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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她长叹一声靠在马车座椅背上。为什么一个女孩子的言行要是稍稍脱离常规,就得付出如此昂贵的代价呢?为什么一个人如果不加掩饰、不耍点花招,就连一件很自然的事情都做不了呢?她不过是一时冲动去了劳伦斯·塞尔登家,她可是难得听凭冲动任性一回的!无论如何,这次让她为此付出的代价是超出了她的承受能力。尽管多年来她一向谨小慎微,但刚刚在五分钟的时间里居然两次犯错,想到这些她就懊恼不已。那个说是去见裁缝的谎言真是愚蠢极了——本来很简单,就直接告诉罗斯代尔,自己是和塞尔登一起喝茶了,不就行了嘛!

直接说出真相其实也无伤大雅。但是,连她自己都被自己的谎言吓了一跳,最笨的是,居然还冷落那位目睹她窘态的人。如果她明智一些,就该让罗斯代尔送她去车站,她要是这样让步的话,很可能他就不会把这件事张扬出去。因为他那个民族很擅长对什么事都要做个精确的价值估算,在午后纷纷攘攘的人流中,被人看见和丽莉·巴尔特小姐一同走在站台上,用他的话说,这会让他财源广进。他当然知道在百乐门山庄里要举办一场盛大聚会,力争能成为特雷诺夫人要邀请的客人之一无疑已纳入他的盘算之中。罗斯代尔先生目前正处于急需提升社会地位的阶段,此时能够露露脸给大家留一些印象也至关重要。

让丽莉恼火的是她明知所有这一切——而且非常清楚当场封住他的嘴何等容易,如果错过了机会,再要他保密那就难上加难了。西蒙·罗斯代尔先生是位专好刺探别人隐私的人,对他来说,想在社交圈里混得如鱼得水,被认为与别人关系亲密,就得显示出他熟悉这些人的种种习性,也不管这股熟悉劲儿会不会让人不舒服。丽莉确信,不出24小时,她到本尼迪克大厦去见她的裁缝的传闻就会在罗斯代尔的熟人圈传开。最糟糕的是,她一直都很冷落怠慢他。在他第一次露面时——那天她那挥霍成性的堂兄,杰克·斯特普尼,给罗斯代尔搞到一张请柬(明摆着就是为了还人情债)去参加范·奥斯布尔格家举行的没有人情味的盛大“舞宴”——罗斯代尔身上可是既有他那个民族的人特有的对艺术的感受力,又有生意人的精明头脑,他立刻就被巴尔特小姐迷住了。对于他的动机,她当然心知肚明,因为她自己的行为方式同样要经过如此这般的盘算。

自幼所受的教育以及生活经验让她懂得,要对新结识的人友好相待,因为即使是最无足轻重的人日后也可能有用,如果他们对别人来说毫无用处,大量无处不在的地下密牢会将他们吞噬掉。但是一种本能的反感,以及多年来接受的社会规训占了上风,让她未经任何考验便将罗斯代尔先生推进了他的地下密牢。当时他匆匆忙忙就走了,他离开时的狼狈样儿一时间成了她的朋友们的笑谈;尽管后来(转换个比喻说法)他在上流社会社交圈溪流的下游段又露过面,但也是转瞬即逝,每次都是在隐没很长一段时间之后,偶尔露一下面。

到目前为止,丽莉并没有为此感到良心不安。因为在她那个小圈子里,罗斯代尔先生早已被判定为“讨厌鬼”,杰克曾经试图以帮他索取晚宴请柬为条件来抵消自己欠他的债务,结果遭到大家的断然拒绝。甚至连特雷诺夫人,这个喜欢跟各种人打交道,连一些危险人物都不拒绝的人,也抵制杰克企图把罗斯代尔先生伪装成一个社交新人的做法,并且声称:在她的记忆里,他就是那个在社交圈多次出现,但一直被排斥的矮个子犹太人;不过,茱迪·特雷诺又固执地认为,罗斯代尔先生还是有点滴机会,可以渗透到范·奥斯布尔格家晚宴上那些不太重要的人群里的。杰克则不再跟她争论这个话题,笑着说了句“咱们走着瞧吧”,然后果断地坚持自己的立场,带着罗斯代尔一起出入于高档餐厅,陪伴他们的是一些私下里活泼开朗但是社交圈里很不起眼的女士们,她们通常都乐于陪同他们出入餐厅。但是迄今为止,罗斯代尔的努力仍然是一无所获,因为毫无疑问,每次都是罗斯代尔为这些晚餐买单,而他的债务人没什么损失,所以并不恼火。

