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司法行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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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于漫长的封建专制历史和根深蒂固的人治传统,我国开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时间还很短暂,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的任务十分艰巨。向亿万人民群众宣传法律,紧紧依靠和动员人民参加国家法制建设,是我国法制建设的创举,也是司法行政机关长期承担的重要职能。安康司法行政机构的初创期,就发挥了法制宣传教育职能。1954年开展全民性的《宪法》学习讨论和宣传,开创了法制宣传的先河;20世纪80年代初,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全面恢复,安康司法行政系统把全面启动和全力推进法制宣传作为基础性工作,把学习宣传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精神与《宪法》《刑法》《刑诉法》宣传结合起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1985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定》,安康司法行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在“一五”普法期间,安康司法行政系统以《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试行)》《婚姻法》《继承法》《经济合同法》《森林法》《兵役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为重点内容,以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为对象,通过普发《普法读本》、运用各类媒体、举办讲座报告、开办培训班等形式,持续开展了全民性的声势浩大的法制宣传活动,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影响。对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打击刑事犯罪,整顿城乡治安,恢复法制秩序,推动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由各级党委和政府组织主导,自上而下开展普法工作,主动把法律交给人民群众,这是人类法治史上的创举,而具体实施普法工作的是司法行政机关。自“一五”普法开始,普法活动成为司法行政系统履行法制宣传教育职能的主要途径和重要抓手。1986年至今,持续开展以五年为一阶段的普法活动。每一个阶段,市委市政府及时做出相应决策,成立工作机构,安排专项经费,为普法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和财力保障,司法行政系统和相关部门与单位都制定普法的具体规划和实施方案,落实专人负责,明确方法步骤和检查考核措施,采取层层动员、充分发挥媒体功能、骨干带动、典型示范、发放法律知识读物等措施,法制宣传教育搞得有声有色,成效显著。每一阶段的普法内容和对象有所不同,但内容都以《宪法》为核心,以相关法律为重点,主要对象都包括县、处级以上各级领导干部,执法人员,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生动反映了我国改革开放和法制建设的历史进程,普法针对性、实效性和普法方式的科学性不断提升。

1991年至1995年“二五”普法是在坚持改革开放、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历史背景下开展的,司法行政系统首次将普法规划改为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基本要求是,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深入学习宪法,有针对性地学习国家基本法律常识,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分部门学习专业法律知识,促进各项事业的依法管理。“二五”普法对普法活动注重学用结合、以学促用进行了成功尝试。1996年至2000年“三五”普法时期,正值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党的十五大首次提出实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普法重点对象增加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普法的主要内容是: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理论,与公民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以及与维护社会稳定有关的法律知识,着重抓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的普及。基本目标是,通过以宪法、基本法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提高各级干部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三五”普法发扬了学用结合的优良学风,强化了干部依法办事、公民依法维权的意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念和知识得到普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法治建设中的基础地位和先导作用,得到比较充分的体现。

2001年至2005年的“四五”普法,是在十六大报告提出依法行政,打造法治政府,国家确定了“12·4”法制宣传日,国家法律法规比较健全的时代背景下开展的。普法开始由注重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向与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实践并重的转化。通过普法教育,初步实现了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开始出现群众有事找领导向有事找法律转变,为推进依法治理,建立民主法制安康奠定了基础。2006年至2010年“五五”普法期间,党中央号召全党树立科学发展观,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普法宣传与解决实际问题和推进重点工作配合得更加紧密,司法行政系统以组织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法律六进”活动为平台,以“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创建活动为抓手,在媒体上开办“法苑”“安康普法依法治理”“假日说法”“安康司法网”“与法同行”等专栏,组织开展“12·4”法制宣传专场,“百村百场法律知识大讲堂”,“百校百村法律知识讲座”,“法律进院落”,“法制宣传电影周”,“法治文艺演出活动”,普法考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大提高了法律宣传覆盖率和普及率,顺利实现了“五五”普法目标。2010年冬,省政法委、省司法厅评估验收中,高度评价了安康的普法工作,旬阳、汉阴、岚皋三县评为全省依法治县示范县,市司法局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综合考评中名列第一。

中央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建议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维护法制权威,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廉洁执法,加强普法教育,形成人人学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安康2010年至2015年“六五”普法,紧紧围绕中央要求,认真总结全民普法以来的经验,不断丰富普法内容,大胆创新普法手段。调整充实了高规格的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市长徐启方任组长,市委、市人大、市政协领导陈勇、马涛、徐铁军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司法局长陈帮华兼任主任。全面推行板块式普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夯实普法责任;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信息传播优势,拓展法治宣传教育平台;开展百场法治文艺巡演、百场法治电影演出活动,普法宣传融入了法制文化,提升了普法宣传的感染力;紧密结合环境污染整治、社会治安整治、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校园周边环境整治、食品卫生整治、交通安全整治等专项行动,把普法宣传教育融于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的化解之中,把枯燥的法律条文活化为生动的社会实践。“六五”普法取得了丰硕成果,全民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得到了提升,汉阴县被授予全国法治县先进单位,宁陕县龙王镇永红村等5个村被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旬阳、岚皋县被授予全国法治县示范点。市司法局荣获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单位,旬阳县荣获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县,安康市荣获全省“六五”普法先进城市。

2016年以来,进入了“七五”普法新阶段。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组织动员全体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深入学习宣传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安康市司法局制定发布了《安康市“七五”普法规划》,全面总结借鉴“六五”普法的成功经验,举办“司法行政大讲堂”,局领导张延平、梁胜新、黄元琴亲自主持或讲课,继续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仅2016年,全市共开展各类法治讲座近2400场次,举办法律知识竞赛100余场次,组织全市1.7万余名工作人员参加法律知识考试。2017年以来,以“抓重点,出亮点”为特色,举办了以“弘扬法治舞动青春”为主题的安康首届高校法治文化节,开展“一月一主题,月月有活动”的“法律六进”系列法治宣传活动,积极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依托“快乐普法”新媒体普法平台开发安康市专属模块与题库,在全省首家搭建了“安康赛区”专栏,有效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趣味性、参与性、互动性和实效性。邀请省委党校副校长宦洁作“习近平总书记的法治建设思想与依法治国的理论与实践”专题讲座,举办全市“七五”普法骨干培训班,继续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为实现“七五”普法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开展法学研究,是培养法制宣传人才、营造学法氛围的有效途径。安康司法行政系统2003年成立安康市法学研究会,组织法律界专业人士开展法学研究和交流活动。2010年,安康市法学会交由市委政法委员会直接管理,2011年召开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雷宝生到会致辞。法学研究会成立以来,取得了可观的研究成果,张延平《发挥职能优势,全力服务中心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在“安康日报社数字报刊”发表,梁胜新《以问题为导向,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在《西部法制传媒网》发表,吴莉、张弛《安康社区矫正人员无一再犯罪》在《政法天地》发表,杨春夏《论人民调解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在司法部“人民调解研究论文”评选中获得三等奖,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活动中,黄元琴《安康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调研与思考》、何君《关于对紫阳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工作实践的调查与思考》分别获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