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灾害社会学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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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灾害社会学实务取向:灾害社会工作研究的兴起

美国和日本等国家在20世纪末经历了好几次较大的地震灾害,如1989年美国旧金山大地震和1995年日本阪神大地震等,在这几次大地震中都有社会工作者参与灾害服务。许多亚洲社工组织曾参与我国台湾地区1999年集集大地震及2004年印度尼西亚海啸后的灾后心理支持和恢复重建工作。对于中国灾害社会工作发展具有特殊意义的是2008年5月12日发生的汶川大地震,它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破坏性最强、波及范围最广和救灾难度最大的地震灾害,也是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人员伤亡最大的地震灾害,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外部冲击”影响深远。同时,中国社工界历史上首次介入灾害服务过程,没有任何经验可以借鉴。对于社工界来说,有力、有序和有效参与灾害服务成为自身发展及获得社会认同的重大问题。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在没有统一规划和完整制度安排的情况下,社会工作界在专业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的驱动下参与灾害社会工作服务,初步形成和积累了灾害社会工作介入机制和模式。

近年来,世界各地天然灾害(natural disaster)和人为灾害(man-made disaster)频频发生,使得灾害研究(disaster research)及灾害社会服务工作(disaster social service)成为国内外学术界相当感兴趣的议题。首先对自然灾害进行社会学方面研究的是地理学家怀特(Gilbert F.White)和社会学家汉思(J.Eugene Haas),他们在1975年出版的《自然灾害研究评鉴》(Assessment of Research on Natural Hazard)中一改过去把自然灾害等同于“自然的或技术的危险”或“环境极端事件”的做法,开启了跨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研究的先河。学者扎考尔指出,尽管如此,西方学界对于社会工作组织(简称社工组织)投入救灾行列的探讨仍旧很少。[26]

国外社会工作多以个案研究及论述说明为主,一些学者根据不同的逻辑原则整理了灾害社会工作模式或工作站类型,还有一些学者从政府灾后重建政策、非营利组织角色、灾后心理创伤与重建、社区重建、社区总体营造的运作及社会工作者自我反思与观察等角度进行了探讨。但是这些研究并没有深入探讨社会工作组织在灾害社会工作中的实务模式、介入机制与参与途径等。国外和中国台湾社会工作研究的主要领域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一 灾害社会工作概念研究

灾害(disaster)是一种突发、无法预料及对家庭单位或个人身体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情境。它会造成一系列严重后果,如打破原有社会秩序,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导致无家可归、失业、风俗破坏,使经济活动和通信受到严重影响,损坏建筑物及设施等。灾害不仅会对物质层面产生巨大冲击,而且会给精神和心理层面带来危机。灾害可以分成天然与人为两种类型。天然灾害包括台风、海啸、山崩、水灾、旱灾、寒害、龙卷风、地震和土石流等。人为灾害包括重大火灾,战争,爆炸,公用气体、油料与电气管线灾害,空难、海难与陆上交通事故,毒性化学物质灾害,汽油瓦斯外泄和瘟疫等。一般说来,大多数天然灾害表面上看是自然形成的,实质上与人为因素密不可分,天然灾害与人为灾害不是非此即彼而是相辅相成的关系,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是相互转化的关系。与灾害类型相对应的是灾区类型,灾区主要有三种类型,即都市型集合式住宅区、农村型乡镇聚落及原住民部落。

由于社工与灾区居民生活习惯及天然环境存在很大差异,因此,社工在介入灾害服务过程中可能会发展出不同的社会工作服务实务及理论内涵。在都市型集合式住宅区,由于灾民范围较为集中,无论是人力资源还是资金都相对充裕。此外,此类住宅区大多有自救会或社区组织,且社区组织一般较为发达。因此,灾民自主性和表达能力较强,社区重建能够有步骤、有计划地快速推进。同时,此类社区有助于引进较多的相关专业人士,灾害服务资源能够较快地到达灾民手中。农村型乡镇聚落地理区域比前者分散,灾民相对缺乏救灾与重建信息、专业知识和相关认识等。而原住民部落与农村型乡镇聚居村落相比,人口密度更低,分布更加分散,居民生活习性和土地资源条件与前两者的差别更为明显。因此,一般性重建资源无法完全适用这一地区。而且,由于原住民一般有不同的习俗与文化,运用一般模式很难取得有效的服务成果。[27]