事实会证明,罗斯代尔先生远非一个可怕因素——除非你被他抓住了把柄,只能听任他摆布。而巴尔特小姐恰恰就是这样干的。她拙劣的谎言让他看到,她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她敢肯定,这次他可要向她报仇雪恨了。他笑里藏刀的神情告诉她,他并未忘记过去的事。想起这些,她不禁不寒而栗,在去火车站的路上,这些想法让她纠结了一路,一直到踏上站台还困扰着她,而罗斯代尔先生很长时间以来的穷追不舍也搅得她心烦意乱。

她刚一落座,火车就开动了;不过,她还是本能地保持一贯的优雅仪态坐到自己座位的一角,然后环顾四周,希望能看见一位也去参加特雷诺家聚会的人。她想换换脑筋,她知道唯一的办法就是跟人聊天,只有这样才能让她逃避开那些烦心的想法。

她搜寻之后果然有了发现,在车厢另一头有个留着浅红色络腮胡子、顶着一头金黄色头发的年轻男子,他貌似正故意躲藏在一张展开的报纸后面。丽莉的眼睛豁然一亮,立刻露出一丝浅笑,她嘴边那紧张的线条也因此放松了。她早就知道,珀西·葛莱斯先生会去参加百乐门山庄的聚会,但是她并没有指望能有幸在火车上遇到他;眼前的这一幕驱散了她心中罗斯代尔先生带给她的所有烦扰。看来,这一天的后半段时间还是要比前半段时间顺利。

她打开一本小说,随便翻到一页,一边从低垂的睫毛下平静地打量着自己的猎物,一边盘算着该如何进攻。他有意识地专心读报的姿态似乎在告诉她,他知道她的存在:因为没人会如此聚精会神地读一份晚报的!她猜测,他可能是太腼腆才不敢靠近她,看来她不得不想点奇谋妙计接近他,但是又不能显得是她主动靠近。想到像珀西·葛莱斯这样的有钱人居然也腼腆害羞,她觉得很好笑;不过,她这人天生就懂得如何对付这种个性气质的人;而且,他的胆小怕事比起过于刚愎自用来,更有助于她实现自己那既定的目标。然而,她有办法让局促不安的人自信起来,她可没有同样的把握能让自信的人感到局促不安。

她一直等待着,直到火车驶出隧道,开始在北郊高低不平的山崖间奔驰起来。当火车在约克镇附近减速时,她才从座位上起身,缓步走过车厢。当她从葛莱斯先生身边走过时,车身突然晃动了一下,这时他感觉到有一只纤细的手紧紧抓住了他的座位靠背。他吃惊地站起身,那张单纯质朴的面孔就好像是一直浸在红色染缸里一样:连他那红色的胡须看上去似乎也更红了。这时火车又摇晃起来,几乎要把巴尔特小姐甩进他的怀里。

她笑着站稳脚步,接着往后退了一步;但他已闻到了她衣服上的香味,也感觉到她的手指轻轻碰了一下他的肩膀。“噢,葛莱斯先生,是你吗?真对不起——我是想让列车员给我送茶来。”

这时火车恢复了正常运行,她伸出手和他握了一下,他们站在过道上聊了几句。没错——他是到百乐门山庄去。他早就听说她要参加这次聚会——向她说出这句话后他的脸又红了。这么说,他打算在山庄住整整一星期啦?这简直太棒了!

就在这时,有一两位从上一站匆忙上车的旅客挤进了这节车厢,丽莉只得退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去。

“我旁边的座位是空的——你过来坐吧,”她回头笑着说道。葛莱斯先生虽然觉得很难为情,但最终还是鼓起勇气把几个提包连同他本人,一起转移到了她旁边的座位上。

“哎呀——列车员来了,大概我们能喝到茶了。”

她招手叫来了列车员,不一会儿,列车员把一张小桌支在他们两人的座位中间,此刻她的所有愿望似乎都轻而易举地就实现了,接着她帮着葛莱斯先生把他那些碍手碍脚的物品统统放到了小桌底下。

