治方式,发动居民和社会单位、社会组织参与,收到了一定效果。朝外街道吉祥里社区成立小区自管会,不仅较好地解决了4栋居民楼下水不通的多年难题,还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提高了1元小区卫生保洁费,收缴率也由原来的80%提高到97%。

专家点评

党政群共商共治是朝阳区在社会服务管理中的主要创新点,一方面加强了党和政府对基层管理的主导作用,另一方面充分调动了基层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探索出一条公众参与有序、利益表达畅通、问题破解迅速的多元化社会治理之路。朝阳区在社区(村)、街(乡)、区三个层级,规范共商共治工作流程,使党政群共商共治的工作模式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在社会治理过程中发挥出稳定的长效机制。共商共治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主要落脚点是为百姓办实事,坚持“问需、问政、问计于民”“小事如何办,居民自己干;大事怎么干,居民说了算”,这种“眼睛向下”的工作作风,密切了党群关系,找准了实际困难,大大提升了社会治理的效果和效率。

案例提供单位:北京市朝阳区社工委、社会办

责任编辑:刘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