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纽彻森是个典型的西部小镇。这里,为丑化小镇而做的艰苦努力随处可见。街道又直又平,路上没有弯儿,也没有景儿。房子很便宜,是用不结实的木板和油毛毡搭起来的,建得很简陋,而且,丑就丑吧,还不诚实,每个房子都装模作样的,想显得漂亮些。有一个在房子正面做了假,看起来像是两层楼,另一个假装是砖房,第三个搞得像座大理石的神庙。
但大家都一致认为自己是人类的住所中最丑陋的家伙,每个房子都道出了主人心里的秘密——凑合上一年半载,然后搬到别处去。此处唯一的美景,不经意间出现了,长长的两排靠人力栽植的遮阳树,虽说被丑化到了极致,树干被刷白了,树冠也给剪短了,但依然可爱,而且生机勃勃。
镇里唯一的一个有点美感的建筑物是那台谷物升降机。它没有摆姿势,装成是希腊的神庙或瑞士的山间木屋,而是简简单单的,就是一台结实、耐用、诚实的谷物升降机。在每条街的尽头都可以看到远处的大草原,那里有农舍,有风车轮,还有长长的、一道一道的奥塞奇人的篱笆。至少这里有了一样有意思的东西——灰绿色的篱笆,厚实,而且高,坠着橘子一般的金色的果实,果子不能吃,但是在这里,它们比沙漠里的雨水还要受人欢迎。因为这些圆蛋蛋是美的东西,它们吊在坚韧的长枝上,和柔弱的绿叶一起奏出一曲颜色的和音,让疲惫的看客赏心悦目。
这种小镇是人人都想逃离的地方,而且逃得越快越好,有位游客冬末时节不得已在这里滞留了两天,对此他也是同样的想法。他打听当地有哪些景点,“去酒吧间的路上”有只塞在箱子里的白麝鼠,四十年前被印第安人剥去头皮的老烟鬼巴林,还有吉特·卡森抽过的烟斗,全都没有看头,于是他转而去了大草原,那里依然是一片白色,遍地积雪。
狗儿留下的无数痕迹中有一个印子吸引了他的目光,这就是长耳大野兔的痕迹。他问路人镇里有没有兔子。
“没有,我估计没有。我从来没见过。”那人回答道。一个在磨坊里干活的人给出了同样的回答,但是有个拿着一捆报纸的小男孩说:“我敢打赌绝对有。外面的大草原上兔子多得是,他们成群结队地跑到镇里来。对了,就在斯·卡布家的瓜地旁边住着一个老大老大的家伙,一个大得不得了的家伙,黑白花色,简直和跳棋一模一样!”就这样,他把那个外乡人打发到东面去了。
那个“老大老大,大得不得了的家伙”正是小战马。他并不是住在斯·卡布的瓜地里,他只是偶尔去一下。这会儿他不在那儿,他在朝西的窝里,因为刮来了一股刺脸的东风。那个窝在麦迪逊大街的正东面,兔子看着那个外乡人朝着这个方向慢腾腾地走了过来。那人一直在沿着大路走,长耳兔也就静悄悄的,但很快那条路向北转了个弯,那个人意外地离开大路,径直向前走去。这一下长耳兔看出麻烦来了。那人刚一离开人们常走的那条道,他就从窝里蹦了出来,猛地一转身,飞一般地掠过大草原奔正东而去。
一只逃避敌人的长耳大野兔通常情况下一蹦能跳八九尺远,一次能连蹦五六下,这样就完成了一个“侦察腾跃”,跳得不远,但在空中跳得很高,为的是高出草木和灌木丛,了解地形。年龄较小的蠢兔子每跳四下就会来个“侦察腾跃”,所以浪费掉很多的时间。聪明的长耳兔跳八九下才来个腾跃,为的是观察。但是长耳朵小战马,当他快跑时,跳十二下腾跃一次,就能获得所有需要的信息,而他每飞跃一次能跳出十到十四尺远的距离。不过在他留下的印痕中还显现出另外一种他个人所独有的特点。当棉尾兔跑的时候,他的尾巴紧紧地卷在背上,不会碰着雪。而当长耳兔跑的时候,他的尾巴向下耷拉着或是向后吊着,尾巴尖或卷或直,具体怎么样要看每只兔子各自的情况。有些兔子,尾巴垂直向下,所以呢,脚印后面常常留下一个小钩。小战马那根黑亮黑亮的尾巴,长得非同一般,他每蹦一下,尾巴就在雪地里留下一个长长的钩,那个长呀,光是这个钩就几乎足以说明是哪只兔子留下的印痕。
当下,有些兔子看见只有一个猎人,而且没带狗,几乎一点儿也不害怕,但是小战马忘不了先前遭遇远程杀手的那种令人心痛的经历,仇人刚一接近七十五码远,他就拔腿而逃,擦着地面跳得很低,向东南而去,一直跑到一个东西向的篱笆那儿。过了篱笆后他继续向前,像一只飞在低处的鹰,跑了一里之后他来到自己的另一个窟。在这里,他先是突然立住向四处观望,然后便再次安顿下来继续歇息。