茶具送来后,她动手忙着沏茶时,他默不作声地坐着,两眼痴迷地看着她。在质地粗劣的瓷器和外观粗笨的面包衬托下,她的双手显得格外纤巧修长。在他看来,一个人居然能如此从容不迫地在一列颠簸晃动的火车上,在众目睽睽之下,完成泡茶这样艰巨的任务,这真是太不可思议了。他自己是从来不敢要茶的,因为不想引起同车旅客的注意;不过此刻有她如此公然的庇护,他于是喜滋滋乐陶陶地品尝起了这墨一般黑乎乎的茶水。

丽莉的唇上还留有塞尔登家大篷车茶的余香,因此不太愿意让火车上的茶把那茶味冲淡,虽然这茶对她的旅伴来说如花蜜一般香甜;不过,确切地说,喝茶有一个诱人之处,那就是能在一起相聚对饮。为了让葛莱斯先生高兴,她所做的最后努力是,举起茶杯冲他嫣然一笑。

“这茶好吗——我沏得不太酽吧?”她关切地问;他很肯定地回答说,这是他喝过的最好的茶。

“我觉得也是”,她附和着说道。此时,一个念头让她突发奇想,葛莱斯先生可能探听过五花八门的自我放纵行为,不过,这大概是他第一次真正地单独与一位漂亮女士同行。

她突然想到,由她充当他的社交启蒙者实在是天意。有些女孩子不知道如何对付他。她们会过分强调冒险举动是多么新奇,想方设法让他从中感受越轨行为的乐趣,但丽莉的方法更巧妙。她记得堂兄杰克·斯特普尼有一次说,葛莱斯先生是一个会向妈妈保证下雨天不穿套鞋就不出门的毛头小子;受这条线索启发,她决定给此时这个现场再增添些家庭气氛,希望这位同伴不会以为,他自己正在干什么轻率鲁莽或者与众不同的事,而是要让他因此深受启发,然后能细想想在火车上一直有位女伴为他沏茶的好处。

但是,喝完茶,茶具被收走之后,尽管她想尽了办法,谈话还是再次陷入僵局,因此她被迫重新思量葛莱斯先生的不足之处。归根结底,他缺乏的不是机会而是想象力:他的心智和味觉恐怕永远也学不会如何区分火车上的茶水和花蜜的差别。不过,还有一个能帮她解围的话题:只要一触这根发条,这台简易的机器就会转动起来。但是,鉴于这是应付他的最后一招对策,她极力控制自己先不去触动它,原指望能用其他的办法激起他身上的其他的感受力;可是,当他的脸上渐渐明显地流露出一副呆滞木讷的表情时,她知道有必要把那些绝招派上用场了。

她探过身子问道:“那套《美国史料全集》,你又添置新的了吗?”

他的眼神顿时比之前亮了一个强度:就仿佛揭去了一层初始的角膜翳,而她则感觉自己像一位技术娴熟的手术医生,颇以自己的杰作为傲。

“我又新添了几本,”他说,脸上露出喜形于色的神情,但是说话声音压得很低,就好像是唯恐同车旅客听到了,会联合起来打劫他。

她兴致勃勃地向他提了一连串的问题,就这样逐渐地吸引他聊起了所购买的新书。这个话题总能让他忘乎所以,更确切地说,能让他身心放松,因为他对此话题信手拈来,享有绝对优势,能跟他相抗衡的人寥寥无几。在他的熟人中难得有人关注《美国史料全集》,或者说根本对这套书一无所知;得知他们居然完全不了解这套书,这让葛莱斯先生深感自己的确是博学多识,也因此颇感欣慰。唯一的难题是,怎样才能在谈话中引出这个话题,怎样才能引起大家的关注;大多数人并不打算填补这方面的知识空白,于是乎葛莱斯先生就像一位商人,自己的仓库里堆满了滞销商品,但是却感到有心无力。

不过巴尔特小姐貌似对《美国史料全集》很感兴趣;不仅如此,她对这套书的情况已有充分的了解,这就使他在向她施教时觉得毫不吃力而且还心情舒畅。她的问题提得很在行,在聆听他的解答时也非常谦虚;通常每当他聊起这些时,人们的脸上总会露出一副无精打采、心不在焉的神情,对此他也已经习以为常,而此刻,她居然流露出乐于听取的眼神,于是他滔滔不绝地讲起来。她从塞尔登那里搜集的“观点”现在帮助她完美地实现了既定的目标,她开始想,登门拜访塞尔登真是今天最幸运的事了,因为她预料到早晚都会有今天这场意外相遇。她认为,这件事再一次显示出自己具有从突发事件中获益的天赋,因此表面上她继续对她的同伴笑脸相迎、洗耳恭听,心里却冒出了“感情用事的行为也是可取的”这样的危险想法。

