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翁归
尹翁归,字子兄①,河东平阳人也②,后徙杜陵③。翁归少孤,与季父居④。为狱小吏,晓习文法⑤。是时大将军霍光秉政⑥,诸霍在平阳,奴客持刀兵入市斗变,吏不能禁。及翁归为市吏,莫敢犯者。公廉不受馈,百贾畏之。
【注释】
①兄:在这里读“况”。
②河东:秦汉时郡名。在今山西境内黄河以东地区。平阳:地名。相传为古帝尧所都,在今山西临汾。
③杜陵:汉宣帝刘询的陵墓,在今陕西西安。西汉从高祖至宣帝,皆在帝陵附近设陵邑,迁移四方人口前来定居以守护陵园。此处杜陵即指杜陵邑。
④季父:古时弟兄的排行为伯、仲、叔、季。年龄最小的叔父称季父。
⑤文法:文案、法令。
⑥大将军:官名。执掌国家军事。霍光(?—前68):字子孟,河东郡平阳县人。名将霍去病异母弟,汉宣帝皇后霍成君之父。
【译文】
尹翁归,字子兄,河东平阳人,后来迁徙到杜陵。尹翁归幼年丧父,与叔父住在一起。他担任主管诉讼的小吏,通晓法令条文。当时大将军霍光执掌朝政,霍家亲族住在平阳,他们的家奴门客手持刀枪在市场上打斗滋事,负责市场管理的吏卒不能制止。等到尹翁归担任市吏时,没人敢再犯法了。尹翁归为人清廉,不受馈赠,商贾都敬畏他。
后去吏居家。会田延年为河东守,行县至平阳,除补卒史,便从归府。案事发奸,穷竟事情①,延年大重之,自以能不及翁归,徙署督邮②。后举廉,为缑氏尉③,历守郡中,所居治理。迁补都内令④,举廉为弘农都尉⑤,征拜东海太守⑥。东海大治。以高第入守右扶风⑦,课常为三辅最⑧。
【注释】
①事情:事件的真相。
②署:暂时代理。督邮:官名。郡的重要属吏,负责传达教令,督察属吏,案验刑狱。
③缑(gōu)氏:地名。在今河南偃师。
④都内令:官名。主管国库货币、布帛等财物。
⑤弘农:郡名。治所在今河南灵宝。都尉:官名。汉初有郡尉,秩比二千石,辅助太守主管郡军事,汉景帝时改名为都尉。
⑥东海:郡名。秦薛郡地。汉初改为东海郡,郡治在郯(今山东郯城)。
⑦守:犹“摄”,暂时署理职务。右扶风:汉代京畿三辅(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之一。三辅初指三个负责治理京畿地区的官员,后成为他们各自辖区的名称。
⑧课:政绩考核。
【译文】
后来,尹翁归离职居家。恰逢田延年为河东郡太守,巡查下属各县到了平阳,尹翁归接受任命补为卒史,随田延年到郡府任职。他办理案件、揭露坏事,都能穷尽事情的真相,田延年非常器重他,认为自己的才能远不及尹翁归,于是调他暂任督邮。后又以其廉洁被推举,担任缑氏县尉,多次担任郡中各县长官,所到之处都治理得很好。后来升职补任为都内令,再次以廉洁被推举为弘农都尉,朝廷征调为东海太守。到任后把东海治理得清明繁荣。尹翁归以政绩优秀调入京畿地区代理右扶风这一要职,他的政绩在三辅中经常排名第一。
翁归为政,虽任刑,其在公卿之间,清洁自守,语不及私。然温良嗛退①,不以行能骄人。元康四年病卒②,家无余财。天子贤之,制诏:“御史扶风翁归,廉平乡正,治民异等,早夭不遂,朕甚怜之。其赐翁归子黄金百斤,以奉其祭祠。”
有惠政,又温良谦退。
【注释】
①嗛(qiān)退:谦逊退让。嗛,通“谦”。
②元康:汉宣帝刘询年号(前65—前61)。
【译文】
尹翁归处理政务,虽然偏向使用刑罚,但他在公卿之中,能够坚守清廉,言谈之间从不涉及私事。同时他温和谦让,不因自己品行才能出众而自大。元康四年,尹翁归因病去世,家里没有多余的财物。天子认为他是贤才,下诏说:“御史扶风翁归,清廉公正,治理百姓政绩突出,不幸英年早逝,未能成就功名,朕十分怜悯惋惜。现赐予翁归之子黄金百斤,用以供奉祭祀。”
有出色的政绩,为人又温良谦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