灾害严重地影响了民众生活,不仅在客观上造成生命与财产损失,而且在主观上让民众觉得恐慌,因此非常需要社会工作服务的介入。如果灾害没有给灾民造成主客观两方面的影响,则只能称为危险(hazard),而不是灾害。[28]事实上,灾害会打破原有社会秩序与阶层,灾害前拥有资源较少的人往往在灾害发生过程中与发生后比一般人更容易受到伤害,脆弱性更高。自然灾害不一定都是天然的,也有一些是人为的,而且人为处置失当会进一步扩大人类遇到灾害冲击的程度。[29]

二 灾害介入阶段研究

为了有助于灾害的介入和处理,目前社会工作界的理论和实务人士一般将灾害管理与服务工作分为四个相互连贯的阶段。

(一)灾前准备阶段(preparedness)

这是建立和发展紧急管理能力的阶段,本阶段主要通过创建紧急操作计划与系统而将生命损失与危险降到最低。在灾害发生前的预警阶段,社工需要通过大众教育、训练、演习和警报系统的处理等来提升民众防灾能力。如果民众需要撤离原居地,社工还需要组织重建工作团队,为灾民提供紧急的咨询及支持。[30]从组织层面而言,这一阶段还包括内部物资准备与工作准备及外部物资与沟通协调准备,主要分为物质与社会项目准备两部分。

(二)立即因应阶段(response activities)

这一阶段是紧急救援阶段,处在灾害爆发期间,需要社会工作服务的直接介入,目的是使个人人身和财物损失降到最低。这一期间的工作包括紧急救援、疏散、道路清除、食物与避难所的供应、医疗协助、危机咨询与处理和心理辅导等。这一阶段的持续时间一般不会超过三周,尤其是针对灾害的紧急救援。

(三)长期复原阶段(recovery from disaster)

这一阶段属于中长期的灾后处理阶段,一般会持续好几年时间。灾后重建工作的目的在于恢复与生命有关的最低服务,措施包括重建家园、协助灾区农产品在市面上供应、恢复公共事业与基础设施建设等。[31]

(四)过渡缓和阶段(mitigation)

这一时期是指从上一次灾变后的重建到准备下一次灾变之间。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减少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及减轻灾害冲击程度,主要包括提供预防长期性危机的活动及方案,如重新安置灾民到非断层区、强化相关法规、启动能减少灾民损失的各项建设及相关教育等。[32]

缓和期及准备期会影响因应期和复原期的措施效果,因此有效的预防和准备应做好适当的应变处理,这样可以间接减少重建时期所需要的人力和物力等。同时,这四个阶段之间是相互关联和相互影响的。[33]

三 社工介入方法研究

皮科克(Peacock)等人对美国佛罗里达南部(South Florida)安德鲁飓风(Hurricane Andrew)从灾害和复原(disaster and recovery)两个角度进行了解释,[34]指出社会工作在灾后重建中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儿童保护、妇女服务、长者服务、残疾人服务、家庭服务和心理服务等,使用的方法包括陪伴、评估、处理、倡导、对案主安排治疗和注意团队成员的状况,处理的目的是协助案主表达感觉以减轻案主焦虑、传达希望信念并提醒案主“危机终有结束之日”。社会工作对于自然灾害的有效反应必须包括整合临床研究和社会组织技能的介入。

四 社工介入角色研究

许多国家(地区)对于社工非营利组织在灾害援助与灾害管理过程中所扮演的积极角色给予了充分肯定。普特南(Putnam)[35]、中川翔子和肖(Nakagawa & Shaw)认为以公民自愿参与为基础形成的公民组织在灾后恢复中扮演了重要角色。[36]穆罕默德(Mohammad)和卡里姆(Kazem)指出无论在紧急救援阶段、准备阶段和缓解阶段,还是在灾后恢复重建阶段,社会工作者在帮助地震中的受灾群众时都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37]社会工作者在灾害服务中通常扮演教育者、使能者、增权者、信息提供者、个案管理者、团体及社区组织者、行政者和倡导者等多重角色。