葛莱斯先生此刻的感觉,虽然有点模糊不定,但也是跟丽莉一样乐不可支。他体验到一种快感,那感觉就好像低级生物在满足性欲之后陷入迷狂状态时一样,此时他所有的感官都深陷于迷离恍惚状态,尽管他对丽莉小姐的个性气质的认识依然有些模糊不清,但还是感到很开心。

葛莱斯先生对《美国史料全集》的兴趣并非自发而来:如果以为他的这一个人爱好是逐渐培养起来的,那就大错特错了。这套书是他的一位叔叔留给他的,这也是一套已在藏书家圈子里久负盛名的书;正是因为有了这套书,葛莱斯家族才得以光耀门楣,因此这位侄儿就把这份遗产视同他本人的杰作一般引以为傲。事实上,他也慢慢喜欢上了这套书,并且,每当有人偶尔提起葛莱斯家收藏的这套《美国史料全集》时,他都会情不自禁地沾沾自喜起来。他虽然害怕出现在大庭广众面前,但对于自己的名字被排成铅字,出现在书籍报刊上倒是乐此不疲,这一点似乎补偿了他深居简出、不愿抛头露面的弱点。

为了尽可能多地享受这种快感,他订购了全部有关藏书方面的,尤其是涉及美国历史的刊物,由于这类杂志(他的阅读范围仅限于此)经常提及他的藏书,他竟以为自己已经是公众眼里的社会名流了。他一想到在大街上,或者在旅途中,人们突然发现他就是葛莱斯家族《美国史料全集》的拥有者,就会对他大加关注,便不禁心花怒放。

大多数胆小腼腆的人私下里都有类似的补偿物,巴尔特小姐独具慧眼,体察到一个人内在的虚荣心和外在的自我贬低是成正比的。她绝不敢跟比较自信的人就同一个话题谈论这么长时间,或者对该话题表现出如此夸张的兴趣;不过她的猜测一点没错,葛莱斯先生的自我中心观念就是一块饥渴的土壤,需要不断从外界吸收养分。巴尔特小姐擅于追随思想的暗流,此时表面上貌似紧跟交谈的话题,而脑海里却飞快地思量,假如葛莱斯先生和自己结合成家后,他的未来会怎么样。葛莱斯一家来自奥尔巴尼[5],是最近才搬到纽约这个大都会的,他们母子俩在老杰弗逊·葛莱斯去世后,继承了他在麦迪逊大街的房产——这房子看上去有点阴森森的,外部全部用褐色石头建成,内部装有黑色核桃木的护墙板,葛莱斯家的藏书室在主楼一侧一个貌似陵墓的防火建筑里。

不过,丽莉对这些情况已经了如指掌了:因为年轻的葛莱斯先生在纽约上流社会一露面,那些家有闺女的母亲们的心就蠢蠢欲动起来了,而像她这样的姑娘没有母亲为她操心终身大事,那她自己就得密切留意。因此,丽莉不仅自己千方百计接近这位年轻人,而且还结识了他的母亲葛莱斯夫人。这位夫人身形庞大,嗓门如讲坛演说家一般洪亮,脑子里整天琢磨家里的仆人们有没有做错事;她有时到佩尼斯顿夫人家聊天,向这位夫人学习如何管理,才能防止厨娘把家里的食品杂货偷出去。葛莱斯夫人的善行也缺少点儿人情味:如果有人有求于她,她总是对对方的动机持怀疑态度,但是她会捐款给那些年终报告显示有大量节余的社会公共机构。她的家庭责任是多方面的,既有暗中检查仆人的卧室,也有不打招呼突然到地窖检查;她非常节制,从不参与各种娱乐消遣活动。不过,有一次,她差人把《塞勒姆教规》[6]用红色字体翻印出来,分赠给主教管辖教区内的每一位牧师;然后她把这些牧师的感谢信都贴在镀金的纪念册里,这本纪念册就成了她家客厅桌上主要的装饰品。

