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与不似之间:回忆梅兰芳(百年中国记忆·文化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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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我所认识的梅兰芳

齐如山

君子之交

我同梅兰芳有五十年的交情,在一间屋中,共同用功工作也有二十几年之久,对于他的性情品行,我知道得相当清楚。之所以清楚,不止因为相处甚久,而且也曾经详细留神,严格审察过。为什么要这样详细审察呢?这里无妨连带谈几句,吾国社会中有一种传统的思想,再前不必谈,明清两朝,几百年的风俗,凡是正人君子,都不肯与戏界人来往——尤不敢与唱旦角的熟识,免招物议。所有与戏界来往者,都是纨绔子弟。倘某人与他们稍为亲近,则亲戚本家,便可与某人断绝来往。一直到宣统年间,这种思想还仍然存在。也无怪其然,因为明清两朝的法律,凡唱戏人的子弟,不但不许做官,且三辈不准考秀才。彼时不许考的人,不止唱戏的,还很有几类,如衙役、妓女、剃头师傅等等都不许考。其实这并不新鲜,隋文帝十六年定制,工商不得仕进,此见过正史的。不过是朝廷待他们如此,就无怪社会鄙视他们了。我虽不以这种制度情形为然,但亦不愿冒众人之不韪;所以最初与戏界人来往,尤其旦角,也非常小心,此我所以对梅要详细审察之原因也。所以我在宣统二年,就认识他,但无来往,只是看了他的戏,给他写信,发表我的意见,大致总是说,该戏演的某处好,某处不对,应该怎样演法等等的这些话。最初写信,不过好玩的性质,他彼时已很有名,对于我这一位不十分相熟的外行的信,不见得能够重视。没想到下一次再演,我又去看,他完全照我写的改过来了。这一来,把我的兴趣引起来了。以后写过七八十封信,他还都保存着。有一部分,黏在册上,存于国剧学会。

我自民国二年以后,便天天到他家去,然不过谈谈旧戏的规矩情形,没有给他编过戏,意思就是我要看一看他是怎样一个人。他演戏的天才自是很高,然倘人格不够高尚,也值不得帮忙。因有两三年以上的工夫,所以察看得很清楚,不但他本人,连他的家庭也都很好。从前社会中的议论,大多数的人,都疑惑戏界家庭不够高尚,其实我同戏界家庭有来往的很多,看他们都很安闲清洁,绝对不是大家想象的那种情形,不止梅兰芳一家。若说戏界有不够高尚的人,自然也难免,但哪一界没有呢?在那个时期,恐怕政界的人,不高尚的,比戏界人还多得多。自此之后,我才决定帮他的忙。最初替他编了一出《牢狱鸳鸯》,一演而红。又编了出《嫦娥奔月》,不但替他设法创制古装,且为他安排了舞的身段,因为既创出古装,就一定要编几出《红楼梦》的戏,其中的第一出即《黛玉葬花》。这两出戏,一因是古装,二因有舞,于是大红而特红,每次演唱,必卖满座。其实叫座能力所以那样大者,固然因为是新戏,也确是他本人叫座能力特别大。只这两出戏,到上海就赚了三万多元钱。一次我二人闲谈,他颇有想送我一笔款报答我之意。我说:您不必动这种脑思,向来外界人对于戏界人,约分两种,一是在戏界人身上花钱的,一是花戏界人钱的。我们二人,是道义交,我不给您钱,也不要您的钱,只是凭精神力气帮您点忙而已。后来又有一次,他同我说,我的声名,可以说是您一个人给捧起来的。我说,话不是这样说法,编几出新戏,固然于您很有益处,但仍是靠您自己的艺术能力。比方一样的一出戏,您演出去,就可以卖一块钱一张票,倘是我自己扮上,上台一演,恐怕两个铜板也没有人来看。再说,您出名,我固然有点力量,可是我的声名,也蒙您给带起来,所以现在知道您的人,大多数都知道我,如此说来,我也应谢谢您。他说,那也不然,您出名是有您的著作,对于社会的贡献,于我没有什么相干。以上乃我们平常谈话的一些情形。

信而有仁

梅兰芳的艺术,人人知之,且谈者已多,此处不必再赘,所以只谈他之为人。他之为人不但谦和,且极讲信用而仁慈,又自爱而讲气节,兹在下边大略谈谈。他讲信用的地方很多,最浅显最常见的,是演义务戏。北平的风气,为办慈善事业或学校等等,常常找戏界人演义务戏,演员无报酬,又可以卖大价,倘办得好,颇能赚钱。不过戏界人,虽明处是不要钱,但他开账时,场面、跟包、配角等等,所开之价,总比平常加倍还多,暗中自然就把主角应得之数,开在账里了。就是主角不是自动如此,他的办事人,也要这样做。因此闹得开支很多,赚钱有限,且有赔钱而很狼狈的。这种情形,戏界人人知之,常当戏提调之人也都知道,此外知道的人,就很少了。梅则不如此,规模太小之义务戏他不演,他既答应演义务戏,则一文不要,自己跟包人,自己给钱,其余配角,由义务办事人自己接洽,以昭信用。以上这段话,并非讥讽他人,其实我就不赞成白找人家演义务戏,我的思想是,戏界人之艺术,也是花钱学来的,如同店铺的货物一样,白找人家演戏,就与白搬人家的货物一样,自然倘遇重要事情,则另当别论。所以几十年中,没有找兰芳白演过戏,只有一次,是蔡孑民(元培)、李石曾两先生创办中法大学,曾由我约梅演过一次义务戏,就是未受分文的报酬。前边所说规模太小之义务戏者,系指办一小学等等,他如果答应这种,则他一年之中,只能专演义务,无法再演买卖戏,因为求他之人太多,且有许多借端图利之人,所以无法答应也。至于大规模或本戏界之义务戏,则他永远站在前边,盖民国六七年后,老辈如谭鑫培等去世之后,叫座能力以梅居首,所以他永远倡头举办。

