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格兰
与支离破碎的威尔士不同,11世纪,苏格兰的大部分地区,特别是南部和东部(最富有的地区)都由一位苏格兰国王统治。自埃塞尔斯坦统治以来,苏格兰国王只是偶尔承认英格兰的霸主地位,双方的联系仅此而已或者说到此为止。一方面,苏格兰国王太过强大,他不用担心苏格兰会像威尔士乃至爱尔兰那样,遭受盎格鲁-诺曼贵族所进行的“私人团体”入侵。另一方面,苏格兰的土地太贫瘠,苏格兰国王对于英格兰国王来说太遥远了,引不起英格兰的兴趣。此外,尽管对苏格兰进行远征可能并不太困难,但对于基地位于泰晤士河流域和南方的英格兰国王来说,征服和控制如此偏远的国家似乎(而且很可能)是无法解决的难题。
与英格兰人的问题也没有令苏格兰人感到困扰。除了国王大卫(1124—1153年在位)利用斯蒂芬在位时的内战短暂占领了诺森布里亚(1149—1157)之外,苏格兰与英格兰的边界跟它11世纪刚确立的时候相比,实际上没什么变动。变动比较大的是苏格兰王国的领土向更北部和西部沿海大部分地区延伸(包括凯斯内斯、罗斯、马里、阿盖尔和加洛韦)。当挪威国王割让西部群岛(《珀斯条约》, 1266年)时,苏格兰的这种扩张政策达到了顶峰。苏格兰在这方面的推进得益于接连三位国王稳定而连续的领导。这三位国王是威廉一世(1165—1214年在位)、亚历山大二世(1214—1249年在位)和亚历山大三世(1249—1286年在位)。
高地的领土扩张与低地的内部发展相得益彰。这里修建了市镇、修道院和大教堂;建造了城堡,并建立了王室郡长辖区,以便将王国划分为可管理的行政单位;王室铸币人开始铸造银币(与英镑等价),并征收进口关税。统治者的婚姻表明,在12世纪和13世纪,苏格兰日益成为“欧洲”政治舞台的一部分。所有这些发展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它们很少卷入战争。只要英格兰国王没有征服苏格兰的不切实际的野心,苏格兰就不会改变现状。