但时间不长。二十分钟后,他那了不起的扩音器耳朵紧紧地贴在地上,听到一种连续的、有规律的声音——嘎吱,嘎吱,嘎吱——人的脚踩在地面上的声音,他立起身,看见那个人手里拎着一根闪着亮光的棍子,正在一点点地接近。
小战马蹦了出去,往篱笆那里跑。直到铁丝网和铁轨将他和仇人隔开,他才得着空来了一下“侦察腾跃”,但事不凑巧,这一预防措施纯属多余,因为当时那人正在查看踪迹,他根本就没看见兔子。
长耳兔擦着地面一路跑着,一直都低低地观望着,看是否还有别的敌人。他知道那人在跟踪他,无疑他的先辈受到黄鼠狼的纠缠时所产生的那种古老的本能促使他弄出了双重的脚印。他沿着一条长长的直线跑到远处的篱笆那里,沿着篱笆较远的那一面走五十码,然后顺着自己的脚印折回来,向另外一个方向跑去,一直跑到自己的另一个窟或窝。他在外面待了一整夜,急着想休息,现在太阳映在雪上刺人的眼。但是还没等他把地方暖热,那种咚咚咚的脚步声就宣告敌人来了,他慌忙离开。
跑了半英里之后,他停下,稍稍立起身,瞧见那人还在跟着,于是他奇招迭出,把脚印拐来拐去,弄出一串乱糟糟的而且曲里拐弯的线,这样会使大多数的跟踪者摸不着头脑。接着他经过自己喜欢的一个洞,又跑了一百码,然后从另一边绕回来,安顿下来歇个脚,他心里有把握,知道敌人最终会闻不着气味,被甩掉。
咚咚咚的脚步声比之前慢了一些,但还是来了。
长耳兔醒了,但他只是静静地坐着。那个人就在旁边,在他前面一百码远的铁轨上踏着步子,他继续往前走着,这时长耳兔蹿了出来,没被人看见,但他心里清楚这一次的情况非同寻常,需要格外用心。他们围着小战马的家所在的那个范围转了一个很大的圈,这会儿离黑狗所在的那个农舍不到一里远。那里有那个奇妙的木栅栏,上面是那个早就安排好的、讨人喜欢的鸡窝口。那个地方充满了美好的回忆——在这里他赢过不止一次,尤其是在这里他把那只灰狗弄了个晕头转向。
不用说,这些想法就是兔子的初衷,他并没有打算以敌制敌,小战马公然地越过雪地,往大黑狗的篱笆跑去。
鸡窝口的门关着,小战马毫不犹豫地绕着溜了一转,想找另一个洞口,却没找到。终于,在前面那一块儿,有一扇门大敞着,里面的板子上躺着那只大狗,他睡得正香。那些母鸡正在院子里最暖和的角落上弓着身子卧着。屋里的猫轻手轻脚的,走得很小心,她出了谷仓正往厨房去,就在这时小战马停下脚步,立在了大门口。
追捕他的那团黑乎乎的东西正在沿着大草原上远处的那个白色斜坡一点点地往下挪。长耳兔跳进院子里,没有发出任何响声。一只长腿大公鸡,本来不该他多管闲事的,看见兔子跳过来,他发出响亮的咯咯声。正在晒太阳的狗儿抬起头,站了起来,长耳兔危在旦夕。他蹲下来,身子压得很低,把自个儿变成了一团灰色的土块。他身手灵活,但若是没有那只猫,他还是有可能会失手。她救了他,但救得稀里糊涂,而且不情不愿。黑狗迈了三步,冲着小战马而来,不过他并不知道小战马在那儿,这下正好挡住那条逃出院子的唯一的一条路。这时候猫儿来到房子的那个角上,跳上窗台时带倒了一个花盆。她和狗儿之间一直是剑拔弩张,但彼此并未动手,可是这样一个不小心,只不过才这么一下,就打破了中立。她向谷仓逃去,当然啦,只要是有仇家在前面飞奔,就足以把狗儿送上战争之路。他们路过那只蹲伏的兔子,离兔子还不到三十尺远。他们刚一走,长耳兔就转过身,连一声“多谢了,猫咪”都没说,他逃往空地,跑走了,上了那条人们常走的大路。
房子的女主人替猫儿解了围。当那个跟踪长耳兔脚印的人走到院子里时,狗儿又再次趴在了板子上。他拎着的,不是枪,而是一根结实的棍子,也有人把这叫作“狗药”,为了防止狗儿咬人,他只带了这么一件家伙。
这好像就是那趟追踪的尾声。那一招,管它是不是预先就计划好的,反正是成功了,兔子摆脱了那个讨厌的追随者。
第二天,那个外乡人又寻了一遍长耳兔,还找到了不是他自己的,而是兔子的痕迹。他能够认得出来,因为有尾巴扫过的记号,每一跳都很远,而且几乎没有“侦察腾跃”,但是和它一起,跑在旁边的还有另外一道印痕,是只个头小一点的兔子留下的。这儿是他们见面的地方,他们在这儿互相追着玩儿,因为看不到任何打斗的迹象。他们在这一块地儿一起吃草,一起坐着晒太阳,他们在那一块地儿肩并肩地漫步,他们又来到这一块地儿在雪里嬉闹,他俩总是在一起。只有一个结论:这是交配的季节。这里有一对长耳大野兔——小战马和他的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