他到上海之后,也要赶回北平出演,后几年不能回平,他便在上海约各角合演,所得之款,一半给上海本界贫人,一半汇寄北平。

爱国自爱

次谈他的自爱。民国以前不必谈,民国以后,北方有些军阀,固然也是捧唱戏的,可是给有名之角为难的地方很多,闹得丑声也很多。彼时的名角,也确有一二不自爱之人。所以有如此情形者,所不规则的军阀,大概大家还都知道,而这些军阀的部下,倚势凌人者更多,狐假虎威的气势,尤难对付。梅则对付得不错,他常说,命我唱戏,因为我是这行,当然非唱不可,且永是规规矩矩地唱;至于给钱与否,既然不能抵抗,也就满不介意。唯独他们要找我去,同他们吃吃喝喝、打麻将、叫妓女等等的事情去鬼混,就是杀了我,我也不干。因此所有的军阀,也没有逼迫他,大概也是因为他名气大,倘闹得天下皆知,于他们军阀,也不很利,所以他们有所顾忌。然梅之摒挡,也真不容易,此足见他自爱。

再谈他的气节。“九一八”事变之后,日本人以溥仪为傀儡,在东三省成立伪满洲国。在未成立之前,日本人即使中国人来找他,请他于伪满洲国成立之日去演几天戏,以志庆祝,戏价定可极力从优,安全绝对保险。他当然不去,如此交涉了几次。这个中国人说,你们梅府上,三辈都受过清朝的恩典,樊樊山先生他们且有“天子亲呼胖巧玲”等等的这些诗句,是人人知道。如今又成立新政府,你自然应该前去庆祝,且此与演一次堂会戏,也没什么分别,有何不可去呢?梅回答得很好,他说:这话不应该这样说法,清朝已经让位,溥仪先生不过一个中国国民,倘他以中国国民的资格,庆寿演戏,我当然可以参加。如今他在敌人手下,另成立一国,是与我们的国家立于敌对的地位,乃我国之仇,我怎么能够给仇人去演戏呢?该人又说,那么从前的恩惠就不算了?梅说:这话更不能说,若严格地说,清宫找戏界唱戏一次给一次钱,也就是买卖性质,就说当差,像中堂尚书等或可说受过恩,当小差使的人多了,都算受恩吗?我们还不及当小差使的人,何所谓恩惠呢?该人无言,事遂作罢。过几个月,有苏俄教育部约梅兰芳前去演戏,所有条件都谈妥,预定前往苏俄之期,即伪满洲国成立之时,梅对我说,由北平往苏俄,势必经过伪满洲国,倘被他们强留住,演几天戏,是无法抵抗的。其实平平常常,演几天戏也算不了什么,但他们的名义,一定是庆贺伪满洲国,而日本人必借此大肆宣传,这于我实在合不来,苏俄此行,只好作罢。后又经几次接洽,结果规定了所有配角等20余人由北平乘火车,经东三省赴苏俄,兰芳则一人由上海乘苏俄轮船,直赴海参崴前往。这些情形,日本人当然尽知,然苏俄船在日本靠岸时,日本人对梅还开了一次欢迎会,这当然是日本人的手段,故意表示友好,然此却可见梅之气节。

还有一件,就是日寇时代,梅留须躲于香港。此事几乎人人知道,但其中较详细的经过,则知者甚少,亦可略谈几句。当日本未占北平之前,梅曾与我写信,请我到上海去住,他说北平怕不保险。我给他回信,说上海也不会安定。但他却认为上海有各国租界,在南京政府未迁移之前,他总认为上海是可靠的,所以毫无搬移的心思。迨政府往西一移,他才有移动之心。想追随政府,然政府尚无确定地点,未便移动。后政府决定设在重庆之后,他想去可就不容易了,一则交通已不方便,二则日本对他早已注意,想往重庆,恐怕是万不可能的事情了。日军初到上海,他尚可安居,后来日本势力伸展到租界之中,他看情形不好,才想迁往香港。未迁之前,有人同他说,日本对你向来非常友好,何必迁居呢?日本人说过,所有到日本去的中国人,日本社会呼他们的姓名,永远用和音(即日本音),从前只有对李鸿章,则有一部分人呼为中国音,此次梅兰芳到日本,则全国日本人,都呼为中国音。所以梅到美国去的时候,美国报纸中说梅兰芳是六万万人欢迎的名角,意思就是除中国人外,还有日本人一万万以上(两件事情,倒确是有的),有这种情形,你可以不走。梅说:日本人对我自是很好,但对于我们的国,则太可恨了,有什么理由,不管国家,只管自己呢?所以他决定躲到香港。自日本人占了北平,到日本投降,八年之中,我没有和他通过信,但因为小儿焕也逃到香港,就住在他家约二三年之久,他们二人,常常商量同往重庆,但彼时虽然能去,而已不能畅通,有时路间还要走一段。他当然很畏怯,迟延迟延,结果小儿焕自己先去,并商定由小儿到重庆,看情形替他布置,他再前去。结果越来越困难,致未去成。此他未去重庆,停留香港之实在情形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