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灾害社会学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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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

近年来,世界范围内重大灾害时有发生,“大自然反扑”现象明显增加,如1999年台湾“9·21”大地震、2004年南亚印度洋大海啸、2005年美国卡特里娜飓风、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2011年新西兰基督城大地震及日本东北大地震等,已经引起社会和学界的高度关注。尤其是2005年美国政府针对卡特里娜飓风的救灾失败以后,西方灾害社会科学研究有了新的繁荣和长足进步,过去很少被重视的灾害社会学(sociology of disaster)逐渐走出研究边缘成为主流社会学研究的重要议题。[1]

灾害社会学侧重于探究灾害与社会发展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过程、特点和规律,包括两个分析层次:一是灾害与人的关系,人是灾害发生以及社会发展的直接承担者;二是灾害与社会的关系,社会是由人群(集合体)构成的,它有自身的组成要素、结构功能及运行规律。在分析了人与灾害的关系之后,要着重分析灾害与社会的关系,且要从灾害对社会发展(人和社会)的影响(正面和反面的)及社会发展对灾害的影响两方面进行分析。气象社会学和地震灾害社会学这两种灾害社会学就是依上述两种路线形成的。

最先对灾害进行社会学研究的是美国学者普林斯,他在1920年的社会学博士论文中论证了轮船爆炸事件所造成的社会后果。1942年,美国著名社会学家索罗金在《灾祸中的人与社会》一书中探讨了革命、战争、瘟疫和饥荒对人们的心理、行为、生活、社会组织和社会制度等方面的影响。从那以后,西方灾害社会学研究形成了三个基本学派,即“经典灾害社会学”学派、“社会脆弱性”学派和“社会建构主义”学派。

中国是一个灾害频发的国家,从古代的大禹治水到后来因灾害而引起的农民起义,再到近现代的唐山大地震等,中国的历史也是人民同灾害抗争的历史。虽然灾害给中国带来了重大的损失,但每一次巨大灾害的发生无不以社会的进步为补偿。因此,灾害社会学一直是学界关注的重点,不幸的是在“文革”中它被中断过。1979年3月15日,“社会学座谈会”在北京召开,胡乔木同志代表党中央为社会学正名,开始了社会学的恢复和重建,灾害社会学也重新受到重视。1977年在东京举行的日美地震与博爱科学讨论会上,“地震社会学”这一概念被首次提出,加之唐山大地震带给人们的深切悲痛,灾害社会学首先以地震社会学为切入点进入中国公众视野。从1979年至今,灾害社会学在中国已有将近40年的研究历史。

随着罕见的2008年汶川“5·12”特大地震的爆发,灾害社会学研究再次引起国内学者的重视,并因此日益成为社会学研究的新兴领域。但目前国内研究主要集中于社会资本、社会网络、集体行动、风险社会、社会组织、社会动员和社会心理等视角和范式,[2]这些视角或范式基本属于经典灾害社会学范畴,社会脆弱性研究极为缺乏,社会建构主义视角更是少见。形成这一局面的重要原因在于国内学界对于明显存在的三个重要学派研究严重不足,导致研究视角过于集中在经典灾害社会学范畴,使得国内研究无法及时与国际前沿接轨。我们只有深入研究西方灾害社会学的基本学派及发展脉络,才能真正推动灾害社会学研究的进一步发展,才能对灾害做出更有洞察力和前瞻性的研究。功能主义、社会脆弱性和社会建构主义三者有一定的学术继承性,又具有明显的差别(见表0-1)。本著作希望以这三个学派为中心,进而论及其他理论范式,加深人们对西方灾害社会学的全面认识,进而推动这些理论的实际运用和深入发展。

表0-1 功能主义、社会脆弱性与社会建构主义比较

经典灾害社会学、社会脆弱性、社会建构主义,既是灾害社会学发展的最新趋势,也是其发展的主要学派和阶段性特点。基于对这三个学派基本内涵的梳理和比较研究,作者认为经典灾害社会学学派适合灾害防备与应变研究,社会脆弱性学派适合灾害预测和评估人们如何适应或加强能力以面对灾害风险威胁的研究,社会建构主义学派则适合公共风险和灾害形成过程中人的主观能动性研究。作者认为这三个学派虽然都关注灾害的社会性问题,但关注的重点不同,都有自己特定的解释边界和限制条件,一旦越界解释力就会下降,因此,不能简单地判断孰优孰劣。同时,这三个学派之间的争鸣有利于保持理论发展所必需的张力,对于防灾、抗灾、救灾与减灾有着极为重要的启示意义。

社会学以其独有的学科方法及视角使得其分析过程与其他学科有明显的区别。进入21世纪之后,灾害社会学的多学科和交叉研究特征更加明显。这为属于应用性学科的灾害社会学提供了学科借鉴与整合契机。21世纪以来,随着灾害种类多样化及科技灾害层出不穷,灾害社会学与其他学科的整合势在必行。这一时期的社会脆弱性范式表现了对全灾种的关注,是一个极具张力的概念,社会建构主义与社会生态韧性同样如此。虽然不同学科的研究者可能会有不同的研究视角和切入点,但这恰好是灾害社会学多元交叉研究所亟须的。

总之,中国的灾害社会学研究随着社会学重建而恢复,随着社会科学的繁荣而迅速发展,更随着最近这些年来灾害的不断发生而不断深入。本著作希望通过对西方灾害社会学发展脉络的梳理,把握灾害社会学研究的一般规律和理论趋势,尤其注重对新的灾害社会学研究范式进行深入探讨,力求对西方灾害社会学最新发展趋势进行全景式描绘、归纳、提炼、总结与反思,希望能为国内灾害社会学研究朝着理论研究、实证研究、多学科研究、跨文化研究方向发展并成为主流社会学研究的重要领域做一点微薄的贡献。


[1] Fischer,H.W. Response to Disaster:Fact versus Fiction & Its Perpetuation-The Sociology of Disaster. Lanham:University Press of America,1998,pp.1-12.

[2] 如赵延东:《社会资本与灾后恢复——一项自然灾害的社会学研究》,《社会学研究》2007年第5期,第23~60页;周利敏:《灾后重建中的非营利组织与非正式参与途径》,《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2期,第58~62页;周利敏:《公私协力:非协调约束下公私灾害救助困境的破解》,《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2期,第78~82页;周利敏:《灾后重建中社工组织多元角色的实践与实务模式选择》,《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3期,第104~109页;周利敏:《灾害集体行动的类型及柔性治理》,《思想战线》2011年第5期,第92~97页;周利敏:《从自然脆弱性到社会脆弱性:灾害研究的范式转型》,《思想战线》2012年第2期,第11~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