珀西在成长过程中被这样一位优秀女士灌输了种种她自认为必须教导的原则。任何形式的谨小慎微行为与捕风捉影,都被转嫁到这个本来天生倔犟执拗,而言行举止又小心翼翼的人身上,其结果是,似乎根本无需葛莱斯夫人让他保证,下雨天必须穿套鞋,因为他主动去外边淋雨的情况鲜有发生。到了法定年龄之后,他有幸继承了已故的葛莱斯先生靠一项用于旅馆换气的专利发明所赚到的一笔钱,这位年轻人及其母亲此后继续居住在奥尔巴尼;但是,等到杰弗逊·葛莱斯去世后,另一大笔财产传到了他这个侄儿的手中,身为母亲的葛莱斯夫人认为,出于为他的“利益”考虑,必须让他待在纽约。她也相应地随儿子在那套位于麦迪逊大街的房子里安顿下来。与他的母亲相比,珀西的责任感也毫不逊色,他每个工作日时间都待在百老汇街上那个体面的办公楼里。在那里,一群面色苍白、两鬓渐白、依靠微薄的薪水为生的男人们,在管理着葛莱斯家族的产业;也是在那里,他怀着崇敬的心情领教了积累财富的每一个细枝末节的技巧。

据丽莉所知,这是迄今为止葛莱斯先生唯一的职业,而且她也许有理由认为,吊住这样一位喜食粗茶淡饭的年轻人的胃口并非难事。不管怎么说,她觉得自己对当前的形势已有了十足的把握,于是她的心里顿时有了安全感,之前她还害怕罗斯代尔先生,为随之而来的种种麻烦提心吊胆,现在这些担心都统统消失不见了。

火车在加里森站停车了,若不是在旅伴的眼神里捕捉到一种突如其来的痛苦表情,她还会继续沉浸在这些想法里。他的座位正对着车门,她猜想他一定是看到了某位熟人,因此才表现得有点儿神色不安。紧接着,果然不出她所料,就像她自己每次走进车厢时会引起众人注目一样,这时人们都纷纷回头张望,人群中掀起一阵骚动。

她立刻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一位漂亮女士登上了火车,她身后跟随着一个女仆、一只叭喇狗,还有一位双手提满旅行袋和服装盒、走路趔趔趄趄的男仆。当这位女士高声跟她打招呼时,她并未觉得意外。

“哎呀,是丽莉呀——你是去百乐门山庄吗?这么说你没法把座位让给我啦?但是我必须坐在这节车厢里——列车员,你必须立刻给我找个座位。是不是可以让哪位挪个座呢?我想和我的朋友们坐在一起。嗨,葛莱斯先生,你好。请你跟这位旅客解释一下,我一定要挨着你和丽莉坐。”

那位随身携带一只毛毡提包的旅客,为了尽可能地给这位乔治·多赛特夫人让座,只好下车了,但多赛特夫人对此完全不加理会,只管站在过道中央,摆出一副怒气冲冲的神情;这是漂亮女人在旅途中习以为常的作派。

她比丽莉·巴尔特矮而且瘦,身体不停地扭来扭去,就好像她能像她喜爱的那些弯弯曲曲的装饰织物那样被压皱了,然后从一个环穿过去。她那苍白的小脸,像是刚好容得下那双大得过分的黑眼睛,目光中流露出的梦幻般神情,和那颐指气使的说话腔调及手势正好形成强烈的对比;因此,正如她的一位朋友所说,她很像一具四处游荡的孤魂。

她终于发现跟巴尔特小姐毗连的座位可以由她处置了,接着又把自己周围的东西移开一些,然后坐了下来,嘴里则絮絮叨叨地说,她是今天早晨坐自己家的汽车从基斯科山镇[7]到的纽约,在加里森车站足足等了一个小时,都没能抽支烟放松一下,因为今早她出门时,她那笨蛋丈夫忘了往她的烟盒里装烟。

“丽莉,恐怕每天到了这时候,你的香烟盒里的烟也都抽光了,是吧?”她可怜巴巴地说道。

巴尔特小姐瞥见了珀西·葛莱斯先生惊愕的目光,他可是从来不会让烟草玷污自己的嘴唇的。

“柏莎,你问我要烟抽这可太荒唐了!”她说,但一想到自己在劳伦斯·塞尔登家往烟盒里装了几支香烟,不禁满脸通红。

“怎么,你不是抽烟的嘛?你什么时候戒烟了?什么——你从来不抽烟——那么你,葛莱斯先生,也从来不抽烟吗?呵,原来如此——我真笨——我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于是多赛特夫人身子朝后靠在她的旅行垫上,脸上露出一副诡异的笑容;此刻丽莉真希望她身边没有这个空座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