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禹
赵禹,斄人也①。以佐吏补中都官②,用廉为令史,事太尉周亚夫③。亚夫为丞相,禹为丞相史,府中皆称其廉平。然亚夫弗任,曰:“极知禹无害④,然文深不可以居大府⑤。”
【注释】
①斄(tái):古邑名。在今陕西武功南。
②中都官:京师的官员。
③太尉:官名。秦汉时置,掌管军事,与丞相、御史大夫并称三公。周亚夫(?—前143):汉文帝、景帝时期名将,官至丞相。
④无害:无人能及。
⑤文深:执行法律条文时苛刻。
【译文】
赵禹,是斄县人。以佐吏的身份补任京官,因为廉洁而升任为令史,在太尉周亚夫手下任职。周亚夫担任丞相后,赵禹任丞相史,相府中的人都称赞他廉平。然而周亚夫却不赏识他,说:“我非常了解他的才能无人可及,但是他执掌文法太苛刻,不适合在丞相府中为官。”
武帝时,禹以刀笔吏积劳,迁为御史①。上以为能。至中大夫,与张汤论定律令②,作《见知》。吏传相监司以法,尽自此始。
【注释】
①御史:官名。先秦时为史官。秦汉时御史掌监察、弹劾等职。
②张汤(?—前115):汉武帝时酷吏。
【译文】
汉武帝时,赵禹以在处理文案方面积累的功绩而升任御史。皇帝认为他很有才能。后来赵禹升任中大夫,与张汤一起讨论制定律令,制作了《见知法》。以法律规定官吏相互监视告发,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
禹为人廉倨,为史以来,舍无食客,公卿相造请禹,终不行报谢,务在绝知友宾客之请,孤立行一意而已。尝中废①,已为廷尉②。后以老,徙为燕相,有罪免归。后十余岁,以寿终于家。
廉矣,又称文深,称倨,近申、韩家③。
【注释】
①中废:中途被罢免官职。
②廷尉:官名。掌刑狱。
③申、韩家:即申不害、韩非子的法家思想。主张以严刑酷法治理天下。
【译文】
赵禹为人廉洁而又傲慢,担任丞相史以来,家中没有食客,公卿前来拜访邀请赵禹,他也从不回礼答谢,务求断绝宾朋好友之间的往来,一意孤行不受干扰地去处理公务。他曾经被罢官,随后又被任命为廷尉。后来因为年老,改任为燕国相,因为犯罪而遭罢免归家。过了十多年,赵禹在家中去世。
廉洁,又以执法苛严、为人傲慢著称,赵禹接近申、韩一派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