五 社工介入目的研究

李(Lee)指出在实践过程中,专业社工是弱势群体的工作伙伴,能够唤醒灾民意识、采取行动并反思实践(见图1-1)。[38]社会工作介入灾害服务的主要目的有:对受灾个人及家属进行支持,协助个人与资源链接,增加多元性资源的接近性,防止更严重的身心健康问题,预防个人、家庭、团体、组织和社区的瓦解,改变微观与宏观系统以促进受灾居民的福祉。[39]社会工作服务的目标是回应灾民救助、照料、辅导、维权和增能等需求。在东亚一些国家,社工甚至在灾害紧急救助与服务过程中成为政府替代者而发挥着关键作用。

图1-1 专业社工介入目的及功能

六 社会工作服务功能研究

克兰德曼斯(Klandermans)认为小规模、非散式及非阶层式的社工组织由于强调自力救济(self-help)及自我组织(self-organization),因而能更好地为灾民提供服务。[40]罗巴德斯(Robards)强调在社会工作灾后介入和研究中应澄清和准确把握不同组织之间协作的重要性。[41]哈勒尔(Harrell)和扎考尔(Zakour)认为灾后非正式组织和自助网络有助于提升人们对灾害反应的参与,尤其是在孤立和边缘化的社区。[42]

在灾害服务过程中,社会工作应该具备的职能包括支持个人和家庭,链接个人需要和资源,帮助客户获取资源,防止严重的身体和精神问题,防止个人、家庭、群体、组织和社区的分解,进行干预以改变宏观和微观制度从而改善居民情况。[43]从国际视野来看,社会工作发挥着资源链接、参与重建规划、支持服务、反映需求和个案管理等功能,是灾害服务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发挥着替代政府角色的功能。

雷扎(Reza)指出,社会工作服务是灾害援助和恢复重建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在宏观、中观和微观层面发挥积极作用,如组织社区恢复、寻找项目、筹集津贴、倡导政策和寻求支持等。具体而言,社会工作在灾害服务过程中发挥着如下功能:第一,支持个人与家庭;第二,为有需要的个人和群体链接和获取资源;第三,预防严重的身体和心理问题的发生;第四,预防个体、家庭、团体、组织和社区的解体;第五,通过对宏观和微观系统的改善,促进受灾群众的福祉。[44]

中国台湾社会工作者在1999年台湾“9·21”大地震中积极参与灾后救援和重建工作,除扮演传统意义上的福利服务提供者角色和功能外,还发挥了紧急支持、反映需求及资源整合协调的功能。[45]台湾许多民间组织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参与灾后重建,配合政府部门进行募捐、规划和总结等多项工作,在灾民家园的重建和灾民的心理康复等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七 社会心理服务研究

国际上社会工作介入灾害的社会心理实践模式(psychosocial intervention practice models)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创伤后应激障碍临床模式(the PTSD lens)。这一模式主要强调受灾个体的病理学特征,从社会工作的视角来看,它缺乏对灾害发生与持续动力过程中社会和政治脉络的关注,即只强调受灾群体的个体化特征而忽视其社会性特征。第二种是支持性辅导模式(supportive counseling)。这一模式强调为受灾群体提供一个分享他们经历与感受的机会,通过对话的方式缓解或消除他们的焦虑和悲伤。但是面对大规模的受灾人群时,这种耗时和耗力的工作模式显得不切实际。第三种是社区发展模式(community development)。这一模式能弥补前两种模式的不足,而被国际上灾害社会心理干预工作者所引介和推广。它强调对社区民众包容,进而通过鼓励社区参与灾害救助的所有过程,包括相关项目的设计、协调和评估等,以改善受灾地区的物质和社会条件,并进一步增进受灾群体的情绪和心理福祉,从而促进受灾地区可持续发展。

八 民族地区灾害社会工作研究

民族地区灾害社会工作生活模型的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第一,生活模型分析逻辑的起点是个人的生命历程与环境的不同层面以及二者进行交换和相互适应的过程。第二,生活模型分析的前提是承认生活压力源,即认为生活压力源存在于人们与环境互动过程中,从而影响个人与环境的调和程度。生活压力源主要包括三类:生活转变、环境的压力和人际交互问题。第三,当压力源对个人与环境的适应构成非预期负面影响时,个人需要对这一压力源进行两个阶段的评估:阶段一是对压力源及压力的严重程度进行评估,阶段二是对已有的可用于回应压力源的个人及社会资源进行评估。第四,应对与反馈。个人通过改变自身、改变环境或改变自身与环境的互动应对压力,而环境及个人的心理情绪反应是评量应对成效的反馈。[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