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灾害社会学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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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西方灾害社会学发展脉络及主要命题

在国内,最先走进灾害社会学家研究视野的是地震预报对社会的影响。由于地震的巨大破坏作用,准确进行地震预报是人们长期以来的愿望。灾害社会学的前身——地震社会学担负着证明其学科存在价值的使命,社会学在重建过程中也注重其功能性的表述。1979年以来,中国地震社会学研究领域聚集在地震预报的有关问题上,涉及谣言和误传等对社会经济的影响研究、地震的防灾对策及救灾措施研究、群防群策的社会实践效应和功能研究、地震灾害的损失评估研究及地震保险和立法的探索性研究等。[1]

地震社会学研究一直饱受质疑,从事地震社会学研究的许多学者都认为“地震社会学”泛指甚广,含义不十分确切。当时地震和地震预报所涉及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社会经济领域,而且当时开展地震预报社会问题研究的主要国家如美国和日本等的研究计划、研究组织、研究内容及论文出版物内也未见使用这一名词,[2]一般都使用“地震和地震预报社会经济反应(效应或后果)”的用语,这使得地震社会学研究在一段时间内停滞甚至偏离主题。1986年邹其嘉在重组国家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地震社会学研究室期间,把地震社会学的研究领域扩展到面向地震灾害,[3]这为中国地震社会学向更广阔的灾害社会学迈进奠定了基础。自此之后,灾害社会学扩宽了囿于地震的社会学研究视角,为更具学科性的社会学视角的引入提供了广阔的平台。[4]

我们只有澄清和获得灾害社会学最基本命题后,才能继续深入探讨灾害类型、特征及结果等。换句话说,灾害社会学研究的基本命题是其深入研究的基础,它有利于我们把握灾害社会学整个理论体系。况且,这些研究命题也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检验、发展和完善,本章接下来将对此进行选择性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